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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和合本》與《和合本修訂版》之比較分析

第四節 修訂不合理之處的探討

一、詞彙上的修訂問題:「糟蹋」、「吃食」

雖然《和合本修訂版》修訂了許多不合時宜、艱澀難明或易使人誤解的字詞,

增加其易讀性,然而有些詞彙的修訂或處理方式看似不甚合理。

首先,我們看到《和合本修訂版》將這比喻中皮袋「壞了」修訂為「糟蹋了」:

56by what measure you-measure 中,第一個 measure 是名詞,第二個為動詞;在這裡的 you 皆為複 數,指「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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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糟蹋了」也不正確,應作「酒和皮袋都『被』糟蹋」才合理,因為「糟蹋」的 動作執行者是「人」而非「物」。以上兩項分析皆顯示出此修訂處並不合理,「糟 蹋」在此並未「符合今天中文的用法和表達習慣」,因此沒有修訂的必要。

第二,「吃食」在《和合本》中出現三次,《和合本修訂版》皆未修訂:

表 4-29 出現「吃食」的經文

經文出處 《和合本》 《和合本修訂版》

馬可 5:11 在那裏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 食。

在山坡那裏,有一大群豬正在 吃食;

馬太福音 8:30

離他們很遠,有一大群豬吃 食。

離他們很遠,有一大群豬正在 吃食。

路加福音 8:32

那裏有一大群豬在山上吃食。

鬼央求耶穌,准他們進入豬裏 去。耶穌准了他們,

那裏有一大群豬正在山坡上吃 食,鬼央求耶穌准他們進入豬 裏;耶穌准了他們。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 (粗體字為筆者標注)

「吃食」的希臘文原型字為βόσκω (發音:bóskō),在此為被動式,意為「吃 牧草,吃草」(麥啟新, 2009, p. 277);用於豬的話,應為「覓食」。然而,「吃食」

這個詞應該不是現代的中文,也不是「吃食物」的縮語。若查詢教育部重編國語 辭典修訂本,「吃食」的注音為「ㄔ ˙ㄕ」,意為「點心之類的食物」,與原意 相差甚遠。《和合本修訂版》未將此處按照「符合今天中文用法及表達習慣」修 訂,實在令人不甚理解。在〈馬太福音 8:30〉中,《新譯本》、《現代中文譯本》、

《簡明聖經》皆譯為「豬 (正) 在『吃東西』」,筆者認為是較符合原則的修訂 方式。因此,以上三段經文中《和合本》的「吃食」,應修訂為「吃東西」或者

「覓食」,而《和合本修訂版》卻沒有遵照「符合今天中文用法及表達習慣」的 修訂原則,也沒考慮到 13 項修訂原則的第 9 點:「少數讀不懂或不太順的字句,

在不損原有風格的原則下略為修改,使讀者易於明白,在朗誦時較暢順。這些包 括:1. 難解釋的字……」。對此,《和合本修訂版》實有改進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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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格的誤譯並未修訂的例子

吳國鼎 (2003, p. 22) 指出,《和合本》在〈馬可 3:20〉中有一處誤譯:「耶 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其中的「他連飯也顧 不得吃」應作「『他們』連飯也顧不得吃」,因為其原文為μὴ δύνασθαι αὐτοὺς μηδὲ ἄρτον φαγεῖν (發音:mḕ dýnasthai autoùs mēdè árton phageîn),而 αὐτοὺς 為表第三 人稱複數、陽性,所以應該指的是「他們」,即耶穌及門徒們。

《和合本修訂版》並未發現此誤譯,仍照原譯:「耶穌進了屋子,眾人又聚 集,甚至他連飯也顧不得吃。」《新譯本》、《現代中文譯本》、《新漢語譯本》

及《當代聖經》對此皆有修訂,譯為「他們」或「他和門徒」。可見《和合本修 訂版》的修訂過程中,修訂者並未更加詳細地對照原文,或多方參考更多對《和 合本》譯文的評論及其他中譯本,才會遺漏此重要錯誤。而香港聖經公會曾於「忠 於原文」原則的第二點,說明「力求反映原文文法特色,例如區分單數複數、主 動被動、不同人稱、名詞動詞」。因此,《和合本修訂版》理應將原文中的人稱、

所有格等文法細節如實譯出。若對原文有研究的讀者發現上述問題,此疏失會使 香港聖經公會的說詞打了不少折扣。

三、περιβλέπω (發音:periblépō,意為「環顧四周」) 的修訂

〈馬可福音〉描繪了許多次耶穌 (有一次為門徒) 環視他周遭的人群,所以 一共用了六次περιβλέπω57περιβλέπω 是介系詞 περί (發音:perí,周圍、四圍) 加 上動詞 βλέπω (發音:blépō,看) 的複合動詞,因此意義正是「環顧四周」。以 下我們來一同探討περιβλέπω 的修訂情形:

57《聖經》新約僅使用其關身型態 περιβλέπομαι (王正中, 2014, p. 788),本部分討論是以其原型 περιβλέπω 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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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音:oukéti,意為「不再」,副詞);第三段 ὁ Ἰησοῦς (發音:ho Iēsoûs,意為

「耶穌」,主格),代表沒有連接直接受格。上述的希臘文文法差異,基本上可由

《和合本》的譯文看得出來:〈馬可 5:32〉「周圍觀看」、〈馬可 9:8〉及〈馬 可 10:23〉的「周圍一看」之後都並未連接受詞。

περιβλέπω 其中一項的指涉意義為「四周掃視或察看」,例如「四周察看……

〈馬可 9:8, 10:23〉……祂 (或不斷) 周圍觀看,要見,〈馬可 5:32〉……祂四周 觀看那些……,〈馬可 3:34〉。比較第 5 節……當祂周圍看了一切後,〈馬可 11:11〉」(麥啟新, 2009, p. 1218, 粗體字為作者標注);王正中 (2014, p. 788) 更περιβλέπω 定義為「環視」。以上字典所條列出的經文出處皆與上表所列的吻 合,印證了這六段經文中的περιβλέπω 之指涉意義皆為「四周掃視或察看」、「環 視」等類之意。

首先,我們來一同檢視《和合本》的譯文。《和合本》對περιβλέπω 的產出 基本上可歸納為:「周圍/四面」加上「觀看/看/一看」,「周圍」及「四面」作 副詞用,修飾動詞「觀看」、「看」、「一看」。雖然譯文用詞並未一致,卻是 呈現出一致的文法結構:副詞加動詞,對應到περιβλέπω 的介系詞加動詞的複合 動詞,筆者認為如此翻譯περιβλέπω 也是「忠於原文」之語言意義的表現。然而,

這部分《和合本》的問題是「周圍/四面」加上「觀看/看/一看」不是現今中文的 習慣用法,因此這是《和合本修訂版》予以修訂的原因。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中,

「周圍」意為「環繞在物體四周的部分」,例句為「……周圍用木板遮護」或「又 命將周圍的短髮剃了去……」,所以「周圍」是描述一個物體的「外緣」,用作 名詞,可是不會作副詞修飾動詞;「四面」意為「東、南、西、北四方。也泛指 四周圍」,故其意與「周圍」相似,同樣不會作副詞來修飾動詞。因此,這六段 譯文的確有修訂的必要。

首先,我們先來比較「周圍」及「四周」的指涉意義。兩者意義十分接近,

但有細微的差異。「四周」之中有個「四」,而「四」是個虛數,代表「四面八 方」,因此有指涉向外的方向。兩者比較如下表及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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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1 「周圍」與「四周」的成份分析

周圍 四周

1. 環繞性 1. 環繞性 1. 環繞性 2. 範圍 2. 範圍較小 2. 範圍較大 3. 方向性 3. --- 3. 方向性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

圖 4-3 「周圍」與「四周」語意之圖示

周圍 四周

資料來源:筆者繪製

黑點為某人或物所處的位置。「環繞性」指的是在中心點的「外圍」;「範 圍」指的是該外圍具有厚度,故成了「外圈」;「方向性」指的是某人或物無形 中會投射某動作在該外圈上。按照上述三個成份,我們可以造句,讓讀者更清楚 兩者的差別:

一、「環繞性」及「範圍」的例句:「世貿中心的周圍聚集著人群」與「世 貿中心的四周聚集著人群」。兩句都是合文法及用法的中文,都代表人群「環繞」

著世貿,可是在中文讀者的心目中,後句中的人群散佈的「範圍」可能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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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向性」的例子:1.「環視/環顧周圍」及「環視/環顧四周」。前例的 中文不通,因為動詞「環視」或「環顧」帶有眼光向外圈延伸之意。後例使用「四 周」,便十分合理;2. 「向周圍觀看」及「向四周觀看」。前例因有個「向」,

補足了方向性,所以在中文可以接受的,可是後例的「四周」更明確搭配了「看」

這動作的方向性,因此較前例佳。

了解「周圍」及「四周」的差異後,我們再來檢視這幾段經文的修訂情形。

按照《和合本修訂版》的修訂原則,「忠於原文」的第五點指出:「五、原文多 次出現的字句涵義用法相若,則力求翻譯一致」。但是,修訂者依照各經文的不 同脈絡,沒有將περιβλέπω 修訂為統一的用詞 (或沒有修訂),因此筆者不見其修 訂的一致性。〈馬可 3:5, 34〉兩段中,將「周圍看」及「四面觀看」皆修訂為「環 視」。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中,「環視」意為「向四面觀察注視」,同時具介系 詞及動詞的概念,忠於原文的複合動詞 περιβλέπω,又合乎現代中文的習慣及用 法,筆者認為這兩段為修訂的佳作。但是,〈馬可 5:32〉的「周圍觀看」為何並 未按照「符合今天中文的用法與表達習慣」修訂?為何不修訂為「耶穌環視四周」

或「耶穌環顧四周」呢?

接著,〈馬可 9:8 ; 10:23〉與〈馬可 5:32〉一樣,原文的 περιβλέπω 之後並未 連結直接受格。〈馬可 9:8 ; 10:23〉在《和合本》為「周圍一看」,《和合本修 訂版》將前者修改為「向周圍觀看」,將後者改為「看了看周圍」,修訂後兩者 並不一致。雖然「向周圍觀看」在中文語感上較「周圍一看」佳,因為加了一個

「向」介係詞,有了方向性。可是「向周圍觀看」仍不是最理想的中文。試比較 其他譯本:〈馬可 9:8〉在《簡明聖經》為「門徒環顧四周……」,在《新漢語 譯本》為「他們猛然環視四周……」,在《現代中文譯本》為「他們連忙向四周 張望……」。以上三者使用了「四周」,如之前所論述,「四周」較「周圍」具 有方向性,因此與「看」等動詞搭配較佳。

另外,在原文用字相同、《和合本》的譯文又相同的情形下,《和合本修訂 版》為何要修訂為不同的表達方式?「忠於原文」原則的第五點指出:「五、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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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多次出現的字句涵義用法相若,則力求翻譯一致」,因此同一個希臘字若表示 同一個意義,應該會統一修訂為相同的用詞。除非在不同脈絡中,譯文有可以調 整的空間。〈馬可 9:8〉的脈絡是,耶穌帶著彼得、雅各、約翰三位門徒上山時,

忽然有已逝的民族領袖摩西、先知以利亞與耶穌對談,最後有神的聲音從天上的 雲彩傳來,門徒非常害怕,於是《和合本》說:「門徒忽然周圍一看,不再見一 人,只見耶穌同他們在那裏。」另外,〈馬可 10:23〉的脈絡則是,有一位年青 財主來見耶穌,聽完他的忠告後卻憂愁地離去,於是耶穌開始對身旁的門徒機會 教育,所以《和合本》說:「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 是何等地難哪!』」比對兩段經文的背景後,筆者難以察覺這兩段的脈絡究竟有 何差別,以致περιβλέπω 的產出需要有如此差別。〈馬可 10:23〉在《和合本修訂 版》為「耶穌看了看周圍……」,在《新漢語譯本》為「耶穌環視四周……」,

在《簡明聖經》為「耶穌環顧四周……」後兩者不僅較「符合現今中文的用法及 表達習慣」,還更「忠於原文」,讓同一個原文用字譯為相同的用語,豈不是較 佳的選擇?

最後,〈馬可 11:11〉在《和合本》為「(耶穌在聖殿裡) 周圍看了各樣物件……」,

《和合本修訂版》改為「看了周圍的一切」,把「周圍」從副詞改為名詞,的確

《和合本修訂版》改為「看了周圍的一切」,把「周圍」從副詞改為名詞,的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