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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傳記的意涵、特色與應用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兒童傳記的意涵、特色與應用

品格教育的實施方式相當多元,根據李琪明等人(2007)歸納列出較具代表 且有教育意涵的型態就有八種之多。但要使用什麼「學習材料」來進行教學?王 金國(2009b)認為可用的素材很多,舉凡現有教科書、報章雜誌、課外讀物…

等,都有適合的題材;其中又以兒童文學作品常隱含道德的議題與經驗,更是教 師可以善加利用的品格教育教學資源。

兒童文學的範圍廣泛,根據林守為(2001)針對兒童文學所作的分類,可分 為三大類:散文類、韻文類、戲劇類,又可從這三類中細分出共十八項類型。面 對眾多的選擇,該使用哪一種做為品格教育教材?管家琪(2006)表示兒童在成 長的過程中,很需要一些榜樣、楷模。一直致力倡導閱讀的洪蘭(2007)認為藉 由故事內容,可讓孩子感同身受、了解做人的道理,讓故事主人翁變成孩子模仿 的對象。黃迺毓(2007)指出兒童文學作品中若有合適的真實故事,孩子會更信 服;虛構的故事也有很觸動人心的,但是傳記尤其感人。因此,本研究選定兒童 文學中的傳記作為教材,本節即是針對兒童傳記的意涵、特色與應用,來探討與 品格教育二者間的關聯性及合適性。

壹、兒童傳記的意涵

「傳記」一詞,根據辭海注釋,專指記述個人事蹟之文字。英文 Biography,

牛津英文字典所下的定義:「傳記為個人生活的歷史,是文學中之一部分。」就 傳記的發展來說,中國比西洋早。司馬遷所著史記中的「列傳」,實開傳記文學 的先河。但這些都屬於適合成人閱讀,而非針對兒童所撰寫的。直至一九三○年 前後,西洋才有人注意「傳記文學」適合兒童閱讀,兒童傳記才不斷產生(吳鼎,

1980)。

「兒童傳記」顧名思義即是適合兒童閱讀的傳記,屬於兒童文學中的傳記作 品(廖卓成,2000)。應平書(1999)認為此類作品,多半是現代人的自傳,或 是他人為當代人物所寫的傳記(或所謂真實故事)。葛琳(1986)分析兒童傳記 文學作品時發現:大部分為兒童創作的傳記,人物的選擇都是生活經歷非常豐 富,可讀性特別高的;傳記內容尊重事實,因此重視資料的蒐集。管家琪(2006)

認為兒童傳記之所以吸引讀者閱讀的原因,在於以故事方式來呈現傳主的生平事 蹟,內容強調真實、有所本,不可輕易「戲說」,更不可「胡說」。 

馮季眉(2000)對於傳記的定義提出個人的看法:傳記是成功者的奮鬥歷程,

是名人的生平故事;紀錄名人、偉人或有特殊成就的人的成長過程、挫折與成功,

以及過程中的汗水和淚水苦惱與歡笑,具有勵志作用。

美國兒童文學評論家 Smith 在著作《兒童文學論》中,對於兒童傳記讀物提 出中肯的看法:

對於兒童而言,所謂傳記乃是關於他們所感到興趣的真實人物的故事。

傳記如欲吸引兒童,則對於主人翁應有值得敘述的故事,而且要為兒童

所喜歡聽。……許多被成人視為「偉大的」人物的一生,對於兒童而言,

似乎毫無奇遇和興趣可言。……一本好的傳記讀物是描述一個活生生的 人物,而不是硬將成人認為「偉大的」人物故事,死死地塞進他們的腦 海中。(引自馬景賢,1989,頁 310-312)

因此,根據以上論述,研究者歸納出兒童傳記符合以下特徵:

1.兒童傳記設定兒童為主要讀者對象,作品適合兒童閱讀。

2.兒童傳記描寫的是真實人物豐富、值得敘述的生活經歷。

3.兒童傳記為引起兒童閱讀興趣,以故事方式來呈現作品內容。

4.兒童傳記重視資料的蒐集,強調傳記的真實性。

5.兒童傳記具有鼓舞人心、勵志作用。

貳、兒童傳記的特色

一、兒童傳記的價值

兒童文學在兒童學習及成長過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影響也相當廣泛。根據 美國心理學家 Terman 研究不同年齡兒童的閱讀興趣,指出從十二歲以後兒童對 名人的生活傳記感到興趣(引自林守為,1988)。此一年齡的兒童大約是小學五、

六年級,正值由兒童進入青少年階段,在心理狀態方面,漸有顯著的轉變,大致 說來有以下的特徵(楊思諶,1989):1.強烈的好奇心,急切探求人生的意義與宇 宙的真相;2.明確的正義感,盼望辨別好壞、善惡;3.萌長的自尊心,要求維護 逐漸成人、獨立自主的觀念;4.積極奮鬥的意志,渴望建立出人頭地的榮譽與自 我價值。如何引導他們發展出正確的思考、行為模式,塑造良善的品格,促使兒 童由「自然人」發展成為「社會人」,管家琪(2006)認為傳記是最好也最有用 的書籍。

就教育的觀點而言,適合兒童閱讀的傳記,能給予兒童更多的教育意義,依 照學者(吳鼎,1980;林守為,1988;張清榮,1991)針對傳記所能提供的價值 分析,可分為下列四項:

(一)啟發人生意義,陶冶兒童品格

透過傳記裡可引發兒童認同的各種典範人物,其生平事蹟與人格特質能對兒 童產生楷模作用,使兒童將作品中所得到的啟示加以內化,產生思想、情感與行 為上的影響。

(二)瞭解歷史事實,促進知識成長

傳記的描述雖然以傳主的人生經歷為主,對於其所生活的時代、背景及各種 史實也要描述。因此兒童讀了傳記,不但認識傳主的個人生活歷史,而且對於當 時的歷史事實,也可增進瞭解。

(三)增加專科知識,擴展生活領域

傳記以人為對象,在目前兒童傳記的出版現況中,人物的選擇非常多元,各 行各業幾乎都有涵括在內。當兒童閱讀了某一方面專家的傳記後,必然也能增進 許多與傳主相關的專業知識和學問。

(四)培養文學興趣,增進文學修養

傳記是以撰寫人物為主,但若只是根據真實的資料來敘述,無法寫出一個生 動、有趣的人物故事。而傳記之所以列於文學之中,就是要在真實的史料外,再 加上作者創作的成份,使傳記成為一種能引人入勝的文學作品,提高讀者對於文 學的興趣和修養。

綜合上述,兒童的生活領域不如成人廣闊,藉由兒童傳記讀物能擴展兒童的 學習視野與知識、培養文學興趣和修養,並提供生活中的替代性經驗以促進良好 品格的發展,是值得大力推動的兒童文學作品。

二、兒童傳記的寫作原則

兒童傳記設定兒童為主要讀者對象,作品內容必然要適合兒童閱讀。其寫作 原則除了必須符合兒童文學的思想與技巧,遵守傳記形式的寫作方法,也要注意 配合兒童的認知發展程度,撰寫出能吸引兒童閱讀興趣並能使兒童理解的故事內 容。

馬景賢(1989)認為傳記讀物不好寫,如果平舖直敘依照年譜枯燥的寫下去,

絕不會受到兒童們的喜愛。一本好的傳記一開始最重要,要具有吸引力,要像報 紙上的大標題,簡單、清楚、易懂;除了要有好的開始,還要有生動的對話。

李慕如(1998)從文學性、趣味性及教育性三方面說明傳記的寫作,在文學 性上要重視真實性,蒐集、引用傳主的第一手資料,再以客觀態度評析之。成功 者兒童時期的動人行為和精采事蹟,最易震憾兒童的心靈,因此傳記中不可缺少 傳主兒童時期的介紹,才能符合兒童傳記讀物趣味性的條件。而好的題材,尤是 功成名就的曲折過程,才有感動力,富有鼓舞性和啟發性,深蘊教育的意義。

林守為(1988)提出傳記的寫作有材料、立意和文字三個要點。傳記中所取 的材料應該真實可靠,但有時為了顧全兒童心理,過於殘暴或不道德的部分要酌 予剪裁。傳記的寫作動機是「與人為善」,以發揚人性之光明面為主。寫傳記時 要利用文字將內容生動、傳神的呈現,才能引人入勝;同時作者的態度要客觀,

讓傳記裡的人物,自己行動、自己表現、自己發展,不需加上任何評語,影響讀 者的觀感。

吳英長(2007)認為要配合各年齡兒童的認知程度,還要選擇兒童熟悉的人 物和情節,才易引發兒童的共鳴。儘量讓事蹟說話或讓傳主行動,避免影響讀者 的推論。作者若在文章中摻入太多個人的意見,就是犯了傳記寫作的大忌。 

馮季眉(2000)認為「好的傳記故事」,不只是交代傳主的生平事蹟,也要 在「忠於事實、不誇大渲染、不美化傳主」的原則下,達到一定的文學性及閱讀 趣味,也自然而然達到激勵人心的效果。

因此,兒童傳記寫作時須注意以下原則:

1.取材選擇:兒童傳記讀物取材需依據事實,以與人為善的出發點,選擇傳 主人生正面的價值予以呈現。儘量讓事蹟說話或讓傳主行動,避免加入作者個人 意見或評語,影響讀者的觀感。

2.人物敘述:作者必須對傳主有充分的認識與研究,選擇兒童感興趣的情 節,如兒童及青少年時期的介紹,能貼近讀者的生活經驗;或特殊的成就表現、

人生際遇,能激起讀者的好奇心及認同感。促使兒童對傳主有深入的了解並對其 人生產生共鳴和互動。 

3.文學表現:兒童傳記亦屬於兒童文學作品,撰寫時除了以真實事件為基 礎、強調內容的真實性外,也要配合讀者的認知發展,妥善運用文學的表現技巧,

即以生動活潑的對話方式、具體突出的情節安排和簡潔扼要的文字敘述等,使傳 記內容能更容易了解、故事更引人入勝,以吸引讀者的閱讀興趣。

三、台灣兒童傳記的發展

兒童傳記發展的起步較晚,在國外直至一九三○年前後,才有人注意到「傳 記文學」適合兒童閱讀,此後相關作品開始產生。至於兒童傳記在台灣的發展情 形,根據吳英長(2007)研究分析指出,從一九六○年代起,由東方出版社所完 成的世界偉人傳記叢書 25 冊發行以後,各家出版公司對於兒童傳記套書便持續

兒童傳記發展的起步較晚,在國外直至一九三○年前後,才有人注意到「傳 記文學」適合兒童閱讀,此後相關作品開始產生。至於兒童傳記在台灣的發展情 形,根據吳英長(2007)研究分析指出,從一九六○年代起,由東方出版社所完 成的世界偉人傳記叢書 25 冊發行以後,各家出版公司對於兒童傳記套書便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