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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和合本》與《和合本修訂版》之比較分析

第二節 修訂合理之處的探討

一、εὐθύς (發音:euthýs,意為「立刻」) 的修訂

〈馬可福音〉的前五章描述了耶穌在其家鄉加利利的事蹟,其中強調耶穌去 了一個地方行神蹟或講道後,緊接著去另一地,所以馬可使用了大量的εὐθύς 來 營造這種緊湊的氛圍。εὐθύς 與其同源字在〈馬可福音〉中共出現了 42 次之多 (在新約共出現 87 次),顯示 εὐθύς 為馬可偏愛的用字 (詹正義, 1998, p. 345)。根 據字典,εὐθύς 的主要有兩種意義 (指涉意義):一、 (作形容詞) 關乎直的或直線 的,直的;正當的、正確的、正直的;二、 (作副詞) 立即、立刻,經常出現於

〈馬可福音〉,例如〈馬可福音 1:10, 12〉 (以下皆簡縮為〈馬可 1:10, 12〉之格 式);推論性的用法,削弱成為「於是、那麼」,如〈馬可 1:21, 23, 29〉(麥啟新, 2009, pp. 622-623)。以下筆者搜尋資料庫後所整理出〈馬可福音〉第一至五章中,

εὐθύς 作為上述第二種意義的經文 (一共 17 處) 及修訂方式 (標注粗體處為 εὐθύς 的對應譯文,[ ]部分為缺字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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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45)、〈馬可 1:43〉(就)、〈馬可 2:8〉(「漏譯」)、〈馬可 3:6〉(「漏譯」),

《和合本修訂版》皆予以修訂為「立刻」,統一了εὐθύς 的譯法,並且適當地強 化這些句子中動作的即時性,比如〈馬可 2:8〉中,當旁人對耶穌的一番話心裡 議論時,耶穌便「立刻」知道他們心思意念,展現出耶穌看透人心的能力;唯在

〈馬可 1:20〉例外保留了「隨即」,不過該字字典也解作「立刻」("教育部重編 國語辭典修訂本”, 2014),所以也許保留「隨即」是修訂者為了盡量少改原譯文而 做的選擇。《和合本》也在某幾處將εὐθύς 譯出,比如〈馬可 2:12〉及〈馬可 3:15-17〉,可見《和合本》針對 εὐθύς 的翻譯並未忠於原文,而修訂後較合乎原文意 義。

至於εὐθύς 作「於是、那麼」解時,比如〈馬可 1:21, 23, 29〉,《和合本修 訂版》皆保留原譯「就」(或並未譯出),並未修訂,因為「……,就……」的句 型所傳達的是事件的「先後順序」,並未強調「即時性」。至於其餘保留「就」

的經文,筆者認為其原因是修訂者認為在該脈絡下,原意只有傳遞「先後順序」,

而非「即時性」。總而言之,《和合本修訂版》在的修訂εὐθύς 上,是合乎前一 節所提到的理由一的第二點:同一原文用字在同樣脈絡下,《和合本》卻有不同 譯法,而修訂本予以修訂,且修訂方式在其他相似脈絡中皆為一致。

二、「教訓」的修訂

在本文第三章第三節,香港聖經公會有明列針對「 符合今天中文的用法和 表達習慣」的修訂原則,其中一項就是將「教訓」一詞修訂為「教導」,因為「教 訓」一詞在一些地區已具有強烈的負面涵義,除了幾處經文特別指負面的教導。

為了印證其言屬實,本研究列出三例如下:

45「即時」的字典條目為「立即,即刻。例:即時趕來。」("遠流活用中文大辭典知識庫”, 2014),

強調的是「在一段時間內,趕快做某事」,而非強調事件的「即時性」,故此處的修訂是合理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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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以「Google 新聞」為現代中文的語料庫,搜尋「教訓」後,可找到例子如:

經文出處 《和合本》 《和合本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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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門被選民教訓,立法部門明年等著瞧」、「我一定會用選票教訓你!」、

「教訓小老弟 XXX 打倒老東家」。以上例子都可以看得出給人的聯想是「以不 良的手段」教導別人,其負面意涵超過正面意涵;而「教導」則是「正面地、善 意地」引導別人,如「我用這些小事教導她們惜物愛人的意義」,兩者顯然有別。

若〈馬可 1:21-22〉短短兩節中便連用三個「教訓」,初讀《聖經》者可能會誤以 為耶穌很喜歡惡意地「教訓人」,而事實應該是耶穌出於善意地「教導人」。

因此,《和合本修訂版》將「教訓」修訂為「教導」,使「教導」的情感 意義較「教訓」來得接近原文διδάσκω 及 διδαχή 的意義,並且於〈馬可福音〉

第一至五章的修訂方式皆為一致,所以此處修訂是合理的,並遵照「符合今天 中文的用法和表達習慣」原則的第一點:「一、凡意思錯謬,或引起誤解,或 含歧義,模棱兩可的,予以修改」,避免現代讀者對「教訓」一詞產生誤解。

二、「小子」的修訂

在《和合本》中,耶穌或年紀較長的人常稱呼他人或其弟子為「小子」,不 過這用詞現今聽來有些輕視之意,故《和合本修訂版》將「小子」皆修訂為「孩 子」。而《和合本》中「小子」的原文對應到三個希臘文字:τέκνον (發音:téknon)、

τεκνίον (發音:tekníon)、παιδίον (發音:paidíon)。以下便我們來一同檢視這三個 字的修訂情形及其字義比較。

表 4-4 τέκνον 譯作「小子」的修訂

經文出處 《和合本》 《和合本修訂版》

馬可 2:5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 說:「小子,你的罪赦了。」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 說:「孩子,你的罪赦了。」

馬可 10:24

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 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 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門徒對他的話非常驚奇。耶穌 又對他們說:「孩子們,要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馬太福音 9:2

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到耶 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

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到耶 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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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意思是要控告 他。

「安息日治病合不合 法?」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 (粗體字為筆者標注)

《和合本修訂版》皆將「枯乾了一隻手」修訂為「一隻手萎縮了」。《和合 本》〈馬可 3:1〉中「枯乾」的原文動詞為 ξηραίνω (發音:xēraínō),意為「變成 乾到不能動的地步,癱瘓……一隻手枯乾的人〈馬可 3:1, 3〉」;而〈馬可 3:3〉

中「枯乾」的原文為形容詞ξηρός (發音:xērós),意為「關乎因疾病而萎縮或枯 乾,以致不能動的,萎縮的、縮小的、癱瘓的……枯乾的手」(麥啟新, 2009, pp.

1046-1047)。因此,上述兩個希臘字的指涉意義,原本應有「枯乾」之意,也許 是由「枯乾的樹」而來的隱喻 (metaphor),用來比喻手的外型,如英文 “a withered hand” 的說法,但在中文沒有相對應的隱喻,比如我們不會說手「枯乾」或「枯 萎」了。按照那病人的實際情況,應該說他的手已經「萎縮、縮小」,甚至「癱 瘓、無法自由活動」比較適合。據網路資料指出,這種病通常是控制四肢的神經 受損以及和肌肉萎縮所致,例如受刀劍重創的後遺症,即會是這種殘疾 (狄惠榮, 2012)。另有資料則表示,患了這種病的手,應該會如圖 4-1 中上面的手,因神經 受損,使得小指、無名指等手指的肌肉萎縮,甚至整支手掌皆無法伸展 ("耶穌醫 治枯乾的手”, 2012)。然而,《和合本》譯成「枯乾」,易讓人聯想到只是手部皮 膚「乾燥到像樹枝枯掉」(如圖 4-2),其情感意義與原文用字的意義並不一致,因 此「枯乾」的確需要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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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 「萎縮了的手」的圖示 圖 4-2 「枯乾了一隻手」的聯想

《和合本修訂版》修訂為「萎縮」,的確是表示這個人的手部肌肉「萎縮」,

筆者認為是較《和合本》符合原意,且符合「符合今天中文的用法和表達習慣」

原則的第二點:「二、凡用詞不順、不當不雅,或嫌俚俗的,予以修改」,如同

〈約翰福音 5:3〉中《和合本修訂版》將「血氣枯乾」修訂為「癱瘓」的例子。

因此,這裡的修訂十分合理,且修訂方法在其他脈絡中皆為一致。

2. 「血漏」的修訂

〈馬可 5:25〉記載了一位患「血漏」十二年的婦人,決定去摸耶穌的衣裳時,

她的「血漏」立即就止住了。然而,初讀《聖經》的人可能不太明白何謂「血漏」,

也許讀過時不求甚解,不知道到底這血從何流出。

到底什麼是血漏呢?「血漏是一種婦科病,根據猶太人的法律,血漏病是被 視為不潔淨的,女人若患此病,不但她所用之物被視為不潔,凡摸過屬她之物的 人,也都要成為不潔淨」(陳秀美, 2004)。因此,血漏為婦女疾病,且患血漏的婦 人會被當時的人所排斥,因其在衛生上及法律上被視為不潔。另有資料指出,血

圖片來源:

http://www.douban.com/people/4352865/

圖片來源:

http://www.ocbf.ca/2012/devotion2013/article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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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是指婦女陰道異常出血的病,而且與婦女正常的月經不同,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羅星照, 1999)。基於以上理由,《和合本修訂版》將「血漏」予以修訂如下表:

表 4-9 〈馬可福音〉中「血漏」的相關修訂

經文出處 《和合本》 《和合本修訂版》 修訂情形 馬可 5:25 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

年的血漏,

有一個女人,患了經血 不止的病有十二年,

血漏經血不 止的病 馬可 5:29 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

乾了;她便覺得身上的 災病好了。

於是她的流血立刻止 住,她覺得身上的疾病 好了。

血漏的源頭

流血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 (粗體字為筆者標注)

《和合本修訂版》直接指明這婦女漏的是「經血」,而且「經血不止」,讓 讀者幾乎一讀就懂,是「符合今天中文用法和表達習慣」的修訂。《當代聖經》

譯為「其中有個女人,下身一直出血」也是採委婉語譯出「經血」;《現代中文 譯本》則譯作「血崩」。「血崩」是現代西醫的說法,英文作 Metrorrhagia,指 的是子宮出血 (特指經期外之出血) ("榮陽數位化醫學辭典”, 2001)。雖然譯作「血 崩」也是指同樣的病症,然而西醫的「血崩」無分出血程度之輕重,因此有些女 性患血崩會大量失血,甚至有生命危險。但是,這故事中患有十二年「血漏」的 婦女,應不是患有大量失血的「血崩」,否則應早已喪命。亦即在指涉意義上,

「血崩」所涵蓋的意義範圍應大於「血漏」,所以在這裡「血漏」不宜改作「血 崩」。另一方面,中醫所講的則是「崩」與「漏」,將這婦科病合稱為「崩漏」。

可見中醫上有區分女性異常出血的程度,「崩」較多,「漏」較少,所以該婦人 應是患「漏」症;但中醫並沒有稱之為「血漏」,證明了《和合本》的「血漏」

勢必需要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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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在〈馬可 1:20 ; 2:17〉的粗體字「招呼」及「召」,其希臘文原 型動詞為καλέω (發音:kaléō),其意廣泛,近似於英文的 call,比如「取名、被 稱為、邀請、召集、召喚、傳喚」等意,然而在此指的是「從『傳喚』及『邀請』

的意思,演繹為『呼召』的喻意用法……此用法在新約及七十士譯本中皆指神揀 選人進入救恩──神 (少用於基督)」(王正中, 2014, pp. 479-481, 粗體及底線為作 者標注)。另外,《毛氏新舊約字彙注解字典大全》在 καλέω 的條目中也指出:

(上帝或耶穌呼召時) 其意已由單純的邀請 (invting) 或傳喚 (summoning) 提升 至更具有神學意義的καλέω……當耶穌開始傳道時,他『呼召』(called) 他的 門徒 (馬可 1:20)。這原是耶穌叫門徒走過來,但更重要的元素是屬靈的召喚 (spiritual call),門徒也聽從了這召喚。當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 召罪人』(馬可 2:17) 時,這召喚的屬靈意涵是很明顯的 (譯自 Mounce, 200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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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資料判斷,《和合本》〈馬可 1:20〉中的「招呼」需要修訂,與〈馬 可 2:17〉的「召」一致。雖然「招呼」與「呼召」唸起來只有順序之分,但對於 基督徒的情感意義有顯著差別:前者只是「日常生活上的呼喚」,並無特別之處;

後者卻是透露著上帝或耶穌「屬靈的召喚」,對於當時的門徒或現今的基督徒而

後者卻是透露著上帝或耶穌「屬靈的召喚」,對於當時的門徒或現今的基督徒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