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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論與工夫論做為問題設定

第三章 勞思光的儒學重構

第二節 價值論與工夫論做為問題設定

在勞氏那裡,價值論是指「如何確立價值」,而工夫論是指「如何轉化自我」。 勞氏於重構宋明儒學各家學說時,強調了這兩個問題設定,並基於對價值論的不 同回應,來劃分出天道觀、本性論與心性論三種理論型態,也基於對工夫論的不 同回應,來歸納出三類工夫。而三種理論型態與三類工夫之間,隱隱有著一對一 的對應關係:天道觀型態對應到對治私欲的工夫,本性論型態對應到認知天理與 意志純化並行的工夫,心性論型態對應到主體自覺充分顯發、道德法則與道德動 力在實現上合一不分的工夫。以下就說明勞氏的思路。

一、儒學的自我轉化功能

要說明勞氏重構儒學時所設定的價值論與工夫論,我們可以從他如何理解中 國哲學的特質開始談起,他認為,西方哲學強調認知,其關心的問題在於「是什 麼」;中國哲學強調道德,其關心的問題在於「如何做」。36這是一個中西比較下 的大致判斷。當然,勞氏並非主張西方哲學毫無論及「如何做」,也非主張中國 哲學毫無論及「是什麼」,這樣的說法,是為了突顯兩種哲學傳統的方向之別,

解釋何以它們在某些問題上特別深入,某些問題上著墨不多。

基於這樣的觀點,勞氏把哲學的功能區分為認知型與引導型,前者是求建立 客觀知識,後者是求自我或社會轉化。中國哲學無疑地是屬於後者,所以其重點 是落在意志與行為上。尤其是儒學,視人生與文化為一不斷實現價值的歷程,價 值盡在現世中顯,故必須強調現世中的價值自覺與實現。他說:

儒學的重點在「能成為什麼」而非「知道什麼」,所以它所關心的,一是轉 化自我的成德之學,二是轉化社會的立教之學,用傳統的字眼說,即是宋明 儒的工夫論問題。37

36 勞思光《哲學問題源流論》,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1,頁 31。

37 勞思光〈從唐君毅中國哲學的取向看中國哲學的未來〉,收入鄭宗義編《中國哲學研究之新方 向》,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2014,頁 6。

這明確指出,轉化自我、轉化社會,使其從當下的存在狀態趨向理想,即是工夫 論的核心目標所在。若用傳統概念來表述,轉化自我是以達致君子、聖人那樣的 理想人格為目標38,轉化社會是以達致王道、仁政那樣的理想政治為目標。其中,

勞氏在宋明儒學的研究上,又特別注重自我轉化的層面:

總之,成德之學由於就道德意識之顯現的體驗建立基礎,遂使學說之成立與 實踐之開始合而為一。...如果在理論上再進一步,我們便可以指出,這樣的 成德之學真正的基礎在於道德意志之主宰的透顯。由於它是引導性的哲學,

所以並非以論證與解析來證立這種主宰性,而是由於意志自身直接體現主宰 性。39

由此可見,儒學做為一種引導性哲學,它所要達成的自我轉化,是要藉由道德意 識的強調來推動意志狀態的改變,是要使意志狀態能夠完全符合道德理性的要求。

若與西方道德哲學相較,心性論要求的是在實踐中達成人格理想,包括了行為規 約與意志純化,而非僅是一套概念結構。40所以儒學重構必然要涉及工夫論,而 且我們必得要注意其理論與實踐相輔相成的性質。在勞氏看來,工夫論之所以可 能,其根據全在於主體性的挺立之上,他所言的「道德意識之顯現的體驗」以及

「意志自身直接體現主宰性」,都是強調了工夫論的問題域內,必然要有工夫實 踐與主宰性體現的相關內容。或者更直接地說,強調道德意志主宰性的工夫論,

才是一套理想的工夫論。

38 值得注意的是,勞氏在一次問答當中指出,工夫論與工具主義無關,它最為根本的意思是人 要做為什麼樣的東西而存在。在此意義下,工夫實踐可說是一種存在方式,而人格境界是此存在 方式的極致。所以,工夫實踐與人格境界相始終,彼此互為充要條件,並非達到人格境界之後,

就可以置工夫而不顧。參見勞思光〈從唐君毅中國哲學的取向看中國哲學的未來〉,收入鄭宗義 編《中國哲學研究之新方向》,頁 10-11。

39 勞思光《虛境與希望—論當代哲學與文化》,頁 152-153。

40 勞思光《哲學淺說新編》,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8,頁 73-75。

依勞氏,工夫論與價值論之間有著緊密連結,要討論工夫論就必得涉及價值 論。林宏仁對此的說明是:

但是達到「成德之教」不只有去「實踐」就可以了。若這麼簡單,則「成德 之教」便成了一項口號,吾人跟著這項口號去做就好了。若就學術性的思考,

則該檢視「成德之教」若置於前述之「天道觀」、「本性論」與「心性論」的 理論上,何者較有可能完成?41

據此,工夫論的理想實踐,必須以良好的價值論為前提,價值論能夠左右工夫論 的理想實踐,故成德之教必須重視價值論。誠然,好的價值論不必然能夠推動人 們的工夫實踐,但勞氏應是認為:好的價值論,能夠讓工夫實踐更可能達成自我 轉化,或說在自我轉化上的效力更高。也就因為如此,以成德為終極目標,勞氏 於儒學重構的問題設定上,就必然要以價值論為核心。基於這樣的態度,勞氏設 定了「如何確立價值」的問題,區分出天道觀、本性論與心性論三種型態,來說 明宋明儒學的一系三階段。

二、價值論做為問題設定:如何確立價值?

如何確立價值?價值的根源在何處?用什麼理論來確立價值?勞氏的思路 是,道德實踐需要有一標準,需要有一價值做為基礎,但這一價值究竟存在於什 麼我們人類理性已知的事物之上呢?或者換個方式說,是否存有一種具有價值性 的特定事物?如果有的話,它要是什麼,才能讓道德實踐按我們理想中的方式去 恰當運行?這即是勞氏所設定的價值問題。以下就分別說明勞氏因應價值論而區 分出的三種理論型態:天道觀、本性論與心性論。其中,天道觀是透過存有論來 肯定價值(Ontological Theory),本性論是透過形上學來肯定價值(Metaphysical Theory),而心性論則是透過主體自覺來肯定價值(Subjectivisic Theory)。42

41 林宏仁「勞思光宋明儒學方法論辯析」,頁 30。

42 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卷三上,頁 59。

所謂天道觀型態(強調「天」概念),亦即透過存有論來肯定價值者,除了強 調世界運行的總方向以外,尚有兩個主要特徵:

第一,「天道」必有實質意義之內容,不能僅為形式意義之概念,否則即不 能實際運行於萬有中。第二,「天道」雖是一形上之實有,但此實有必須兼 為價值之根源,否則若「天道」在價值上有「中立性」,則據「天道」以肯 定世界即不可能。以《易傳》中「大德曰生」之「天道觀念」為例。此一生 生不息之原理,即以說明萬有之總方向,故非一形式概念。而此一為「天道」

所表之總方向,又必須視為「善」或「價值」之根源。換言之,順此方向為

「善」,逆此方向為「惡」。43

所謂存有論的內容,就是《易傳》裡「生生不息」的觀念,此乃自然世界中萬事 萬物運作發展的總方向,是萬事萬物必然會依循的原理。或者也可以說,「生生 不息」乃是自然世界之所以存在的目的,而屬於自然世界的萬事萬物,其運作發 展都是為了滿足這個目的。據此來確立價值,即是以「生生不息」來定義善,即 是以道德實踐應該以「生生不息」為終極考量。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此觀點是以 經驗世界的實然規律來解釋天地萬物的生成,所以可以視為是一種宇宙論陳述,

勞氏在許多地方,也常常提及了天道觀型態的宇宙論內容。

不過,這一觀點不可避免地會遭遇到「背反」的困難:若自然世界是以「生 生不息」為最終方向,那為何人還會為惡?要如何解釋人之為惡呢?人之行為有 善有惡,我們必須承認人有選擇為惡、選擇違反理的自由。然而,如果一切事物 都遵循天道來運行的話,人是否還有努力為善的餘地可言?是否人再怎麼努力,

其實都只能遵循天道運行呢?不僅如此,這還會延伸出善惡相對性的問題,勞氏 自己所舉的例子是:殺魚以養人,對人而言是善,但對魚而言就是惡了。44這樣

43 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卷三上,頁 40-41。

44 楊祖漢對於勞氏的這一觀點,有如下回應:「但易傳所謂『生生』,應是包含『生』與『生之

的「背反」之所以出現,是因為理想和自然世界的落差,或者是說,應然規範和

性」則只是一規範,一理想狀態,不須視為「已有」之事實。如此,肯定世 界時,亦不須謂世界實際上受一「天道」支配,只須視世界為萬理實現自身 之「場」。此「場」本身可以黑暗污濁,仍不礙理之應實現於此中,且能實 現於此中。46

這樣的觀點,是把世界區分為形上世界和自然世界,前者是超越經驗、超越現象 的,後者則隨時有許許多多經驗現象在陸續發生。如果以價值確立於形上世界之 中的原理,或說以形上世界的原理具有價值性,則無論自然世界發生了哪些善惡 現象,都不會使此原理落入無法解釋惡或善惡相對的處境。因為惡完全只發生於 自然世界,而善的根源則存在於形上世界。

勞氏又指出,本性論所會遭遇到的最大困難,是「實現之衝突」問題,他如 此解釋:每一物均有其本性,但當前的存在狀態不見到完全符合其本性的規定,

使其存在狀態符合本性,此謂之實現。單就一物之實現而言,這能夠解釋為何有 為善不為惡的情況出現,但不同物之實現卻有可能相互衝突。譬如老虎要生存下 去,必須吃其他動物的肉,那哪個情況才是真正的循理呢?是讓老虎殺羊而食之,

使其存在狀態符合本性,此謂之實現。單就一物之實現而言,這能夠解釋為何有 為善不為惡的情況出現,但不同物之實現卻有可能相互衝突。譬如老虎要生存下 去,必須吃其他動物的肉,那哪個情況才是真正的循理呢?是讓老虎殺羊而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