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之親職經驗探究:生命歷程理論觀點 - 政大學術集成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之親職經驗探究:生命歷程理論觀點 - 政大學術集成"

Copied!
18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 碩士論文. ‧. ‧ 國. 學. 政 治 大 立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之親職經驗 探究:生命歷程理論觀點.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謝美娥 教授 研究生:鄒玫馨.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月.

(2) 謝誌 終於到了寫謝誌的時刻!撰寫謝誌也代表努力多時的論文即將付梓,曾經 想像過這一刻,以為心情會無比激動難抑,未料此刻只覺平靜與如釋重負。 回想進入研究所迄今,離校多年後重拾書本的不適應及沉重的工作與學業 壓力,一度曾讓我想要就此放棄,朋友的一席話: 「以我對你的了解,除非萬不 得已,你一定會完成的!」每在我下定決心放棄時,這幾句話就會蹦出來,軟 化了我的決心,並在一路歷經結婚、生育等人生重大變化後,我真如朋友所言, 完成了我的研究所學業與論文。對我而言,論文的完成,是一種自我實現,實. 政 治 大 並非僅只是個人的成就,而是因為許許多多生命中 「貴人」給予的支持或幫助, 立. 現了自我的目標與堅持的意志,但更多的是對於生命豐足的體會。這份論文,. ‧ 國. 學. 才能成就此份論文。. 首先,感謝文中的 8 位受訪者,謝謝你們願意與素昧平生的我分享珍貴的. ‧. 生命故事,尤其感謝「小慈」 ,謝謝你在受訪之餘還熱心的幫我引介了其他的 3. sit. y. Nat. 位受訪者。此外,怡蓮科長、江寧姐、淑嫢以及家慈,也謝謝你們協助引介受. al. er. io. 訪者,沒有你們的幫忙,我的研究完成之日可能還遙遙無期。. v. n. 其次,感謝我的指導教授謝美娥老師,感謝您始終沒有放棄我這個一度飄. Ch. engchi. i n U. 出界外的學生,不間斷的關懷把我拉回了正軌,總是耐心地與我討論研究,每 每在與您討論後,豁然開朗,思路亦更為清晰有條理。同時,也要感謝二位溫 柔的口試委員-彭淑華老師與李淑容老師,謝謝您們對於研究的專業指導與提 點,使我的論文更臻完善。而一定不能忘了感謝的就是細心的郁芬助教,謝謝 您這幾年來在繁瑣行政程序上給予的協助外,您的鼓勵與打氣也總讓我倍感溫 暖。 另外,也想好好謝謝所有研究所的同學們,因為工作,除了上課外,我很 少出現在學校,謝謝你們沒有因此與我疏遠,能認識你們真好!其中,更要感 謝宜樺與美磬,謝謝你們在我論文寫作過程中,不時忍受我的叨擾,並不吝與. I.

(3) 我分享研究經驗。可愛的學妹芳伶,真的好感謝你在二次口試時為我張羅甜點、 紀錄意見以及為我加油,讓我能順利通過計劃書口試與學位考試,有你真好! 感謝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家人們,謝謝公公、婆婆及郁晴小姑給予的支持與 鼓勵;感謝親愛的老公,謝謝你這幾年的包容與幫忙;還要謝謝我的寶貝菲菲, 你是媽媽人生中最棒的禮物,也因為有你,媽媽才有繼續完成論文的理由與動 力!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我的爸媽,謝謝你們一路以來的養育與栽培,以及 這一年來不分晝夜地與我共同照顧菲菲,讓我既能陪伴女兒成長,同時還能無 後顧之憂地撰寫論文,沒有你們,就沒有這份論文,更沒有此刻能夠享受生命. 政 治 大. 美好的我,謹將此份論文獻給最親愛的你們!. 立. 玫馨 筆於 2015.10.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 i n U. v.

(4) 中文摘要 國內相關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之文獻多聚焦於離院生離開安置機構後 之自立生活經驗與感受,對於已養兒育女的離院生則未獲相對關注,關於其親 職狀況亦尚未有學術研究予以探究。因此,本研究立基於生命歷程理論的個人 研究途徑,以質性訪談方式進行資料蒐集,共成功訪談 8 名目前育有學齡前子 女之離院生,對於離院生之親職圖像進行初步之描繪。 研究發現成為親職角色為離院生們帶來了特別的生命意義,離院生們從中 體會到「家」的感受,滿足了對於完整家庭的渴望,並找到自我生命的存在感. 政 治 大 同時也對離院生的個人心理、生活及家人關係都帶來了不少正向或負向的衝 立. 與努力的目標,生命經驗更為豐富與完整。如同多數初為人父母者,親職角色. ‧ 國. 學. 擊,離院生之配偶、配偶家人以及朋友在育兒過程中給予的不同支持都對於離 院生之親職有所助益,而原生家庭則依然缺席,甚至充滿問題。此外,離院生. ‧. 們早期的生命經驗在其為人父母後仍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其親職行為與價值觀,. sit. y. Nat. 離院生無不希望能給予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以父母為借鏡,不願複製父母不. al. er. io. 理想的親職行為,機構保育員則成為其親職角色之學習模範,安置機構的成長. v. n. 經驗亦使其格外重視子女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及良好品格的養成。研究也發現. Ch. engchi. i n U. 離院生的個人「動能」為決定其親職表現的關鍵因素,離院生們皆選擇積極面 對育兒過程中的所有挑戰,努力扮演好自我親職角色,克盡親職,開創了不同 於自己父母的親職軌道與生命歷程。另「生育時機」也決定了不同的親職經驗, 本研究成年生育離院生之親職經驗明顯較文獻中未成年生育之離院生理想許 多,幾乎與一般家庭中成長者之親職經驗相差無幾。依據研究結果與發現,採 用生命歷程理論觀點,結合 Belsky(1984)親職決定因素過程模式之架構,繪製 「離院生生命歷程親職決定因素過程模式」 ,以對於離院生之親職經驗脈絡能有 更綜觀與系統性之理解。 最後,針對研究結果及發現分別就實務工作及未來研究提出相關之建議。. III.

(5) 英文摘要 Current literature on the care leavers from children’s homes focuses mostly on their experiences and feelings about independent life. This study is carried out based on life course theory. In depth interview was employed with eight young adults who had been in residential care for significant periods and who has preschool children . Their parenting image will be represented in this research. The result of this study shows that roles of parents generate a special meaning for the care leavers. As stated in the research, the care leavers experienced the “Family Feeling”, satisfied their yearning for an intact family and found out main purposes of self-existence and the meaning of life. Because of this, their life experience became more enriched and complete. Just as other new parents, the role of parents does make both negative and positive impacts on the care leavers’ individual mentality, their life and their family relationship. During their child rearing, the spouse, family members of the spouse and friends of the care leavers offered advantageous support for their role of parents. Nonetheless, their.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family-of-origin are still absent, or even lead to other problems. Besides, care leavers’ early life experience still imperceptibly influences their parenting behaviour and values after they became parents. Every one of them would like to give their children an intact family. They don’t want to repeat what their parents have done, so. n. al. er. io. sit. y. Nat. instead, care-taker in the children’s home became their role model. Thanks to having a growing-up experience in the children’s home, they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ir children the ability of independent life and cultivate great characters. This research also found out that care leavers’ personal ”agency” is the key to parenting demonstration. All the care leavers chose to actively face challenges during child. Ch. engchi. i n U. v. rearing and to play well their own role of parents. In this way, they explored and went through a totally different way of life course than their own parents. In addition, “timing of birth” also decides a variety of parenting experiences. This researcher, by adopting the life course theory perspective, combining Belsky’s(1984) structure of “the process model of the determinants of parenting”, sketches “the life course process model of the determinants of parenting for the care leavers” in a more systematic way. Finally, the research and practice implications are provided.. IV.

(6)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7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9 第一節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早期生命經驗圖像 ................................... 9 第二節 親職 ................................................................................................... 24 第三節 生命歷程理論 ................................................................................... 42. 政 治 大 第一節 研究方法取向 立................................................................................... 54.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54. ‧ 國. 學.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56 第三節 資料蒐集與分析................................................................................ 58. ‧. 第四節 研究嚴謹度與倫理 ............................................................................ 61. y. Nat. 第四章 研究結果 ................................................................................................... 64. sit. 第一節 研究參與者背景資料分析 ................................................................ 64. n. al. er. io. 第二節 她/他的生命故事............................................................................... 66. i n U. v. 第三節 她/他的早期生命經驗圖像 .............................................................. 118. Ch. engchi. 第四節 從生命歷程理論原則剖析離院生親職經驗 ....................................12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47 第一節 研究結果與摘要...............................................................................147 第二節 研究發現與討論...............................................................................151 第三節 研究建議 ..........................................................................................155 第四節 研究限制 ..........................................................................................159 第五節 研究省思 ..........................................................................................160 參考書目 ...............................................................................................................162 壹、中文書目 ................................................................................................162 貳、英文書目 ................................................................................................166. V.

(7) 附錄: 附錄一 訪談大綱 ..................................................................................................171 附錄二 訪談同意書 ..............................................................................................173 附錄三 研究參與者檢核回饋表 ...........................................................................174. 表次: 表 1-1 近 15 年碩博士論文有關安置機構離院生之研究一覽表 .............. 4 表 2-1 生命歷程理論原則一覽表 ...................................... 45 表 2-2 近 10 年碩博士論文有關生命歷程觀點之社會科學研究一覽表 ....... 53. 政 治 大. 表 4-1 研究參與者背景資料表 ........................................ 65. 立. ‧ 國. 學. 圖次:. 圖 2-1 親職決定因素過程模式圖 ...................................... 31. ‧. 圖 3-1 四取向敘事分析模式圖 ........................................ 59. y. Nat. n. al. er. io. sit. 圖 5-1 離院生生命歷程親職決定因素過程模式圖 ....................... 154. Ch. engchi. VI. i n U. v.

(8) 第一章 緒論 國內相關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之文獻較多關注於離院生離開安置機構 後之自立生活經驗與感受,對於已養兒育女的離院生則未獲相對關注。到底這 群已為人父母之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其親職狀況如何呢?本研究擬針對已 擔任親職角色之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其親職經驗加以探討。以下分別闡述 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及名詞釋義。. 政 治 大.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立. 家外安置服務,屬於兒童福利服務的替代性服務,立基於「親職代行」之. ‧ 國. 學. 理念,為兒童福利服務的最後一道防線。在家庭發生特殊狀況以致嚴重危害兒. ‧. 童受教養之權益或不適宜兒童成長,需要短暫或永久解除親權時,將兒童安置 於家庭以外之服務,提供 24 小時全年無休之生活照顧與相關輔導服務,待安置. y. Nat. io. sit. 理由消失,且家庭功能足以負荷時,始讓其重返原生家庭,反之,若家庭仍無. n. al. er. 法繼續提供兒童教養需求時,則協助無法返家之少年獨立生活。家外安置方式. Ch. i n U. v. 依安置場域分為家庭式-家庭寄養及機構式-機構安置二種,而兒童安置教養機. engchi. 構則為機構式安置之一種,主要提供 12 歲以下兒童之照顧(彭淑華,2008)。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6 條規定,當兒童及少年有「未受適當之 養育或照顧」 、 「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 、 「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 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及「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 置難以有效保護」等情形,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 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應基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經多元 評估後加強必要之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而以依附觀點及兒少 發展觀點而言,兒少仍適宜成長於家庭或最少限制且接近家庭環境之場域中, 因此,機構安置通常為社工處遇之最後選擇;且安置院生在進入機構安置前通 1.

(9) 常也經歷過一段輾轉寄居的成長過程(林俐君,2001),飽受遺棄或遭拒的情緒, 以致孩子們通常是帶著各種創傷記憶與經驗進入機構生活。而無論其進入機構 安置之原因為何,其在身心健康、教育成就及經濟條件等各方面已較其他正常 成長於家庭中之孩子呈現相對之弱勢(Newton,Litrownik & Landsverk,2000;引自 彭淑華,2006)。 所謂「轉銜」 ,廣義而言乃指個體離開兒童期進入成人階段,包含開始工作、 進入婚姻或為人父母,開始扮演新的角色及承擔新的責任,是人類發展過程中 重要的階段(Lloyd,2005;引自李孟儒,2011)。轉銜並非一蹴可幾之事,轉銜應. 政 治 大. 為一漸進之過程,Arnett(2000)及 Stein(2006)均認為青少年在轉銜成為成人承擔. 立. 社會責任之前應經過一段自我轉銜準備階段,提供青少年一段自由、探索、冒. ‧ 國. 學. 險與發展自我認同的期間。由於受教育年限之延長,以及對學業的重視,使得 青少年依賴父母的照顧得以延續,但也因而延宕個人擔負自我照顧的責任(林惠. ‧. 雅,2007),延長了自我轉銜準備的時間。雖然現今的社會可提供青少年較多的. Nat. sit. y. 機會,但延長的轉銜過程同時也因此變得更加的無結構性,充滿更多的風險. n. al. er. io. (Beck,1992;Giddens,1991;Joseph Rowntree Foundation,2002;引自 Stein,2006)。. i n U. v. 離開機構照顧對於成長於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孩子而言,是一個重要的轉. Ch. engchi. 銜過程,意謂著將從依賴機構照顧轉銜至自立生活。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院生一 旦未繼續升學或屆滿安置年齡上限,且原生家庭功能仍未能恢復或改善時,院 生即面臨結束安置及自立生活之問題,通常年齡為 18 至 20 歲。在離開機構後, 這些離院生被期待能自立生活,立即轉銜至成人,他們往往無法擁有關鍵的自 我轉銜準備階段,因此,相較於他們的同儕,他們轉銜至成人的過程是被加速 與壓縮的(畢國蓮,2006;Biehal & Wade,1996;Stein,2006)。 另一方面,研究顯示成功從青少年轉銜至成人的過程中,家庭在提供經濟、 經 驗 及 情 感 支 持 方 面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Biehal & Wade,1996 ; Courtney & Dworsky,2006;Stein,2006)。陳俊仲(2009)指出離院生進入機構安置時,家庭關. 2.

(10) 係喪失,同時開啟了多重弱勢的起點,院生雖然可成長於物質充足之機構,但 這並未意謂他們弱勢之原生家庭功能已獲改善,許多生活問題待結束安置後依 然會再度浮現。對於許多離院生而言,轉銜至成人的過程中,他們的家庭關係 通常是缺席或充滿問題的,而非提供支持的角色(Biehal & Wade,1996),且歷經 長期的機構安置後,離院生與原生家庭之關係更為疏離,親情早已成為最親密 又遙遠的距離(畢國蓮,2006;陳俊仲,2009)。 由於缺乏家庭的資源與支持,又被迫跳過重要的轉銜準備階段,直接壓縮 推進至新的社會狀態-成為自立之成人,在多重不利發展條件下,這些離院生結. 政 治 大. 束安置後之生活狀況通常不理想,包括:教育成就低落、失業率高、較可能在. 立. 成人期成為遊民、易有孤獨感、成為年輕父母、仰賴政府補助、藥物濫用、易. ‧ 國. 學. 有法律糾紛或偏差犯罪行為、心理健康方面困擾及身體健康較差等 (Barth,1990 ; Courtney,Piliavin,Grogan-Kaylor, & Nesmith,2001 ; Courtney &. ‧. Dworsky,2006;Courtney,2009;Goodkind,Schelbe, & Shook,2011;McMillen &. Nat. sit. y. Tucker,1999;Stein,2006)。不過也有相關研究指出隨著年齡的增長,離院生會. al. n. Fernanz,2008)。. er. io. 變得更為獨立,其自立生活情形也隨之漸入佳境(Del Valle,Bravo,Alvarez &. Ch. engchi. i n U. v. 過去國內相關研究或實務領域均鮮少關注到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以 致離院生總處於兒少福利中之邊陲地位。目前國內針對這群離院生進行之研究 的質與量雖仍未如國外豐富,不過近年已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國內相關研究探 討之面向包括:離院生之自立生活經驗(朱佩如,2012;杜慈容,1999;畢國蓮, 2006;莊翔宇,2012;陳俊仲,2009)、對於自立生活之因應及詮釋(莊耀南, 2011;陳建良,2011)、結束安置返家後之家庭生活經驗(謝佩君,2013)、離院 生之依附關係(許令旻,2010)、離院生與父母之親子關係(林淑芬,2011)及安置 機構對於離院生「家」的意義建構(余姍瑾,2011)等,國內研究仍多聚焦於離 院生結束安置後之自立生活過程或其對於家庭、家人關係之感受或意義詮釋,. 3.

(11) 至於已為人父母之離院生則鮮少成為主要研究對象,關於其親職狀況亦尚未有 學術研究予以關注。 表 1-1 近 15 年碩博士論文有關安置機構離院生之研究一覽表 年度. 研究者. 論文名稱. 1999. 杜慈容. 2006. 畢國蓮. 歷經長期機構安置的兒少保護個案結案後的生活經驗初探. 2009. 陳俊仲.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院生的多重弱勢歷程研究-兒童保護或社會排除. 2010. 許令旻. 經歷兒少安置的自立生活者之安全依附關係探究. 2011. 余姍瑾. 2011. 林淑芬. 2011. 莊耀南. 2011. 陳建良. 2012. 朱佩如. 看到韌性:歷經機構安置離院個案之自立生活經驗. 2012. 莊翔宇. 從優勢觀點探討離院青少年自立生活經驗之研究. 2013. 謝佩君. 重返避風港?!受虐兒少歷經機構安置後返家之家庭生活經驗探討. 童年受虐少年「獨立生活」經驗探討--以台北市少年獨立生活方案為 例. 政 治 大 安置機構「家」的意義建構:歷經長期機構安置之離院個案的經驗 立 詮釋. ‧ 國. 學. 父母的印記:曾接受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長期安置者之親子關係故事 「自立生活」對歷經機構安置青少年之意涵. ‧. 長期安置育幼院之獨立生活青年的生命經驗與因應-一個敘說探究. n. er. io. sit. y. Nat. al.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Ch. engchi. i n U. v. 進一步檢閱國外相關文獻資料,也鮮少針對離院生親職經驗進行之研究, 多為探究離院生離開機構照顧後自立生活狀況之研究。國外相關研究發現不少 離院生在離開機構安置不久後即懷孕或生育孩子,或者成為未成年父母的風險 較高,且多數無法擁有穩定的婚姻(伴侶)關係,完成親職角色困難(Barth,1990; Biehal & Wade,1996;Courtney & Dworsky,2006;Courtney,2009;Goodkind et al.,2011 ; McMillen & Tucker,1999 ; Stein,2006 ; Vinnerljung,Franzen, & Danielsson,2007)。然而,若能在親職方面獲得適時的情感、經濟及實際育兒方 面 的 協 助 , 未 成 年 父 母 依 然 可 以 給 予 孩 子 良 好 的 親 職 照 顧 (Biehal & 4.

(12) Wade,1996)。因此,本研究擬將研究焦點置於離院生之親職經驗,期待透過本 研究探究國內離院生於育兒過程中曾經歷過哪些衝擊?其又曾經於過程中獲得 哪些育兒支持呢?此為研究動機之一。 此外,現有相關文獻顯示成為親職角色對於這些未成年離院生而言在某些 層面存在著重要的意義,甚至可能為離院生個人發展帶來一些正向的轉變及影 響,如:不希望子女與自己經歷同樣的遭遇,離院生們嘗試並努力做好父母的 角色,避免複製自己父母過去之親職行為是這些離院生對於自我親職最主要的 期許(余姍瑾,2011;林淑芬,2011;謝佩君,2013;Biehal & Wade,1996;Love. 政 治 大. et al.,2005;Svoboda et al.,2012;Tyrer et al.,2005)。然而,國內仍未有針對這群. 立. 離院生之親職經驗進行之學術研究,因此吾人迄今仍無法瞭解國內這群於童年. ‧ 國. 學. 時期曾接受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安置且現已生兒育女之離院生其親職經驗為何? 對於自幼缺乏父母親情陪伴成長之離院生而言,為人父母對其是否別有意義?. ‧. 意義為何?此為研究動機之二。. Nat. sit. y. 生命歷程理論觀點認為個人從出生至死亡的過程就是一連串事件、經驗及. n. al. er. io. 階段轉銜的結果(Hutchison,2005),並強調個人童年、青春期及成人期中生命事. i n U. v. 件及各階段轉銜間的連結關係(Shanahan,2000),生命中過去的許多階段轉銜對. Ch. engchi. 於個人目前發展路徑及軌道仍具有持續性的影響(Horrocks,2002)。尤其,親職 為長期發展與學習的過程,透過家庭的社會化功能代間傳遞,個人原生家庭及 成長經驗在此學習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林清江認為人們對於撫養兒女的基礎 知識源於自身經驗,自幼年時即觀察父親及母親之角色呈現,同時也觀察他人 父母或從媒體傳播中學習,作為未來扮演親職角色之樣版(引自林淑玲,2002), 將原生家庭父母教養方式內化為未來為人父母教養方式之典範,學習如何成為 父母與教養子女,惟個人並不易覺察到此內化過程(引自歐陽儀、吳麗娟, 1998)。此外,由國外相關研究可以發現童年時期的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安置經驗 也對於離院生後續生命歷程發展產生長期的影響。Triseliotis 於 1984 年之研究. 5.

(13) 中曾指出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安置經驗使孩子們無法經驗正常的家庭生活,進 而嚴重影響其現在生活,有將近一半已為人父母之受訪者並將其於親子關係上 之挫折歸咎於過去之機構安置經驗(引自林俐君,2001)。Doyle 於 1990 年亦提 出相同觀點,其認為因無法再經驗到正常的家庭生活,在兒童安置教養機構成 長之兒童日後較有親職角色執行上的困難(引自鄭貴華,2001)。 Heinz 於 1996 年表示以生命歷程作為研究時,可以採用個人、世代及制度 三種研究途徑,其中以個人層次作為研究標的時,可研究個體間的互動等微視 層面,以探究個體如何處理其生命中的重要事件(引自馬慧君、張世雄,2006)。. 政 治 大. 童年時期離開原生家庭、進入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安置及生兒育女對於離院生而. 立. 言均是生命中的重要事件,因此,本研究擬立基於生命歷程理論觀點,採用個. ‧ 國. 學. 人層次研究途徑,探究自幼缺乏父母親職薰陶及模仿對象的親職學習經驗與機 構安置經驗是否對於離院生的親職有所影響?離院生本身又如何看待生命早期. ‧. 的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安置經驗對於其後來為人父母之意義與影響?此為研究動. sit. y. Nat. 機之三。. n. al. er. io. 此外,21 世紀的現代社會由於勞動市場解除管制(deregulated)的趨勢、全. i n U. v. 球化對於經濟體系的衝擊及生命歷程的持續個人化(individualization)等現象,個. Ch. engchi. 人在建構生命歷程結構的重要性逐漸超越過去強調的家庭、社會網絡及制度, 生命歷程中講述的動能(agency)及個人對於轉銜、轉捩點及軌道的主觀經驗也成 為社會科學中重要的主題(Heinz,2009)。生命歷程理論強調個人動能對於自我生 命歷程之主動性與創造性,個人可透過對於所處情境之解讀並進行選擇或妥協 之行動,建構自我生命歷程。因而,早期生命歷程受限於親職功能薄弱之原生 家庭與無法經驗正常家庭生活之機構安置經驗的離院生,其個人動能對於其親 職是否有所影響?此為研究動機之四。 綜合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將以生命歷程理論觀點,對於兒童安置教養機 構離院生這族群之親職圖像進行初步之描繪。. 6.

(14)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綜合前述研究動機,並立基於生命歷程的個人研究途徑,提出本研究之研 究目的與問題如下: 一、研究目的: (一). 探究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對於自我為人父母親職意義之解讀。. (二). 探究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育兒過程中經歷之衝擊與支持來源。. (三). 探究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生命早期之機構安置經驗與其親職間之關 係。. 立. 探究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個人動能與其親職間之關係。. 學. ‧ 國. (四). 政 治 大. ‧. 二、研究問題:.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對於自我為人父母之意義解讀為何?. (二).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於育兒過程中曾經歷哪些衝擊?其曾獲得或希. io. sit. y. Nat. (一). n. al. er. 望獲得哪些支持呢? (三). 關係與意義呢? (四). Ch. i n U. v.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如何看待早期機構安置經驗與其目前親職間之. engchi.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如何看待自我之親職角色與表現?其又如何面 對與因應育兒過程中之衝擊或困難呢?. 7.

(15) 第三節 名詞釋義 茲將本研究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一、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the care leaver of children’s home): 本研究兒童安置教養機構係指依據我國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 法」第 75 條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規定設置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 構。 本研究所指兒童安置教養機構主要提供 12 歲以下兒童之安置照顧(彭淑. 政 治 大. 華,2008),院生若逾 12 歲,其原生家庭仍未恢復照顧功能,則可繼續安置至. 立. 20 歲。本研究之離院生係指曾安置於兒童安置教養機構 3 年以上,結束安置後. ‧ 國. 學. 自立生活,且目前至少育有一名 6 歲以下或學齡前孩子者。. ‧. 二、親職經驗(parenting experience):. io. sit. Nat. 親職可以是父母扮演親職角色的活動(高淑貴,1991)。. y. 親職,含有「對子女教養」之意涵。父母在扮演其角色,即在盡其親職;. n. al. er. 本研究親職經驗則指離院生扮演親職角色的育兒過程中之自我感受及生活 經驗。. Ch. engchi. i n U. v. 三、生命歷程理論觀點(the life course theory perspective): 一種理論取向,主張個人從出生至死亡的過程就是一連串事件、經驗及階 段轉銜的結果(Hutchison,2005),易言之,生命歷程理論觀點強調個人童年、青 春期及成人期中生命事件及各階段轉銜間的連結關係(Shanahan,2000),生命中 過 去 的許多階段轉銜對於個人目前發展路徑及軌道仍具有持續性的影響 (Horrocks,2002)。 本研究擬立基生命歷程理論觀點中之「時間及區位原則」 、 「生活連結原則」 及「動能原則」,探索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之親職經驗。. 8.

(1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究在生命歷程早期經歷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安置且目前已為人 父母之離院生其親職經驗,以及透過生命歷程理論觀點探討機構安置經驗與其 親職經驗之關係。與此研究目的相關的概念包括: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早 期之生命經驗、親職相關研究及生命歷程理論內涵。因此,本章將依序分為三 個小節進行探討。首先,在第一節中將以時間軸概念分別探討兒童安置教養機 構離院生之機構安置前與安置期間之生活經驗及其離開機構後之自立生活情. 政 治 大. 形,藉此勾勒這群離院生之早期生命經驗樣貌;在第二節部份概述親職之內涵、. 立. 影響因素及與離院生親職相關之研究結果;在最後之第三節部份則闡述本研究. ‧. ‧ 國. 學. 立基之理論基礎-生命歷程理論。. 第一節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早期生命經驗圖像. y. Nat. io. sit. 自童年時期即被迫離開原生家庭及父母的照顧,並進入全然陌生的兒童安. n. al. er. 置教養機構團體生活,相信這樣的生命經驗對任一個體而言均是意義重大,甚. Ch. 至可能是改寫其生命軌道的轉捩點。. engchi. i n U. v. 安置院生之機構生活情形往往會受到安置前的生活經驗影響,而機構安置 期間之生活狀況則會連帶影響其未來離開安置後之生活適應情形。因此,若能 了解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早期之生命歷程樣貌,相信對於其現階段之親職 經驗能有更貼近及深刻之理解。 壹、進入機構安置前之生活樣貌 整理國內外相關文獻,並無專門探究機構離院生安置前生活經驗之研究, 多於探討院生或離院生生活適應之研究中述及相關資料,研究者擬以「原生家 庭背景」、「安置原因」及「成長經驗」三部份來拼湊離院生進入兒童安置教養 機構安置前之生活樣貌: 9.

(17) 一、原生家庭背景 機構安置院生(以下簡稱院生)之父母本身經常也處於艱難之生活狀況中 (Hessle,1988;Socialstyrelsen,2007;引自 Höjer & Sjöblom,2010),以致於降低其 提供孩子合適照顧的能力。Vinnerljung 等人(2007)及 Del Valle 等人(2008)綜合 相關文獻後均發現多數院生常來自貧窮、低社經地位或育有許多孩子、經濟困 難及破碎等高危機家庭。 另外,整理相關文獻資料(林俐君,2001;鄭貴華,2001;Courtney et al.,2001; Vorria,Wolkind,Rutter,Pickles, & Hobsbaum,1998b;Del Valle et al.,2008),不論國. 政 治 大. 內外研究均顯示院生父母有較高比例之精神疾病、犯罪、入獄、家暴、經常性. 立. 失業、賭博、藥物濫用、酗酒、吸毒等問題,導致親職功能不彰,親子情感連. ‧ 國. 學. 結薄弱。. 綜言之,院生經常來自危機重重的原生家庭,而其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往往. ‧. 也問題複雜,親職功能低落,無法提供孩子適宜之成長環境及照顧,致使孩子. Nat. sit. n. al. er. io. 二、安置原因. y. 被迫自原生家庭抽離至安置機構生活。. i n U. v. 兒童進入機構安置很少是單一因素造成的,安置原因經常是多元且重疊. Ch. engchi. 的,Del Valle 等人(2008)一項針對 260 名童年時期曾經歷過機構安置之 16 至 29 歲西班牙青少年離開安置後之追蹤研究資料顯示超過一半以上的樣本院生均因 「疏忽」(身體及情緒的疏忽)進入安置,是最普遍的安置原因,其次為「身體 虐待」及「情緒虐待」。 而台灣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多成立於二次大戰後,隨著社會環境變遷,在安 置原因及對象方面亦更為多元與複雜,從過去單純之經濟性因素,提供貧困失 依兒童之安置收容,直至後來愈來愈多非經濟因素,安置對象亦轉變為單親、 非婚生子女、受虐與疏忽、發展遲緩之兒童等(王順民,2005;彭淑華,2010)。 彭淑華(2010)針對 154 位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離院生進行之生活現況研究. 10.

(18) 中,曾調查離院院生當初進入安置機構之主要原因,其將安置原因分為「父母 雙亡/棄嬰」 、 「單親無力教養」 、 「家中變故」 、 「受虐疏忽」 、 「法院轉介」 、 「未成 年懷孕」 、 「家長委託(經濟)」以及「性交易」等,結果顯示以「單親無力教養」 最多(39.7%),其次為「家中變故」(29.2%)、「受虐疏忽」(14.3%)。 此外,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3、52、56 及 62 條對於須給 予兒童家外安置處遇之情況亦有明文規定,包括:不適宜在家庭內教養或逃家、 無依、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第 23 條);有偏差行為, 情形嚴重,經盡力矯正而無效果之兒童及少年(第 52 條);當兒童及少年遭遇「未. 政 治 大. 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遭遺棄、身心虐. 立. 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及「遭受其他迫害,. ‧ 國. 學. 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等情形時,若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 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第 56 條);以及因家庭發生. ‧. 重大變故,致無法正常生活於家庭之兒童及少年(第 62 條),應基於兒童及少年. Nat. sit. y. 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必要之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至. n. al. er. io. 於家外安置處遇之選擇順序,以親屬家庭寄養為優先,次之為一般家庭寄養,. i n U. v. 最後選擇則為機構安置。當院生遇有上述情形,且親屬家庭寄養與一般家庭寄. Ch. engchi. 養均不可行時,受虐院生即會被安排進入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照顧。 三、成長經驗 由前述家庭背景及安置原因看來,可以想見這群離院生在進入兒童安置教 養機構安置前之生活狀況亦非平順容易,因父母自身複雜之問題,如:單親、 酗酒、吸毒、失蹤或入獄,使其無法善盡親職角色,甚至長期缺席,以致親子 互動貧乏,孩子因而或由祖父母隔代教養,或由親友輾轉照顧(林俐君,2001; Courtney et al.,2001)。 童年受虐經驗在安置院生當中也是相當常見的,Courtney 等人(2001)於 1995 年針對 141 位安置於寄養系統之青少年轉銜到成人的研究中指出高達 76%. 11.

(19) 的樣本成員在進入家外安置前曾遭受至少一種形式的兒童虐待, 「疏忽虐待」是 最普遍的(66%),另有超過一半以上(57%)的受訪者則表示曾遭受過「身體虐 待」,曾經驗「性虐待」的受訪者(31%)則較少。 綜上所述,童年受虐及輾轉寄居的成長經驗使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於 安置前即飽受遺棄或遭拒的傷害,並帶著各種創傷記憶與經驗進入機構生活。. 貳、機構安置期間之生活樣貌 Kadushin 於 1970 年對於所謂兒童教養機構福利服務之定義為:係指一群. 政 治 大. 彼此間沒有血緣關係的兒童,24 小時住在一起,由一群與其沒有血緣關係的成. 立. 人照顧生活起居,及透過專業的社會工作者與輔導人員,進行身心、學習及生. ‧ 國. 學. 活輔導的一種替代性機構福利服務工作(引自林勝義,2009)。由此定義可先粗 略描繪出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兒童之生活型態:與親人分離,專業制度化管理的. ‧. 團體生活。. Nat. sit. y. 以下擬分別闡述兒少機構安置經驗與安置院生對於機構生活之主觀感受,. al. n. 一、機構安置經驗. er. io. 以進一步呈現離院生於機構安置期間之生活樣貌:. Ch. engchi. i n U. v.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存在已有很長的歷史,但因長期與家人分離對兒童依 附與身心發展傷害的觀點,以及對於機構制式集體生活照顧品質之質疑,有關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爭議未曾間斷。 接受機構安置的孩子除須面對團體生活與受限的活動空間,還要面臨機構 內複雜的人際關係、較不具彈性的管理規則,以及外界對於他們的特殊眼光或 歧視(Friman et al.,1996;引自陳毓文,2005),因此,綜合文獻資料顯示安置兒 少比其同儕更容易具有心理情緒困擾、學習成就低弱、人際關係較差及偏差行 為等生活適應不良情形(余瑞長,2003;林俐君,2001;陳毓文,2005;陳俊仲, 2009;Vorria et al.,1998a;Del Valle et al.,2008)。. 12.

(20) (一)心理情緒困擾 伴隨與原生家庭依附關係中斷而來的失落及悲傷,使得院生具有心理或情 緒困擾的比例頗高(余瑞長,2003),陳毓文(2005)的研究發現約有三成的安置少 年受訪者呈現中度與重度的憂鬱情緒狀態,42.5%的受訪者則曾經有過自殺的 經驗,而更有高達六成的受訪者表示曾有過自殘的經驗。 (二)學習成就低弱 國內余瑞長(2003)、林俐君(2001)、陳俊仲(2009)等人研究結果均指出安置 機構院生往往會因過去知識基礎不穩而影響後續學業表現,且機構內玩伴多,. 政 治 大. 讀書風氣不盛,以致院生學習動機及成就均甚為低弱。Vorria 等人(1998a)針對. 立. 希臘長期安置於住宿型照顧之孩子與一般雙親家庭孩子之比較研究亦顯示機構. ‧ 國. 學. 孩子的學校班級表現相對較為注意力不集中、被動、消極,較少參與班級活動, 學業成就較低。. ‧. (三)人際關係不良. Nat. sit. y. 安置院生因社會大眾給予兒童安置教養機構負面的標籤和刻板印象而形成. n. al. er. io. 其對於自身生活背景的自卑與羞愧,且自我防衛機制較強,使其對於朋友展現. i n U. v. 較少的親近依附;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生活管理及固定的生活模式亦減少院生. Ch. engchi. 與朋友私下接觸的機會,而長期居住於機構,使院生與同儕間的話題出現代溝, 在學校中,機構孩子因此較少和機構外的孩子互動或較常獨自一人,不常參與 團體遊戲,並出現較多挑釁行為,難以與同儕建立和諧及信任的關係(陳俊仲, 2009;Vorria et al.,1998a)。 (四)偏差行為 為了對抗源自於與父母分離的焦慮及失落等內在痛苦情緒,安置院生們往 往會啟動內在心理防衛機制,將負面情緒投射至外界,而這些投射出之外顯行 為卻常被解讀為問題行為(Smith,Fulcher, & Doran,2013)。國內外文獻(余瑞長, 2003;陳毓文,2005;Del Valle et al.,2008)均顯示機構兒少多有一些偏差行為. 13.

(21) 表現如:撒謊、逃家、逃學、偷竊、暴力行為及吸食毒品等。而偏差行為傳染 之現象亦見諸相關文獻(余瑞長,2003;林俐君,2001;陳俊仲,2009;Little,Kohm, & Thompson,2005),機構內偏差的同儕次文化有時會使安置兒少的偏差行為更 為嚴重。 不過仍有部分研究支持機構安置的正向經驗,彭淑華(2008)綜合文獻指出 安置院生進入機構後在心理社會適應、學業表現、自我概念、偏差行為及精神 失調方面有顯著改善。此外,機構內年齡與經驗相近的同儕也使其彼此間發展 出一種同病相憐的歸屬感(林俐君,2001);國外研究亦發現,機構安置少年其. 政 治 大. 同儕間合作的行為相較非被安置者來得多(Berridge & Brodie,1998;引自陳毓. 立. 文,2005)。. ‧ 國. 學. 綜上所述,雖然國內外許多相關研究結果對於兒童安置教養機構安置照顧 的適切性抱持著負面批評,但並不能就此斷言安置經驗是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 ‧. (Wolkind,1974;引自陳毓文,2005),如此僅是簡化了安置院生本身生命經驗影. Nat. sit. y. 響的複雜度。在原生家庭中的受虐經驗,以及被迫離開家庭,安置至機構生活,. n. al. er. io. 切斷與親人之依附關係帶來之失落、焦慮、憤怒及悲傷,往往已讓這群孩子在. i n U. v. 進入機構之前即已傷痕累累,進而影響其後續之機構生活適應,此亦為我們在. Ch. engchi. 評估機構安置成效時需予以通盤考量之處。 二、機構生活感受. 除了探究機構安置的正、負面經驗影響外,也有不少的學術研究(余瑞長, 2003;林俐君,2001;林玉潔,2005;林淑芬,2011;陳毓文,2008;陳俊仲, 2009;彭淑華,2010;鄭貴華,2001;Courtney et al.,2001;Ofsted,2009)著墨機 構院生本身對於機構安置經驗的主觀詮釋,以下擬就院生對於機構團體生活、 機構提供之照顧與服務、機構同儕關係以及機構安置身分之感受分別闡述: (一)機構團體生活 綜合文獻可發現因機構缺乏彈性的規範、制度及管理方式帶來的限制是安. 14.

(22) 置院生最無法接受的部分,安置院生因此產生不自由、被拘束、被控制、壓迫 感、不被關心或信任等負面感受(余瑞長,2003;林俐君,2001;林玉潔,2005; 林淑芬,2011;陳毓文,2008;陳俊仲,2009;彭淑華,2010;鄭貴華,2001; Courtney et al.,2001;Ofsted,2009)。此外,無法保有隱私的生活空間、個人空間 不足及受限的人際交往自由也是許多安置院生共同的感受(林俐君,2001;林玉 潔,2005;陳俊仲,2009;Ofsted,2009)。 不過,也有安置院生對於此部分抱持正面的感受,固定的作息與規律的生 活讓他們感受到原生家庭未能提供的安全感及穩定的生活(余瑞長,2003;林淑. 政 治 大. 芬,2011)。. 立. (二)機構照顧服務. ‧ 國. 學. 對於機構所提供的飲食、衣物及居住環境等物質層面之生活條件,安置院 生多持肯定態度(林俐君,2001;林玉潔,2005;林淑芬,2011;鄭貴華,2001;. ‧. Ofsted,2009)。至於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之生活照顧與關心,多數安置院生亦給予. Nat. sit. y. 正面肯定(余瑞長,2003;林玉潔,2005;林淑芬,2011;陳毓文,2008;鄭貴. n. al. er. io. 華,2001;Courtney et al.,2001;Ofsted,2009)。惟機構為維持團體的運作,生活. i n U. v. 照顧管理是工作的重心,院生與擔負主要照顧職責的保育人員間的互動主要為. Ch. engchi. 規範的管理與遵從,且保育人員流動率高,因而二者間不易建立穩固的情感連 結及信任關係,安置院生難以從中獲得愛與關懷的需求滿足(林俐君,2001;彭 淑華,2010;鄭貴華,2001)。機構照顧終究無法取代家庭,"無家"的失落感 是安置機構院生共通的感受。 (三)機構同儕關係 與安置院生互動最為頻繁的即屬每日共同生活之同儕,多數院生對於整體 同儕關係之評價尚屬正面,認為自己可與同儕一起玩樂、獲得支持,彼此相互 照顧扶持。不過大欺小或霸凌現象也同樣存在安置機構內,且愈年幼之孩子, 遭受欺凌之情形愈嚴重(余瑞長,2003;林俐君,2001;林玉潔,2005;林淑芬,. 15.

(23) 2011;陳毓文,2008;彭淑華,2010;鄭貴華,2001;Ofsted,2009)。 (四)機構安置身分 外界對機構院生的「標籤化」行為,不論是對於機構孩子的負面形象偏見, 或者對其特殊境遇之同情與可憐,抑或對於其非常態之身分背景的歧視及排 斥,都令安置院生感到丟臉、自卑,因而極力隱瞞自身居住兒童安置教養機構 之事實, 「機構安置」成為安置院生最不願提及的烙印(余瑞長,2003;余姍瑾, 2011;林俐君,2001;林淑芬,2011;陳俊仲,2009;彭淑華,2010;鄭貴華, 2001;Courtney et al.,2001)。不過亦有部分院生表示因為機構安置身分而受到師. 政 治 大. 長特別的關心與照顧(余瑞長,2003;林淑芬,2011)。. 立. 綜合上述文獻整理,我們可以發現:不論國內外相關研究均顯示縱然兒童. ‧ 國. 學. 安置教養機構可以提供兒少衣食無虞的穩定生活,但集體化及機構化的管理方 式,令安置院生感到自由受限及缺乏隱私與個人空間,加以照顧工作人員的頻. ‧. 繁更迭與來來去去的安置同儕,致使院生難以在機構中建立穩固的情感依附與. Nat. sit. y. 信任關係,更遑論院生最渴望獲得,同時也是機構亟欲營造的家庭歸屬感。而. n. al. er. io. 社會大眾長期對於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刻板印象,以及機構以保護院生為由採. i n U. v. 行的諸多措施,限制了院生與外界接觸的機會,都使院生有被標籤化的自卑感. Ch. engchi. 受,不願透露自我安置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背景。是以,為維持團體秩序和運 作的「管理」與滿足個別院生身心需求的「照顧」二者間如何平衡拿捏始終是 安置機構無法逃避之課題。. 參、離開機構安置後之生活樣貌 機構安置為保護兒少避免進一步受虐的策略之一且為最後一道的防線,在 家庭維繫與家庭重聚之主流思潮以及原先安置理由消失與家庭式安置情境優於 機構式情境的結束安置原則下,離開安置機構較佳的決策為返家或進入寄養、 收養家庭。不過依據彭淑華於 2009 年針對台灣地區離院院生進行之研究顯示,. 16.

(24) 362 位離院院生資料中,離院原因以「院生年齡屆滿」、「安置契約屆滿」以及 「親屬(原生父母或親戚等)主動提出」偏多,此現象與安置原因消失而返家之 決策期待不相符合(彭淑華,2010)。而國外學者 McMillen 及 Tucker(1999)整理 相關文獻後發現多數安置院生結束安置的主要原因為屆滿安置年齡, Goodkind、Schelbe 及 Shook(2011)的研究亦顯示許多院生因年齡屆滿 18 歲而離 開安置。這些研究結果背後隱含著安置院生離開機構後令人擔憂的生活情形, 多數院生們結束安置的原因並非理想的返回功能恢復的原生家庭或當初安置原 因消失,而是因屆齡或安置契約期滿,被迫離開安置機構,同時面臨二方面之. 政 治 大. 「轉銜」-其一為自機構照顧、保護轉銜至自我自主與負責,另一方面則為自青. 立. 少年階段轉銜至成人。而這二方面之轉銜,對於離院生而言,都是不容易的。. ‧ 國. 學. 但不論其是否準備好,都必須往前邁向充滿挑戰的自立生活旅程。 自青少年階段轉銜至成人是人生必經且極為重要的過程,該階段面臨升. ‧. 學、就業、婚姻等重要事件的抉擇,以及一連串的改變與重新適應,此階段的. Nat. sit. y. 發展或決定往往會影響後續人生走向,Martin 與 Smyer 於 1990 年表示許多成. n. al. er. io. 人認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件經常發生於這個階段(引自 Arnett,2000)。關於「轉. i n U. v. 銜」過程,Stein(2006)表示包括三個個別但彼此相關聯的階段,即「脫離現階. Ch. engchi. 段」 、 「自我轉銜」及「進入新的或不一樣的社會狀態」 ,其中之「自我轉銜」階 段是重要的準備階段,提供青少年一段自由、探索、冒險與發展自我認同的時 間。Arnett(2000)亦持相似觀點,其認為轉銜為一漸進之過程,在青少年晚期至 20 歲早期之間(18-25 歲)並非僅是一簡單短暫的轉銜至成人角色的期間,而是生 命歷程中一段特別的階段(emerging adulthood),這階段充滿改變及探索,個人 既非青少年,亦尚未成為獨立之成人,個人在此期間充分探索愛情、工作及世 界觀等人生方向的各種可能。綜言之,所謂「成人」 ,學者並非單純以生理年齡 作為界定標準,個人承擔的社會角色與責任才是進入成人期的標記,因此,自 青少年至成人期間的轉銜階段長短亦因人而異。不過由於受教育年限之延長,. 17.

(25) 以及社會對於學業表現的重視,使得青少年依賴父母的照顧得以延續,整體青 少年轉銜準備階段明顯較過去延長及延遲許多。 然而,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往往在離開機構後,即被期待能夠立即轉 銜至成人,自立生活,直接跳過關鍵的自我轉銜準備階段。相較於同儕,離院 生們必須加速及壓縮其轉銜的過程 (畢國蓮,2006;Biehal & Wade,1996; Stein,2006)。 此外,相關研究皆顯示家庭在轉銜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家庭提供的經濟、 經驗及情感等方面的支持有助於青少年成功轉銜(Biehal & Wade,1996;Courtney. 政 治 大. & Dworsky,2006;Stein,2006)。但歷經長期的機構安置後,離院生與原生家庭之. 立. 關係已疏離,親情早已成為最親密又遙遠的距離(畢國蓮,2006;陳俊仲,2009),. ‧ 國. 學. 因而,離院生的家庭關係在其轉銜過程中經常是缺席或充滿問題的,而非提供 支持的角色(Biehal & Wade,1996)。Chase、Maxwell、Knight 及 Aggleton(2006). ‧. 更指出幼時被原生家庭拒絕或遺棄的經驗對於離院生的傷害甚至進而影響其未. Nat. sit. y. 來多方面生活適應不良之情形。. n. al. er. io. 無法擁有家庭的資源與支持,並被迫躍過應充分探索、嘗試的自我轉銜準. i n U. v. 備階段,迅速壓縮推進至新的社會狀態-成為自立之成人,在如此多重不利發展. Ch. engchi. 條件下,多數離院生結束安置後的自立生活面臨多方面艱困挑戰,包括: 一、就學 成功轉銜至成人的過程中,人力資本為相當重要的因素之一,但許多關於 離院生之研究結果均顯示離院生教育成就低落,且因就業及經濟壓力因素,離 院生離開機構後繼續升學比例亦相對偏低(朱佩如,2012;杜慈容,1999;畢國 蓮,2006;陳俊仲,2009;陳建良,2011;彭淑華,2010;Barth,1990;Courtney et al.,2001;Courtney & Dworsky,2006;Courtney,2009;Goodkind et al.,2011; McMillen & Tucker,1999;Stein,2006)。彭淑華(2010)之研究發現亦呼應此結果: 關於離院後最想做的事情,以「工作賺錢」(61%)最多,僅 33.8%的離院生表示. 18.

(26) 「繼續升學」為其最想做的事情。 二、就業與經濟 幾乎所有相關研究皆顯示離院生在經濟獨立與就業方面面臨極大的困難。 人力資本的不足限制了職業的參與及選擇性,離院生失業率較高,且經常只能 選擇低薪或兼職工作,就業情形不穩定(朱佩如,2012;杜慈容,1999;畢國蓮, 2006;陳俊仲,2009;陳建良,2011;彭淑華,2010;Barth,1990;Courtney et al.,2001;Courtney & Dworsky,2006;Courtney,2009;Goodkind et al.,2011; McMillen & Tucker,1999;Stein,2006;Sulimani-Aidan,2014),並進而影響其經. 政 治 大. 濟狀況,導致許多離院生必須依賴公共救助比例相對較高(Barth,1990;Courtney. 立. et al.,2001;Courtney & Dworsky,2006;Courtney,2009)。. ‧ 國. 學. 三、身心健康. Courtney、Dworsky(2006)一項探討 732 名曾安置於美國寄養系統的年輕人. ‧. 自屆齡離開兒童福利系統至轉銜至成人的長期追蹤研究結果指出不少受訪者自. Nat. sit. y. 陳過去 5 年急診及住院的頻率較高,且其住院因素多為藥物濫用或情緒問題,. n. al. er. io. 另有 1/3 受訪者有憂鬱、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社交恐懼症、酗酒或酒精. i n U. v. 依賴、藥物濫用或藥物依賴等情形。其他學者亦有相似研究發現(Barth,1990;. Ch. engchi. Courtney et al.,2001 ; Courtney,2009 ; Goodkind et al.,2011 ; McMillen & Tucker,1999;Stein,2006)。 四、居住 離院生多曾經歷相當程度的居所不穩定或頻繁變動,甚至遭遇無家可歸的 情形(朱佩如,2012;Barth,1990;Courtney et al.,2001;Courtney & Dworsky,2006; Courtney,2009;Goodkind et al.,2011;Stein,2006)。Barth(1990)深度訪談 55 位離開安置體系一年以上的離院生自立生活經驗的研究指出 37%的受訪者表示 離開安置後找到第一個居住地方是有困難的,29%的受訪者更表示他們曾一度 無家可歸或是每個星期至少搬遷一次以上。. 19.

(27) 五、婚姻與親職 許多研究結果均顯示相較同儕,離院生結婚率及同居率較低(Courtney & Dworsky,2006),即使結婚,其婚姻滿意度亦較低(Courtney,2009),且因其危險 性行為比例較高,未成年及未婚生育比例相對偏高 (Barth,1990 ;Biehal & Wade,1996;Courtney & Dworsky,2006;Courtney,2009;Goodkind et al.,2011; McMillen & Tucker,1999 ; Matta Oshima,Narendorf, & McMillen,2013 ; Stein,2006;Vinnerljung et al.,2007),而其生育之孩子在健康、教育及行為方面 具有問題之比例不低(Courtney,2009),亦有可能進入兒童福利系統(Chase et. 政 治 大. al.,2006;Courtney,2009;Goodkind et al.,2011)。不過,也有研究則發現過去的. 立. 成長及機構安置經驗反而使離院生更注意婚姻中夫妻關係的經營,並期許自己. ‧ 國. 學. 能善盡親職角色,避免複製父母過去的親職行為(余姍瑾,2011;林淑芬,2011; 謝佩君,2013;Love,McIntosh,Rosst, & Tertzakian,2005;Tyrer,Chase,Warwick, &. ‧. Aggleton,2005),且機構安置期間培養出來的家務能力也有助於居家生活的經營. Nat. sit. y. (余姍瑾,2011)。因此,婚姻或配偶有時可能是離院生辛苦的自立生活過程中. al. n. 六、社會網絡. er. io. 相當重要的保護因子(朱佩如,2012)。. Ch. engchi. i n U. v. 林惠雅(2007)綜合相關研究結果後指出青少年的獨立自主發展是在持續的 依賴和情感支持的關係中逐漸發展,因此,依賴和依附父母可說是發展過程中 之基石,若無此過程基石,或許仍能培養出自我生活之能力,但在情感上易有 無依靠和孤單之感。Goodkind 等人(2011)探討屆齡離開兒童福利系統的青年轉 銜至成人之研究指出因為過往遭原生家庭遺棄或拒絕之創傷經驗,許多受訪者 皆有信任關係之問題,他們較難信任他人或與人建立關係,以致於社會與情緒 支持網絡的缺乏成為他們轉銜過程中面臨的最大挑戰。其他相關研究亦顯示在 自立生活的過程中,社會支持網絡的缺乏,使得離院生在心理上易產生孤寂感 (朱佩如,2012;畢國蓮,2006;Biehal & Wade,1996;Courtney et al.,2001;. 20.

(28) Sulimani-Aidan,2014)。不過,朋友對於許多離院生而言還是扮演著相當重要的 角色,比起原生家庭,在自立生活過程中有時給予離院生更多的支持與正向力 量(朱佩如,2012;杜慈容,1999;畢國蓮,2006;彭淑華,2010)。 七、行為適應 以犯罪行為作為指標,許多學者之研究結果均發現離院生在轉銜階段中涉 入法律糾紛或犯罪行為之比例較高,尤其是男性 (Barth,1990 ;Courtney et al.,2001;Courtney & Dworsky,2006;Courtney,2009;Goodkind et al.,2011; McMillen & Tucker,1999;Stein,2006)。Barth(1990)的研究即指出受訪青年中. 政 治 大. 有 31%曾有被逮捕經驗,26%曾入獄一段時間,33%曾作過某些違法行為以獲. 立. 取金錢。. ‧ 國. 學. 綜觀上述研究結果,結束安置離開機構照顧,轉銜至自立生活及成為獨當 一面的成人過程對於離院生而言,不論在生活、心理或社會適應各方面確實都. ‧. 充滿著許多的挑戰與困境,Goodkind 等人(2011)研究中最多受訪者認為自我轉. Nat. sit. y. 銜過程中最大的成功就是能夠存活下來(simply surviving),貼切道出在諸多不利. n. al. er. io. 發展條件下,離院生們在被迫壓縮與提早的轉銜過程中求生存的努力與辛酸。. i n U. v. 不過,也有相關研究(Del Valle et al.,2008)指出隨著年齡的增長及成熟,離院生. Ch. engchi. 會變得更為獨立,其自立生活情形也隨之漸入佳境。. 然而,也並非全然所有離院生的轉銜結果皆如此負向,Stein 於 2005 年整 理 1980 年代中期之後關於離院生的研究,採復原力觀點將離院生離開安置後的 狀態歸納為下述三種類型(引自 Stein,2006): 一、持續前進者(moving on) 這類型離院生持續成功地「前進」(moving on),他們的生活擁有較高的穩 定性,包括安全的依附關係,他們對於他們的家庭關係已可接受並賦予意義, 因此在心理上可不受影響往前邁進。他們離院的準備通常是漸進式及有計畫 的,並且較晚離開安置。參與更進一步或更高的教育、投入喜歡的工作或者為. 21.

(29) 人父母,都讓他們感覺自己和一般同儕一樣。此外,他們勇於接受自立生活中 的挑戰,掌控自我的生活,並從中增進他們的自信與自尊。整體而言,他們的 復原力在安置過程中及離開安置照顧後的生活經驗中皆有所提升,並能善用得 到的協助,與之前的安置服務體系維持聯繫及獲得支持,不斷前進、成長。 二、倖存者(survivors) 相較於持續前進者,倖存者在安置過程中經歷較多的不穩定、變動及中斷, 他們也可能在很少或沒有準備的情形下較早離開安置,甚至是突然離開安置機 構。在離開安置照顧後,他們也可能經驗更進一步的變動及問題,包括:無家. 政 治 大. 可歸、低薪的臨時或短期工作及失業。他們認為自己堅強,可以自己處理事情,. 立. 視自我為離開安置照顧後的「倖存者」 ,他們相信解決所面臨的問題可令他們更. ‧ 國. 學. 加成長與自立,但他們自我觀點中的「獨立」卻也經常與他們高度依賴社福機 構提供居住、金錢及個人救助的事實相互矛盾。. ‧. 三、受害者:(victims). Nat. sit. y. 這類型離院生之處境是三者中最為弱勢的。他們在安置前擁有最嚴重的家. n. al. er. io. 庭創傷經驗,即使安置機構照顧亦無法協助他們克服過去的創傷,他們在安置. i n U. v. 過程中也可能經歷許多變動與中斷,並進一步影響到他們的人際關係與教育。. Ch. engchi. 同時他們也可能擁有許多情緒及行為問題。此外,他們也是三者中最無法與家 人或照顧者維繫關係,因此通常很早就離開安置,以致於他們離開安置照顧後 的生活處境非常艱困,如:失業、無家可歸、居無定所、寂寞、孤立、心理問 題等,複雜的問題需求使得離院後的相關支持服務亦無法協助他們克服原本即 相當弱勢的發展起點,而他們亦缺乏非正式的個人支持網絡。 透過前述關於離院生安置前之成長經驗、機構安置經驗及離開安置後自立 生活經驗的探討,不難發現這群離院生每個生命階段其實都面臨著迥異於其成 長於一般家庭之同儕的發展挑戰與壓力,同時早期依附關係的中斷、家庭創傷 及機構安置等生命經驗對於其後續生活、心理、行為及社會適應等不同面向的. 22.

(30) 刻劃及影響亦清晰可見。而 Stein 對於離院生自立生活結果的分類與闡述,更 提醒實務工作者及政策制定者穩定的安置照顧、合適的結束安置年齡、漸進式 的結束安置計畫、充分的自立生活準備及離院後的相關支持性服務對於離院生 離開機構安置後良好生活適應的重要。此外, 「持續前進者」的生命韌性及個人 意志讓我們對於這群自幼即安置兒童安置教養機構的離院生離開機構照顧後的 生命歷程不再只能是宿命論的悲觀,而能有更正向與積極的期待。.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3. i n U. v.

(31) 第二節 親職 為人父母是成人發展過程一個重要的轉變,並被視為是邁向成人發展的關 鍵指標。Aldous 於 1996 年曾指出成為父母比結婚更能使個人進入所謂的「成 人」世界,因它所需的知識以及面對的工作與家庭的調整將更多更大,許多的 家庭責任是在子女的出生後才會顯著(引自唐先梅,1999)。 許多相關研究結果均指出不少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在離開機構安置不 久後即生兒育女,成為未婚或未成年父母(Barth,1990;Biehal & Wade,1996;. 政 治 大. Courtney & Dworsky,2006;Courtney,2009;Goodkind et al.,2011;McMillen &. 立. Tucker,1999;Stein,2006;Vinnerljung et al.,2007),提早邁入「成人」世界。. ‧ 國. 學. 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扮演親職角色過程中的自我感受及生活經驗是本. ‧. 研究的核心問題,因此瞭解親職內涵及其相關影響因素是必需的,並綜合相關 研究結果,探討兒童安置教養機構離院生之親職經驗。. y. sit. n. al. er. io. 一、親職之定義. Nat. 壹、親職內涵. i n U. v. 「親職」(parenting),就字面而言,為父親、母親之職責,意指父母們克盡. Ch. engchi. 父母角色職能養育子女。易言之,父母在扮演其角色,即在盡其親職;親職可 以是父母扮演親職角色的活動(高淑貴,1991)。 Davies(2000)認為「親職」為養育孩子的過程,促進及支持孩子從嬰孩時期 至 成 人 期 生 理 、 情 感 、 社 會 及 智 力 等 各 方 面 發 展 的 過 程 。 Hoghughi 及 Speight(1998)則指出「親職」在使用上指涉為一種關係、一個過程及一組活動; 作為名詞使用時,意指親子關係;作為動詞使用時則為主要照顧者對於孩子進 行的正向照顧活動;而任何與兒童照護有關的人事物皆可視為是親職過程的一 部分。Hoghughi 及 Speight(1998)對「親職」廣泛的定義反映出「親職」雖然是 我們經常使用的概念,但實際上卻難以將其明確定義。. 24.

(32) 綜合學者們對於「親職」的定義,可以發現「親職」並不僅限於有血緣關 係的父母與孩子之間,Hoghughi 及 Speight(1998)強調無血緣關係的照顧者亦可 擔任親職角色,提供孩子夠好的(good enough)親職照顧。 二、親職之角色及內容 每個社會角色皆有所屬之任務、社會地位或位置,社會對於個人行為的期 許則與其承擔之社會角色有關(Bigner,1989)。親職角色就是父母親對孩子的角 色與責任,社會對於親職角色最主要之期望為希望養育之孩子未來能成為社會 中有用的成人,而不同學者對於親職角色內容之看法雖不盡相同,但歧異性不. 政 治 大. 大,其中 Heath(2006)綜合教育、精神與醫學等領域觀點提出之親職角色及內容. 立. 可以涵括並具代表性,研究者依照 Heath 提出之親職角色項目並綜合相關文. ‧ 國. 學. 獻,將親職角色及其內容整理歸納為下述六項: (一)養育者(nurturer). ‧. 父母最主要之角色,提供孩子成長和發育等生理需求之滿足(邱書璇譯,. Nat. sit. y. 1995;Kadushin,1990;引自高淑貴,1991)。. n. al. er. io. (二)保護者(protector). i n U. v. 保護孩子安全,免於受到身體、情感及社會的傷害(Kadushin,1990;引自高 淑貴,1991)。. Ch. engchi. (三)疼愛者(lover in a filial sense) 滿足孩子情緒及情感發展方面之需求,愛他並給予安全感及情緒上的支 持。(Kadushin,1990;引自高淑貴,1991) (四)引導及教育者(guide and teacher) 帶領孩子認識世界。以家庭所持價值觀協助孩子社會化,引導及刺激孩子 的發展,並教導孩子學習社會規範及未來成為社會上有用成人所需的知識與技 能 , 以 適 應 社 會 生 活 ( 邱 書 璇 譯 , 1995 ; Berns,1985 ; 引 自 Bigner,1989 ; Kadushin,1990;引自高淑貴,1991;Rutter,1975;引自戴美雲,2002)。. 25.

(33) (五)設計者(designer) 營造最適宜孩子出生及成長之環境,使孩子能夠生活於合適之自然、物質 及社會環境中,發展其心智能力和社會能力(Kadushin,1990;引自高淑貴,1991)。 (六)精神典範(spiritual model) 鼓勵孩子探索有形物質以外之感覺與信念,如:對於美的表達與欣賞(引自 Heath,2006)。此外,父母是孩子最認同的模仿對象,表現適當行為,提供行為 及態度的模範(Kadushin,1990;引自高淑貴,1991;Rutter,1975;引自戴美雲, 2002)。. 政 治 大. 總結來說,親職角色是社會角色之一,被賦予特別重要之職責與高度之角. 立. 色期望。相關文獻顯示親職角色非常多元,而其所擔負之角色職責則包括:照. ‧ 國. 學. 護子女之勞務、協助孩子社會化、提供理想之成長環境,以滿足孩子生理、情 感、安全感及學習等各方面發展需求。. ‧. 三、親職角色之意義與感受. Nat. sit. y. 懷孕行為對於初為人父母者是親職角色的發展開端(Erikson,1959;引自鍾. n. al. er. io. 思嘉,2000),其在懷孕時期即開始發展有關父母的自我意象,包括:對自我和. i n U. v. 子女的期望,同時也有著自我知覺和自尊的變化、個人成熟與價值觀的變化等. Ch. engchi. (Galinsky,1981;引自鍾思嘉,2000)。因此,親職角色的轉變,涵蓋自懷孕之前、 懷孕期間至子女出生後為人父母者持續的期望、生理及心理發展的變化(鍾思 嘉,2000)。 每個人進入親職角色的路徑不盡相同,有些人經過仔細考慮或計畫,有些 人則可能是未經考慮的結果,因此成為親職對於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意義。 L.W.Hoffman 和 M.L.Hoffman 於 1979 年提出 9 種子女對於父母可能帶來的價值 或意義,包括: 「獲得成人地位及社會認同」 、 「自我的延伸」(家庭的持續)、 「道 德價值的成就」(在親職中奉獻和犧牲)、 「初級團體的感情和連結」 、 「刺激、新 奇、有趣」 、 「成就、能力、創造」 、 「對他人的權力和影響」 、 「社會比較和競爭」. 26.

(34) 及「經濟效用」(引自 Bigner,1989)。不過 Bigner 等人於 1987 年之研究發現孩 子對於父母的價值會隨著孩子的成長有所變化,尤其在「子女角色對於家庭帶 來的安全感及持續」及「自親職獲得的滿意感受」這二部分有顯著的差異,結 果顯示家有嬰孩及青少年的父母分數較低,擁有較低之子女價值感與滿意感 受,而學齡前及學齡孩子的父母分數較高,擁有較高之子女價值感與滿意感受 (引自 Bigner,1989)。 不論親職對於個人意義如何,成為親職角色對於任何人而言均是一個重要 的生命轉捩點,代表著新的人生經驗、期待與責任,同時也可能意味即將面臨. 政 治 大. 種種新的問題與考驗。Antonucci 及 Mikus 於 1998 年指出親職角色的開始對於. 立. 初為人父母者是個重大的轉變與影響,當家庭第一個子女出生,父母即進入一. ‧ 國. 學. 個失衡和再重組的時期,此時父母將面對某些舊角色與關係的分離、新角色和 關係的界定、創造及統整等發展任務(引自鍾思嘉,2000)。國內學者亦主張子. ‧. 女的出生往往會造成夫妻生活的巨大影響,如:經濟壓力增大、空間要求擴大、. Nat. sit. y. 婚姻關係疏離、失去自由與耗費精力等(戴美雲,2002),並伴隨子女養育及教. n. al. i n U. 生活問題壓力(唐先梅,2001;引自戴美雲,2002)。. Ch. engchi. er. io. 育問題、夫妻與家人間互動關係改變、社交生活、工作時間安排及角色適應等. v. Gestwicki(1992)表示親職無法回轉與取消,終年無休,不論壓力或負擔程 度如何,要將此職責轉交他人亦是相當困難,而行動受限、孤立和疲勞、感覺 對子女並非總是出於本能的愛、不符事實的理想親職形象帶來的罪惡感、伴隨 孩子成長和發展而來的滿足感、對於自我親職行為是否合宜的不確定性及想給 子女最好生活的真正關心之意則是大部分父母的親職經驗感受(邱書璇譯, 1995)。 而國內學者高淑貴、賴爾柔及莊雅萌等人及鍾思嘉皆曾就國人親職經驗進 行相關研究,高淑貴等人於 1988 年訪問台北地區已婚且育有幼稚園階段幼兒的 雙生涯與非雙生涯家庭夫妻親職角色之研究(引自高淑貴,1991),而鍾思嘉(2000). 27.

(35) 則累積四年(1995-1999 年)的縱貫研究,持續訪談 36 對父母,探討從母親初知 懷孕自子女三歲期間親職角色的心理發展,二者研究針對扮演親職角色之主要 感受有以下研究發現: (一)收穫 高淑貴等人研究中之受訪父母認為成為親職後最大收獲依序為:生活有重 心、人格更成熟、婚姻更穩固、學更多知識等;其中學更多知識部分,母親角 色者百分比較高,職業婦女及家庭主婦皆然。鍾思嘉之研究亦有相同發現,許 多父母自子女出生後,增加與孩子相處時間,對孩子付出愛和關心,並嘗試從. 政 治 大. 多方管道獲取親職資訊,表現出努力成長與學習。. 立. (二)損失. ‧ 國. 學. 關於成為親職後最大損失,高淑貴等人之研究發現依序為:被束縛、與朋 友疏遠、失去好的工作機會、經濟變差、生活不適應、與長輩處不好等;其中. ‧. 照顧子女花費時間、心力較多者感覺被束縛與失去好的工作機會比例較高,親. Nat. sit. y. 職角色扮演程度高者較感覺有所損失。而鍾思嘉研究中之大多數父母亦表示成. (三)改變. al. n. 現象更明顯)。. er. io. 為親職後對於家庭生活開始有較多的投入並減少社交生活的參與(身為母親者. Ch. engchi. i n U. v. 鍾思嘉研究中大多數父母認為自己變得較有耐性、容忍力較高,以及較能 控制情緒。高淑貴等人之研究則發現成為親職後最大改變依序是:變得較成熟 懂事、較以孩子為生活重心、較有耐心等。也有受訪者認為自己脾氣變壞了、 人變老了。 (四)感受 鍾思嘉之研究發現大多數父母對於孩子的成長有著頗為一致的複雜情緒, 正向情緒如:懷孕時期的高興、喜悅,孩子出生後的滿足、幸福感;負向情緒 則如:懷孕時期的擔憂、焦慮,孩子出生後的混亂和不知所措,且眼見孩子成. 28.

(36) 長而有成就感和自我價值感、認為教養孩子的工作不容易。高淑貴等人研究亦 有相似之發現,多數受訪者認為扮演親職角色最大感受依序為:養兒育女雖辛 苦但值得、為人父母使生命更豐富、為人父母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 成為親職不論對於個人、夫妻或家庭而言都是重要的轉捩點與生命經驗。 自懷孕即開啟親職角色的開端,進入親職之路徑及意義雖因人而異,但伴隨親 職角色而來的多方面生活改變與壓力,卻是大多數為人父母者共同的經驗。此 外,相關研究發現無法取消、終年無休的親職也並非總是帶給父母幸福、喜悅、 滿足、成就感或有趣等正向感受,很多時候疲勞、孤立、被束縛或焦慮等負向. 政 治 大. 感受其實也常包圍為人父母者。綜上所述,本研究之親職經驗乃指兒童安置教. 立. 養機構離院生於擔任親職角色過程中之自我感受及生活經驗。. ‧ 國. 學. 四、親職之重要性. 鍾思嘉(2000)指出若以發展的觀點來看親職角色的轉變,不僅有發展的困. ‧. 難與危機,但同時也是成長和改變的機會,其發展結果對於成人本身具有重大. Nat. sit. y. 意義,對於子女教養也會產生關鍵之影響。. n. al. er. io. 孩子生命最初的前五年是最需要父母身體和情感滋養及保護的時期,這段. i n U. v. 時 期 父 母 和 嬰 兒 間 的 互 動 和 依 附 的 發 展 間 有 重 要 的 相 關 (Hoghughi &. Ch. engchi. Speight,1998)。「依附」是 John Bowlby 著名的依附理論(Theory of Attachment) 中的核心概念,其指出依附是嬰兒與主要照顧者間所建立的情感連結,母親通 常是第一個依附對象,若母親在照顧孩子時可敏感覺察孩子的需求並能予以回 應及滿足,孩子的信任與安全感便能逐漸形成,同時在與母親的互動過程中發 展 出 對自 我、 重要 他 人及 世界 整體 觀 點的內 在 運作 模式 (internal working model),並統合於其人格架構中,成為其對環境的認知與期望、適應的依據(引 自歐陽儀、吳麗娟,1998)。此外,以依附關係而產生的安全感為基礎,可使個 人有能力達成分離目的,並可去探索環境,與環境中遭遇之人、事、物進行交 流(引自藍逸梅、李從業、陳嘉琦,2001)。而穩定一致的親職照顧可促進依附. 29.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Based on the author’s theory of creation, this research is derived from each life stage and aspect of “selfactualization’’ through a “persona” perspective.. This paper

Caregiving Experiences of Dementia Family Caregivers — A qualitative stud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aughters Tsai Chia Jung This study explored the caregiving experiences of

This study employed life course theory to investigate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 of youth in poverty to reflect the impact of unfortunate life events (such as demographic events

The covered issues included: the meaning of friendship, the changes and continuity of friendship over the life course, the contribution of friendship towards elder persons’

(1) Parenting attitude:The mother of autistic children will follow the different abilities and needs of the case and the younger brother., constantly adjusted in the

facilitate the child’s learning process. 4.When Mothers of autistic children teach their children about daily living self-care skills , they use three strategies such as modeling

The study explores childhood experience, career decision-making and the perception of children of students in a child education and care program in Southern Taiwan Area.. The

Young Adult Carers in the UK: Experience, Needs and Services for Carers aged 16-24. London: Princess Royal Tru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