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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早期生命經驗圖像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早期生命經驗圖像

自童年時期即被迫離開原生家庭及父母的照顧,並進入全然陌生的兒童安 置教養機構團體生活,相信這樣的生命經驗對任一個體而言均是意義重大,甚 至可能是改寫其生命軌道的轉捩點。

安置院生之機構生活情形往往會受到安置前的生活經驗影響,而機構安置 期間之生活狀況則會連帶影響其未來離開安置後之生活適應情形。因此,若能 了解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早期之生命歷程樣貌,相信對於其現階段之親職 經驗能有更貼近及深刻之理解。

壹、進入機構安置前之生活樣貌

整理國內外相關文獻,並無專門探究機構離院生安置前生活經驗之研究,

多於探討院生或離院生生活適應之研究中述及相關資料,研究者擬以「原生家 庭背景」、「安置原因」及「成長經驗」三部份來拼湊離院生進入兒童安置教養 機構安置前之生活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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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生家庭背景

機構安置院生(以下簡稱院生)之父母本身經常也處於艱難之生活狀況中 (Hessle,1988;Socialstyrelsen,2007;引自 Höjer & Sjöblom,2010),以致於降低其 提供孩子合適照顧的能力。Vinnerljung 等人(2007)及 Del Valle 等人(2008)綜合 相關文獻後均發現多數院生常來自貧窮、低社經地位或育有許多孩子、經濟困 難及破碎等高危機家庭。

另外,整理相關文獻資料(林俐君,2001;鄭貴華,2001;Courtney et al.,2001;

Vorria,Wolkind,Rutter,Pickles, & Hobsbaum,1998b;Del Valle et al.,2008),不論國 內外研究均顯示院生父母有較高比例之精神疾病、犯罪、入獄、家暴、經常性 失業、賭博、藥物濫用、酗酒、吸毒等問題,導致親職功能不彰,親子情感連 結薄弱。

綜言之,院生經常來自危機重重的原生家庭,而其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往往 也問題複雜,親職功能低落,無法提供孩子適宜之成長環境及照顧,致使孩子 被迫自原生家庭抽離至安置機構生活。

二、安置原因

兒童進入機構安置很少是單一因素造成的,安置原因經常是多元且重疊 的,Del Valle 等人(2008)一項針對 260 名童年時期曾經歷過機構安置之 16 至 29 歲西班牙青少年離開安置後之追蹤研究資料顯示超過一半以上的樣本院生均因

「疏忽」(身體及情緒的疏忽)進入安置,是最普遍的安置原因,其次為「身體 虐待」及「情緒虐待」。

而台灣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多成立於二次大戰後,隨著社會環境變遷,在安 置原因及對象方面亦更為多元與複雜,從過去單純之經濟性因素,提供貧困失 依兒童之安置收容,直至後來愈來愈多非經濟因素,安置對象亦轉變為單親、

非婚生子女、受虐與疏忽、發展遲緩之兒童等(王順民,2005;彭淑華,2010)。

彭淑華(2010)針對 154 位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離院生進行之生活現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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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曾調查離院院生當初進入安置機構之主要原因,其將安置原因分為「父母 雙亡/棄嬰」、「單親無力教養」、「家中變故」、「受虐疏忽」、「法院轉介」、「未成 年懷孕」、「家長委託(經濟)」以及「性交易」等,結果顯示以「單親無力教養」

最多(39.7%),其次為「家中變故」(29.2%)、「受虐疏忽」(14.3%)。

此外,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3、52、56 及 62 條對於須給 予兒童家外安置處遇之情況亦有明文規定,包括:不適宜在家庭內教養或逃家、

無依、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第 23 條);有偏差行為,

情形嚴重,經盡力矯正而無效果之兒童及少年(第 52 條);當兒童及少年遭遇「未 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遭遺棄、身心虐 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及「遭受其他迫害,

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等情形時,若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

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第 56 條);以及因家庭發生 重大變故,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家庭之兒童及少年(第 62 條),應基於兒童及少年 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必要之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至 於家外安置處遇之選擇順序,以親屬家庭寄養為優先,次之為一般家庭寄養,

最後選擇則為機構安置。當院生遇有上述情形,且親屬家庭寄養與一般家庭寄 養均不可行時,受虐院生即會被安排進入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照顧。

三、成長經驗

由前述家庭背景及安置原因看來,可以想見這群離院生在進入兒童安置教 養機構安置前之生活狀況亦非平順容易,因父母自身複雜之問題,如:單親、

酗酒、吸毒、失蹤或入獄,使其無法善盡親職角色,甚至長期缺席,以致親子 互動貧乏,孩子因而或由祖父母隔代教養,或由親友輾轉照顧(林俐君,2001;

Courtney et al.,2001)。

童年受虐經驗在安置院生當中也是相當常見的,Courtney 等人(2001)於 1995 年針對 141 位安置於寄養系統之青少年轉銜到成人的研究中指出高達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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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樣本成員在進入家外安置前曾遭受至少一種形式的兒童虐待,「疏忽虐待」是 最普遍的(66%),另有超過一半以上(57%)的受訪者則表示曾遭受過「身體虐 待」,曾經驗「性虐待」的受訪者(31%)則較少。

綜上所述,童年受虐及輾轉寄居的成長經驗使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於 安置前即飽受遺棄或遭拒的傷害,並帶著各種創傷記憶與經驗進入機構生活。

貳、機構安置期間之生活樣貌

Kadushin 於 1970 年對於所謂兒童教養機構福利服務之定義為:係指一群 彼此間沒有血緣關係的兒童,24 小時住在一起,由一群與其沒有血緣關係的成 人照顧生活起居,及透過專業的社會工作者與輔導人員,進行身心、學習及生 活輔導的一種替代性機構福利服務工作(引自林勝義,2009)。由此定義可先粗 略描繪出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兒童之生活型態:與親人分離,專業制度化管理的 團體生活。

以下擬分別闡述兒少機構安置經驗與安置院生對於機構生活之主觀感受,

以進一步呈現離院生於機構安置期間之生活樣貌:

一、機構安置經驗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存在已有很長的歷史,但因長期與家人分離對兒童依 附與身心發展傷害的觀點,以及對於機構制式集體生活照顧品質之質疑,有關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爭議未曾間斷。

接受機構安置的孩子除須面對團體生活與受限的活動空間,還要面臨機構 內複雜的人際關係、較不具彈性的管理規則,以及外界對於他們的特殊眼光或 歧視(Friman et al.,1996;引自陳毓文,2005),因此,綜合文獻資料顯示安置兒 少比其同儕更容易具有心理情緒困擾、學習成就低弱、人際關係較差及偏差行 為等生活適應不良情形(余瑞長,2003;林俐君,2001;陳毓文,2005;陳俊仲,

2009;Vorria et al.,1998a;Del Valle et al.,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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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情緒困擾

伴隨與原生家庭依附關係中斷而來的失落及悲傷,使得院生具有心理或情 緒困擾的比例頗高(余瑞長,2003),陳毓文(2005)的研究發現約有三成的安置少 年受訪者呈現中度與重度的憂鬱情緒狀態,42.5%的受訪者則曾經有過自殺的 經驗,而更有高達六成的受訪者表示曾有過自殘的經驗。

(二)學習成就低弱

國內余瑞長(2003)、林俐君(2001)、陳俊仲(2009)等人研究結果均指出安置 機構院生往往會因過去知識基礎不穩而影響後續學業表現,且機構內玩伴多,

讀書風氣不盛,以致院生學習動機及成就均甚為低弱。Vorria 等人(1998a)針對 希臘長期安置於住宿型照顧之孩子與一般雙親家庭孩子之比較研究亦顯示機構 孩子的學校班級表現相對較為注意力不集中、被動、消極,較少參與班級活動,

學業成就較低。

(三)人際關係不良

安置院生因社會大眾給予兒童安置教養機構負面的標籤和刻板印象而形成 其對於自身生活背景的自卑與羞愧,且自我防衛機制較強,使其對於朋友展現 較少的親近依附;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生活管理及固定的生活模式亦減少院生 與朋友私下接觸的機會,而長期居住於機構,使院生與同儕間的話題出現代溝,

在學校中,機構孩子因此較少和機構外的孩子互動或較常獨自一人,不常參與 團體遊戲,並出現較多挑釁行為,難以與同儕建立和諧及信任的關係(陳俊仲,

2009;Vorria et al.,1998a)。

(四)偏差行為

為了對抗源自於與父母分離的焦慮及失落等內在痛苦情緒,安置院生們往 往會啟動內在心理防衛機制,將負面情緒投射至外界,而這些投射出之外顯行 為卻常被解讀為問題行為(Smith,Fulcher, & Doran,2013)。國內外文獻(余瑞長,

2003;陳毓文,2005;Del Valle et al.,2008)均顯示機構兒少多有一些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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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如:撒謊、逃家、逃學、偷竊、暴力行為及吸食毒品等。而偏差行為傳染 之現象亦見諸相關文獻(余瑞長,2003;林俐君,2001;陳俊仲,2009;Little,Kohm,

& Thompson,2005),機構內偏差的同儕次文化有時會使安置兒少的偏差行為更 為嚴重。

不過仍有部分研究支持機構安置的正向經驗,彭淑華(2008)綜合文獻指出 安置院生進入機構後在心理社會適應、學業表現、自我概念、偏差行為及精神 失調方面有顯著改善。此外,機構內年齡與經驗相近的同儕也使其彼此間發展 出一種同病相憐的歸屬感(林俐君,2001);國外研究亦發現,機構安置少年其 同儕間合作的行為相較非被安置者來得多(Berridge & Brodie,1998;引自陳毓 文,2005)。

綜上所述,雖然國內外許多相關研究結果對於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安置照顧 的適切性抱持著負面批評,但並不能就此斷言安置經驗是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 (Wolkind,1974;引自陳毓文,2005),如此僅是簡化了安置院生本身生命經驗影 響的複雜度。在原生家庭中的受虐經驗,以及被迫離開家庭,安置至機構生活,

切斷與親人之依附關係帶來之失落、焦慮、憤怒及悲傷,往往已讓這群孩子在 進入機構之前即已傷痕累累,進而影響其後續之機構生活適應,此亦為我們在 評估機構安置成效時需予以通盤考量之處。

切斷與親人之依附關係帶來之失落、焦慮、憤怒及悲傷,往往已讓這群孩子在 進入機構之前即已傷痕累累,進而影響其後續之機構生活適應,此亦為我們在 評估機構安置成效時需予以通盤考量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