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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展示:家族紀念照

在文檔中 台灣家族紀念照研究 (頁 67-76)

家族群像紀念照

第一節 倫理展示:家族紀念照

過年的時候,穿上簇新的衣服,一家大小全員帶著前往熟識的照相館 – 可能一 直以來都是去同一家照相館。攝影師拍照之前,會先從天花板垂下整捲整捲的背景布,

圖案全部是大同小異的溫暖色系失焦花朵,讓大家一起挑選一張當背景。然後,就是 將一大家子的人排排坐,年歲最大、輩分最大的長輩坐在最中間,坐在靠近中間位置 的人,是輩分僅次於中間人物的長輩,如此向外幅射出去,越往外圈的成員年紀就越 小,一且排到最小的兒孫輩時,只剩下畫面的最後方和最前方的位置可以站了 – 最 後方只能站,最前方只能盤坐了,椅子當然是沒有。

這樣的經驗,可能仍然是不少人記憶中的過年經驗,也或許不是過年,而是其他 大日子,但上相館拍「全家福」照片,一輩子總有過一次,至少對於二十歲以上的人 來說,可能都有類似的經驗,不過對更年輕的人來說就不一定了,因為現在還上相館 拍「全家福」的人,已經少之又少。

在攝影傳入台灣之後,新的家族肖像樣式隨著新的媒材而來。由於攝影必須以真實做 為對象,因此就產生了全新概念上的「家族肖像」 - 以生者做為被拍攝的對象,被拍 的人是在同一時間全部還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死了的 – 這和漢人原本文化當中唯 一的一種家族肖像「祖先肖像」的情形正好相反。因此,我們或可將「家族紀念照」

視為一個全新的材料和形式,因為它在漢人文化中開展了新的、以「在世的人」為主 的相貌紀錄史,可以屬於群體,而不再只屬於個人,可以屬於平凡人,而不再只屬於 帝王將相或文人雅士。

由這一點來看,這種新的「家族紀念照」和舊有的「祖先肖像」,在對象和用途 上,其實根本不一樣,是沒有衝突之處的;雖然在今日的台灣喪禮,先人的肖像幾乎 盡是放大的照片,不再是肖像畫,但這種情形並不是在攝影術一開始傳入時就有的,

而是要等到相片放大的技術成熟、價格也走向低廉之後才有的。價格因素通常決定了 一樣新事物的流行與否。

對於剛接受攝影這個媒材的台灣人來說,一切都是新奇的,尤其是全家人一起入 鏡這件事;對於攝影師而言,這也是新的構圖形式,由於台灣早期本土攝影師多半是 由畫師兼任,而且事實上在藝術史中,當新的媒材剛開始被運用時,多半會以延續舊 有的形式來進行,所以台灣的攝影師們在拍照時,大量參考了繪畫的構圖,也是再自 然不過的事。

上相館拍攝家族紀念照的時候,總是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在事前的準備上,由於是 一年沒有多少次的大事件,每個人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到了相館,還要再調整一次頭 髮和衣服,確實打理好外表。接著是排位子,這是一個會花費掉大部分時間的程序,

攝影師將眾人排過來排過去,不時走近看,又走遠看,要確定大家的位置都對了,輩 分關係都正確了才行,所有家族成員都嚴格被固定在他應該在的位子上,動彈不得。

經過了一番折騰之後,好不容易攝影師按下了快門,拍下一張家族紀念照,一般 俗稱「全家福」的照片。這種照片看起來通常是同一個樣子,和別人家的家族紀念照 很像,也往往和相館外面所擺設的「示範照」極其相似。這不得不讓人聯想著,在拍 照時自己家中母親在攝影棚所坐的那個位子,很可能在之前的哪個家族來拍照時,那 家的母親所坐的位子,簡直像是在模仿別人的家族紀念照一樣被拍了下來。

一說到「家族」這個詞,最容易想到的是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而「親屬」

指的是以個人為基礎出發,與個人有血親或配偶關係者,再以自己的血親和配偶延伸 出去,將配偶的血親和血親的配偶也包括在其中,甚至再往外,三層、四層以上的血 親或配偶關係,都可以納入親屬的範圍內。如此說來,親屬的範圍是沒有極限的,但 我們要談的「家族」卻不是將沒有極限的所有親屬都容納進去。以一般現代台灣人,

尤其是年輕人的習慣而言,由於核心家庭已是目前台灣最常見的家庭型態,因此在面 對「家族」這個概念時,很容易和「家庭」的概念混淆,將家族僅僅視為直系血親的 共居,或是共享財產並且有血緣關係的成員。

既然我們在「家族紀念照」使用的是「家族」而不是「家庭」,那麼就表示此種 照片中要展現的,不只是成員同住一家的直系血親關係而已,它是一種需要考慮到系 譜的關係;系譜通常以有形的族譜方式呈現,但不表示在沒有修族譜的家族中,就不 依靠這種系譜來運作,由於其基礎觀念根深蒂固地在人們心中,因此其影響力是非常 深遠的。

漢人家庭之中,所謂的「倫理」概念,它的原意指的是投石入水所震蕩的一輪輪 波紋。這兩個字被儒家援用來規定出每個自我對待他人的行為標準:「自我」是漣漪 的中心,往外推出去的波紋便是「他人」;他人之中,又從最親的父母親開始,夫婦、

子女、家人、族、氏族等親屬,一層層地往外推出去。別人和我之間的親近程度決定 了我應該如何對待他,而且地位較低下的人,應該侍奉地位較尊貴的人,每個人各盡 本分,各享其位,才合正道不傷倫。50這種格局可稱為「差序格局」,相對於西方社會 的「團體格局」。51

在「團體格局」裡,每個成員都是平等的,並且各有其權利義務,同時每個人和 團體之間的關係都是相同的,這種關係很機械但也明快。52「差序格局」則像是將每個 人放置在同心圓的結構中,但卻放置在不同位子上,有人離中心近,有人離中心遠,

位階分明,但基本上每個人都是向心的。這種傾向往往在家庭紀念照中一展無遺,西 方人較不像我們這麼講究每一個家人在照片中應該在的位置是什麼,而是將拍家族照 的重心放在一家人的團聚以及團聚的場合。

50 關華山,〈臺灣傳統民宅所表現的空間概念〉,《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 49 期,pp.192~193 51 同上註,p.193

52 同上註,p.193

陳其南認為中國家族的系譜中,最為重要的概念是「房」,它決定了每個人在家

「照房份」,而所謂「份」可以指身份(status),也可以指「份額」(share),不 只規定了個人的權利義務,更重要的是規定了財產的分配法則。55每個「房」在財產的

pp.132-133

54 同上註,pp.138~139 55 同上註,p.139 56 同上註,p.152

將以上財產的分配關係整理之後,我們可以整體出一些規則:財產並不像爵位一 樣,因為只有一份,所以要強調正統;所有的兒子在分配財產時地位都是相同的,能 分配到的比例也是相同的,只有長孫具有特別的地位,可提前與自己的父執輩共同分 得一份財產。在早期台灣家族紀念照中,所有的族人都有固定的位置,前排最中心一 定是輩分最大、地位最高的家族成員,輩分次高的(通常就是輩分最高者的兒女輩)

分坐在輩分最大者的左右,靠近輩分最高者的身邊;通常女眷會被安排坐著,男性則 站在女眷的後方一排。最年輕一代的位置則在整個結構的最外圍,視年紀而定,已經 長大的孩子經常會站在最後一排,而年幼的孩子則在最前方坐著,更小的則由其母親 環抱。如果把這樣一張家族照以簡單的圖像來重繪,那就會畫成一張以同心半圓樣貌 呈現的族譜,核心永遠是輩份最高的人,其他的人則像開枝散葉一般圍繞著核心,且 樹幹、大枝與小枝之間的關係是一望即知、顯而易辨的。這和「房」的概念以及財產 分配的法則相符合,「輩分」的關係在家族紀念照中經常一望而知,但是同一輩之中,

誰是長子,就並不那麼容易看出了。不過,誰是「長孫」,那是家族中很重要的一個 身份,在拍照的時候經常會被提示出來。

台灣漢人家族紀念照中嚴格的排列規則,我們可從實際照片中去研究。(圖3.1)

「大正九年庚申元月丁母賴孺人六旬晉一紀念」,首先由題目來看,這十一個字的題 目總共包括了主角人物和拍攝時間兩個敘述;細看的話,會發現其實只有拍攝時間一 個敘述,是「丁母賴孺人」的「六旬晉一紀念」。「孺人」一詞的由來可遠溯至《禮 記》曲禮篇:「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

明代時用孺人以封贈七品、清用以封贈九至七品官之妻,後延伸為對婦女的敬稱;另 有一種不同的解釋是,客家婦女無論其夫有無封官均能在死後使用「孺人」這個稱呼。

57

57 相傳宋帝昺走潮州時,當地客家族人許漢青及夫人陳氏起兵抗元。《廣東大埔志‧卷三十》記載:

「許夫人者,潮州畬婦也。吾埔婦女,相傳受帝封,世代為孺人,得加銀笄,蓋由夫人之故。」因 此客家婦女自稱孺人,應是來自於這位許夫人的戰功。關於許夫人的身份,在《宋史》和《元史》

等都有記載,史料繁多且說法紛紜,詳細的史料比對請參見許時烺《客家源流》。

(圖 3.1)1920 年(大正 9 年),丁母賴孺人六旬晉一紀念,丁玉書先生提供

不過在這張照片之中的「丁母賴孺人」之稱呼,顯然並非是普通對婦人的敬稱,

也並非是因其為客家婦女才使用。由於提供照片的人為丁玉書先生,他是鹿港知名進 士家族丁家的後代,因此就能推測這張照片所拍攝的便是其家族,而丁家是閩南家族,

不是客家家族,因此她並非是在客家文化的傳統中使用孺人一詞的;另外,從年代來

不是客家家族,因此她並非是在客家文化的傳統中使用孺人一詞的;另外,從年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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