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傳統大眾媒體與社群媒體時代下的新聞再定義
從印刷時代到網路時代,傳統大眾媒體都是我們瞭解外在世界的重要媒介,
也是獲得新聞不可或缺的管道,更扮演著意義、符號與訊息生產者的角色,引領 社會和文化的機制的運作,並承載著社會各個群體觀點,提供對於事物的深入瞭 解(Schudson, 1995)。新聞原初之義是「消息」,若從「新聞」(NEWS)的字母 組合檢視,早期《赫頓詞典》(Haydn's Dictionary)對新聞定義的說法是,新聞 是發生在東(East)、西(West)、南(South)、北(North)四方所發生的事情,
不過,此一說法在學理上並無具體的根據(鄭貞銘、林東泰、鍾蔚文,1991)。
Patterson 則認為,新聞是「新聞價值」(Newsworthiness)、「新聞重點」(Emphasize on)、「新聞六個何」(Who、Where、When、What、Why、How)、「新聞來源」
(Source)所組成(Zhou & Fang, 2007)。若從字義上來看,「新聞」(News)這 個名詞,大約是 1822 年西方出現拉丁文「新鮮」(Newes)一字逐漸演變成的,
其意義包括了「歷史」(history)和「新聞故事」(news story)的意涵(彭家發、
陳憶寧,2006)。
新聞本質是由事實(fact)、人(man)、利益或興趣(interest)所組成(彭 家發,1996),若從新聞屬性檢視,McQuail(1987)認為,新聞有兩種屬性,第 一,新聞是一種文化產品;第二,新聞必須透過專業媒體組織加以報導、傳送,
且該組織必須有權威性、合法性與可信度,非私人所能夠生產完成。然而,關於 新聞定義包羅萬象,難以用單一定義去認定什麼是新聞,因此,依照若干學者對 新聞的定義可以歸納出以下四種普遍說法:
(一)新聞是最新、最近的消息
美國密蘇里新聞學院前院長莫特博士(Frank Luther Mott)指出,新聞基礎 的定義是,新聞是新近報導的事情,其說明了新聞不僅是新事物,即使是舊事情,
只有從來沒有報導過,經由新近報導,也能稱為新聞(轉引自鄭貞銘、林東泰、
鍾蔚文,1991:3)。換言之,對新聞的定義包括了「新近」和「新鮮」兩個含義
(李茂政,1995)。新聞當作「新」近所發生的見「聞」,強調新聞「新」的特質,
是為了避免新聞與消息(tidings)、訊息(message)、資訊及歷史之類字彙產生 混淆,新聞講究的就是新,而是不是舊聞,此突顯了其存在的狀態和現實意涵(蘇 鑰機,2011;彭家發,1992)。簡單來說,新聞是新近的報導,是過去沒有發生 過的、才剛發生的事情,是尚未被報導的,且是閱聽人未知的訊息。
(二)新聞是指閱聽人關心的事情
Bond(1958)指出,新聞乃是社會大眾對社會上任何關心事件的適時報導,
而最大多數人關心的,就是最好的新聞。換言之,大眾都會想知道自己所關心的 議題和事件,而這些事件必須能吸引閱聽人的興趣,因此,當事件與閱聽人的關 係愈密切時,才愈有可能成為新聞(周慶祥、方怡文,2007)。此種新聞定義的 說法是根基於閱聽人的喜好,閱聽人愈感到興趣及普遍關注的消息,就愈有成為 新聞的機會,也就是說,凡是容易引起閱聽人的新事物或新觀念,都能稱之為新 聞(李茂政,1995:鄭貞銘、林東泰、鍾蔚文,1991)。由此可見,新聞是與閱 聽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而當事件愈貼近群眾、貼近閱聽人的生活,且 是最多人感興趣的訊息,就愈容易成為新聞。
(三)新聞是新聞編輯下的訊息產品
若傳統對於新聞理解最簡單直接的概念是,刊登在大眾媒體上的便是新聞
(蘇鑰機,2011),這種說法隱含了媒體組織的專業記者,能夠決什麼是重要、
什麼不是重要的新聞。易言之,如果將新聞放置在產製過程的面向來探究,新聞 是媒體組織經過各個生產過程而產出的訊息商品,並透過記者和編輯的收集、處 理及包裝,再送到閱聽人眼前的新聞(周慶祥、方怡文,2007;章台生,1999:
7)。如同 Schramm(1949)指出,新聞的本質不等於一個事件,它是經由新聞 組織對事件的重新建構與組合而成的新聞。Schudson(1993)認為,新聞被視為 訊息的商品,生產內容來自記者與消息來源互動所產生的結果。McManus(1994:
86)亦指出,新聞如同其他的財貨可以視為商品。然而,上述關於新聞的定義隱 含了一個前提,即所謂的新聞,被界定在經由媒體報導的事件,如此說法使得新 聞侷限於傳統大眾媒體的專業範疇,而排斥了社會公眾和其他非媒體組織生產的 非專業性新聞。
(四)新聞是具有新聞價值的事件
若以西方新聞標準檢視,市場導向的新聞聚焦於廣大的閱聽人,提供閱聽人 感興趣的新聞,誠如美國《紐約太陽報》採訪主任丹那(Charles A. DaNa)的名 言:「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不過,這僅僅指出新聞本質的新奇 和趣味要素(馬西屏,2007),綜觀傳統對新聞價質的判斷,強調的共同衡量標 準更包括事件的重要性、人情趣味性、正確性、時宜性、鄰近性、影響性、衝突 性等,當事件符合愈多個價值時,才有可能成為媒體報導的新聞(陳順孝,2011,
馬西屏,2007;彭家發,2003;Harcup & O’Neill, 2001)。顯見,在新聞處理的 過程中,新聞工作者以新聞價值為準則,從眾多資訊中篩選出最具新聞價值的內 容來報導,同時,亦根據新聞價值來組織內容,決定前後次序(Harrison, 2009;
陳瓊如,2000: 9)。有鑑於此,傳統的新聞價值是偏向規範性的,而記者對於新 聞的選擇和處理方式,也是以此為圭臬,因此,新聞定義也被視為符合新聞價值 的事件。
然而,早期美國「新派社會研究」組織,認為以上的新聞本質定義太為廣泛,
因此,曾經向外舉辦新聞定義的比賽,最後 Mike Wallach 獲得獎項,他為新聞本 質所下的綜合性定義是,新聞是一種商品,透過傳統媒體的流通,提供閱聽人作 為消費,如同新鮮的貨品運送到市場,但也同時具有腐敗性,而新聞包括了能引 起眾人注意的社會、政治、經濟、科學和個人等的事件(彭家發,1992)。DeFleur
& Dennis(1988:31)亦認為,新聞是一種報導,對事件、議題或過程提供當代 看法(contemporary views),而新聞產品乃透過新聞工作者針對大眾興趣,進行 篩選、重組和生產,但同時,也必須受限於組織內、外部的妥協和運作,因此,
新聞是記者在當天截稿壓力下所挑選和整理出來的報導,故新聞產品並非是完美 產物。
綜合上述,本研究對於傳統新聞定義是,新聞是由傳統新聞媒體組織所產製 和傳播的報導,並提供足以引起閱聽人興趣、對多數人有益或有影響力之最新事 件的報導,但其內容必須奠基於已經發生的事實。換言之,傳統大眾媒體的新聞 定義傾向認為,新聞是由新聞記者或新聞組織所決定,顯見,新聞不僅是經過傳 統媒體記者的選擇和排除,更反應了媒體組織的意識形態,以及對事件的選擇和 建構(Ndlela, 2005:3)。
二、 社群媒體時代的新聞定義
在社群媒體時代,閱聽人可以使用多個平台獲得新聞消息,例如電視、報紙、
廣播、網路以及社群媒體等,更重要的是,公民媒體和新聞的實踐,開啟了新的
義,使得新聞更是無時不在(羅世宏,2010)。不僅如此,使用者主導的新聞消 費意識逐漸成形後,不論是使用者自製內容風潮的興起,或是透過個人化的新聞 管道發聲,都促進了閱聽大眾和新聞的對話,以及分享個人的生活經驗和事件觀 點,進而造就了另一種新聞產製形式,讓使用者與生產者之間的界線愈趨模糊,
同時亦擴大了新聞的定義(Hartley, 2010 ; Gillmor, 2004)。比如說,現今使用者 可以直接透過手機或攝影機拍攝短片,並將影片畫面上傳至各社群媒體分享(何 振誠、邱張名琪、陳威助,2009),因此任何人都可能在網路上成為評論家或記 者。另外,由於現今傳統報業不斷縮編新聞記者人數和組織規模,造成新聞記者 從部落格、YouTube 與 Facebook 等平台擷取新聞素材的情形愈來愈普遍,亦使 得傳統新聞定義概念受到挑戰。
「讀寫並用」(read-write)新聞的使用者,社群媒體作為個人自主的傳播工具,
表達了自我的認同、想法與人際關係,打破了傳統媒體壟斷新聞的蕃籬,創造出 不同的新聞意義(Hartley, 2010)。據此,新聞已走向分享與開放的特質,現今的 新聞定義也不再只是透過專業化、特權化的傳統媒體組織和記者來界定,而是同 時囊括了使用者對於新聞定義的觀點。誠如鍾起惠(2006)所述,當代的新聞是 集結專業生產者、學者、公民、行動者和思考者的生產場域,不再是有柵欄的圍 牆,同時,新聞產製者和閱聽人可以進行對話,新聞定義也轉變成一種由新聞產
製者和閱聽人共構的概念。因此,有別於以往傳統媒體對於新聞的定義,社群媒 體時代下的新聞定義輪廓逐漸浮現,若以使用者的角度出發,則可以歸納出以下 三種新聞定義:
(一) 新聞是網路熱門話題
傳統媒體新聞的刊載與否及內容篇幅的大小,主要是取決於事件的新聞價 值,新聞價值愈大,擠上版面的機率就愈高。然而,網路時代的新聞定義,則是 倚靠網路話題的熱門度高低來決定,也就是說,網路上點擊率、瀏覽率愈高的資 訊,就愈容易被使用者認定是新聞。特別是台大 BBS、YouTube 與 Facebook 上 的熱門話題,不僅容易被快速分享和傳遞,更甚至能夠躍上傳統主流媒體的版 面。例如,2010 年 12 月發生的「中指蕭事件」、2011 年歌手劉子千一首《唸你》
MV 影片,乃至 2012 年 2 月導演吳念真在 Facebook 上大嘆台灣媒體對「林書豪」
造神運動所產生的新聞單一化的評論,都是網路上熱門度極高的話題,這些話題 也都在主流媒體上被刊登和播送。由此可見,新聞從以事實為基礎的大眾媒體報 導,轉變成基於網路傳播的事實評論,任何竄紅的網路事件、爆料與趣聞,儘管 不是源自於傳統媒體的內容,都可能被視為是新聞之一(陳順孝,2009),而此
造神運動所產生的新聞單一化的評論,都是網路上熱門度極高的話題,這些話題 也都在主流媒體上被刊登和播送。由此可見,新聞從以事實為基礎的大眾媒體報 導,轉變成基於網路傳播的事實評論,任何竄紅的網路事件、爆料與趣聞,儘管 不是源自於傳統媒體的內容,都可能被視為是新聞之一(陳順孝,2009),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