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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學校之綜合活動課程實施情形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個案學校之綜合活動課程實施情形

本研究是以平平國民小學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為研究個案,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瞭解 個案學校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教學實施及落實活動課程本質的情形,因此本節將先針對研究 期間所蒐集有關於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實施教學的觀察、訪談、研究札記與文件資料加以分析,

分別從學期課程計畫、教學現場以及學生的感受等層面,分析個案學校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之 教學實施情形。

壹、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學期課程計畫

一、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學期課程計畫之內容

平平國民小學依據教育局之規定,於每學期初召集學校之課程發展委員會開會,訂定各 學習領域之學期課程計畫;其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學期課程計畫之制訂,是以選定課本所規 劃實施的主題為主,然後融入該學期的學校本位課程、例行行政活動(生命教育、兩性教育、

鄉土活動、專題演講、地震防災演練...等)與節慶活動而成。

至於整學期教學節數的安排仍以課本主題為主,每週三節課而整個學期共約六十節課為 本領域的教學時間,實施課本所規劃的主題約佔四十節課,各年級於週一至週四期間兩節連 排;剩餘節數約二十節課則規劃每週一節課給學校行政單位運用,諸如統整的學校本位課程、

例行行政活動與節慶活動等,且各年級統一排定於週五上午第一節,俾便全校集會之用。換

言之,學校仍以課本之主題教學為主,但將學校本位課程、例行性行政活動與配合節慶活動 等主題亦納入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來實施。

研究者:你的意思是說六十節課(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學期課程計畫)教材只佔了四十節課,其他就是學校 彈性運用?

教師 B:對!對!對!它(綜合活動課)可能是有一些課(教學節數)是要融入學校本位課程的。

研究者:那是在教材裡面就註明的嗎?

教師 B:沒有,是寫在學期課程計畫裡面。像我們學校就會把地震啦、防災演練啦融入到綜合課裡面,就是 把學校的活動算在綜合活動課程的節數裡面。又像聖誕節啦,學校也會把那一週的活動算到綜合活動 課的節數裡面,也是設計成學校本位課程的一環。

(訪 B 師 931005)

教師 C:...不過我看我們學校實施綜合活動課都會加入學校的活動,就是學校本位課程,還有就是配合節 慶啊,比較大的節慶,像母親節啊、聖誕節啊!這學期則固定把全校的綜合活動課排在星期五的一節,

就等於是全校的活動時間,這樣子比較好配合做全校性的活動。

研究者:所以你的意思將學校本位課程融入綜合活動課中是貴校的一個特色?

教師 C:對!對!

(訪 C 師 931017)

教育部民國八十九年公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暫行綱要」(簡稱舊版課程綱要)於 民國九十二年被「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簡稱新版課程綱要)所取 代,兩者於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中某些文字敘述的變革,主要是要避免教育現場第一線的學校 與教師對於學校本位課程與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存在關係有所誤解。

舊版課程綱要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列舉四項基本理念,其中「鼓勵多元自主」強調「發展 學校特色」,鼓勵學校自行發展具有特色的綜合活動課程;再加上範圍界定中包含「跨領域的:

凡是跨越兩個學習領域以上,需要聯絡教學的活動」與「跨班級、校際的:凡是學年、學校 或社區來統籌運用資源的活動」,均由本學習領域來規劃,鼓勵課程統整的實踐,但這些訊息 很容易被誤解而解讀成「學校本位課程必然可於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內實施」。

例如擔任國小教務主任的張凱元(2004)認為學校本位課程實施的時機除了彈性課程、

領域學習時數,以及學校活動時間外,還包含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因為他認為綜合活動融合

了生活課程及知識課程,是比較彈性的課程設計,當然可以配合學校本位課程的需要來實施,

在彈性課程節數不足時扮演支援的角色。李坤崇(2004)亦指出有國中小誤認為綜合活動課 程等於學校本位課程,或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主要在於發展學校本位課程。從張凱元的觀念以 及李坤崇的資料中,可見舊版課程綱要很容易造成學校與教師對於學校本位課程與綜合活動 學習領域的存在關係有所誤解。其實林惠貞(2001)從學校本位課程發展的實踐經驗中,指 出學校本位課程宜融入各學習領域實施,才不致排擠各領域課程,絕非將學校本位課程單獨 置入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中實施。

而為了避免這種誤解所造成的偏差現象,新版課程綱要便修正了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範圍 的界定,成為「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範圍...本學習領域尚可包括符合綜合活動理念之跨 越學習領域、需要聯絡合作之教學活動,或單一學習領域之人力及資源難以支援、需要透過 學校運用校內外資源者」。舊版課程綱要容易造成學校本位課程「誤入」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由於本領域尚無明確的指標進行篩選排除,只能被動接受,課程主體性遭受侵害;但新版課 程綱要則提出須「符合綜合活動理念」的前提,成為篩選排除不適合本領域的學校本位課程 的明確指標,雖然還是處於被動接受的地位,但是已經擁有篩選排除不適合的學校本位課程 的依據與權力,課程主體性漸受重視。

由於研究者進入個案學校之研究期間從民國九十一年五月至九十三年十一月,這段期間 正好是新舊版課程綱要公布時期,但是從訪談資料中發現受訪教師對於新舊版課程綱要的綜 合活動學習領域這部分的轉變並不清楚,仍誤認為「學校本位課程必然可於綜合活動學習領 域內實施」;而個案學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也未能發現此等轉變,因此審查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學期課程計畫時,亦未以「符合綜合活動理念」作為明確的篩選指標,仍同意將學校本位課 程、例行性行政活動與配合節慶活動等主題依慣例規劃進了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而未先行檢 視其是否「符合綜合活動理念」。這種情形應該是課程領導者與相關教師未能體認新舊版課程 綱要的異同與轉變意義所產生的結果,也顯示出必須加強第一線學校與教師解讀新舊版課程 綱要異同與轉變意義的迫切需求。

由於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學期課程計畫中包含學校的例行活動,多為上對下的單向教學活 動,並不符合綜合活動課程理念,因此任課教師不會特別為那些活動備課,只是等候學校的 通知將學生帶至指定的地方從事他人已安排好的活動,當然更沒有落實體驗、反思與實踐等 活動課程理念的空間,使得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有時候成為學校行政單位尋求舉辦例行活動的 時間而已。

研究者:請問你平常上綜合活動課的進度時是參考課程計畫,還是有其他的依據?

教師 A:上課進度喔?都是看課本啦!反正課程計畫也是根據課本的內容來編定進度的啊,像禮拜五的活 動就只要配合學校的通知,就知道這禮拜要聽演講還是看表演,所以我還是都看課本上就可以了。

研究者:請問你貴校將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學期課程計畫送給課程發展委員會之後,有沒有針對哪些部分 退回修正?

教師 A:退回...?應該沒有吧?只要是時數沒有弄錯,就不會有問題了,反正課程計畫也是根據課本的內 容來編定進度的啊,內容不會有問題。

研究者:請問你貴校將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學期課程計畫送教育局備查之後,有沒有針對哪些部分退回修 正?

教師 A:被教育局退回這種情形我沒有聽說過,只是備查而已,怎麼可能看的很仔細?當然不可能被退回 啦!

(訪 A 師 931120)

從個案學校發現之學校本位課程與綜合活動課程間份際混淆不清,以及綜合活動學習領 域成為舉辦例行活動的時間等情形,都可以看出個案學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並未發揮其應有 之功能。根據新版課程綱要第陸項「實施要點」中規定,各校應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簡 稱「課發會」),下設「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簡稱「課程小組」),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的工 作。但是個案學校的課發會或課程小組首先未覺察該校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學期課程計畫中,

發生學校本位課程與綜合活動課程間份際混淆不清的情形,並於開學前修正之;接著也沒有 依照課程綱要中綜合活動課程的理念實施形成性課程評鑑,以致於無法及早發活動現課程實 施的偏差,讓學校安排一些不符合綜合活動課程理念的學校例行行政活動於本領域中實施,

佔用了本領域的教學時間。這些不符課程綱要規定的課程實施偏差現象,實肇因於課發會或 課程小組的功能未臻健全。

自從九年一貫課程改革揭櫫「鬆綁」的原則制訂課程綱要取代課程標準後,學校層級的 課程領導者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課程發展權力,從課程的規劃、實施與評鑑,都委由學校課發 會予以審查、監督與實施,但是課發會的成員都是學校原有的行政人員與教師,在民國八十 七年「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公布前,幾乎少有課程發展與課程評鑑的機會,

自從九年一貫課程改革揭櫫「鬆綁」的原則制訂課程綱要取代課程標準後,學校層級的 課程領導者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課程發展權力,從課程的規劃、實施與評鑑,都委由學校課發 會予以審查、監督與實施,但是課發會的成員都是學校原有的行政人員與教師,在民國八十 七年「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公布前,幾乎少有課程發展與課程評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