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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與家族

在文檔中 台灣家族紀念照研究 (頁 76-84)

家族群像紀念照

第二節 兒童與家族

在家族攝影中,兒童是年紀最小、輩分最小的家族成員,照理說應該是家族最不 具有重要性的,但是他們在家庭紀念照中特殊的排列位置,卻能看出一些特殊之處。

(圖 3.4)婦人像,紙本著色,軸 120x65.5

(圖 3.5)約 1895 年,「二我」攝,施能雨藏。

施強的妻子(左)與他的大姐。

家族紀念照在樣式中模仿著祖先肖像畫,一個顯著的例子,就是祖先肖像畫中長 輩和子女之間的動作,這在家族紀念照中被保留下來,直接模仿祖先肖像畫中「承歡 膝下」的畫面,由孩子扶著長輩的膝蓋,而父母會將他們的手放在孩子的肩上,也可 能抱著他們,以一種保護者的姿勢。(圖 3.4、圖 3.5)

父母以手碰觸子女,以表示保護和擁有的關係,這並非是台灣家族攝影的特色,

在其他國家的家族攝影中,手勢也經常是重要的表情之一。由強者向弱者伸出的手,

暗示著保護;由弱者向強者伸出的手,暗示著依靠;整體而言,以手觸碰另一個人,

便與那個人產生了親近的關係,若在手上施些力量,將對方拉近自己的身體,那便不 只是親近的關係而已,而是以力量反映出一個願望:我們親近得還不夠,希望可以再 更親近一點。在母子合照中經常地出現母親有力的手勢,所有的孩子都在她雙手的碰 觸之中,盡量地貼近,依靠著她的身體。(圖 3.6、圖 3.7)

(圖 3.6)Montana mother and children, late nineteeth century(Julia Hirsch)

(圖 3.7)1919 年,「二我」攝,蔡菘岳 藏,蔡德宣的妻子。

母親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在孩子年紀尚小時,幾乎可以簡化為母親的付出與子女 的接受,子女在這樣的關係裡什麼也不能做,能做的只有適當地回應母親的付出,以 健康回應母親的餵養,以安全回應母親的保護。母親是一切的施與者,帶有某種強制 力,雙手碰觸子女,既是保護也是占有。更進一步來說,孩子是從母親身上所分出來 的一塊肉,不只是肉身來自於母親,一部分的基因也是,因此孩子和自己非常相像。

子女對父母而言是另一個自己,只是比較年輕,而自己年輕時的黃金歲月永遠值得懷

念,愛自己的孩子就像在愛年輕時的自己一樣。出自於這種厚重的愛,母親在照片中 以手勢來傳達與子女之間永遠還想要更親近的願望,同時也是在宣稱並強調自己的孩 子與自身之間的歸屬關係。

可能是因為身高較矮的關係,兒童經常在家族紀念照中的位置,經常被安排在前 面,以免被擋住;年紀更小的孩童則是被抱在大人手上,年紀較長的子女,則被安排 站立在最後一排。若我們以家族紀念照的排列習慣來看,兒孫輩是一個較不被重視的 世代,所有的孩子都看似被放在畫面的邊緣,圍繞著中間的長輩;但是年幼的孩子卻 往往因為不能隨意離開父母的身邊,即使在拍照的時候也還是由父母親抱著或扶著,

因此經常被排列進了最核心的位置,成為畫面的重心。這是不是一種偶然?

(圖 3.8)陳應中全家合影,1927 年二我攝於鹿港文祠。

在(圖 3.8)中,我們可以看到兩個幼小的孩童,一個被抱在座位排在最左邊的 女眷手中,另一個孩童,則在地位上顯得有些不同,他被安排站在這個家庭的中心人

物(可能是爺爺)旁邊,由另一位輩分也夠高的女性扶著。基於家族紀念照嚴格的位 階排列,這個孩童的位置安排並不是偶然,他很可能有什麼過人之處,至少贏過另一 位孩童,而且是之於這個家族而言的過人之處;而一個合理的推測,就是長孫。當然 這孩子也有可能只是因為年紀較另一位孩童大,而受到較多重視,也可能是因為他是 男孩,而另一位是女孩。不過會被放在這麼中心的位置,「長孫」是可能性較高的理 由。

若從年齡來看,被抱著的那位孩童,應該是被抱在自己的母親手上,但另一位站 在中心位置的孩童就不一樣了,他被顯然不是他母親的一位年長女性(很可能是奶 奶)給扶著。這樣的畫面似曾相識,在一些祖先畫像中,要是將子女也畫入其中,便 經常呈現這樣的姿勢,在人物的輩分上也非常相像,都是由年邁的祖父母輩,擁著一 個年幼的孫子。在祖先肖像畫中做為「承歡膝下」與「香火續傳」象徵的子女人物,

(圖 3.9)日治時期,確實年代不詳,文祠,王春興先生家族照,溫文卿先生提供

在家族紀念照中被沿用了,雖然改以真實的人物來代替,但象徵意味仍然濃厚,因此 這個被選上做為象徵的孩童,必然屬於沿續這個家族一脈相承的重心人物。

在另一個家族的狀況,則稍稍有些不同。在(圖 3.9)這個家族,入鏡的人數較 前一張照片多,孩童的數量也較多,年齡性別也各不同,亦可很明顯地看出在服裝上 面文化混雜的情形,年紀較大的穿著傳統服飾,而壯年男子多著西裝。

在這張照片中,顯然年紀最大的孩童應該是坐在畫面左前方的那位;坐在畫面右前方 的那位,年紀也算是較大的,而且是個男孩子。不過我們可以發現,這張照片的中間,

又和上一張一樣,有個孩童站在畫面的中間,這次還多了兩個年紀較小的,被抱在正 中央的長輩手中。

由於畫面中的孩童數量較上一張照片多,因此這些孩童的位置和身分的關係更容 易就能被看出來。在中間的那個孩童,在年紀上並非所有的孩童中最大的,而在性別 上,雖然是男孩,但畫面中也有其他的男孩被排在畫面的邊邊。所以在這張照片中,

這個中央位置的孩童被選擇的理由比上一張照片更加清晰,因為很顯然地,在這裡我 們可以排除掉模糊的年齡或性別的選擇因素,能夠很明確地想像出這個孩童的地位和 其他孩童不同,進而去猜測他是長孫,至少是嫡系,而其他在場的孩童則可能屬於旁 系子孫,因而未能佔得中心的位置。

以上諸種不同的排列方式之中,有一個共同之處,已經長大的孩子,幾乎都是被 放在最後面一排的、較不重要的成員之一,在某些家庭照片中,這個位子甚至有可能 是僕人所站的,前排的人物扶老攜幼,後面一排的人則顯得與這家庭疏離。這後排的 人物,高度往往被安排為較前面的人高,可能請前面的人坐下或蹲下,也可能將後排 的人墊高。在真實的家庭關係中,這些年齡較大的孩子已經失去了母親保護的手,要 負擔一部分的家庭責任,如念書或就業,但又還不是家庭的核心人物。在家族紀念照 中,站在相對後排的人物常常具有保護前排的暗示。在一些家族紀念照中,也可看見 所有女性坐在前排,而男性皆站在後排的畫面。這後面一排人物巧妙地圍繞著中心和

前面的人物,隱隱成為一道屏障,包含著對這些孩子成為未來家庭支柱的期待在其中。

在家族紀念照中,孩童是一個很特別的存在。明明是在家族中輩分最小、最無地 位的一代,但是卻能得到最多的疼愛。這種愛在家族中普遍存在,並無東西方文化的 差別,因此即使在漢人嚴格的家族倫理規則下,仍然因為這種長輩對孩童的疼愛之情,

而無形地提高了兒童的家族地位,這種地位的提高不是倫理的,而是心理的。

攝影術長久以來被喻為是人類眼睛的延伸;而攝影作品和繪畫作品也有很大的不 同,對於攝影作品的研究,往往無法像研究繪畫那樣去分析畫面中的符號,原因在於 攝影總是「真實」的,即使將各種物件 或人精心排列,也是一樣被困在真實之 中;不過在同一時空下,由不同的人所 拍攝的照片卻往往不相同,之間的差別,

便在於持相機者,也就是「觀看方式」

的不同。

「觀看方式」決定一切,選擇拍下 了這個而不是那個,與其說攝影作品是 紀錄了「真實」,還不如說是紀錄了

「自己的視線」。不同於祖先和長輩在 家族之中所受到的敬仰和崇高的地位,

那些可愛的、備受照顧的孩童,卻往往 才是真實生活中,吸引族人目光的主角。

(圖 3.10)柯達相機廣告,1916

十九世紀末,當柯達輕便相機剛剛問世時,曾為女性市場做了一系列的平面廣告:

一方面以「帶有世紀末藝術風的美麗版畫廣告中推出少女身穿黑白條紋衫、八分裙、

戴著草帽、揹著相機、騎著單車出遊的時髦瀟灑形象」60來吸引前衛女性,同時又以拍 攝子女的媽媽作為另一種形象,用以做為傳統女性形象的延伸,「強調這種輕便的新 型相機最適於擅長女紅、心思細膩而手工靈活的女性使用,應合當時維多利亞時代成 規化的女性定義。」61(圖 3.10)

(圖 3.11)林草長子林多助,六歲,約拍攝 於 20 世紀初。

(圖 3.12)兩姐妹,姐姐(左)時年七歲,

妹妹五歲,攝於昭和 18 年的七五三節。

專心一意地看著自己子女的母親,使用了相機以後,目光的方向並不會因此改變,

因此拍下的全部是子女;為成長中的孩童做紀錄是母親的工作,而輕便相機正是因應 了這種需要而生。

60 許綺玲,《糖衣與木乃伊》,美學書房,2001 年 1 月,台北,p.78 61 同上註。

在同一時期的台灣,雖然輕型相機尚未普及於一般人,但是已經擁有相機的人,

竟也呈現了對於拍攝兒童的明顯興趣。如(圖 3.11),這是攝影師林草為自己的兒子 拍下的照片,從背景的樣式看來,林草顯然是直接將兒子放在自己的攝影棚拍照的,

而且,和一般家族大合照的樣式不同,只讓兒子自己一個人入鏡,成為完全的主角。

這種情形,我們無法確知是否受到同時期西方的影響,但是由於台灣的攝影技術

這種情形,我們無法確知是否受到同時期西方的影響,但是由於台灣的攝影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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