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傷害具靈性/感遇能力的生命

第四章 報復人類的行為:具對等性的復仇

第一節 傷害具靈性/感遇能力的生命

魏晉志怪小說中,動物受到人類傷害,對人類回擊,這在自然界中屬於正常 動物反應,「在自然界,鬪爭是一直存在的活動過程,在護種作用的淘汰壓力下,

牠們的行為機構和武器是如此發達,而且明顯地出現和被使用。」17動物面對其

16 楊聯陞著,段昌國譯:〈報──中國社會關係的一個基礎〉收於楊聯陞:《中國文化報、保、

包之意義》(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7 年),頁 59。

17 〔奧〕康拉德.勞倫茲(Konrad Lorenz)著,王守珍譯:《攻擊的秘密》(臺北:遠流出版社,1996 80

他物種甚至同類攻擊時,反擊是自然的反應,牠們的身上也有著許多為了攻擊或 是禦敵的構造,這些構造係為保護自身而用,在動物受到人類的傷害後,對人類 進行反擊也是種自我保護的行為,「純粹自衛的舉措有可能升高而成為對掠食者 的攻擊行動。……這種行為的意圖往往是要掠食者消滅,偶爾也的確有導致掠食 者受傷或死亡的情形,但是很少見。」18動物的自衛行為有著要將攻擊者消滅以 保全自身的意圖,但是成功機率並不高,尤其當動物面對人類時,能夠成功反擊 使人類死亡的可能性更低,然而動物反擊的行為,被視為是復仇並賦予不同的意 義。「中國古代動物復仇傳聞,便屢屢展露著動物的『人性』,即富有同情心、知 恩圖報的善的一面,它們能機智地向惡人或其他惡的對象報仇雪恨。」19動物復 仇的故事裡,動物仿若也有人類的情感那般,對人類傷害動物的惡行予以報復,

從中體現出人類社會中的善與惡。

在魏晉志怪小說動物復仇的故事裡,人類所傷害的動物大多不是具有絕對反 擊能力的動物,這些動物多是在已經受到傷害後,才對人類進行復仇,且不同於 人類間的血親復仇,復仇者與受害者有血緣關係或是君主、師生等關係,而是藉 由敘事手法建立兩者間的關係,其回報方式亦不同於人類間以血刃敵人的方式進 行,有著並非動物能力所及的復仇手段。

一、善惡必報的敘事手法

動物復仇故事中,被傷害的動物多以死亡作結,而無法直接現身為自己復仇,

須藉由上天的協助,以其他方式復仇,然而在志怪小說中,大多略談上天的角色,

使復仇行為和動物間的關聯較為薄弱,需採用敘事手法使人同意這是由動物復仇 而有的結果:

年),頁 17。

18 〔美〕威爾森(Edward O. Wilson)著,薛絢譯:《社會生物學:新綜合理論》(新北:左岸文化,

2013 年),第二冊,頁 237。

19 王立、劉衛英:《中國古代復仇故事大觀》(上海:學林出版社,2001 年),第四冊,頁 1。

81

吳郡海鹽縣北鄉亭里,有士人陳甲,本下邳人,元帝時寓居華亭。獵於東 野大藪,歘見大蛇,長六七丈,形如百斛船,玄黃五色,臥岡下。士人即 射殺之,不敢說。三年後,與鄉人共獵。至故見蛇處,語同行云:「昔在 此殺大蛇。」其夜,夢見一人,烏衣黑幘,來至其家。問曰:「我昔昏醉,

汝無狀殺我。我昔醉,不識汝面,故三年不相知。今日來就死。」其人即 驚覺。明旦,腹痛而卒。20

陳中在狩獵時,因見一大蛇而殺之,興許是大蛇外觀上的特異,以及殺害神秘動 物並不受到文化的認可,使陳甲在殺害大蛇後並不敢聲張。直至三年後,適逢與 人共同至此處打獵,才將此事說出。當夜夢見一個黑衣人到陳甲家,訴說遭陳甲 殺害,而欲復仇之事。大蛇於遭殺害後,應當仍停留於原地,方能聽聞陳甲於三 年後告知同伴曾殺大蛇之事,而尋得仇家,這與人類「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的 概念類似,大蛇執意找到當日無故殺害牠的人類進行復仇,而於原地等待,成功 於三年後得知仇人訊息,並為自身報仇。最終,陳甲因腹痛而亡。

陳甲狩獵時將一大蛇殺害,於三年後腹痛而亡,蛇雖具有傷害人類的能力,

然而蛇的攻擊方式多以自身毒性為武器,使獵物中毒而亡,這是蛇類面對比自己 具形體優勢的生物時的禦敵方式,然而蛇毒的效果當中並無使人腹痛的能力,且 陳甲於三年後至當年殺蛇處,亦無遇見任何蛇類,毫無遭蛇的毒牙攻擊之可能。

然而此故事將蛇的外觀特別描述,「長六七丈,形如百斛船,玄黃五色」這些特 徵使此大蛇的神秘性更為強化,讓人在閱讀時,產生相信此蛇具有特異能力的想 法,而後大蛇在陳甲的夢中化身為人,亦有著強化大蛇特殊性的功用,大蛇於夢 中所說之言論,使人相信此身穿黑衣黑頭巾的人確實為昔日遭陳甲殺害的大蛇,

並對陳甲遲至三年後才死亡提出解釋。大蛇於原處等待三年之久,可能為蛇類的

20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9,「士人陳甲」,頁 162-163。

82

領域觀念,「蛇類是否有一定的領域亦未確知,據發現有些蛇類對其長久棲居的 處所加以巡查警戒。」21興許是蛇類保護、巡視領域的行為使人類認為蛇有在同 一地方等待的可能,進而產生誤解,認為大蛇係為復仇所致。而後大蛇所說「今 日來就死」的復仇宣言,使陳甲腹痛而卒的結果自然而然被認定係由大蛇所為。

陳甲殺害大蛇與腹痛而亡,原應屬個別的兩件事,然而透過志怪小說作者的敘述,

使兩件事的關係產生連結,其中又以陳甲所做之夢為最直接連結兩件事的關鍵,

《慎子》:「晝無事者,夜不夢。」22白天若無經歷一些有特殊感受的活動,將無 相對應的心理活動,則夜晚將不會作夢。陳甲於殺害大蛇後便對自己的行為產生 畏懼,傷害神秘生物係屬不被允許之事,因此陳甲不敢將此事告知任何人,三年 後舊地重遊,興許是時日已久,陳甲認為當年所為已無危害,才將此事說出,然 而陳甲對此事想必仍是有所掛念,因而在當天夜晚作夢夢見大蛇,此夢當屬陳甲 因擔憂懼怕而出現。透過夢境,已死的大蛇化身為人出現在陳甲的夢中,告知其 被無端殺害的憤恨,以及將報仇的宣言,《潛夫論.夢列》:「人有所思,即夢其 到;有憂即夢其事。此謂記想之夢也。」23人因為有所思有所憂,心中有著掛念 之事,而會於夢中夢到此事。在陳甲對殺害大蛇的懼怕下,夢中大蛇亦以陳甲所 擔憂之情形出現,將陳甲的不安訴說出來,最後在現實中,實現夢中之言,使陳 甲因腹痛而死。

蛇類沒有使人類腹痛的能力,已死的大蛇更無可能,而大蛇於原處等待,也 是人類對蛇類領域範圍的錯誤解讀,為使動物復仇的故事合理化,而藉由夢境,

讓已死的大蛇變化為人出現於陳甲夢中,並透過大蛇於夢中所說的話,使最後陳 甲死亡的結果與當年殺害大蛇的行為產生連結,陳甲之死成為殺害大蛇而遭大蛇 復仇的下場。大蛇已死,應無為自身復仇之可能,然對大蛇特殊外觀的描寫,使 大蛇的神秘性被強化,而被認為擁有能力對陳甲進行復仇,大蛇即使死亡三年之

21 易希陶主編:《動物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6 年),頁 633。

22 周.慎到撰,錢熙祚校:《慎子》(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 14。

23 漢.王符撰,清.汪繼培箋,彭鐸校正:《潛夫論箋校正》(北京:中華書局,1997 年),頁 315。

83

久,亦能對人類復仇,顯示出動物復仇的必然,人類對動物的傷害終究會得到報 應。除了夢境之外,尚有以卜筮合理化動物的復仇:

揚州別駕顧球娣,生十年便病。至年五十餘,令郭璞筮之,得《大過》之

《升》,其辭曰:「大過卦者義不嘉,冢墓枯楊無英華。振動游魂見龍車,

身被重累嬰天邪。法由斬樹殺靈蛇,非己之咎先人瑕。案卦論之可奈何!」

球乃訪迹其家事,先世曾伐大樹,得大蛇殺之,女便病。病後有群鳥數千,

迴翔屋上,人皆怪之,不知何故。有縣農行過舍邊,仰視,見龍牽車,五 色晃爛,甚大非常,有頃遂滅。24

顧球的弟媳在十歲的時候生病,直到五十歲時都未能痊癒,這場怪病促使顧球請 郭璞為她卜筮,郭璞係東晉著名學者,《晉書》:「璞好經術,博學有高才,而訥 於言論,詞賦為中興之冠。好古文奇字,妙於陰陽算曆。」25郭璞擅長卜筮,《晉 書》中亦載有郭璞多次為人卜筮之記錄。在這故事裡,郭璞亦展現其能力,指出 顧球的弟媳係因先人斬樹及殺大蛇,而致使弟媳生病至今。顧球得到郭璞的卜筮 結果,而去了解弟媳家中過去發生的事情後,才發現原來祖先曾經於砍樹時殺過 大蛇,「蛇大部分都繁殖於熱帶或亞熱帶的地方,以陸地或樹上及水中為其棲息 場所,但亦有居於洞穴或土中者。」26蛇類多以陸地、樹木、水中為居住地,於 此故事中,祖先所殺之蛇應住於樹上,因而在砍樹時落下為祖先所殺害,而弟媳 開始生病的時間,正好與當時時間吻合,當時發生的事情,都與卦辭的內容相符 合,展現出郭璞在卜筮上的精準,也將弟媳生病多年無法痊癒與祖先殺害大蛇二 事連接在一起,成為大蛇復仇的敘事。

大蛇遭殺害後,「群鳥數千,迴翔屋上」、「見龍牽車,五色晃爛」,種種異象

24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3,「郭璞筮病」,頁 71。 25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93 年),頁 1899。

26 譚天錫編選:《話蛇》(臺北:正中書局,1985 年),頁 1。

84

顯示出大蛇的不凡,而蛇與龍之間亦關係密切,《山海經》:「西北海之外,赤水 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視乃明,不食 不寢不息,風雨是謁。是燭九陰,是謂燭龍。」27對燭龍的描寫中,認為燭龍有 著人的臉孔以及蛇的身體,《論衡》:「世俗畫龍之象,馬首虵尾。由此言之,馬、

虵之類也。」28世俗中所認知的龍,有著馬的頭及蛇的尾巴,被視為應是類似馬、

蛇一類的動物。龍是由人類幻想出來的生命,而其外形在描述中多與蛇形相似,

「與其說龍是蛇的變形,倒不如說蛇的形相在後來被賦予了龍的意義更為切當一

「與其說龍是蛇的變形,倒不如說蛇的形相在後來被賦予了龍的意義更為切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