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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及範圍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範圍

本論文的研究方式主要按照兩種研究進程,其一為傳統的文本分析法,其二 是綜合歷史的討論,以下就此予以簡述:

6 王國良:《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4 年),頁 37。

7 參見李劍國、陳洪主編:《中國小說通史.先唐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年),頁 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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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本分析

本文採文本分析法進行研究,以魏晉志怪小說中目前尚可見之文本為研究範 疇,所採文本羅列如下:

一、有傳本完整保存者:晉.張華撰《博物志》,採范寧校證,中華書局出版 的《博物志》8,及晉.王嘉撰,梁.蕭綺錄《拾遺記》,採齊治平校注,中華書局 出版的《拾遺記》9

二、輯存而保留者:魏.曹丕《列異傳》、晉.陸氏《異林》、晉.王浮《神 異記》、晉.祖台之《志怪》、晉.曹毗《志怪》、晉.戴祚《甄異傳》六書,採用 魯迅校錄,齊魯書社出版之《古小說鈎沉》10為底本,晉.干寶撰《搜神記》採李 劍國輯校,中華書局出版之《新輯搜神記》11,以及南朝宋.陶潛撰《搜神後記》, 採李劍國輯校,中華書局出版之《新輯搜神後記》12

依據上述文本,將當中有關動物類的敘事予以撿擇,並進行細讀與分析,依 其中動物所展現的特質與如人類般的行為舉止予以歸納分類,藉此了解魏晉時期 人們對於動物的理解與想像。魏晉時期志怪小說產生大量關於動物的故事,在這 之中,不同的動物與人類產生不同的互動,展現各種動物的特質,以及人類對動 物的觀察,亦有動物表現出與人類相仿的行為舉止,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對動物抱 有的想像,透過一則則對動物的描寫,建構出魏晉時期人們對動物的理解與觀察。

二、歷史研究

8 晉.張華撰,范寧校證:《博物志》(北京:中華書局,1980 年)。

9 晉.王嘉撰,梁.蕭綺錄,齊治平校注:《拾遺記》(北京:中華書局,1988 年)。

10 魯迅校錄:《古小說鈎沉》(濟南:齊魯書社,1997 年)。

11 晉.干寶撰,李劍國輯校:《新輯搜神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

12 南朝宋.陶潛撰,李劍國輯校:《新輯搜神後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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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時期時局動亂,巫術及宗教成為百姓尋求生命慰藉的依託,鬼神傳說在 民間興起,透過知識分子的清談之風,各種故事與傳說迅速散播開來,使志怪小 說大為興盛。此時期的志怪小說,在當時的人們眼中都是真實可信的,在《隋書.

經籍志》裡,除少數地理博物類志怪小說被歸類於「子部.雜類」13外,大多數志 怪小說都被歸類在「史部.雜傳類」14,「《隋書.經籍志》成於唐代,是著錄梁、

陳、齊、周、隋五代官私目錄所載作品而成,則《隋書.經籍志》所體現出的小 說觀念也應能代表魏晉六朝時人的普遍看法。」15志怪小說被編入史部,即可表達 出當時人們是將志怪小說的內容當作史實一樣相信。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在內容 上反映出社會現實的黑暗面和混亂的情勢,並傳達出人民在此之中所遭受到的苦 難,以及人民對局勢的不滿與反抗情緒,而知識份子面對魏晉時期政治的黑暗及 官場的腐敗,心生不滿之際,亦將對未來的憧憬與渴望,透過志怪小說表現出來。16 此時期的志怪小說反映著當時的社會背景,人民對現實的觀感與期望,一篇篇都 是人們信以為真的事實,深刻描繪出當時人們的想法與信念。

本論文依此兩種研究方式,對魏晉時期志怪小說中與動物有關的敘事予以鈎 沉,並做歸納分類。「在中國傳統陰與陽的相對思維模式下,隱藏『自然/非自然』、

『常/非常』的結構性思考,所有的變化事例都可置於非自然、非常觀之下獲得解 釋。」17志怪小說中動物亦有「常」與「非常」的區分,本文先就動物之「非常」

予以探討,精怪在變化為人形後會依循動物的本能與人類接觸,滿足自身的欲望,

並以變化的能力偽裝成人類,藉此取得人類在社會倫理中的權力地位,然而精怪 的本質仍舊為動物,在變化中不足處反而透露出動物本質上的特色,亦彰顯出人

13 參見唐.魏徵、令孤德棻撰:《隋書》(北京:中華書局 1994 年),頁 1006-1010。

14 參見唐.魏徵、令孤德棻撰:《隋書》(北京:中華書局 1994 年),頁 974-982。

15 韓秋白、顧青:《中國小說史》(臺北:文津出版社,1995 年),頁 22-23。

16 參見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6 年),頁 232-236。

17 李豐楙:〈先秦變化神話的結構性意義──一個「常與非常」觀點的考察〉(中國文哲研究集刊),

第4 期(1994 年 3 月),頁 28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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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在動物中的獨特地位。其次探討動物之「常」,尋常動物透過人類的觀察與想像 而有特殊的人倫表現,以表現在回應人類的「善行」及「惡行」兩方面進行解析。

在回應善行方面,動物受人類飼養,獲得生存及安全之保障,而在飼主有難時願 以身護主,未經人類豢養的動物若接受人類解救性命之恩情,亦能對人類給予回 報。而在回應惡行方面,動物受到人類的傷害而有對人類報復的行為,然而此多 為人類的附會想像,透過敘事手法將動物復仇的行為展現出來,並表現出尋常動 物的情感,突顯出善與惡,使復仇行為合理化。透過對動物故事的分析與理解,

從中體現出當時人們對於動物的想像、定義及對動物生命特質的體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