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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志怪小說中動物之生命書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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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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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 碩士學位論文. 魏晉志怪小說中動物之生命書寫研究 The Study of Life Writing in Animals of Supernatural Fiction in Wei-Jin. 指導教授:黃東陽 Tung-yang Huang 研 究 生:李蕙珊 Hui-shan Lee. 中華民國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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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誌謝辭 歷經一年多的時間,終於將論文完成,在此要特別感謝謝明勳教授與鄭幸雅 教授,為我點出論文當中不合理、我未思量清楚的地方,使這篇論文能更趨完美。 當然更要感謝的是指導教授黃東陽老師,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協助我完成這篇 論文,讓我從對論文完全一無所知的狀況,到如今能完成一篇論文,也謝謝老師 容忍我時常狀況外的行徑、還有寫作時滿滿的冗詞,並耐心指出應補充及需修改 的內容。謝謝曾麗雯助教,在這段時間耳提面命提醒我許多事,讓我不致於沉在 論文中,而忽略該注意的時程和規定。謝謝李韶芸和許瑞麗,謝謝你們時常與我 討論我不甚了解的地方,甚至告知我可以從何處找尋資料,沒有妳們的陪伴,我 將無法撐過這段時間,更不可能這麼快速的完成論文。謝謝曾經一起修課的同學 們,在我有困難時給予協助,在我有問題時為我解答。謝謝我的家人與同事們, 你們任由我傾訴寫作過程中的辛勞與痛苦,讓我的情緒能有宣洩的管道。 這篇論文是在很多人的協助與陪伴下所完成,從一開始空白的 WORD 檔,到 如今滿滿的文字,現在想來都覺得不可思議。大學時期唸會計系,選擇在職專班 時貿然依循興趣挑選中文碩專班就讀,踏入這個領域不久就察覺到自己的衝動無 知,這段時間若沒有這麼多人給予的幫助,此時的我根本無法完成此篇論文。一 個不甚熟悉的領域,所寫題目又涉足動物學領域,閱讀的資料裡,有很多層面都 不曾深入接觸,即使在完成這篇論文的此刻,仍覺得此篇論文尚未能完整呈現出 志怪小說的精髓,文學之博大精深,實在難以完全了解透徹,此篇論文也許未達 完美,但能從無到有完成一篇論文,對我而言已是一種成長。感謝所有曾經陪伴 我、協助我的人們,是你們讓我有如今的成就,未來面對困難時,我將更有自信 突破,讓自己不斷接受挑戰並進步,以不愧對你們這段時間給我的一切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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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摘要 魏晉時期的志怪小說有著大量對動物的描寫,有的動物化為精怪,有的是日 常生活中可見的動物,有的則是帶有神秘色彩的靈物,這些動物表現出有如人類 般的行為與人互動,本文透過對動物故事的分析,了解當時人們對動物生命特質 的理解及想像。 動物化為人形後與人互動,有的帶有本性中對性欲及生存的需求,迎合人類 的喜好以達到目的,有的動物抱持著與人相持的想法與人鬥智,其才智或能與人 類比擬,然而道教中對精怪應予以翦除的觀念,使動物在被人類識破其偽裝後皆 難逃被殺害的命運,連帶使動物和人類交合後產下的後嗣亦難以倖免。動物在化 為人形時,在外表及行為上,仍保有動物的特質,且未具有人類的倫理觀念,與 人類仍存有差異,成為被識破的關鍵。 動物受人類飼養者,在人類遇到危難或有需求時,能做出報恩行為,以自身 能力對人類有所報答,表現出五倫中的君臣之義。靈物被認為擁有人類倫理觀念, 而能效仿人類的報恩行為,人類所不能理解的生命以及會取人性命的動物在人類 的想像下,成為具有神秘性的動物,而能對人類的協助予以回報。同時,動物亦 有人類的復仇行為,然而動物復仇較少由動物直接進行,而是藉由敘事手法將動 物所受到的傷害與人類的無辜受難做連結,使動物的復仇行為有所依歸,而其手 段多是以牙還牙,使人類受到與動物相同的痛苦。動物的報復行為不全然是動物 受到直接傷害,當人類面對動物有不道德的行為時,人類亦可能受到動物的報復, 藉此突顯出人類與動物間的善惡,表現出人類對倫理的期待。透過對動物故事的 分析,對傳統文化中動物的定位及觀感有所理解。. 關鍵詞:魏晉、志怪小說、動物、精怪、靈物.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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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目次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和目的………………………………………………………1.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範圍………………………………………………………3. 第三節. 文獻回顧………………………………………………………………6. 第二章. 違逆天道的存在:精怪生命的特質………………………………17. 第一節. 依循獸性,滿足本能需求的行為……………………………………18. 一、與人交接,多為依循獸性……………………………………………18 二、面對精怪,印證人倫意義……………………………………………22 第二節. 偽裝身份,取代社會階級的意涵……………………………………27. 第三節. 化成人形,仍與人類存在著差距……………………………………35. 第三章. 回報人類的動物:效仿人倫的義行………………………………41. 第一節. 倫理關係的締結………………………………………………………43. 一、有專門職司的家畜……………………………………………………43 二、與人類互動的生命……………………………………………………54 第二節. 恩義關係的建立………………………………………………………60. 一、傳統神化的動物………………………………………………………60 二、未能理解的生命………………………………………………………67 三、取人性命的惡獸………………………………………………………71. 第四章. 報復人類的行為:具對等性的復仇………………………………77. 第一節. 傷害具靈性/感遇能力的生命…………………………………………80. 一、善惡必報的敘事手法…………………………………………………81 二、報應對等的回報方式…………………………………………………87 iii.

(10) 第二節. 侵害有意識/思考能力的動物…………………………………………92. 一、具有靈性的生命………………………………………………………92 二、與人相親的畜類………………………………………………………95 三、微具傳說背景的生物…………………………………………………100. 第五章. 結論……………………………………………………………………103. 第一節. 動物得化精怪的生物想像……………………………………103. 第二節. 仿效義行蘊含的人生啟示……………………………………104. 第三節. 報復惡行引伸出生物關懷……………………………………105. 參考書目……………………………………………………………………………107. iv.

(11)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動機和目的. 東漢末年,政治局勢在黃巾之亂及董卓之亂後開始走向混亂,各地軍事集團 相互攻伐、吞併,形成許多割據勢力。隨後,魏、蜀、吳三國鼎立,仍是彼此爭 鬥,直至西晉統一中國。然而西晉的統一局勢維持不久,即面臨八王之亂,此時 西北各民族趁勢進入中國,即所謂之「五胡亂華」 ,東晉為避難而南遷,偏安江南, 先後有宋、齊、梁、陳,與北方的「五胡十六國」形成南北對峙的局勢。魏晉南 北朝歷經三百多年,其中僅西晉曾有過三十七年的短暫統一,其餘時間各地爭戰 不斷,社會動盪不安。 《三國志》 : 「太祖新失兗州,軍食盡,將許之。程昱止太祖, 太祖從之。冬十月,太祖至陳阿。是歲穀一斛五十餘萬錢,人相食,乃罷吏兵新 募者。」 1人民飽受戰亂之苦,流離失所之際亦面對糧食匱乏的問題,甚有「人相 食」之慘況發生,加以天災人禍頻傳,百姓對未來感到不安,豪門貴族亦難倖免, 《晉書》:「曜等遂焚燒宮廟,逼辱妃后,吳王晏、竟陵王楙、尚書左僕射和郁、 右僕射曹馥、尚書閭丘沖、袁粲、王緄、河南尹劉默等皆遇害,百官士庶死者三 萬餘人。」 2當時局勢混亂,不單單是平民百姓受難,士族豪門亦慘遭殺害,甚至 受到政治鬥爭牽連而死亡,種種黑暗的現實使人們尋求逃避,轉而向巫術、宗教 等虛幻世界寄予期待,信仰成為重要的心靈寄託,使佛教和道教在這時期迅速發 展,鬼神觀念亦深入人心,各種鬼神傳說應運而起,為志怪小說提供許多素材, 而文人名士間興起的清談之風,使得大量故事能迅速流傳,並得以集中到文人身 上,使文人在清談之餘,能將這些故事記錄下來。上述原因,讓志怪小說在魏晉. 1 2. 晉.陳壽撰,宋.裴松之注,陳乃乾校點: 《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頁 12。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93 年),頁 123。 1.

(12) 南北朝時期興盛起來,且從中反映出當時的政治、哲學思想、文化發展、宗教迷 信。在南北朝時期,佛教開始興盛,對志怪小說的內容產生影響, 「南北朝隋代佛 教極為興盛,因而『釋氏輔教之書』數量很多,構成南北朝隋代志怪一個重要的 門類。」 3佛教的影響使魏晉志怪小說和南北朝志怪小說產生明顯的差異,其對生 命的觀念亦產生變化,對動物的理解也有所不同,靈魂不死、輪迴報應等觀念使 佛教徒認為動物同屬生命,是與人類完全平等的存在,只是因緣果報的關係,而 使生命形態有所不同,這與魏晉時期認為動物有高、低階之分,而非完全平等的 概念有所區隔,相較之下,魏晉時期對於動物的理解更記錄傳統文化中對動物的 認識。 志怪小說記載著神靈鬼怪一類的故事,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時期的神話傳 說,並摻雜著中國早期對原始宗教與巫術的迷信,這樣的故事看起來荒誕不經, 不具有任何科學根據,但是在當時的人們眼裡,志怪小說所載內容乃真實可信, 志怪小說亦長期隨著小說被歸到史部當中, 4可以看出志怪小說在當時是有如歷史 般令當時人們所堅信。志怪小說在先秦時期開始初步產生類似志怪小說的雛形, 經歷兩漢的發展後,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達到成熟,此時期的志怪小說大量出現, 流傳下來的亦不少,目前較完整保存下來的有《博物志》、《觀世音應驗記》、《王 子年拾遺記》 、 《續齊諧記》 、 《神異經》 、 《述異記》等,由各書中輯存下來的有《列 異傳》、《神異記》、《搜神記》、《搜神後記》、《志怪》、《幽明錄》、《冥祥記》、《冤 魂志》、《集靈記》、《玄中記》等,而部份已亡佚的有《拾遺錄》、《集異傳》、《近 異錄》、《研神記》等。 5這些流傳下來的志怪小說,成為了解魏晉南北朝文化思想 的途徑。 「一般文士殆受巫覡數術、陰陽災異等傳統迷信之影響,或因搜集材料編 撰史書,聊且彙聚奇聞異事以為談助;更有因個人之不尋常遭遇而發憤著述者。. 3. 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 年),頁 236。 《新唐書.藝文志序》 : 「傳記、小說,外暨方言、地理、職官、氏族,皆出於史官之流也。」引 見北宋.歐陽修、宋祈撰:《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頁 1421。 5 參見王國良: 《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4 年),頁 301-346。 4. 2.

(13) 方士之流,每喜愛糅合固有傳說,藉時空之隔闔,援引荒渺之世,稱道絕域之外, 以長生久視之道鬻賣帝王,用吉凶禍福來感召民眾。若夫佛教信徒,則掇拾雜記, 傅會史實,闡明因果報應之理,達成宣揚佛法之意願。」 6志怪小說的作者在不同 的理由下,進行志怪小說的搜集及書寫,而這些作品不僅表露作者的意向,亦在 一定程度上反映當時的政治、哲學思想、文化發展、宗教迷信的情況。此時期的 志怪小說可以細分為四體,即雜史體、雜傳體、雜記體、地理博物體。雜史體側 重於歷史事件的記述,如《拾遺記》係依朝代而記,雜傳體亦屬史學概念,主要 是記敘人物事跡,如《列仙傳》、《神仙傳》等,而雜記體是志怪小說最主要的體 別,主要雜記各種異聞,如《列異傳》、《搜神記》、《幽明錄》等,地理博物體志 怪小說是專門記載山川動植、遠國異民傳說的志怪,如《神異經》 、 《洞冥記》等。7 在各類的志怪小說中,都有著數量眾多的動物描寫,有的動物化為精怪,有 的是記錄日常生活中可見的動物,有的則是帶著神秘色彩的靈物,這些動物表現 出有如人類般的行為與人進行互動,表達出中華文化傳統對動物及靈物的認識。 其中,魏晉時期的志怪小說中,對動物的觀感尚未受到佛教眾生平等、輪迴等的 概念所影響,較能看出中華傳統文化對動物的認知。因此,本文以魏晉時期志怪 小說裡關於動物的敘事進行分析,嘗試理解中華文化傳統對於動物的定位、理解 和觀感。.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範圍. 本論文的研究方式主要按照兩種研究進程,其一為傳統的文本分析法,其二 是綜合歷史的討論,以下就此予以簡述:. 6 7. 王國良:《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4 年),頁 37。 參見李劍國、陳洪主編: 《中國小說通史.先唐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年),頁 55-57。 3.

(14) 一、文本分析. 本文採文本分析法進行研究,以魏晉志怪小說中目前尚可見之文本為研究範 疇,所採文本羅列如下: 一、有傳本完整保存者:晉.張華撰《博物志》 ,採范寧校證,中華書局出版 的《博物志》8,及晉.王嘉撰,梁.蕭綺錄《拾遺記》 ,採齊治平校注,中華書局 出版的《拾遺記》 9。 二、輯存而保留者:魏.曹丕《列異傳》、晉.陸氏《異林》、晉.王浮《神 異記》、晉.祖台之《志怪》、晉.曹毗《志怪》、晉.戴祚《甄異傳》六書,採用 魯迅校錄,齊魯書社出版之《古小說鈎沉》10為底本,晉.干寶撰《搜神記》採李 劍國輯校,中華書局出版之《新輯搜神記》11,以及南朝宋.陶潛撰《搜神後記》, 採李劍國輯校,中華書局出版之《新輯搜神後記》 12。 依據上述文本,將當中有關動物類的敘事予以撿擇,並進行細讀與分析,依 其中動物所展現的特質與如人類般的行為舉止予以歸納分類,藉此了解魏晉時期 人們對於動物的理解與想像。魏晉時期志怪小說產生大量關於動物的故事,在這 之中,不同的動物與人類產生不同的互動,展現各種動物的特質,以及人類對動 物的觀察,亦有動物表現出與人類相仿的行為舉止,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對動物抱 有的想像,透過一則則對動物的描寫,建構出魏晉時期人們對動物的理解與觀察。. 二、歷史研究 8. 晉.張華撰,范寧校證:《博物志》(北京:中華書局,1980 年)。 晉.王嘉撰,梁.蕭綺錄,齊治平校注:《拾遺記》(北京:中華書局,1988 年)。 10 魯迅校錄:《古小說鈎沉》(濟南:齊魯書社,1997 年)。 11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校: 《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 12 南朝宋.陶潛撰,李劍國輯校:《新輯搜神後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 9. 4.

(15) 魏晉時期時局動亂,巫術及宗教成為百姓尋求生命慰藉的依託,鬼神傳說在 民間興起,透過知識分子的清談之風,各種故事與傳說迅速散播開來,使志怪小 說大為興盛。此時期的志怪小說,在當時的人們眼中都是真實可信的,在《隋書. 經籍志》裡,除少數地理博物類志怪小說被歸類於「子部.雜類」13外,大多數志 怪小說都被歸類在「史部.雜傳類」14, 「《隋書.經籍志》成於唐代,是著錄梁、 陳、齊、周、隋五代官私目錄所載作品而成,則《隋書.經籍志》所體現出的小 說觀念也應能代表魏晉六朝時人的普遍看法。」15志怪小說被編入史部,即可表達 出當時人們是將志怪小說的內容當作史實一樣相信。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在內容 上反映出社會現實的黑暗面和混亂的情勢,並傳達出人民在此之中所遭受到的苦 難,以及人民對局勢的不滿與反抗情緒,而知識份子面對魏晉時期政治的黑暗及 官場的腐敗,心生不滿之際,亦將對未來的憧憬與渴望,透過志怪小說表現出來。16 此時期的志怪小說反映著當時的社會背景,人民對現實的觀感與期望,一篇篇都 是人們信以為真的事實,深刻描繪出當時人們的想法與信念。 本論文依此兩種研究方式,對魏晉時期志怪小說中與動物有關的敘事予以鈎 沉,並做歸納分類。 「在中國傳統陰與陽的相對思維模式下,隱藏『自然/非自然』、 『常/非常』的結構性思考,所有的變化事例都可置於非自然、非常觀之下獲得解 釋。」 17志怪小說中動物亦有「常」與「非常」的區分,本文先就動物之「非常」 予以探討,精怪在變化為人形後會依循動物的本能與人類接觸,滿足自身的欲望, 並以變化的能力偽裝成人類,藉此取得人類在社會倫理中的權力地位,然而精怪 的本質仍舊為動物,在變化中不足處反而透露出動物本質上的特色,亦彰顯出人. 13. 參見唐.魏徵、令孤德棻撰: 《隋書》(北京:中華書局 1994 年),頁 1006-1010。 參見唐.魏徵、令孤德棻撰: 《隋書》(北京:中華書局 1994 年),頁 974-982。 15 韓秋白、顧青:《中國小說史》(臺北:文津出版社,1995 年),頁 22-23。 16 參見李劍國: 《唐前志怪小說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 年),頁 232-236。 17 李豐楙: 〈先秦變化神話的結構性意義──一個「常與非常」觀點的考察〉(中國文哲研究集刊), 第 4 期(1994 年 3 月),頁 287-318。 14. 5.

(16) 類在動物中的獨特地位。其次探討動物之「常」 ,尋常動物透過人類的觀察與想像 而有特殊的人倫表現,以表現在回應人類的「善行」及「惡行」兩方面進行解析。 在回應善行方面,動物受人類飼養,獲得生存及安全之保障,而在飼主有難時願 以身護主,未經人類豢養的動物若接受人類解救性命之恩情,亦能對人類給予回 報。而在回應惡行方面,動物受到人類的傷害而有對人類報復的行為,然而此多 為人類的附會想像,透過敘事手法將動物復仇的行為展現出來,並表現出尋常動 物的情感,突顯出善與惡,使復仇行為合理化。透過對動物故事的分析與理解, 從中體現出當時人們對於動物的想像、定義及對動物生命特質的體悟。. 第三節. 文獻回顧. 魏晉志怪小說及本文所欲探討的動物敘事,在歷來的研究當中已得到相當豐 厚的成就,本節將前人的研究成果分為三類,一為小說史之綜合性研究,二為小 說中動物之相關研究,三為魏晉志怪小說之專論,分述如次。. 一、小說史之綜合性研究. 魏晉南北朝的志怪小說,上承先秦兩漢的神話傳說,下啓唐代傳奇小說,被 視為是小說的造始,在小說史中有其獨特地位,以下就小說史中對志怪小說的論 述及定位略做陳述: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中國本信巫,秦漢以來,神仙之說盛行,漢末又大 暢巫風,而鬼道愈熾;會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漸見流傳。凡此,皆張皇鬼神,稱 道靈異,故自晉訖隋,特多鬼神志怪之書。……蓋當時以為幽明雖殊途,而人鬼 乃皆實有,故其敘述異事,與記載人間常事,自視固無誠妄之別矣。」魯迅首先 6.

(17) 對志怪小說的起源予以闡明,並提出志怪小說所載雖是鬼神之事,然當時人認為 其真實可信。 18秦孟瀟《中國小說史初稿》 19、郭箴一《中國小說史》 20、楊子堅 《新編中國古代小說史》 21、徐君慧《中國小說史》 22、侯忠義《中國文言小說史 稿》 23、李悔吾《中國小說史》 24、韓秋白、顧青著《中國小說史》 25多以魯迅的 論述為基礎而立說。王國良《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研究》將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 從小說史中抽出獨立討論,對其背景、流傳、價值及影響等皆有深入描述,認為 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其記事新奇可觀,甚具原創性;其所費筆墨不多,而頗饒 趣味。」並依內容主題歸納分別論述,使人對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之內涵能有通 盤了解,而其對目前所知之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存佚情形一一考證,為各志怪小 說研究奠定文獻基礎。26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率先為志怪小說撰史,對志怪 小說的起源及發展有更詳盡的論述,對志怪小說的作者、版本進行考證,並分析 其內容、價值,使志怪小說有更完整全面的論述。27在前人的研究上,魏晉南北朝 志怪小說的考證、發展脈絡及特色,皆已有陳述,為本論文據以開展的基礎。. 二、對小說中動物之相關研究. 中華文化中的動物有屬於想像的靈物,帶有神秘色彩的生命,以及人們活動 場域尋常可見的動物,亦有部份動物被認為能產生變化成為精怪,眾多的動物與 人類生活息息相關,在小說中亦常見動物的出現,而使動物成為研究主題,當中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參見魯迅:《中國小說史略》(臺北:風雲時代出版,1992 年)。 參見秦孟瀟: 《中國小說史初稿》(臺北:河洛圖書出版社,1978 年)。 參見郭箴一: 《中國小說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8 年)。 參見楊子堅: 《新編中國古代小說史》(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0 年)。 參見徐君慧: 《中國小說史》(廣西:廣西教育出版社,1991 年)。 參見侯忠義: 《中國文言小說史稿》上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 年)。 參見李悔吾: 《中國小說史》(臺北:洪葉文化,1995 年)。 參見韓秋白、顧青: 《中國小說史》(臺北:文津出版社,1995 年)。 參見王國良: 《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4 年)。 參見李劍國: 《唐前志怪小說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 年)。 7.

(18) 有些動物在小說中出現尤為頻繁,而被特別提出予以討論。以下先就對特定某些 生命為主題的研究彙整一處,再就對動物綜合性之研究予以整理。. (一)對特定生命的研究 早期的動物崇拜使人類對某些動物產生想像,認為其具有不同於一般動物的 特質,甚至能變化為人形,這些生命在中華文化發展中占有獨特地位,在小說中 被多次提及,而吸引學者將其由文本中挑出獨立進行研究,以下依靈物、神秘生 命、精怪三類分別整理相關論述。 28. 1.靈物 中華文化中有許多由人們幻想出來的動物,這些動物並非真實存在,多是由 早期動物崇拜或圖騰信仰發展而來,隨著時間演變而具有不同的形象及象徵意義, 以此為研究者如:2007 年蘇敏如《中國水界神異動物象徵研究──以《太平廣記》 魚、龜、蛇、龍為例》 29、2011 年林禹璇《《夷堅志》龍故事研究》 30、2013 年是 瑞華《貔貅形象及其故事研究》31。靈物在發展過程中多被賦予飛行、呼風喚雨等 特殊能力,使其不論在外貌、能力上皆有不同於一般動物的特質。. 2.神秘生命 部份動物因為人類對其不甚了解,而產生錯誤的觀察,或因動物帶來的危害, 而在面對時抱有恐懼,在理解其行為模式時,賦予不同的含義,使其被視為具有 靈性,不同於一般動物,這屬於人類主觀賦予的形象,並不全然符合動物的特徵, 但長期下來這些意象已被普遍相信,大量在小說中提及運用,以此為研究主題者. 28. 對尋常動物的研究因多與其他類型之動物合併討論,無單獨研究者,故在此並未列出。 蘇敏如: 《中國水界神異動物象徵研究──以《太平廣記》魚、龜、蛇、龍為例》(國立中正大學 中國文學所碩士論文,2007 年)。 30 林禹璇:《 《夷堅志》龍故事研究》(高雄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11 年)。 31 是瑞華:《貔貅形象及其故事研究》(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3 年) 29. 8.

(19) 有:1996 年周文玲《《太平廣記》所引唐代四大動物妖故事研究》32、2003 年吳俐 雯〈「聊齋誌異」中狐的探析〉 33、2011 年林筱雯《《太平廣記》中的「蛇」意象 研究》34。神秘生物因人類所賦予的靈性,而成為與尋常動物不同的存在,其所表 達的意象在前人研究中多已詳細分析,成為本文在論及神秘生物時的基礎。. 3.精怪 傳統物老為魅的思維方式,使人們相信動物會產生變化與人類互動,表現出 恍若人類般的行為舉止,動物變化的「非常」現象眾多,其中以狐狸變化的情形 為最,相關研究有:2001 年金洪謙《「狐狸精」原型及其在中國小說的文化意涵》35、 2002 年江慧琪《先秦至唐狐狸精怪故事研究》 36、2008 年楊宜芳《宋元明狐狸傳 說及其小說形象》37、2009 年林惠玲《《聊齋誌異》狐精形象研究》 38、2010 年游 文琦《現實與虛構之間──唐代狐狸精小說研究》 39、2012 年劉宜芳《志怪小說 中狐女婚戀研究》40、2014 年任志強《中國古代狐精故事研究》41。狐狸的形象從 早期圖騰崇拜,到後來被認為能化為人形,且變化形象多元,博學的書生、美麗 的女子等皆是狐狸能產生的變化,展現出人們對狐狸的多元觀感,而其在小說中 所蘊含的意象在前人論述中皆有所闡述。除狐狸外,尚有許多動物被認為能產生 變化,而受人關注,2008 年倪智芸《《搜神記》精怪故事之敘事研究》42、2009 年. 32. 周文玲: 《《太平廣記》所引唐代四大動物妖故事研究》(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1996 年)。 吳俐雯:〈 「聊齋誌異」中狐的探析〉 ,《耕莘學報》第 1 期(2003 年 7 月),頁 69-86。 34 林筱雯: 《《太平廣記》中的「蛇」意象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在職進修碩士論文, 2011 年)。 35 金洪謙: 《 「狐狸精」原型及其在中國小說的文化意涵》(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班,2001 年)。 36 江慧琪:《先秦至唐狐狸精怪故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02 年)。 37 楊宜芳: 《宋元明狐狸傳說及其小說形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在職進修碩士班碩士論文, 2008 年)。 38 林惠玲:《 《聊齋誌異》狐精形象研究》(高雄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 年)。 39 游文琦:《現實與虛構之間──唐代狐狸精小說研究》(元智大學中國語文學系碩士論文,2010 年)。 40 劉宜芳:《志怪小說中狐女婚戀研究》(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12 年)。 41 任志強:《中國古代狐精故事研究》(山東大學中國民間文學系博士論文,2014 年)。 42 倪智芸:《 《搜神記》精怪故事之敘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所碩士論文,2008 年)。 33. 9.

(20) 和勇〈論六朝志怪小說中精怪傳說的類型及其成因〉 43、2011 年林貞伶《唐人小 說獸類變化故事之研究》 44、2013 年陳昌遠《清代文言小說中精怪修煉主題之研 究》45。早期圖騰信仰將動物人格化、物老成精的思維,以及佛道兩教的影響,使 動物有了變化為人形的可能,而其特質在變化為人後仍有所展現。. (二)對動物的綜合性論述 中華文化中動物種類繁多,除上述具特殊性而被單獨提出討論的動物外,亦 有不少研究者並未特別針對某些動物,而以整體的概念廣泛討論各種動物形象, 1999 年盧俐文《太平廣記禽鳥類故事研究》46、2003 年郭金燕《《聊齋志異》動物 故事研究》47、2004 年賴采蘋《《搜神記》中的動物類型研究──以動物與人類的 關係為中心》48、2009 年吳叔靜《元明清動物故事研究》49、2009 年劉怡佳《《搜 神記》動物書寫研究》50、2010 年洪淑華《《太平廣記》畜獸類故事研究》51、2010 年艾丹《論《聊齋志異》中的動物形象及其隱喻的文化含義》 52、2012 年蔡麗雲 《清朝康雍乾時代筆記小說中動物故事研究》 53、2013 年蔡麗雲〈清朝康雍乾時 代文言小說中動物忠義故事探析〉 54、2013 年洪培珊《唐五代筆記小說「動物懲. 43. 和勇: 〈論六朝志怪小說中精怪傳說的類型及其成因〉, 《思想戰線》第 2 期(2009 年)。 林貞伶: 《唐人小說獸類變化故事之研究》(臺北市立教育大學中國語文學系碩士論文,2011 年) 45 陳昌遠:《清代文言小說中精怪修煉主題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所博士論文,2013 年)。 46 盧俐文:《太平廣記禽鳥類故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1999 年)。 47 郭金燕:《 《聊齋志異》動物故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年)。 48 賴采蘋: 《《搜神記》中的動物類型研究──以動物與人類的關係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中國文 學系碩士論文,2004 年)。 49 吳叔靜:《元明清動物故事研究》(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09 年)。 50 劉怡佳:《 《搜神記》動物書寫研究》(淡江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09 年)。 51 洪淑華: 《 《太平廣記》畜獸類故事研究》(玄奘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0 年)。 52 艾丹: 《論《聊齋志異》中的動物形象及其隱喻的文化含義》(黑龍江大學中國古代文學碩士論文, 2010 年)。 53 蔡麗雲: 《清朝康雍乾時代筆記小說中動物故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2012 年)。 54 蔡麗雲: 〈清朝康雍乾時代文言小說中動物忠義故事探析〉 , 《南榮學報》第 16 期(2013 年 5 月), 頁 1-4。 44. 10.

(21) 報」故事研究》55。動物在小說中展現的特色,顯現出人類對動物的觀察,對動物 的特質有所了解,而賦予不同的形象,經由前人研究中對各種動物的闡述,對動 物特色及其在敘事中呈現的主題有所了解。. 三、魏晉志怪小說之專論. 隨著佛教在南北朝時期的興盛,釋氏輔教之書大量出現,而使魏晉志怪小說 與南北朝志怪小說有所區隔,此處先以魏晉志怪為範圍之研究做整理,再以本文 涉及之魏晉志怪小說相關研究彙整於後。. (一)魏晉志怪之整體解析 魏晉志怪有別於南北朝志怪,在內容上尚未受佛教影響,而能從中了解傳統 中華文化的思想觀念,1986 年呂清泉《魏晉志怪小說與古代神話關係之研究》56、 1992 年張榮基《魏晉志怪文學之研究》 57、2003 年石昌渝〈論魏晉志怪的鬼魅意 象〉58、2009 年蔡瑩〈魏晉志怪小說的身體觀〉59。魏晉志怪小說承襲先秦兩漢的 神話傳說,其敘事中仍保有神話敘事的痕跡,而在志怪作者以記實心態整理下, 能充份呈現當時的文化思想。. (二)單一專書之探討 魏晉志怪小說之研究中,已有多人對特定專書予以研究,這些人對專書都有. 55. 洪培珊:《唐五代筆記小說「動物懲報」故事研究》(國立臺南大學國語文學系碩士論文,2013 年)。 56 呂清泉: 《魏晉志怪小說與古代神話關係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86 年)。 57 張榮基:《魏晉志怪文學之研究》(東吳大學國文研究所博士論文,1992 年)。 58 石昌渝:〈論魏晉志怪的鬼魅意象〉 ,《文學遺產》第 2 期(2003 年)。 59 蔡瑩: 〈魏晉志怪小說的身體觀〉, 《鄭州大學學報》第 1 期(2009 年)。 11.

(22) 深刻的體悟,並對文獻進行分析考證,其中《搜神記》於明朝時出現胡應麟輯錄 的版本,被認為是魏晉志怪小說中能全書保存流傳的文本,加以其為魏晉志怪小 說中極具代表性的著作,吸引大量學者對其進行研究,其研究數量之多,即便是 《博物志》亦難與之匹敵,因此將《搜神記》之研究獨立列出整理,再將其餘魏 晉志怪小說之專書研究整理於後。. 1.《搜神記》之相關研究 《搜神記》為魏晉志怪小說中相當重要的專書,其相關研究數量及種類繁多, 在此分就文獻、思想、文學三方面分別略述於後。 60 其一,文獻方面,1991 年謝明勳〈從干寶著作談《搜神記》之著述緣由〉 。 61 《搜神記》成書於晉,散逸於宋,至明代胡應麟由各古書中提及《搜神記》的記 錄中輯錄出來,並經其友胡震亨、姚士粦校訂,而為二十卷本,收入《秘冊彙函》。 此輯本經李劍國考證,有輯入非《搜神記》之內容、輯文不完備或有誤、輯校佚 文時綴合他書、疏於考辨校勘等問題。 《搜神記》輯本經汪紹楹、李劍國等人的校 注,雖已不可能復原原書,然已有較接近原貌之文本可供使用。 其二,思想方面,《搜神記》廣泛搜集當時期的志怪小說,其所收內容廣泛, 類型眾多,且充份反映出魏晉時期的文化思想,針對《搜神記》所談論的文化現 象予以探討者有:1984 年金克斌《魏晉志怪小說中的世界──以搜神記為中心的 研究》 62、1996 年林翠萍《《搜神記》與《嶺南摭怪》之比較研究》 63、2004 年陳 怡伶〈鬼與人的交涉──談「搜神記」中的鬼故事類型及其意涵〉 64、2005 年蘇. 60. 關於《搜神記》之相關研究數量眾多,在此僅擇要予以介紹。 謝明勳: 〈從干寶著作談《搜神記》之著述緣由〉 , 《中國書目季刊》第 25 卷第 1 期(1991 年 6 月), 頁 85-87。 62 金克斌: 《魏晉志怪小說中的世界──以搜神記為中心的研究》(東海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84 年)。 63 林翠萍: 《《搜神記》與《嶺南摭怪》之比較研究》(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6 年)。 64 陳怡伶: 〈鬼與人的交涉──談「搜神記」中的鬼故事類型及其意涵〉 , 《興大中文研究生論文集》 第 9 期(2004 年 5 月),頁 63-80。 61. 12.

(23) 榮彬《神道設教──《搜神記》感應類故事研究》 65、2005 年陳佩玫《《搜神記》 的民間故事類型研究──以「地陷為湖」及「羽衣仙女」型故事的演變為主之考 察》 66、2007 年謝明勳〈六朝志怪「冥婚」故事研究──以《搜神記》為中心考 察〉 67、2008 年陳洛雯《《搜神記》異類婚戀故事研究》 68、2010 年黃裕芬《《搜 神記》變化故事研究》 69、2010 年金珍河《《搜神記》變形故事研究》 70、2010 年 王淑玲《《搜神記》歷史災異雜記研究》 71、2010 年侯洁云《《搜神記》復仇主題 研究》 72、2011 年陳世昀《《搜神記》中的祥瑞災異之書寫》 73、2011 年徐炯、汪 俊〈《搜神記》故事的民間信仰及其文化模式舉隅〉74、2012 年廖妙婉《《搜神記》 中「解圍人物」與救難故事之意涵研究》75、2012 年陳志豪《《搜神記》中天人關 係的流轉》 76、2013 年林慧玲《搜神記中「神」的世界》 77、2013 年蔡佳容《《搜 神記》中的女性形象》 78、2013 年劉剛《《搜神記》報恩主題研究》 79、2014 年林 安任《干寶《搜神記》之寓言類型研究》80,皆顯示《搜神記》的內容在當時被視 為是真實可信,藉每則故事來揭示當時的社會背景、文化發展等情形。 其三,就文學方面的探討,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被視為小說史的啟始,其寫. 65. 蘇榮彬: 《神道設教──《搜神記》感應類故事研究》(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所碩士論文,2005 年)。 66 陳佩玫:《《搜神記》的民間故事類型研究──以「地陷為湖」及「羽衣仙女」型故事的演變為 主之考察》(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 年)。 67 謝明勳: 〈六朝志怪「冥婚」故事研究──以《搜神記》為中心考察〉 , 《東華漢學》第 5 期(2007 年 6 月),頁 39-62。 68 陳洛雯:《 《搜神記》異類婚戀故事研究》(高雄師範大學回流中文碩士論文,2008 年)。 69 黃裕芬:《 《搜神記》變化故事研究》(臺北市立教育大學中國語文學系碩士論文,2010 年)。 70 金珍河:《 《搜神記》變形故事研究》(復旦大學中國古代文學系碩士論文,2010 年)。 71 王淑玲: 《 《搜神記》歷史災異雜記研究》(玄奘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10 年)。 72 侯洁云:《 《搜神記》復仇主題研究》(山東大學中國古代文學系碩士論文,2010 年)。 73 陳世昀: 《 《搜神記》中的祥瑞災異之書寫》(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 年)。 74 徐炯、汪俊: 〈《搜神記》故事的民間信仰及其文化模式舉隅〉 , 《揚州大學學報》第 3 期(2011 年)。 75 廖妙婉: 《《搜神記》中「解圍人物」與救難故事之意涵研究》(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所碩士 論文,2012 年)。 76 陳志豪:《 《搜神記》中天人關係的流轉》(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12 年)。 77 林慧玲:《搜神記中「神」的世界》(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 年)。 78 蔡佳容:《 《搜神記》中的女性形象》(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 年)。 79 劉剛: 《《搜神記》報恩主題研究》(山西師範大學中國古代文學系碩士論文,2013 年)。 80 林安任:《干寶《搜神記》之寓言類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14 年)。 13.

(24) 作手法對後世影響極大,而以《搜神記》中的文學技巧為論述重點者整理如下: 1990 年劉苑如《搜神記暨搜神後記研究──從觀念世界與敘事結構考察》81、2002 年林淑珍《論《搜神記》的民間童話質素》 82、2007 年謝明勳〈六朝志怪小說之 敘事特性──以干寶《搜神記》為例〉 83、2010 年張辟辟〈《搜神記》夢境描述之 文化內蘊與文學價值〉84。 《搜神記》中各則雖篇幅短小,然其在敘事手法、語言、 結構等方面已逐步邁向成熟,進而對後世產生影響。. 2.其餘諸書的探討 除《搜神記》外,魏晉志怪小說還有許多專書已受人關注,由各種面向對專 書進行探討,其相關研究整理如下:1976 年王富祥〈博物志疏證〉 85、1980 年唐 久寵〈張華博物志之編成及其內容──博物志校釋敘〉86、2005 年魏世民〈《列異 傳》 《笑林》 《神異傳》成書年代考〉 87、2006 年王媛〈《博物志》的成書、體例與 流傳〉88。魏晉志怪小說因時代久遠,加以魏晉時期尚未重視書輯之傳抄,而使書 本年代及內容產生許多版本,然經前人考證,多能掌握其寫作時代及文本內容, 成為文獻上引用的基礎。1992 年吳俐雯《王嘉《拾遺記》研究》 89、1988 年王國 良〈列異傳研究〉 90、1988 年胡仲權〈列異傳中物象變化的運用技巧〉 91、2008 年朱莉莉《《拾遺記》作者、版本及文學性研究》 92、2010 年李昭鴻〈生命的延展 81. 劉苑如: 《搜神記暨搜神後記研究──從觀念世界與敘事結構考察》(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研究 所碩士論文,1990 年)。 82 林淑珍:《論《搜神記》的民間童話質素》(國立臺南大學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 年)。 83 謝明勳: 〈六朝志怪小說之敘事特性──以干寶《搜神記》為例〉 , 《中正大學中文學術年刊》第 9 期(2007 年 6 月),頁 55-74。 84 張辟辟:〈 《搜神記》夢境描述之文化內蘊與文學價值〉 ,《中國文學研究》第 3 期(2010 年)。 85 王富祥:〈博物志疏證〉 ,《臺東師專學報》第 4 期(1976 年 4 月),頁 1-176。 86 唐久寵: 〈張華博物志之編成及其內容──博物志校釋敘〉 , 《中國古典小說研究專集》第 2 期(1980 年 6 月),頁 29-46。 87 魏世民:〈 《列異傳》 《笑林》 《神異傳》成書年代考〉 ,《明清小說研究》第 1 期(2005 年)。 88 王媛: 〈《博物志》的成書、體例與流傳〉 ,《中國典籍與文化》第 4 期(2006 年),頁 58-67。 89 吳俐雯:《王嘉《拾遺記》研究》(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2 年)。 90 王國良:〈列異傳研究〉 ,《東吳文史學報》第 6 期(1988 年 1 月),頁 29-44。 91 胡仲權: 〈列異傳中物象變化的運用技巧〉 , 《中華文化復興月刊》 第 21 卷第 11 期(1988 年 11 月), 頁 49-59。 92 朱莉莉: 《《拾遺記》作者、版本及文學性研究》(山東大學中國古典文獻學系碩士論文,2008 年)。 14.

(25) 與超越──王嘉《拾遺記》為亂世百姓所揭櫫的人生目標〉 93、2011 年牛程《《列 異傳》研究》94、2012 年林昀佑《《列仙傳》 、 《列異傳》神仙、鬼怪、方術研究》95、 2013 年韓延汝《《搜神後記》研究》96、2013 年廖秀倩《《博物志》博物書寫研究》97。 在這些研究中,志怪小說的意涵被詳加論述,而魏晉志怪小說各專書的特質亦有 所闡示,前人對於文獻的考證、研究方法的探討等方面皆有豐碩的成果,成為本 文繼而研究的基石。 以小說為素材對動物進行研究者,前人已取得相當豐富的成就,成為本論文 續以開發的基礎,在魏晉時期的志怪小說研究上,已對整體概況有深入的了解, 且各專書皆有充份的闡發,惟在動物的研究上,尚未有以整個魏晉時期的志怪小 說為議題之探討,故本文以魏晉志怪小說為範圍,對當中的動物敘事進行分析, 期望透過這樣的研究,達到三項成果,其一,對魏晉志怪小說的文本有進一步的 闡述與發現,其二,對佛教傳入中國前,中華文化中對生命的體悟和理解,及人 與動物間的互動關係有所了解,其三,藉由對動物的論述,反映魏晉時期對倫常 的期待與想像。. 93. 李昭鴻: 〈生命的延展與超越──王嘉《拾遺記》為亂世百姓所揭櫫的人生目標〉 , 《漢學研究集 刊》第 11 期(2010 年 12 月),頁 1-22。 94 牛程: 《《列異傳》研究》(東北師範大學古代文學系碩士論文,2011 年)。 95 林昀佑: 《《列仙傳》、 《列異傳》神仙、鬼怪、方術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系研究所碩士 論文,2012 年)。 96 韓延汝:《 《搜神後記》研究》(東北師範大學中國古典文獻學系碩士論文,2013 年)。 97 廖秀倩:《 《博物志》博物書寫研究》(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3 年)。 15.

(26) 16.

(27) 第二章. 違逆天道的存在:精怪生命的特質. 人與動物共同生活在自然界中,人類的生活與動物息息相關,在人類逐漸累 積對動物的認識後,開始懂得分辨各種動物間的差異,並對種類繁多的動物進行 分類。《爾雅》將動物分成五篇,即〈釋蟲〉、〈釋魚〉、〈釋鳥〉、〈釋獸〉及〈釋 畜〉 ,將動物由低級至高級分類為蟲、魚、鳥、獸四大類, 「蟲類是以昆蟲為主的 無脊椎動物;魚類是代表水生的無脊椎動物和低級的脊椎動物……鳥類是能飛行 的二足而羽的禽;獸類是能行走的四足而毛的走獸,可以認為是包括人在其中的 哺乳類動物。」 1而後將這四類動物中被人類所畜養的馬、牛、羊、狗、豬、雞 六畜另列一篇為〈釋畜〉 。另外, 《管子》的〈幼官篇〉記錄有倮獸位於方中,春 天有羽獸居於東方,夏天有毛獸居於南方,秋天有介蟲居於西方,冬天有鱗獸居 於北方。 2將動物依季節及方位分類為倮、羽、毛、介、鱗五大類,以倮獸作蟲 的總稱,並提出介類,將堅硬外骨骼的魚鱉類和螺蚌合併成介類。 人在《爾雅》中被歸類於獸類,可見當時已視人類為動物之一。 《孟子》 : 「人 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 行,非行仁義也。」 3孟子指出人與一般禽獸在渴飲饑食等一般的生理刺激反應 上,都是相同的,只有一點點與禽獸不同,就是人的天性當中具有仁義。 4《荀 子》 : 「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 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 5荀子提出動物與人的差別,亦是動物缺乏 人性中的義。人與動物是如此的相近,而因為那多出來的一點點不同,使人類被 認為是萬物之靈,地位高於其他動物。在這樣的認知下,魏晉時期的人們會相信 動物想跨越這一點點不同而變化為人,自不難理解。動物「以變化成人來證明他 1. 郭郛等:《中國古代動物學史》(北京:科學出版社,1992 年),頁 132。 關於詳細論述參《管子》幼官篇。周.管仲撰,房玄齡注,劉積增注: 《管子》(上海:上海古 籍出版社,1989 年),頁 28-30。 3 漢.焦循撰,沈文倬點校: 《孟子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7 年),下冊,頁 567-568。 4 參見徐復觀: 《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7 年),頁 164-165。 5 周.荀況撰,楊柳橋詁譯: 《荀子詁譯》(濟南:齊魯書社,1985 年),頁 214-215。 17 2.

(28) 們不下於人,與人齊等,甚至於是超越人類。」 6在這樣的目的下,動物變化為 人類後,大多會與人類進行接觸,因而在魏晉志怪小說中,對動物產生變形後與 人交接的故事多有著墨。. 第一節. 依循獸性,滿足本能需求的行為. 魏晉志怪小說中,動物產生變化,在外表上擁有人的形象,然而在本質上, 動物仍然保有屬於動物的特質與本能,且在行為上往往是依循本能行事,缺乏人 類倫理意識,為達到目的而接近人類,在變化上亦以滿足需求為依歸,展現動物 對人類性格的掌握與了解。. 一、與人交接,多為依循獸性. 東晉時期,出現一批以「志怪」為小說專集書名的小說集, 7祖台之的《志 怪》即為其中之一,此書已於宋朝亡佚,魯迅將之輯錄整理於《古小說鈎沉》中, 其中便記有如下內容:. 吳中有一士大夫,於都假還,行至曲阿塘上,見一女子,容貌端正,便呼 即來,便留住宿。士解臂上金鈴繫其臂,令暮更來,遂不至。明日,更使 尋求,都無此色。忽過一豬圈邊,見母豬臂繫金鈴。 8. 本則記敘一位士大夫在旅途中與一名女子邂逅,這名女子年輕貌美, 「窈窕淑女,. 6. 謝明勳:《六朝志怪小說變化題材研究》(中國文化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班,1988 年),頁 79。 7 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 年),頁 350。 8 晉.祖台之: 《志怪》 ,魯迅校錄,《古小說鈎沉》(濟南:齊魯書社,1997 年),頁 130。 18.

(29) 君子好逑」士大夫當下主動邀請女子留宿,隔日分別時更是相贈一個金鈴,做為 相認的信物,並邀約女子當晚再聚,然而女子並未依約前來,士大夫主動請人在 附近尋找女子的下落,從這些舉動中可以看出士大夫確實已被這名女子吸引。這 隻母豬在變化為女子時,所變化的容貌便是以能夠吸引士大夫為主要目的,加上 以孤身一人出現,更是引誘士大夫與之親近,其目的便是希望能與士大夫發生關 係。《爾雅》:「豕子,豬。䝐,豶。幺幼。奏者豱。豕生三豵,二師,一特。所 寢,橧。四豴皆白,豥。其跡刻絕有力,豟。牝,豝。」 9豬在《爾雅》中被歸 於獸類,人們對有不同特色的豬及其所生之子有不同的稱呼,而其所居住的地方 是叫橧的欄圈及臥草,是屬於人類所豢養的動物之一,亦被歸於〈釋畜〉的六畜 之中,《越絕書》:「句踐以畜雞豕,將伐吳,以食士也。」 10人類豢養豬隻,多 是用於食用,《三國志》:「挹婁……其俗好養豬,食其肉,衣其皮。冬以豬膏塗 身,厚數分,以禦風寒。」 11除食用外,豬皮製衣,豬油製膏禦寒,豬隻被人類 徹底利用。在這故事當中的母豬亦由人類所豢養,在變化形體後方有能力離開所 待的豬欄,到河邊與士大夫邂逅,在達到目的與士大夫發生關係後,便回到原先 居住的豬欄中,而未遂士大夫所願再相聚。在故事的最後,士大夫因自己贈與女 子的金鈴在母豬身上,加以附近都無相似的女性,才意識到當日的女人係由母豬 變化而成。 動物變形的故事在《搜神記》中亦記載不少,《搜神記》的作者干寶係一史 官,他以史家的嚴謹態度撰寫此書,力求「將使事不二迹,言無異塗,然後為信 者」12,一方面將散見於古書及前人書中的有關資料搜集起來,亦從當時人們口 中探訪資料,其書中所載「古今怪異非常之事」13往往是當時所盛傳的故事,而 這些故事被人們所堅信,反映出當時人們的想法。《搜神記》中便記述下如此的 故事: 9. 晉.郭璞注: 《宋本爾雅》(臺北,藝文印書館,1988 年),頁 99。 漢.吳平、袁康:《越絕書》(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 89。 11 晉.陳壽撰,宋.裴松之注: 《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95 年),頁 847-848。 12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頁 321。 13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頁 17。 19 10.

(30) 鄱陽人張福,舡行還野水邊。忽見一女子,甚有容色,自乘小舟,來投福, 云: 「日暮畏虎,不敢夜行。」福曰: 「汝何姓,作此輕行?無笠雨駛,可 入,見就避雨。」因共相調,遂入就福寢,以所乘小舟繫舡邊。三更許, 雨晴月照,福視婦人,乃見一大白鼉,枕福臂而臥。福驚起,欲執之,遽 走入水。向小舟乃是一枯槎段,長丈餘。 14. 故事中變形的動物為大白鼉,《說文》:「鼉,水蟲,似蜥易,長丈所。」 15鼉係 水蟲, 《急就篇》 : 「水蟲科斗䵷蝦蟇。」顏師古注: 「水蟲,揔言在水之蟲也。」16 水蟲是水生動物的統稱,白鼉身形類似蜥蜴,身長長達丈許,《毛詩草木鳥獸蟲 魚疏》 : 「鼉形似蜥蜴,四足長丈餘,生卵大如鵞卵,甲如鎧,今合樂鼉魚甲是也, 其皮堅厚可以冒鼓。」 17鼉的外殼堅硬,依《爾雅》的分類則歸於魚類。白鼉生 活在水邊有草的地方,這則故事發生的地點亦在此,是白鼉最熟悉的生活區域。 這隻白鼉同上則一樣,化為美麗的女子前來引誘張福,且以「日暮畏虎,不敢夜 行」為由,將自己接近張福的行徑合理化,使張福不致因其突然接近而起疑,並 表露出女子柔弱的一面,使張福興起保護欲,下雨天也提供張福收留女子的理由, 於是白鼉成功與張福完成交合。到半夜,白鼉也許是因為成精時間有限,且達成 目的後放下戒心,白鼉從女子變回原形,這讓張福警覺此係由動物變化而成的精 怪,出於對精怪應除滅的心理,使張福欲捉住白鼉,白鼉藉由動物對危險的本能 反應,迅速察覺到事跡敗露,跳入熟悉的水域逃逸而去。白鼉所乘的小舟也隨著 白鼉的離去,而變回原本的枯樹枝,在此可以看到動物不僅能變化自己的形體, 還擁有將物品變化成其他物件的能力。類似的故事在《甄異傳》中也有出現:. 14.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 《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19, 「鼉婦」 ,頁 328。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 《新添古音說文解字注》(臺北:洪葉文化,2013 年),頁 686。 16 漢.史游撰,唐.顏師古注,宋.王應麟補注,清.錢保塘補音: 《急就篇》(北京:中華書局, 1985 年),頁 180。 17 三國吳.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 55-56。 20 15.

(31) 河南楊丑奴,常詣章安湖撥蒲,將暝,見一女子,衣裳不甚鮮潔而容貌美, 乘船載蒓,前就丑奴。家湖側,逼暮不得返。乃停舟借寄住,借食器以食, 盤中有乾魚生菜。食畢因戲笑,丑奴歌嘲之。女答曰:「我在居湖側,日 暮陽光頹;托蔭遇良主,不覺寬中懷。」俄滅火共寢,覺其臊氣;又手指 甚短,乃疑是魅。此物知人意,遽出戶,變為獺,徑走入水。 18. 這則故事與上述兩則故事有敘事上的相似之處,女子單獨出現,接近獨自一人的 楊丑奴,雖然衣裳不潔,然而美麗的外表依舊吸引楊丑奴的注意,而順利與楊丑 奴同進餐點並共寢。直到兩人共寢後,楊丑奴才察覺女子的異樣, 《說文》曰: 「獺, 水狗也,食魚。」 19獺是水邊的動物,有如狗的身形,《鹽鐵論》:「水有猵獺而 池魚勞,國有強禦而齊民消。」 20獺以魚為食物。在這故事裡,獺變化為人時, 身上水邊生物的氣味、不潔的身體和較短的手指這些特質還是無法隱藏,使楊丑 奴因此發覺女子的身份。而獺憑著動物對危險的洞察力,在察覺被識破後,立刻 變回原形,跳入水中逃離。 《搜神記》中指出,物類會發生變化的原因有二,一是「數之至也」,即認 為萬物在到達一定的年歲後便會具備產生變化的能力;二是「時之化也」,即認 為事物會隨著季節的不同而產生變化。21此想法乃延續早期的觀念, 《論衡》云: 「夫物之老者,其精為人;亦有未老,性能變化,象人之形。」 22人們認為萬物 經過長時間的生存即能擁有產生變化的能力, 《禮記》 : 「季春之月,……桐始華, 田鼠化為鴽。」23又云: 「季秋之月,……鴻鴈來賓,爵入大水為蛤。」24隨著季. 18. 晉.祖台之: 《志怪》 ,魯迅校錄,《古小說鈎沉》(濟南:齊魯書社,1997 年),頁 130。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 《新添古音說文解字注》(臺北:洪葉文化,2013 年),頁 482。 20 漢.桓寬撰,王利器校注: 《鹽鐵論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96 年),頁 179。 21 《搜神記》 : 「千歲之雉,入海為蜃;百年之雀,入江為蛤。千歲龜黿,能與人語;千歲之狐, 起為美女;千歲之蛇,斷而復續;百年之鼠,而能相卜:數之至也。春分之日,鷹變為鳩;秋分 之日,鳩變為鷹:時之化也。」晉.干寶撰,李劍國輯: 《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16,「變化」 ,頁 258。 22 漢.王充撰,黃暉校注:《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 年),頁 935。 23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 《禮記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年, 《十三經注疏》), 頁 562-563。 21 19.

(32) 節的變化,動物亦被認為能變化為其他動物。「變化物之法術與時間的長短是有 相對關係的,意即,時間愈長,道行愈深,法術便會愈強。」 25然而不論變化的 力量多強,在志怪小說中的精怪最終都會變回原形,而被察覺其怪異之處並記載 下來,變化並沒有使他們成為真正的人類,在本質上他們仍然屬於動物,因此在 力量耗盡之時,他們會變回原本動物的模樣,無法永久維持人類的外貌。 上述三則故事中的動物變化時間皆短,母豬於隔日變回原形,白鼉連一個晚 上都無法維持,在半夜就恢復原樣,至於獺在變形後仍帶有動物本身的特質,故 有氣味,為人所識破變回原形而逃。動物在變化為人時,選擇接近孤身一人的異 性,且變化的形貌都是年輕美麗的女子,其中引誘的意味濃厚,他們依循著本能 當中對性欲的需求而接近人類。《孟子》:「食色,性也。」 26人性當中亦有對性 欲的需要,面對動物刻意的引誘,也就順理成章的與之發生關係。 動物變化為人,依偱本性中對性欲的需求接近人類,他們明白人類也有對性 欲的需求,也了解人類會喜歡與什麼容貌的人發生關係,而在變化上迎合人類的 喜好,以達到滿足性欲的目的。這種互動關係在當時被認為是合情合理的,在經 過志怪小說的記錄與流傳後,開始有人去進一步發明變化事件的發展和結局,而 在晉朝將要結束進入南朝宋之際,陶潛所撰或托名陶潛所撰的《搜神後記》中, 便記錄人類面對這種變化時的處理方式。. 二、面對精怪,印證人倫意義. 早期人類對自然界不甚了解,陌生環境使人類感到恐懼,「上古人自以為出 行不論遠近,隨時隨處有為超自然所乘之可能。這些超自然物,或在山林川澤,. 24. 漢.鄭玄注,唐.孔穎達疏: 《禮記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年, 《十三經注疏》), 頁 622-623。 25 謝明勳:《六朝志怪小說變化題材研究》 ,(臺北:中國文化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班,1988 年),頁 46。 26 漢.焦循撰,沈文倬點校: 《孟子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7 年),頁 743。 22.

(33) 或在木石水火,或在道塗丘墓,或在館舍廟堂。他們大抵不出自然精靈與人鬼兩 大類;其中較大較有力者,有時被呼為『神』。他們的能力和活動區域並不一般 大。他們所要求於行人的也不完全同。人鬼有時幻成畜類的形貌,老禽獸也能幻 為男女老少的人形。然精鬼始終是獸形,異獸形,半人半獸形,或小人形的,也 不在少數。」 27行旅途中有著受到超自然物攻擊的可能,《山海經》中即載有各 種動植物,並書明其特徵及可能帶來的危害。 28至漢末,道教始興,佛教初傳入 中國,在進入魏晉時雖有傳播,然而尚未深入,百姓對於動物的理解,仍是延續 舊有的觀念。 《抱朴子》為道教書,亦用傳統思維陳述精怪的特質,故云: 「山無 大小,皆有神靈,山大則神大,山小即神小也。入山而無術,必有患害。或被疾 病及傷刺,及驚怖不安;或見光影,或聞異聲;或令大木不風而自摧折,巖石無 故而自墮落,打擊煞人;或令人迷惑狂走,墮落坑谷;或令人遭虎狼毒蟲犯人, 不可輕入山也。」29山中有神靈,若不知道應對方法,將會受到傷害, 《抱朴子》: 「執八威之節,佩老子玉策,則山神可使,豈敢為害乎?」 30利用符節與玉策, 可尋求山神的協助對付各種精怪。若未攜帶符咒而遇到精怪時,葛洪亦提出面對 不同精怪時的應對方法,有的只需喊出名字便不會受到傷害,有的需要投擲白色 的石頭,有的需要以蘆葦做的手杖投擲予以消滅等,「巫術賴以建立的思想原 則……第一是『同類相生』或果必為因;第二是『物體一經互相接觸,在中斷實 體接觸後還會繼續遠距離的互相作用』……巫術根據第一個原則即『相似律』引 申出,他能夠僅僅通過模仿就實現任何他想做的事;從第二個原則出發,他斷定, 他能通過一個物體來對一個人施加影響,只要該物體曾被個人接觸過,不論該物 體是否為該人身體之一部分。」31道教透過交感巫術的原理,有著許多應付精怪 的方式,這些方法不外是將精怪予以驅離或是消滅,以避免人類受到傷害。「由 27. 汪紹源:《中國古代旅行之研究》(臺北:新文豐,1980 年),頁 75-76。 參見汪紹源: 《中國古代旅行之研究》(臺北:新文豐,1980 年),頁 14。 29 晉.葛洪撰,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299。 30 晉.葛洪撰,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301。 31 〔英〕弗雷澤(J.C.Frazer)著,汪培基譯: 《金枝:巫術對宗教之研究》(臺北:久大文化,1991 年),頁 21。 23 28.

(34) 漢朝過渡到六朝,道教的影響力逐漸增強,原本以巫術的超自然方式厭治精怪, 至東漢晚期漸由方士的方術取代……其法物有鏡、劍、符術、印章等。除妖之法, 簡單者即發見精怪原形後,即可殺之而絕;較複雜者,即需借助道教中法物以除 之。」32精怪原先係採巫術的方式予以驅逐,至道教逐漸興盛,在傳統的觀念影 響下道教亦認為精怪應予除滅,進而發展出各種可以除去精怪的方式及法物。而 這觀念為志怪小說所陳講,使志怪小說中記錄到山中遇見精怪如何面對的問題:. 有一士人姓車,是淮南人。天雨,舍中獨坐。忽有二年少女來就之,姿色 甚美,着紫纈襦、青裙,天雨而衣不濡,立其牀前,共語笑。車疑之:天 雨如此,女人從外來,而衣服何不沾濕?必是異物。其壁上先掛一銅鏡, 徑數寸。回顧鏡中,有二鹿在牀前。因將刀斫之,而悉成鹿。一走去,獲 一枚。以為脯,食之。 33. 此則事例中的兩隻鹿變化為姿色甚美的女子,前來尋找車姓士人,然而兩名女子 從外進入屋內,身上衣服卻完全沒有沾濕,使車姓士人起疑,並從鏡子中發現這 是兩隻鹿變化而成的。「隨著朝代的逐漸演變,鏡子本身的作用,被賦予上超越 鏡本身功能的意義,前人常把鏡子反射己身的作用,視為『原形』的呈現,魑魅 妖怪進一步因自見本形而退之。」34鏡子能反射出實際景物的用途,被認為能將 魑魅妖怪的原形映照出來,「鏡為照明之物,形真影真,應而不藏;若為精怪幻 象,則不能隱其真形,必為鏡的威力所懾。」 35鏡子能映照出物體真實的模樣, 能使精怪現出原形,因而成為道教入山辨別精怪的工具, 《抱朴子》:「萬物之老 者,其精悉能假託人形,以眩惑人目,而常試人,唯不能於鏡中易其真形耳。是 32. 李豐楙: 〈六朝精怪傳說與道教法術思想〉 ,收於靜宜文理學院中國古典小說研究中心編: 《中 國古典小說研究專集 3》(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1 年),頁 36。 33 晉.陶潛撰,李劍國輯: 《新輯搜神後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6, 「鹿女」 ,頁 530。 34 吳世如:〈中國鏡神話研究〉 ,《問學集》第 11 期(2002 年 6 月),頁 27。 35 李豐楙:〈六朝鏡劍傳說與道教法術思想〉收於靜宜文理學院中國古典小說研究中心編:《中 國古典小說研究專集 2》(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1 年),頁 7。 24.

(35) 以古之入山道士,皆以明鏡徑九寸已以,懸於背後,則老魅不敢近人。或有來試 人者,則當顧視鏡中,其是仙人及山中好神者,顧鏡中故如人形。若是鳥獸邪魅, 則其形貌皆見鏡中矣。」36動物變化有兩種走向,一是透過媚惑的方式,使當事 人所見為人形,然其他人所見仍為動物,另一種則是所有人眼中所見皆為人形, 即動物已將外形變化為人類的模樣,然不論何者,皆無法改變其原形仍是動物的 事實,而在鏡子中形真影真的映照下,呈現出動物的模樣,使鏡子成為入山者判 斷來者是否有害的工具。在此故事中,女子在鏡子的映照中呈現原形,使車姓士 人發現兩名女子的真實身份,這亦表達出即使動物在外形上變化為人,也無法改 變本質仍是動物的事實,因而在鏡中仍會顯現出原形。被發現是由鹿變化而成的 女子,遭受車姓士人的殘酷對待,一個成功逃離,另一個被殺害成為食物。 兩隻鹿變化為女子相伴前來迷惑車姓士人,並與之接觸,三人交談甚歡,然 而車姓士人在發現兩名女子係由鹿變化而成後,立刻斫殺,其實兩隻鹿怪並未對 車姓士人產生危害,故事中亦未明確指出兩隻鹿的目的,只可由變化為姿色甚美 的女子這點來推測是為了滿足性欲上的需求,然則依前述故事中,人類與變化成 人形的動物交合,並沒有因此受到傷害,車姓士人實無殺害兩隻鹿的必要,可推 測車姓士人應是受到道教觀念影響,認為山中精怪會傷害人類,應該要予以消滅 才能避免危害,故砍殺鹿女,並當作常鹿食用。 人類在識破精怪的偽裝後,為了避免自身受到精怪的傷害,而將精怪予以翦 除,此外,動物依循本能與人互動甚至交合,還有產生新關係的可能,在《搜神 後記》中便記錄動物與人交合後產生子嗣:. 太元中,丁零王翟釗,後宮養一獼猴,在妓女房前。前後妓女同時懷娠, 各產子三頭,出便跳躍。釗方知是猴所為,乃殺猴及十子,六妓同時號哭。 釗問之,云初見一年少,着黃練單衣、白紗帢,甚可愛,語笑如人。 37 36 37. 晉.葛洪撰,王明校釋:《抱朴子內篇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300。 晉.陶潛撰,李劍國輯: 《新輯搜神後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6, 「丁零王獼猴」, 25.

(36) 獼猴化為少年,模樣令人喜愛,且笑語如人,原養於丁零王翟釗的後宮中,能與 後宮中的妓女們接觸,妓女們亦願意與少年接近,甚至發生關係。 「猿猴大多性 欲很強,尤其在許多男猿故事中,他們絕大部份都有好色的性格。他們也像人類 一樣,不僅要求滿足本能,而且喜歡選擇年輕貌美的女色。」38獼猴為滿足性欲, 變化時成為能吸引後宮妓女的少年,且與之發生關係的妓女不僅一位,顯露出獼 猴強烈的性欲。之後,妓女們懷孕生下孩子,「出便跳躍」顯露出這些孩子與人 類並不完全相同,行為類似獼猴,表呈動物即使變化成人,其本質上仍具有獸性, 已如前述,他們在鏡中所顯現出來的仍是原本動物的形象,則他們與人類交合後 產下的子嗣具有動物的特性,也就不令人意外。《搜神記》:「人生獸,獸生人, 氣之亂者也。」39人與動物交合後產下本質仍為動物的後嗣,這被視為是違逆天 道的事,且動物與人交合這件事在本質上就已違反生物的常規,這樣的行為本非 常態,因此在故事最後這些子嗣與獼猴都難逃人類的殺害。 在中國傳統的觀念裡,父母對子女應負有教養的責任,然而在故事中的父親 並非人類,而是隻能化為人形的獼猴,這樣的生命在人類眼中並不具備教育子女 的能力,且本非同類,未能衍生父子關係,加以人類面對精怪時,認為應將其消 滅,因此即使這獼猴是這些孩子的父親,仍不被認同應當存活,而被予以殺害。 孩子雖是由人類母親產下,其是否具備人類形象在故事中並未敘明,然其行為較 偏向父親動物性的特質,使人類並不認為這些孩子是人類,即使孩子的母親對孩 子們有親情的羈絆,這些生命仍不見容於人類社會,而遭受與父親相同的命運。 動物變化為人形,並無法改變他們身為動物的天性,他們終究會變回原形, 在鏡中仍是無法隱藏原本形象,甚至與人交合後產下的子嗣也還是具有動物的特 質。動物變化為人只能短暫維繫人形,且變化僅止於外貌,並沒有讓動物變成真. 頁 531。 38 鄭明娳:《珊瑚撐月:古典小說新向量》(臺北:漢光文化,1987 年),頁 169。 39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頁 258。 26.

(37) 正的人類。動物變化成人後與人接觸,迎合人類的喜好以誘使人類與之交合,滿 足性欲上的需求。然而這樣的變化違反常理,人們亦恐懼精怪可能造成的傷害, 人類具有與動物相同想要存活下去的欲望,因而在面對精怪時,選擇將精怪消滅 以避免危害,至於面對動物與人交合後產下的子嗣,人類也不能認同其存在,必 須予以翦除,以使生活恢復正常。. 第二節. 偽裝身份,取代社會階級的意涵. 儒家在孟子時, 「五倫」的概念正式確立, 《孟子》 : 「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 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40為人與人之間互動 的行為提供準則,這樣的觀念在漢朝時被轉化為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 夫為妻綱」41。不同於五倫欲創造人與人之間良性的互動關係,三綱立足於主從 關係,強調社會等級是維持社會秩序的神聖原則。 「它關心的不是處於這些對應 關係中的個人福祉,而是關心嚴格的行為規範所帶來的特殊的社會穩定模式。」42 這樣的倫理關係帶有「順從」的意味,且不容倒置,在《搜神記》中記錄有人類 面對動物顛倒與人的關係:. 司空南陽來季德,停喪在殯。忽然見形,坐祭牀上,顏色服飾,真德也。 見兒婦孫子,次戒家事,亦有條貫,鞭朴奴婢,皆得其過。飲食既飽,辭 訣而去。家人大小,哀割斷絕。如是四五年。其後飲酒多,醉而形露,但 見老狗,便共打殺。因推問之,則里中沽酒家狗也。 43. 40. 漢.焦循撰,沈文倬點校: 《孟子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7 年),上冊,頁 386。 漢.班固等: 《白虎通》(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 203。 42 杜維明著,陳靜譯: 《儒教》(臺北:麥田出版,2002 年),頁 129。 43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 《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19, 「沽酒家狗」 ,頁 319-320。 27 4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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