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919 年之前《聖經》中譯史簡介及探討
第三節 《聖經》中譯之集大成:官話《和合本》
一、官話《和合本》的翻譯過程
1890 年是《和合本》誕生前非常關鍵的一年。這一年,在華傳教士在上海召 開第二屆傳教大會,一同決議翻譯《和合本》的計劃。據何紹斌 (2013, pp. 106-107) 所述:
所謂『和合』,一方面指能為新教各派所接受,同時又能適應不同文化層次的讀 者。具體來說,就是要統一《聖經》中關鍵術語的譯法,統一專名的音譯,以求
『《聖經》唯一、譯本則三』(one Bible in three versions)。此處的『三』指三種 語體的譯本,即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為此大會決定成立三個翻譯委員會,分 別負責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三種《和合本》的翻譯出版工作,並決定採用 1885 年出版的英文《欽定本聖經》『修訂版』23 (English Revised Version) 作為原本。
《聖經》唯一、譯本則三的作法,是為統一教義術語,同時避免過去譯經時 類似的紛爭。翻譯委員會為了在初稿中得到共識,因此以《英國修訂譯本》聖經 作為優先的原文解釋根據 (尤思德, 2002, p. 222),然而「若有任何差異,均按《欽 訂本》 (Authorized Versions) 作出取捨」(尤思德, p. 195)。
1891 年,翻譯委員會於上海舉行會議,通過了 18 項譯經原則 (尤思德, 2002, pp. 223-224):
1. 原文以相同用語和以相同或近似方式連接上下文的經文,翻譯成為一 致的風格。
2. 在不同地方出現卻有相同意義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詞彙,以相同的中 文詞彙翻譯。
3. 倘若可行,使用最接近的中文詞彙來表達重量和長度的單位,以及自 然歷史、植物學等等的術語,當有需要時,只要能查明白,在邊欄中 註明它們的實際價值。在其他情況下,則音譯出原文的詞彙。
4. 在有助於明確清晰時,可以容許互換名詞和代名詞。
23《欽定本聖經》「修訂版」即 1885 年出版的《英國修訂譯本》,為 1611 年出版之《英皇欽定 本》的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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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按照中文的習慣用法,代名詞是不會重覆使用的,只有在需要特別強 調或避免混淆之處,才會使用它們。
6. 在希伯來文慣用語以代名詞的不同人稱表示同一個或同一群人的經 文中,當有需要避免混淆時,可以容許從頭到尾使用同一人稱。
7. 在文理譯本中,當沒有避免混淆的需要時,所有代名詞都不用加上複 數記號,除非這是良好的中文文筆所需要的。
8. 原文的委婉語要翻譯成為在中文裹相同的委婉語,並且在其他適合的 情況中使用委婉語。
9. 儘可能保留隱喻 (metaphors) 和排比 (comparisons) 。
10. 在譯經者的分工中,當將聖經的書卷分配成不同的部分時,要特別留 心使分開的各部分在文筆和措辭上一致。
11. 對具有神學或倫理的重要意義的字詞或片語 (也許是用作任何學派 的教義的證明或支持) ,要特別儘可能逐字直譯;若有需要的話,在 邊欄中註上解釋。
12. 由於容易閱讀是一部受歡迎的譯本的必備元素,在沒有特別神學含意 的段落中,容許較自由地表達和整理子句 (為求意義清晰)、度量和慣 用語。
13. 在翻譯舊約的詩歌文學時,儘可能保存希伯來文的平行形式。
14. 當任何經文在原文中可能有兩種以上的意思時,通常是選取看來最適 合文章脈絡的翻譯方式。
15. 當兩個或更多的解釋看來是完全或差不多同樣的有效時,在經文中採 納其中一個,而將其他放在邊欄中。
16. 馬太福音開首的家譜 (1:1-17) 要比隨後的經文寫低三個字位,顯示 這一段是引言。
17. 標點使用方面,用中文一般的小點〔.〕作為逗號和分號,用小圓圈
〔。〕作為句號,用大圓圈〔○〕分隔段落。
18. 在力求整本聖經的文筆風格一致之餘,不要矯枉過正地抹煞了聖經原 書作者的獨特性。
尤思德 (2002, p. 224) 表示:「很明顯,這些規則是建基於以前中文聖經翻 譯的經驗。第 1 至 8 項的原則類似《委辦譯本》的業已存在的形式,而接下來的 某些原則,必須理解為有防微杜漸的意圖」。翻譯委員們大致上都同意這些原則。
由於深文理、淺文理譯本出版後的普及度遠不及官話《和合本》,在本節我 們僅探討官話《和合本》的翻譯過程。一開始籌備官話譯本委員會時,困難重重,
因為當時傳教士認為「(官話《和合本》) ……既不認為它值得付上重大努力,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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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它能否帶來好的聲譽和影響,結果導致大量傳教士辭任。」(尤思德, 2002, p.
219)。主要有三位傳教士負責官話譯本,分別為狄考文 (C. W. Mateer, 1836-1900) 、 富善 (Chauncey Goodrich, 1835-1925) 和鮑康寧 (F. W. Baller, 1952-1922) 。
傳教士們來自中國各地,南北的用字及語言使用習慣差異甚大,而且譯者們 對於「官話」的定義不一,意見難免有分歧,比如狄考文提倡的是「通行官話」,
為中國百姓日常生活所使用的語言,而鮑康寧支援的是「體面官話」,除了口語 化之外,譯文還不能失去優美文風 (尤思德, 2002, p. 267)。即便彼此觀點不同,
在狄考文強而有力的帶領之下 (尤思德, p. 259),上述三位譯者成為翻譯新約的 核心小組,繼續推動譯經的進行。正因官話沒有既定的規範可循,官話譯本更需 要母語人士的協助才得以進行,因此中國助手的參與程度自然較其他文言譯本來 得高 (尤思德, p. 284)。關於官話《和合本》的參考文本,尤思德說到:
大體而言,官話譯本的希臘文基礎版本是《英國修訂譯本》的希臘文經文,然而 在很多實例中,譯經者明顯的保求態度使他返回到古老的〈公認經文〉上 (p. 284)。
至於中文的基礎經文,譯者大多參考《北京官話譯本》,因為翻譯初稿上其 中一欄,已印上《北京官話譯本》的經文,不過兩個譯本仍有明顯差異 (尤思德, 2002, p. 280)。官話譯本委員會於 1907 年出版了新約全書。
新約全書出版後,狄考文因病逝世,於是富善被推選為委員會的主席,代替 狄考文。即便委員會成員因為理念不合等緣故,需時常更換譯者,然而這些譯者 們仍堅持努力譯經。1918 年,舊約譯本經修訂後宣告完成,可是舊約譯本與過去 的新約譯本相比,文筆風格差異甚大,於是委員們展開了新約譯本的修訂 (尤思 德, 2002, p. 323)。需要修訂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對比 1912 年譯完新約時,1918 年委員會的翻譯原則已有所改變。比較富善於 1912 年及 1918 年所提到的翻譯原 則,其中一個關鍵的差異是:1912 年時,受狄考文當時譯經原則的影響,富善強 調譯文所用的語言可以用於朗讀,且各階層人士聽到後皆可以明白;1918 年,他 則說到:「文體雖然要淺白易明,卻必需高雅簡潔」,強調一種較深的文體。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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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者希望官話《和合本》不只是平民百姓的譯本,也是知識份子的譯本;他們更 期望官話《和合本》可以成為未來標準官話的典範,因此譯文更需要好的文筆風 格 (尤思德, pp. 325-327)。
到了 1919 年,修訂後的新約全書和舊約一併出版,官話《和合本》新舊約 全書正式問世。官話《和合本》出版後,受到眾多中國基督徒採用,流通量愈來 愈大。到了 1929 年,官話《和合本》出版後的第十年,英國聖經公會的駐華代 理人牧作霖寫到:「官話《和合本》的成功相當明顯。超過一百萬冊官話新約已 經售出了……而五十萬冊官話新舊約聖經亦已發行……」(Sheppard, 1929, p. 400, 轉引自尤思德, 2002, p.331 )。1919 年到 1949 年間,約有兩億五千八百萬本《和 合本》已流通於全中國,其中約兩億五千本僅有部分書卷,另外約八百萬本新約
《和合本》以及兩百萬本新舊約全書《和合本》(Hong, 2002, p. 239)。相較之下,
文理《和合本》於 1934 年便停止出版。另外,官話《和合本》的出版適逢 1919 年中國開始興起「五四運動」的思潮,白話文在中國文學中成為主流,受到文人 推崇,使官話《和合本》漸漸取代其他譯本,成為二十世紀華人教會採納的主要
《聖經》譯本 (尤思德, 2002, p. 332)。
二、官話《和合本》的優勢
縱覽第一節的《聖經》中譯簡史及相關論述,可以發現官話《和合本》之所 以在眾多《聖經》譯本中脫穎而出,成為中文《聖經》的權威譯本,並非只是出 於巧合,出版年份與五四運動同年,更是因為《和合本》是過往譯經經驗的結晶。
以下簡述官話《和合本》相較其他譯本的優勢:
1. 由一個翻譯委員會同心協力完成,非一人閉門造車。由麥都思重譯馬禮遜 譯本的例子可以證實,獨自譯經的成果難以受到廣大傳教士及聖經公會的支持,
結果正是無法出版。《和合本》翻譯之際,也有傳教士因與其他譯者理念不合,
便離開委員會獨自譯經,比如 1909 年加入官話《和合本》翻譯委員會、代替狄 考文的傳教士賽兆祥 (Absalom Sydenstricker, 1852-1931) 。當時委員會準備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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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不過賽兆祥對主導委員會的鮑康寧心生不滿,認為其不懂希伯來文,沒理 由勝任翻譯委員,於是他離開委員會後,與其助手獨立翻譯新約。不過據尤思德 (2002, p. 315) 所述,他的譯本流通量甚少,主因是不想與其他傳教士合作。顯然,
以委員會的形式合作譯經已成時勢所趨,因為中文《聖經》的印刷量大,且出版 的目的是供華人教會群使用,意味著需要有委員會合作譯經,以提升譯文品質,
並且需得到聖經公會的支持,才有可能成為主流譯本。
2. 中文助手的參與程度較高。縱觀第一到第三階段,《聖經》譯本所採用的 文體漸趨白話,可見廣大的讀者真正需要的是一本易讀的中文《聖經》。官話《和 合本》的譯者們不僅預見了這股潮流,並且在譯經過程中提升了中文助手的參與 以及決定譯文的權力,使得譯文通順、易讀而不失優雅,成為了日後官話的模範,
加上五四運動的推波助瀾之下,於是官話《和合本》成為銷量最高的中文《聖經》
譯本。
3. 統一而明確的譯經原則。官話《和合本》吸取了過去委辦譯本的經驗,制 定出一致、可行、合乎當時中文閱讀所需的翻譯原則,讓不同背景的傳教士們可 以一起進行翻譯,使譯文品質提升,並且為傳教士大會所認可。即便狄考文與鮑 康寧共同翻譯官話《和合本》時,對於「官話」的期望有些出入,不過經過彼此 討論與重新修訂新約譯本後,翻譯原則便逐漸清晰、趨向一致。
3. 統一而明確的譯經原則。官話《和合本》吸取了過去委辦譯本的經驗,制 定出一致、可行、合乎當時中文閱讀所需的翻譯原則,讓不同背景的傳教士們可 以一起進行翻譯,使譯文品質提升,並且為傳教士大會所認可。即便狄考文與鮑 康寧共同翻譯官話《和合本》時,對於「官話」的期望有些出入,不過經過彼此 討論與重新修訂新約譯本後,翻譯原則便逐漸清晰、趨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