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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背景變項在離職傾向之差異性分析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四節 個人背景變項在離職傾向之差異性分析

第四節 個人背景變項在離職傾向之差異 分析

為瞭解台東縣居家照顧服務員的個人背景變項對離職傾向構面各構面的差 異情形,研究者以 t 檢定來加以分析婚姻及是否為家庭主要收入者,其樣本個 別差異及測量誤差,在依變項測量分數之平均數是否達顯著水準,即P值<α=

.05;而年齡、年資、教育程度、交通時間、從事居家服務業的主要動機等變項

,則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進行檢定,若達顯著水準,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最小顯著差異法(least significant difference,簡稱LSD)進一步檢定哪幾組之 差異情形達顯著水準,並且進一步就組間做差異性之比較分析。

【假設 二 】:背景變項不同居家照顧服務員,對離職傾向之看法無顯著的差異 存在

一、婚姻

(一)研究假設

【假設 2-1】:不同婚姻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對離職傾向之看法無顯著的差異存 在

(二) t 檢定結果(t-test)

依據表4-23發現,不同婚姻變項在「離職傾向」及其影響離職因素、

離職念頭、尋找工作機會三個子構面的P值均<α=.05,故應拒絶虛無假 設H0

-99-

離職傾向各構面

組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1.未婚 18 13.94 .236 影響離職因素

2.已婚 108 6.69 2.787 26.475 .000***

1.未婚 18 13.72 .958 離職念頭

2.已婚 108 6.84 2.454 21.054 .000***

1.未婚 18 34.94 .236 尋找工作機會

2.已婚 108 15.51 6.918 29.094 .000***

1.未婚 18 62.61 1.145 離職傾向構面

2.已婚 108 29.05 11.545

29.361 .000***

N=126 *p≦.05 **p≦.01 ***p≦.001

(三)結果分析說明

由表4-23顯示,居家照顧服務員的離職傾向及其影響離職因素、離職 念頭、尋找工作機會三個子構面中,未婚組別的平均值為62.61高於已婚者 的29.05,顯示居家照顧服務員未婚者的離職傾向較已婚者為高。

二、年齡

(一)研究假設

【假設 2-2】:不同年齡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對離職傾向之看法無顯著的差異存 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驗不同年齡的居家照顧服務員,是否會因年 齡的不同,而對離職傾向及其各子構面產生顯著差異性。若達顯著差異

,則再進一步以事後比較法LSD進一步檢定哪幾組之差異情形達顯著水 準,並且進一步就組別間做差異性之比較分析。

-100-

166.510***

132.660***

431.166***

在,再經LSD進行考驗,其結果如表4-24所示:

1.「影響離職因素」:「30歲以下」、「31-40歲」二組別,分別對「51-60歲」

、「41-50歲」、「61歲以上」三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30歲以下」

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3.92、「31-40歲」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3.29、「41-50 歲」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6.04、「51-60歲」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4.46、「

-101-

二組別的影響離職因素評價或感受高於「51-60歲」、「41-50歲」、「61 歲以上」三組別;其次「41-50歲」組別對「51-60歲」組別間具有顯著 差異存在。顯示「41-50歲」組別的影響離職因素評價或感受高於「51-60 歲」組別;再者「61歲以上」組別對於「51-60歲」、「41-50歲」二組 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61歲以上」組別的影響離職因素評價 或感受高於「51-60歲」、「41-50歲」二組別。

2.「離職念頭」:「30歲以下」、「31-40歲」二組別,分別對「51-60歲」、「41-50 歲」、「61歲以上」三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30歲以下」組別的平 均差異數為13.62、「31-40歲」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2.76、「41-50歲」組 別的平均差異數為6.29、「51-60歲」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5.15、「61歲以 上」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7.00。顯示「30歲以下」、「31-40歲」二組別 的離職念頭評價或感受高於「51-60歲」、「41-50歲」、「61歲以上」三 組別;其次「41-50歲」組別對「51-60歲」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

顯示「41-50歲」組別的離職念頭評價或感受高於「51-60歲」組別;再 者「61歲以上」組別對於「51-60歲」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

「61歲以上」組別的離職念頭評價或感受高於「51-60歲」組別。

3.「尋找工作機會」:「30歲以下」、「31-40歲」二組別,分別對「51-60歲」、

「41-50歲」、「61歲以上」三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30歲以下」組 別的平均差異數為34.92、「31-40歲」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33.82、「41-50 歲」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3.81、「51-60歲」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0.77

、「61歲以上」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1.00。顯示「30歲以下」、「31-40 歲」二組別的尋找工作機會評價或感受高於「51-60歲」、「41-50歲」

、「61歲以上」三組別;其次「41-50歲」組別對「51-60歲」組別間具 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41-50歲」組別的尋找工作機會評價或感受高 於「51-60歲」組別;再者「61歲以上」組別對於「51-60歲」組別間具 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61歲以上」組別的尋找工作機會評價或感受 高於「51-60歲」組別。

三、年資

(一)研究假設

【假設 2-3】:不同年資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對離職傾向之看法無顯著的差異存 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

-102-

面間存有顯著的差異存在,再經LSD進行考驗,其結果如表4-25所示:

1.「影響離職因素」:「1年以下」、「1-2年」二組別,分別對「3-4年」、「4 年以上」、「2-3年」三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1年以下」組別的平

-103-

平均差異數為9.65、「3-4年」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5.93、「4年以上」組 別的平均差異數為5.94。顯示「1年以下」、「1-2年」二組別的「影響離 職因素」評價或感受高於「3-4年」、「4年以上」、「2-3年」三組別;其 次「2-3年」組別對「3-4年」、「4年以上」二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

。顯示「2-3年」組別的「影響離職因素」評價或感受高於「3-4年」、「 4年以上」二組別。

2.「離職念頭」:「1-2年」、「2-3年」二組別,分別對「3-4年」、「4年以上」

二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1年以下」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4.00、「 1-2年」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1.33、「2-3年」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9.84

、「3-4年」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5.20「4年以上」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 6.63。顯示「1-2年」、「2-3年」二組別的「離職念頭」評價或感受高於

「3-4年」、「4年以上」二組別;其次「1-2年」組別對「3-4年」、「4年 以上」、「2-3年」、「1-2年」四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1-2年

」組別的「離職念頭」評價或感受高於「3-4年」、「4年以上」、「2-3年

」、「1-2年」四組別;再者「4年以上」組別對「3-4年」組別間具有顯 著差異存在,顯示「4年以上」組別的「離職念頭」評價或感受高於「

3-4年」組別。

3.「尋找工作機會」:「1年以下」、「1-2年」二組別,分別對「3-4年」、「4 年以上」、「2-3年」三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1年以下」組別的平 均差異數為35.00、「1-2年」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30.56、「2-3年」組別 的平均差異數為23.68、「3-4年」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1.67、「4年以上

」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4.29。顯示「1年以下」、「1-2年」二組別的「

尋找工作機會」評價或感受高於「3-4年」、「4年以上」、「2-3年」三組 別;其次「2-3年」組別對「3-4年」、「4年以上」二組別間具有顯著差 異存在。顯示「2-3年」組別的「尋找工作機會」評價或感受高於「3-4 年」、「4年以上」二組別組別。

四、教育程度

(一)研究假設

【假設 2-4】:不同教育程度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對離職傾向之看法無顯著的差 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驗不同教育程度的居家照顧服務員,是否會

-104-

的平均差異數為5.27、「高中(職)」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1.91。顯示「小學 含以下」組別的「影響離職因素」評價或感受高於「國(初)中」組別;其 次「高中(職) 」組別對「國(初)中」、「小學含以下」二組別間具有顯著差 異存在。顯示「高中(職) 」組別的「影響離職因素」評價或感受高於「

國(初)中」、「小學含以下」二組別。

-105-

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小學含以下」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6.69、「國(初) 中」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5.27、「高中(職)」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1.91。顯 示「高中(職)」組別的「離職念頭」評價或感受高於「小學含以下」、「國 (初)中」二組別。

3.「尋找工作機會」:「高中(職)」組別,分別對「小學含以下」、「國(初)中」

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小學含以下」組別的平均數為14.00、「國(初) 中」組別的平均數為14.09、「高中(職)」組別的平均數為29.79。顯示「高 中(職)」組別的「尋找工作機會」評價或感受高於「小學含以下」、「國(

初)中」二組別。

五、家庭主要收入者

(一)研究假設

【假設 2-5】:不同家庭主要收入者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對離職傾向之看法無顯 著的差異存在

(二) t 檢定結果(t-test)

依據表4-27發現,不同家庭主要收入者變項在離職傾向及其三個 子構面的P值均<α=.05,故應拒絶虛無假設H0,接受對立假設H1成 立。

表4-27不同家庭主要收入者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在離職傾向之 t 檢定分析摘要表

離職傾向各構面

組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P 值

1.是 100 6.87 3.007 影響離職因素

2.否 26 11.04 3.944 -5.022 .000***

1.是 100 7.15 2.676 離職念頭

2.否 26 10.42 4.291 -3.706 .001***

1.是 100 16.27 7.598 尋找工作機會

2.否 26 26.04 11.428 -4.128 .000***

1.是 100 30.29 12.752 離職傾向構面

2.否 26 47.50 19.447 -4.280 .000***

N=126 *p≦.05 **p≦.01 ***p≦.001

-106-

-107-

3.15分鐘以內 53 16.00 7.082 總和 10949.714 125

4.20分鐘以內 22 28.73 9.150

機會

5.21分鐘以上 11 30.73 7.171

5>2>1

>3

N=126 *p≦.05 **p≦.01 ***p≦.001

註一:M=平均數 SD=標準差 Source=變異來源 SS=離均差平方和 DF=自由度 MS=均方

註二:1. 5分鐘以內 2. 10分鐘以內 3. 15分鐘以內 4.20分鐘以內 5. 21 分鐘以上

(三)結果分析說明

由表4-28顯示,不同交通時間變項在離職傾向及其子構面間,p值均

<α=.05,且F值達顯著水準,故應拒絶虛無假設H0,接受對立假設H1

。因此,研究分析發現不同交通時間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在離職傾向及其 子構面間存有顯著的差異存在,再經LSD進行考驗,其結果如表4-28所示

1.「影響離職因素」:「20分鐘以內」、「21分鐘以上」組別,分別對「10分鐘 以內」、「5分鐘以內」及「15分鐘以內」三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20 分鐘以內」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1.4、「21分鐘以上」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 12.73、「10分鐘以內」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4.68、「5分鐘以內」組別的平 均數為5.13、「15分鐘以內」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7.34。顯示「20分鐘以內

」、「21分鐘以上」二組別的「影響離職因素」評價或感受高於「10分鐘以 內」、「5分鐘以內」及「15分鐘以內」三組別;再者「15分鐘以內」組別 分別對「10分鐘以內」、「5分鐘以內」二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

「15分鐘以內」組別的「影響離職因素」評價或感受高於「10分鐘以內」

、「5分鐘以內」組別。

2.「離職念頭」:「20分鐘以內」組別,分別對「5分鐘以內」、「15分鐘以內」

及「10分鐘以內」三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20分鐘以內」組別的平 均差異數為11.45、「21分鐘以上」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1.55、「10分鐘以內

」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6.04、「5分鐘以內」組別的平均數為5.08、「15分鐘 以內」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6.96。顯示「20分鐘以內」組別的「離職念頭

」評價或感受高於「5分鐘以內」、「15分鐘以內」及「10分鐘以內」三組 別;其次「21分鐘以上」組別分別對「15分鐘以內」組別、「5分鐘以內」

及「10分鐘以內」三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21分鐘以上」組別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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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因素」評價或感受高於「時間有彈性」、「有看護經驗」及「老人照顧經驗

」、「貼補家用」、「想重回職場」五組別;其次「想重回職場」組別分別對

「時間有彈性」、「有看護經驗」及「老人照顧經驗」、「貼補家用」四組別 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想重回職場」組別的「影響離職因素」評價 或感受高於「時間有彈性」、「有看護經驗」及「老人照顧經驗」、「貼補家 用」四組別;再者「貼補家用」、「老人照顧經驗」二組別對「有看護經驗

」組別間具有顯著差異存在。顯示「貼補家用」、「老人照顧經驗」二組別 的「影響離職因素」評價或感受高於「有看護經驗」組別。

2.「離職念頭」:「想換新工作」、「其它」二組別,分別對「有看護經驗」、「 時間有彈性」、「老人照顧經驗」及「貼補家用」、「想重回職場」五組別間 具有顯著差異存在。「想換新工作」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3.33、「其它」

2.「離職念頭」:「想換新工作」、「其它」二組別,分別對「有看護經驗」、「 時間有彈性」、「老人照顧經驗」及「貼補家用」、「想重回職場」五組別間 具有顯著差異存在。「想換新工作」組別的平均差異數為13.33、「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