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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有意識/思考能力的動物

第四章 報復人類的行為:具對等性的復仇

第二節 侵害有意識/思考能力的動物

在魏晉志怪小說中,動物復仇的原因各有不同,人類以自身利益對動物造成 傷害,動物亦以各種方式表露出對人類行為的不滿,使人類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 價。

一、能感知、微具人性的生命

狩獵的行為在魏晉志怪小說中時常出現,在動物復仇故事裡所佔的數量亦最 多,人類藉由獵殺動物獲取食物,或利用動物的毛皮以製衣,然而部份動物被視 為具有靈性,能對人類的狩獵行為予以回應,在《搜神後記》有著捕獵動物的孩 子,其母親隨後出現的故事:

臨川東興有人入山,得猿子,便將歸。猿母自後逐至家,此人縛猿子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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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樹上,以示之。其母便搏頰向人,若哀乞,直是口不能言耳。此人既不 能放,竟擊殺之。猿母悲喚,自擲而死。此人破腹視之,腸皆斷裂矣。未 半年,其人家疫,一時死盡滅門。56

《說文》:「蝯,善援。」57《爾雅》:「猱蝯,善援。」58猿是擅長攀援的動物,《春 秋繁露》:「鶴之所以壽者,無宛氣於中,是故食冰。蝯之所以壽者,好引其末,

是故氣四越。」59猿喜好伸展四肢,被認為能使氣四散,而能長壽,《抱朴子》:

「蛇有無窮之壽,獮猴壽八百歲變為猨,猨壽五百歲變為玃。」60猿有被認為長 壽而能活到千歲的記錄,且被視為具有靈性的動物。故事中的獵人在山林中捕獲 猿子,將猿子帶回時,猿母為了解救自己的孩子而不顧危險追逐到獵人家中,猿 子尚未死亡,獵人將之綁於樹上展示,猿母因無法言語,只能以行為表現出自己 的哀求,其行為有如人類母親為子女的安危而求情,然而獵人最終選擇將猿子殺 害,猿母悲傷之餘亦自殺而死。過後未半年,獵人一家皆死。

獵人面對猿母的求情,不但不願放棄猿子,甚至在猿母的面前將猿子殺害,

《孟子》:「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 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61人皆有惻隱之心,面對猿母的行為,獵人卻 仍以私利為主,置猿母的求情於不顧,執意殺害猿子,使猿母悲而自殺,腸皆斷 矣,可見猿母心中的悲痛非常。「猿猴跟人類同樣屬於靈長類動物;智商高的猿 猴,並不亞於中人。再者猿猴的本性重視親情,又頗具靈性。」62在生物學上,

人類係由猿演化而來,猿有著與人類相似的外觀及行為,在魏晉時期猿亦被認為 有著人類的情感,而有著與人類相似的母子之情,《華陽國志》:「延熙十三年,

大姓徐巨反。車騎將軍鄧芝討平之。見元猨緣其山,芝性好弩,手自射猨中之,

56 晉.陶潛撰,李劍國輯:《新輯搜神後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4,「猿母」,頁 519。

57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新添古音說文解字注》(臺北:洪葉文化,2013 年),頁 679。

58 晉.郭璞注:《宋本爾雅》(臺北,藝文印書館,1988 年),頁 101。

59 漢.董仲舒撰,凌曙注:《春秋繁露》(北京:中華書局,1991 年),頁 264。

60 晉.葛洪撰,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47。

61 漢.焦循撰,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7 年),上冊,頁 232-233。

62 鄭明娳:《珊瑚撐月:古典小說新向量》(臺北:漢光文化,1987 年),頁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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猨子拔其箭,卷木葉塞其瘡,芝嘆曰:『嘻!吾傷物之性,其將死矣。』」63猿子 見母親中箭,為解救母親而為之拔箭並治療,其行徑有如人類為受傷者包紮,表 現出類似人類的行為。在這故事裡,猿母對猿子的情感,以及面對猿子死亡的悲 痛都透過書寫表現出來,猿母並非死於獵人之手,然猿母之死與獵人難以脫離關 係,其母子之情突顯出人類的殘忍,獵人的行為難以被人類社會所接受,而後猿 母對獵人行為的復仇,使獵人不出半年便得病死亡,且與猿母猿子的情況類似,

係一家人全部死亡,此非猿所具有的能力,應是上天感於猿的母子之情,而協助 猿執行復仇。動物面對人類的狩獵難以阻止,即使動物表達出反抗意識,亦難逃 人類之手,在《搜神記》中即有這樣的記載:

馮乖虞蕩夜獵,見一大麈射之。麈便云:「虞蕩,汝射殺我耶?」明晨,

得一麈而入,少時蕩死。64

《說文》:「麈,糜屬。」65麈是鹿的一種,《逸周書》:「武王狩,禽虎二十有二,……

麈十有六。」66麈是當時人們狩獵的對象之一,虞蕩於狩獵時發現麈,而予以射 殺,應是毫無問題,然而麈對虞蕩的行為表達出不滿,甚而開口詢問對方的作為,

虞蕩仍然將所射殺的麈帶回家,卻在回家後死亡。《論語》:「子釣而不綱,弋不 射宿。」67孔子認為射箭不應射殺正在休息的動物,故事中的虞蕩係於夜晚狩獵,

應是大部份動物休息的時刻,所獵之麈是否正在休息並無敘述,虞蕩是否因而惹 怒麈亦不得而知,然而虞蕩的行為已使麈死亡,麈因而對虞蕩復仇,使虞蕩以死 亡作為狩獵的代價。

麈的尾巴被用來製作成知識分子所用的麈尾,「麈尾為東漢貴族知識分子,

特別是那些講授儒家經典的學者所常用。……麈尾代表著傳統的道德規範和倫理

63 晉.常璩:《華陽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82 年),頁 11。

64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9,「虞蕩」,頁 162。

65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新添古音說文解字注》(臺北:洪葉文化,2013 年),頁 475。

66 晉.孔晁注:《逸周書》(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 113。

67 清.程樹德撰,程俊英、蔣見元點校:《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2011 年),頁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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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與後來中古士人手中的麈尾具有不完全相同的文化意義。」68麈尾在漢代 時便已出現,當時被知識份子所用,代表著道統,到了魏晉時期,麈尾成為士人 清談的時的用具,「中古之清談,通常是採取主客問答的方式。『主』是主講人,

『客』是問難者。麈尾是主講人身份的標志,在通常情況下,『客』是不拿麈尾 的。……有時辯論至為劇烈,猶如兩車對壘,鏖戰不休,因而『主』『客』的地 位不斷變化,甚至『客』『主』難辨,於是麈尾便在對手之間傳來遞去。」69麈 尾成為魏晉時期文人清談時代表主講人的身份標誌,隨著辯論過程不斷傳遞,持 有麈尾者方能提出問題,沒有麈尾便無法進行清談,使持麈尾者有著引領眾人的 象徵,在清談時領導眾人辯論談話。而此故事中的麈在象徵下,不僅能開口說話,

還能準確說出虞蕩的名字,其言詞帶有批判性,質問虞蕩的意味在,使虞蕩的行 為受到質疑。麈在虞蕩的獵殺下,已無能力使虞蕩受傷甚至死亡,然而透過麈所 說的話,表達出麈對虞蕩行為之正當性提出質疑,故事中虞蕩並未回答,而是將 已死之麈帶回家,顯是認為此行為並無不當,以此回應麈的質疑,而後虞蕩的突 然死亡在此舖陳下,使人相信係殺害麈所導致。

狩獵原是人類早期生存的方式之一,然而隨著人類社會進步,不殺害初生動 物的概念在春秋時期被提出,而後佛教的傳入更將不殺生的觀念透過道教傳播,

人類對動物的關懷與日俱增,而擁有靈性的動物在面對人類的獵殺時,表現出仿 若人類的行為與情感,使人類的狩獵行為成為被譴責的對象,動物隨後的復仇也 成為合理的結果。

二、與人相親的畜類

受人類飼養的動物,因與人類接觸較多,對人類的社會規範能有所認識,面 對人類違反規範時,亦能予以反抗甚至復仇,《搜神記》中即有動物對人類未守

68 范子燁:《中古文人生活研究》(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2004 年),頁 205。

69 范子燁:《中古文人生活研究》(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2004 年),頁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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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言而受報應的記載:

尋舊說云:太古之時,有大人遠征,家無餘人,唯有一男一女,并牡馬一 疋,女親養之。窮居幽處,女思念其父,乃戲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

吾將嫁汝。」既承此言,馬乃絕韁而去,逕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 乘之。馬望所自來,悲鳴不已,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故乎?」

乃亟乘以歸。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不肯食,每見女出入,

輒喜怒奮繫,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也。

父曰:「勿言,恐辱家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曝皮於庭。父 行,女與隣女之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婦耶?招 此屠剥,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隣女忙怕,

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還求索,已出失之。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閒,

女及馬皮盡化為蠶,而績於樹上。其蠒綸理厚大,異於常蠶。隣婦取而養 之,其校數倍。因名其樹曰桑。桑者,喪也。由斯百姓競種之,今世所養 是也。言桑蠶者,是古蠶之餘類也。

案《天官》:「辰為馬星。」《蠶書》曰:「蠶曰龍精。月當大火,則浴其種。」

是與馬同氣也。《周禮》馬質職掌「禁原蠶者」,注云:「物莫能兩大,禁 原蠶者,為其傷馬也。」漢禮,皇后親採桑,祀蠶神,曰苑窳婦人,寓氏 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稱也;苑窳婦人,先蠶者也。故今世或謂蠶為女兒 者,是古之遺言也。70

本故事於第三章時已討論過牡馬為報答女子飼養之恩,而將父親帶回家,父親亦 對牡馬善待有加一事。然而牡馬面對食物卻不吃,見到女子便激動異常,父親詢 問得知原由後,並無實現女子承諾的意思,而是選擇射殺牡馬,並將馬皮曝曬於

70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20,「蠶馬」,頁33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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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有了父親的支持,女子不僅不認為自己未守承諾有錯,反而出言污辱牡馬,

馬皮似是受此刺激,突將女子卷起帶走,父親得知後已來不及阻止。數日後,女 子與馬皮被人發現變化為蠶。

這則故事在解釋著蠶的由來,女子因隨口說出的言語而使牡馬為之付出,帶 回父親後卻不願實現當時的諾言,《論語》:「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

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71又曰:「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72當時 人們對信用相當重視,孔子亦對無法守信者做出批評,說出口的話卻做不到,將 難以使人信任,因此謹言慎行成為相當重要的事。女子的承諾雖屬一時的戲言,

牡馬的行徑卻已表達出希望女子守諾的意思,女子無信,而父親亦不顧牡馬曾經 的報恩作為而將之殺害,之後女子連牡馬死後留下的馬皮亦要戲弄,並出言表示

牡馬的行徑卻已表達出希望女子守諾的意思,女子無信,而父親亦不顧牡馬曾經 的報恩作為而將之殺害,之後女子連牡馬死後留下的馬皮亦要戲弄,並出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