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倫理關係的締結

第三章 回報人類的動物:效仿人倫的義行

第一節 倫理關係的締結

《爾雅》裡將六畜獨立列為〈釋畜〉一章,人們豢養動物的行為在當時已成 為常態,這些動物在人們長期的飼養與照料下,與人類締結主僕關係,並遵從人 類的命令行事,發揮人們所期望的功能,為人類服務。人們豢養動物抱持著各種 不同的目的,有的是為了食用,有的是期望動物能發揮其特質為人類工作,而有 的則是希望動物能給予陪伴,這些動物所擁有的特性為人類了解,進而使人類願 意付出財力、勞力、心力來豢養動物,成為動物的飼主,為動物提供生存及安全 的保障。在這過程中,人類與動物間的互動,由狩獵者與被狩獵者的關係,開始 有建立類似倫理關係之可能,而動物在面對人類的悉心照顧,亦能表現出倫理關 係中的義行,而被載入志怪小說中。其中一部份動物是能在生活上為人類分擔工 作,而另一部份動物則無具體功用,僅是接受人類飼養,以下便依此分類來作探 討。

一、有專門職司的家畜

人類豢養動物除了用於食用外,亦有著賦予動物職司,使動物以自身能力為 人類服務,從中建立類似人類的「君臣」關係。《論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 以忠。」10君主對待臣子應合禮,而臣子對待君主應盡忠,君臣雙方皆有應該做 到的規範,彼此能盡到應盡的責任,才能使君臣關係良好,《孟子》:「聖人有憂 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

10 清.程樹德撰,程俊英、蔣見元點校:《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2011 年),頁 197。

43

有信。」11在孟子的五倫觀念裡,君臣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義」之上的。「義 的原則無論是從道義上還是從實際上來看,與利的原則都是截然對立的。」12君 臣之間的義是拋棄利益的考量,純粹為對方付出,這樣的要求在人性之下是極難 達成的,成為中華文化中所推崇的行為,若君主不能給予足夠的尊重與了解,是 難以讓臣子甘願為君主拋棄利益並傾力付出,因而「義」的表現在中華文化是可 貴的行為。

在魏晉志怪小說中,動物與人的互動裡,有著類似的君臣關係,人類在飼養 動物的過程裡,如能友善對待動物,則動物亦願意傾盡所有回報人類,其行為有 時會超乎人類的期待,成為人類眼中的「異」。在《搜神後記》中即有動物解救 主人性命的故事:

晉太和中,廣陵人楊生養一狗,甚憐愛之,行止與俱。後生飲酒醉,行經 大澤草中,眠不能動。時冬月,有野火起,風又猛。狗周章號喚,生醉不 覺。前有一坑水,狗便走往眠水中,還以身壓生左右。如此數四,周旋跬 步,草皆沾濕着地。火尋過去。生醒,方見之。他日又闇行,墮空井中,

狗呻吟徹曉。須臾,有人逕過,怪犬向井號,往視見生。生曰:「君可出 我,當厚報君。」人問:「以何物見與?」生云:「唯君耳。」人曰:「以 此狗見與,便當相出。」生曰:「此狗曾活我於已死,不得相與,餘即無 惜,任君所須也。」人曰:「若爾,便不成相出。」狗因下頭目井,生知 其意,乃語路人:「以狗相與。」人乃出之,繫狗而去。卻後五日,狗夜 走歸。13

這則故事裡的狗解救主人楊生兩次,第一次是在楊生醉倒在草原中,適逢天冷火

11 漢.焦循撰,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7 年),上冊,頁 386。

12 杜維明著,陳靜譯:《儒教》(臺北:麥田出版,2002 年),頁 118-119。

13 晉.陶潛撰,李劍國輯:《新輯搜神後記》(北京:中華書局,2012 年),卷 7,「楊生狗」,頁 549。

44

起,風勢亦猛,楊生處於火災現場附近,其情形相當危險,狗為了解救楊生,而 不斷以自身浸水的方式,將楊生四周的草地濕潤,使火不能靠近楊生,楊生因而 倖免於難。第二次是楊生跌入井中,狗無力將楊生從井裡帶出,只能徹夜鳴叫求 助,引起路人注意。路人雖然願意解救楊生,卻要求楊生以狗做為回報,楊生心 知此狗有靈性而不願送人,狗卻以眼神讓主人明白牠的心意,最後楊生只能以狗 相與並得以脫困。五日後,狗徑自從路人身邊離開,回到楊生身邊。

前已述及,狗在當時是有獵捕功能而為人類所飼養,在狩獵時協助人類捕捉 獵物,擁有敏銳的嗅覺及聽覺可以察覺其他動物的靠近,進而警告人類,並保護 人類不受傷害,亦被當作看守門戶的動物。狗是群居動物,擁有協助團隊達成任 務的能力,「團隊協作行為的基礎是一種與生俱來的習性,狗在這種習性的作用 下喜歡與其他的狗類同伴在一起,服從他們的領導,並且願意和大家做同樣的事 情。」14狗有著群體性的生活,且能服從他們所認定的領導者,在與人類相處時,

狗將人類視為其領導者,順從人類的要求,「狗對於周圍的狀況及人類的順位都 觀察得很仔細,了解得很清楚,並且一定把自己隸屬於最高地位的人。」15狗將 自己歸為最高地位者的所有物,在狗的認知裡,楊生與路人都是高於其位階的人 物,然其任務是伴隨在楊生身旁,隨時保護楊生,對狗而言,最高地位者便是楊 生,即便路人出現成為新的主人,狗仍視楊生為主,遵從楊生的命令,將自己視 為楊生的一部份,從而回到楊生身邊。《孟子》:「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 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16 君臣關係是一種互信互相的概念,君主希望臣子如何對待自己,端視君主如何對 待臣子,若君主願意將臣子視若手足,則臣子也願意為君主盡心盡力,但若君主 不願尊重臣子,則臣子亦不願服從君主,甚而視為敵人。楊生對待負責保護自己 的狗相當憐愛,出入都讓狗相隨在側,甚至在路人要求以狗為贈才願相救的情況

14 〔加〕斯坦利.科倫(Stanley Coren)著,江天帆、馬雲霏譯:《狗智慧:它們在想什麼》(北京:

三聯書店,2007 年),頁 231。

15 安紀芳編譯:《犬的心理與行動》(臺北:武陵出版社,1990 年),頁 77。

16 漢.焦循撰,沈文倬點校:《孟子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7 年),下冊,頁 546。

45

下,仍有不願將狗送出的念頭產生,可見得楊生是相當喜愛且重視此狗,想必對 狗也是照顧有加,而狗受到楊生的重視與愛護,亦給予相對的回報,盡責地做到 保護主人的任務。在楊生面臨火燒的危險時,狗並未因火勢而恐懼逃離,反而心 念著不讓楊生被火燒著,不顧己身是否會被火燒傷,不斷的將楊生四周的草沾濕,

藉以保護主人。在第二次解救楊生時,狗亦無視自己將被路人帶走,從此離開楊 生,只願楊生能被救出,其實即使這位路人不願救出楊生,多等待些時間應也能 遇到其他人經過並願意助楊生脫離困境,然而已徹夜嗚叫的狗,反映出對楊生在 井中的擔憂,已無法再多等待其他人出現的可能,寧可以自身換取楊生的自由。

在故事最後,狗脫離路人的繩索,然而得到自由的狗,並未因此回到大自然中過 原本應有的野外生活,而是徹夜尋路回到楊生身邊。狗擁有找尋主人並回到主人 身旁的能力,「對於所謂狗的歸家性這句話未必妥當,牠們看來似乎要回到家,

但那是因為家裏有主人在的緣故,也就是說狗並非是要回家,而是要回到主人那 裏。」17狗對主人的服從以及想要回到主人的照護之下,而能忍受長途拔涉回到 主人身旁。楊生的狗在被路人帶走後,雖有新的主人予以照顧,但狗仍想念著楊 生,心念著回到楊生身邊,因而尋著本能回找到楊生,亦回報楊生對狗的不捨之 情。

《孝經》:「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18侍奉君主被視為孝 的一環,將君臣的關係與父子的關係相連結,然而事君的排序仍次於事親,《晉 書》:「臣聞父子天性,愛由自然,君臣之交,出自義合,而求忠臣必於孝子。是 以先王立禮,敬同於父,原始要終,齊於所生,如此猶患人臣罕能致身。」19父 子之情出於天性,相較於君臣間透過契約建立的關係更為緊密,將君臣的關係轉 化為父子關係,將能使臣子願意為君主傾力付出,在這故事裡,楊生對狗的愛護 與重視,有如照顧自己的孩子那般,使狗在回應楊生時,亦願意付出所有保護楊

17 安紀芳編譯:《犬的心理與行動》(臺北:武陵出版社,1990 年),頁 212。

18 清.嚴可均輯:《孝經鄭注》(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 2。

19 唐.房玄齡等撰:《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93 年),頁 1400。

46

生、解救楊生遠離困境,雙方經過長期的相處,彼此的關係緊密,楊生與狗皆願 意為對方付出,使雙方能締結良好的主僕關係,進而使狗多次對楊生不離不棄,

使終陪伴楊生。狗與人類因長時間相伴,彼此互動的故事在魏晉志怪小說中亦不 少,《搜神後記》中尚有如下的故事:

會稽句章民張然,滯役在都,經年不得歸。家有少婦,無子,惟與一奴守 舍,奴遂與婦私通。然素在都養一犬,甚快,名「烏龍」,常以自隨。後 假歸,奴與婦謀,欲殺然。盛作飲食,共坐下食。婦語然:「與君當大別 離,君可彊啖。」未得啖,奴已當戶倚,張弓栝箭拔刀,須然食畢。然涕 泣不能食,以盤中肉及飯擲狗,祝曰:「養汝數年,吾當將死,汝能救我 否?」狗得食不噉,唯注睛舐唇視奴,然亦覺之。奴催食轉急,然決計,

拍膝大喚曰:「烏龍!與手!」狗應聲盪奴,奴失刀仗倒地,狗遂咋其陰,

然因取刀殺奴。以妻付縣,殺之。20

張然因長期不在家,留下妻子與一個奴僕在家中,妻子與奴僕瞞著張然私通,在 張然回家時,計劃殺了張然。張然察覺奴僕已拿著武器在外頭等著要殺他,食不 下嚥而將食物丟給所養的狗──烏龍。張然期望烏龍能念在他多年的飼養解救他,

而烏龍面對食物亦不吃,只盯著奴僕看,張然明白烏龍的心意,便命令烏龍動手,

烏龍亦未讓主人失望,一舉制伏奴僕,使張然能以刀殺害奴僕,解除危機。最後

烏龍亦未讓主人失望,一舉制伏奴僕,使張然能以刀殺害奴僕,解除危機。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