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系統化的要求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系統化的要求
「中國哲學」一詞在現代社會並不讓人感到陌生,一般而言,它是傳統義理 的同義詞,但我們應當注意:「中國哲學」概念出現不過一百多年,傳統義理卻 已有幾千年的發展歷史。十九世紀末的日本學者最先開始使用「支那(中國)哲學」
一詞1;而在中國,僅管思想上受到日本不少影響 2,但將「中國哲學」正式納 入學科體制,則是二十世紀初的事。據此,傳統上的自稱「中國」,和翻譯自 Philosophy 的「哲學」,兩者的結合並不那麼理所當然:為何傳統義理不使用自 身的詞彙來指稱自己,而要採用西方的「哲學」概念?事實上,與其說傳統義理 在發展過程中選擇了哲學來代表自己,不如說它是被強行納入哲學這一學科之中。
而這一過程,反映出了清末民初以來的學術轉型。
民國政府於 1912 年推動了學科體制改革,將原本的京師大學堂改制成為北 京大學校,使得對傳統義理的研究,被打散到文、史、哲三科。3而 1914 年設置 了中國哲學門,正式把義理之學的內容歸屬於中國哲學。至此,中國哲學已受到 學科體制的承認,但以中國哲學為名的著作,則歷經了一段經學、哲學不分的過 渡期,直到胡適於 1919 年出版了《中國哲學史大綱》後,一套新典範才真正被 樹立起來。所以,從歷史脈絡來看,是先出現了中國哲學此一學科,而後才有了 真正脫離經學框架的中國哲學研究成果。
1 如內田周平於 1888 年、松本論文三郎於 1898 年、遠藤隆吉於 1900 年、高瀨武次郎於 1910 年,
都先後出版過《支那哲學史》。關於這幾本著作的進一步介紹,可參見陳威瑨〈「中國哲學史」通 史專書寫作的發展——從中日交流的視角談起〉,收入鍾彩鈞編《中國哲學史書寫的理論與實踐 (中國文哲專刊 49)》,臺北:中研院文哲所,2017,頁 140-160。
2 關於影響的過程,可參見葛兆光〈道統、系譜與歷史—關於中國思想史脈絡的來源與確立〉,《文 史哲》,2006 年第 3 期。
3 王學珍等編《北京大學紀事(1898-1997)》上冊,北京:北京大學出版,1998,頁 30-31。
在中國的學術傳統裡,本來缺少哲學史一類的著作,是在西學東漸之後,學 者們仿效了西方哲學史的體裁來處理傳統義理的材料,於是才有了中國哲學史著 作的出現。葛兆光就曾指出:
在近代中國,思想史這一名稱似乎沒有哲學史這一名稱受青睞,也許,三分 之一是因為西洋的「哲學史」的現成範式給予轉型期中國學術的方便,三分 之一是因為「哲學」一詞的西洋意味在二十世紀前半期對中國學術的誘惑和 挑戰,還有三分之一是由於大學學科的劃分中有哲學一系,因而需要有相應 的教材。於是,有的學者試圖挪用西洋成型的概念、術語和邏輯總結中國的 學術歷程,而有的學者則試圖在中國的學術歷程中找到與西洋一樣的哲學以 證明中國也有同樣的知識,還有的學者則為了大學的教學而寫作哲學史教 材。4
儘管葛兆光意在說明何以「哲學史」較「思想史」來得受歡迎,但這同時也反映 出:在中國自身的學術脈絡下,哲學史研究是近代以來才出現的產物。西方的學 術脈絡,發展出一套哲學史著作的論述模式,包括特有的問題設定、術語系統與 理論結構等,並把不同的理論體系按時間順序來編排,以見其發展演變的過程。
而中國傳統顯然缺乏類似著述,唯有《宋元學案》、《明儒學案》等近之,但它們 是以文本摘錄為主要模式,而不具備西方哲學史那樣的結構。這樣的差異,讓中 國哲學史研究的要求顯得更為迫切,因為傳統義理的表述形式,相較於西方哲學,
看似全然不成系統。如果傳統義理只是缺乏形式上的系統,而必定具有實質上的 系統,那我們顯然需要把傳統義理予以系統化,將各個學說呈現為特定的邏輯結 構,這才能算是真正的「中國哲學研究」。據此,除了有傳統義理的思想資源以 外,中國哲學研究之所以成為學術上的積極要求,主要是因應學術轉型、符應於 現代學科的時代趨勢而有的。反過來也可以說,古代學說的系統化,是透過中國
4 葛兆光《思想史的寫法:中國思想史導論》,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頁 3。
哲學研究來進行的。
區別傳統經學與中國哲學兩個概念,有助於我們理解學術轉型是在什麼意義 下成立。傳統經學是以經典注釋為核心來開展研究,這包括了尊奉經典內容、以 詮釋經典的形式來發揮新思想、以不同經典來做學科或學派劃分等。單看文本材 料,傳統經學與中國哲學所處理者,確實頗多重疊;但若論及研究方法,則中國 哲學研究者莫不有意識地取西哲之長、避經學之短,要以回應哲學問題為核心來 開展研究,也就是說,中國哲學研究認定了學說內容是對哲學問題的描述、解釋 與回應。學說的思維內容是由古代文本材料所記載,所以在研究時,是將文本材 料中的概念、命題或其他內容,理解、整合與呈現為哲學理論中的一部分,並強 調了哲學理論是一因回應哲學問題而有的邏輯結構。這是一個系統化的過程,此 過程首先需要提出問題設定,亦即一組用以研究傳統義理的哲學問題,才能順利 進行下去。
據此,傳統義理與中國哲學的差異遠不只是名稱。中國哲學的誕生,實際上 是學術轉型的一環,而中國哲學做為一個新學科,在思維取向、概念約定、方法 成果、制度設計以及機構運行上,都與過往的經學有截然不同。5如果我們把「中 國哲學」視為傳統義理的思維內容,那它無疑地經歷了長久積累,其內容是豐富 多元的;但「中國哲學」做為一種論述模式,是因應學術轉型、因應現代學科、
因應對西方哲學的理解而有的,此做法才剛滿百年而已。筆者之所以強調這樣的 區別,是為了反省中國哲學何以為中國哲學,是要看傳統所累積的思維內容,如 何被賦予一個全新的論述模式,以完成學說的系統化呈現。在這種不可逆的劇烈 轉變之下,中國哲學要求我們在哲學學科的框架內,重新去理解傳統義理,並將 其原意呈現為有系統的理論形式。換句話說,它要求我們基於古代的文本材料,
來對傳統義理的思維內容進行一種重構,或說是一種系統化。這樣的系統化如何 可能?又該怎麼做?據此思路,本論文所強調的,並非中國哲學本身具有什麼樣
5 關於學術轉型的各個面向,參見李維武《中國哲學的現代轉型》,北京:中華書局,2008,頁 2-7。
固定不變的內涵、外延,而是要在一個發展變化的動態過程中,探討古代學說如 何被系統化地呈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