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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

依據內政部臺閩地區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概況調查報告(1999)中資料所顯 示之「65 歲以上行動不太方便者佔 12.05%」來估算,臺灣現在有近 23 萬行動不 太方便之老人,推論台東縣也約有近 4,000 人有照顧需要。另於 2001 年全國社 會福利會議結論亦揭示:老人福利除提高機構式服務與照顧品質外,更應擴展為 居家式照顧,使老人能在家生活並獲妥善照顧。由於年齡逾 65 歲以上老人總人 口數年年遞增,且依老人之需求更易推估,需要居家服務之老人亦隨之而增,因 此對居家服務業務之推動,為當前老人福利服務工作重要課題,實不容怠慢或疏 忽。

由過去的研究可歸納出幾個居家照顧服務員工作面臨困境的原因,諸如:待 遇低、工作辛苦、工作不安定、社會大眾對於服務員專業的歧視等,造成招募困 難、流失率高、工作滿足低之狀況(謝季燕,1990;王增勇,1992;萬育維、羅 詠娜,1993;陳文華,1995)。另也有相關研究指出好的工作滿意度及其工作留 任意願,可以有效減少職場流動率(于乃玲、胡瑞桃、周碧琴、賴瑞月,1999);(

葉淑娟,2003);(Mesirow, Klopp, & Olson, 1998;Parsons, Simmons, & Furlough, 2003)

,依據上述學者研究發現,引發研究者對照顧服務員面臨低社經地位及低薪資的 雙重問題影響下,為什麼還會有人願意從事這份工作?到底是什麼背景的人會從 事這樣的工作?而又居於何種動機及原因,來從事此份工作?此乃促成研究者研 究本文的動機之一。

由前述的文獻資料可以得知,有近六成的老人仍希望與子女同住,因此,可 以推論老人普遍希望在「社區老化」,但目前家庭的確因為生育率的逐年降低、

家庭結構的改變、少子化的來臨及家庭主要照顧者的投入勞動市場,已難有能力 再照顧日常生活功能受損高齡長者。因此,如何提供符合「就地安置」、「就地老 化」原則與「可及性」、「可近性」、「便利性」之居家照顧服務員的到宅服務,將 是一個符合社會期待及需要的措施。但相對的如照顧服務員的困境未能有效解決 在其來源不穏定、人員高流失率的狀況下,要推展「在地老化」讓社區老人留在 社區安養的社福政策,恐怕是一大挑戰?因此引發研究者想藉由居家照顧服務的 工作滿足程度情形如何?來探討其工作滿足程度與職埸的流失率是否有直接的 關係等,此乃促成作者研究本文的動機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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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預期藉由相關文獻之探討及調查方式,並考量居家照顧服務員工作特 性,找出台東縣境內目前仍在職中的居家照顧服務員其個人屬性變項對於工作滿 足與離職傾向之間是否具有影響關係存在,期望本研究結果能偍供具體建議,給 予提供居家照顧之政府、機關及相關組織參考。

根據研究動機,本研究採普查方式,其具體的研究目的如下:

(一)比較個人背景變項不同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對工作滿足之差異情形。

(二)比較個人背景變項不同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在離職傾向之差異情形。

(三)探討居家照顧服務員在工作滿足與離職傾向二者間之相關情形。

(四)比較個人背景變項不同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對工作滿足之相關情形。

(五)比較個人背景變項不同之居家照顧服務員在離職傾向之相關情形。

(六)探討居家照顧服務員的工作滿足對離職傾向的預測能力。

二、研究問題

根據前述研究目的,本文的主要研究問題如下:

(一)個人背景變項不同之居家照顧服務員的工作滿足情形為何?

(二)個人背景變項不同之居家照顧服務員的離職傾向情形為何?

(三)居家照顧服務員在工作滿足與離職傾向二者間的關係為何?

(四)居家照顧服務員的工作滿足對離職傾向的預測能力為何?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限制

本研究在確定研究方向之後,依據研究動機及目的,先進行文獻探討,以建 立研究架構及發展本研究問卷,針對台東縣從事居家照顧服務之服務員進行問卷 調查及統計分析,來探討和瞭解居家照顧服務員的工作滿足與離職傾向間的關聯 性為何?並希望能針對研究結果提出建議。現將本研究方法及流程分述說明如下

一、研究方法

為配合問題之研究,本研究採用的研究方法為「問卷調查法」方式進行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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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卷調查法

本研究為探求事實、驗證假設將親自或委由居家照顧單位進行普查 式的問卷調查,以蒐集相關資料,並將調查結果進行研究分析,以瞭解 居家照顧服務員的工作滿足與離職傾向之關係如何?並找出台東縣居家 照顧服務員其流動率,是否與其他縣市相同,最後歸納整理出結論及改 進建議。

二、研究限制

(一)就文獻而言

由於在探討居家照顧服務員工作滿足的研究並甚少,而離職傾向更是 尚未發現,因此面對此一新的議題而言,研究者可能在文獻上的蒐集恐會 力有未逮之處。

(二)就對象而言

本研究範圍為台東縣目前從事居家照顧服務之全體服務員,惟受時 間、成本及地理條件影響,無論是研究者親訪或委託服務單位進行問卷 調查,都會有人情、單位壓力及虛應作答等情況,可能會造成對本研究 之信效度之影響。

(三)就問卷調查而言

會有部份較敏感尖銳的問題,恐會造成激發受試者自我防衛的本能

,或因受其個人價值觀感、認知、情緒及工作態度之影響,進而對問卷 內容有所保留或解釋產生偏差情形。

(四)就推論而言

每個地方財政、人文特色、地理環境、支持團體均有所不同,如此 更可能會使每個縣市的社會資源不同、民間團體多寡與性質不同、甚至 是民間組織與居家照顧服務員的管理與互動關係也不盡相同,團體與地 方政府間的認知,可能也會有不同。因此,本研究只限於台東縣目前居 家照顧服務員的現況研究與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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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研究流程

本研究可分為幾個步驟,如圖 1-1 所示。步驟一、為主題確認與資料蒐集;

步驟二、確定動機、目的與問題;步驟三、為相關文獻探討;步驟四、為建立研 究架構與假設;步驟五、為問卷設計與信效檢測;步驟六、為問卷調查與回收;

步驟七、為資料整理與分析;步驟八、為結論與建議。本研究流程如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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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研究流程圖 確定動機、目的與問題

相關文獻探討

建立研究架構與假設

問卷設計與信效度檢測

問卷調查與回收

資料整理與分析

結論與建議

離職傾向 居家照顧服務員

研究假設修正 研究架構修正

工作滿足

資料分析與結論撰寫執

行 階 段

劃 階 段

思 階 段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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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之章節安排共分五章,分別為第一章緒論、第二章文獻探討、第三 章研究設計、第四章實證結果與分析及第五章結論及建議,謹將各章內容分述 如下:

第一章 緒論

確立研究主題、簡述研究背景、動機、目的與問題,選定研究方法與 限制,繪圖研究流程及確定章節安排,最後對幾個研究重要名詞提出看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主要在探討工作滿足與離職傾向之間有何關聯性的理論及相關之實 證研究。

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研究針對研究方法或涉及之研究架構、研究假設、變項之操作性定 義與衡量工具、問卷設計、研究對象及調查方法、資料分析與統計方法等 內容。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內容包括個人基本資料之特性分析、研究變項之描述性統計、個人屬 性變項與各構面之間的相關與差異情形,最後在檢驗工作滿足構面對離職 傾向構面是否具有預測能力。

第五章 結論

綜合第四章之分析結果或發現,提出本研究之結論,共分為研究發現

、研究討論、研究貢獻、研究建議,並嚐試對研究問題及對後續研究者提 出建議等四節。

第六節 重要的名詞釋義

一、居家照顧服務

本研究所指的居家照顧服務,係指由台東縣政府社會局委託各民間單位所 提供之居家照顧服務,係針對居住於家中並患有疾病而無自我照顧能力之老人 及身心障礙者提供服務,其服務內容包括:身體照顧服務、家事服務、文書服 務、陪同就醫服務、休閒服務、精神支持服務、送餐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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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所指的居家照顧服務員,係指:

(一) 2003 年內政部暨衛生署公告「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及其相關事項」前

,已領有居家服務員及病患服務員結業證書後,再回原培訓單位補訓 20 小時及 8 小時的訓練課程結業,並經考評及格並取得結業證明書者。

(二) 2003 以後依前項計畫訓練合格並取得結業證書者。

(三)符合(一)、(二)資格,現職仍服務於各委託之居家照顧單位擔任照顧服務員 工作者。

三、工作滿足 (Job Satisfaction)

而本研究對工作滿足定義係採用 Porter & Lawler(1968)的見解,認為工 作滿足是工作者對工作本質、工作關係與環境及整體工作認為應得(工作者的 工作價值觀)與實際獲得的報酬差距上,所產生的情感知覺之反應;工作滿足 的程度則視一個人實得的報酬與應得的報酬之差距而定,並將工作滿足區分為 內在滿足、外在滿足與一般滿足三個構面。

四、離職傾向 (Turnover Intention)

研究者採用Mobley,Horner&Hollingsworth(1978)對員工離職行為的認知

,認為「離職傾向」是個體在職場工作上得不到滿足,因此,產生離職念頭 並尋找其他工作機會傾向與找到其他工作可能性之總和表現。根據上述學者 的說法,可支持本研究以自願離職模式來探討「離職傾向」可作為離職行為 的預測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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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將依對居家照顧服務(Home Care Service)、工作滿足(Job Satisfaction)、離 職傾向(Turnover Intention)的定義與相關文獻進行深入之研討,茲將分別敍述如下:

第一節 居家照顧服務之探討

一、 居家照顧服務的源起

國內學者王玠(1991)指出居家照顧服務(home care)起源於歐洲,最初是當母親生 病或短暫離家時,為暫時代理母親照顧家庭而設置,使家中成員得以維持正常生活

國內學者王玠(1991)指出居家照顧服務(home care)起源於歐洲,最初是當母親生 病或短暫離家時,為暫時代理母親照顧家庭而設置,使家中成員得以維持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