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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兒童幾何概念發展理論

平面線對稱概念是屬於平面幾何概念的一部分內容,因此本研究在探究兒童 的線對稱概念時,先探討與線對稱概念相關的兒童幾何概念。本節以兩部分來探 討兒童的幾何概念發展的理論,第一部分先說明 Piaget(1967)的空間概念理論;

接著第二部分以 van Hiele(1986)的幾何思考層次來探究; 最後,介紹 Duval

(1995)幾何圖形的認知理解。

壹、Piaget 的空間概念理論

在瑞士心理學家Piaget(1896-1980)的認知發展理論裡,認為兒童的認知發 展是以四個相同的階段順序來發展(林美珍,1996;黃慧真譯,1994;王真麗,

2003)。而Piaget也指出兒童在認知發展上,雖然有些孩子認知成熟發展比較快,

而有些孩子可能在某一階段會停留較久,但認知發展的順序是一樣而不會變的,

是無法跳過任一個階段。

在Piaget 的兒童認知理論的四個主要階段分別為:

一、感覺動作期:兒童年齡為出生到兩歲為感覺動作期,此時期的兒童會以反射

的原動力。

二、前運思期:兒童年齡為兩歲到七歲為前運思期,此時期的兒童會透過表徵來 解決問題,如語言、心象、繪畫。但其思考和語言均以自我為中心,不能適 切的表徵轉換,而只能表徵靜止情境。

三、具體運思期:兒童年齡為七歲到十一歲為具體運思期,此時期的兒童具反推 能力,能正確地表徵轉換及靜止情境,對於守恆概念較能理解。但仍無法考 慮所有合乎邏輯的可能性,也無法了解高度抽象概念。

四、形式運思期:兒童年齡大約為十一歲以後,為形式運思期,此時期的兒童能 以邏輯來解決各類問題,且能在符合科學的理論及思考下設計實驗,並以邏 輯的架構將實驗現象加以解釋。

因此,由Piaget 的認知理論來看,兒童的學習及概念發展是有階段、順序性 的,並且與年齡有關。而幾何概念之發展當然也會受到兒童年齡的成長影響。

Piaget 在兒童空間概念的論點,主要有兩項(Piaget & Inhelder ,1967):

一、兒童空間的表徵是經由本身動作的組織(organization of the child’s motor)及 行動的內化(internalized actions)而來。其中,空間的表徵是從較早對環境 的行動操弄中建立,並非知覺上的「讀取」(read-off)空間環境。

二、兒童的幾何概念發展有明確的邏輯順序,而隨著兒童年齡的成長對於空間知 覺能力的進展,先是呈現拓樸性(topological)、接著為投影性(projective)、最 後則是依據歐幾里得性(Euclidean)。兒童幾何概念之形成即依上述三個階段 之順序。而這三種幾何體系分述如下(吳貞祥,1990;劉秋木,1996;張英 傑,2001;Piaget,1967):

‧拓樸性幾何概念:在四歲以前的兒童之幾何概念為拓樸幾何概念。此階段 與兒童的運思前期認知發展階段有關,兒童只注意到圖形的內與外,

而有關直線與曲線、邊長、角度、大小等歐氏幾何關係都會忽視而不 會加以留意,完全是屬於基本拓樸幾何概念;換而言之,圓或四邊形

對於此階段的兒童而言都是連續簡單的封閉圖形,無法區隔兩者的差 異。另外,由於本階段的兒童由於缺乏可逆性與保留性,兒童無法以 相逆的次序重建該種次序,或當圖形被遮蔽時,即無法重繪該圖形(王 文科,1991)。

‧投影性幾何概念:在兒童約四~七歲為投影性空間概念,在此一階段的兒 童認知發展相當於運思前期到具體運思期認知發展階段。兒童對外界 的認知,只要經過視覺所承認的事物,他們才認為是真實的存在,而 蘊藏在視覺之外的事物都不真實,他們深信各種形狀都會原本照著視 覺的感受而變化。因此,視覺對於這個時期兒童認知發展的影響,比 其他因素來的重要。

‧歐氏幾何概念:兒童到七歲開始才有歐氏幾何概念,兒童隨著認知的發 展,漸漸會使用量尺工具以輔助測量,並且具備有線段長短、角度大 小及面積大小的概念。

總結而言,Piaget理論的研究重點在於兒童發展幾何概念的思考模式,及幾 何概念形成的運思程序,而兒童對於幾何概念的理解,與兒童本身的「智慧結構」

存在有密切的關聯,兒童對於幾何直覺的發展是透過行動將物體加以同化(施政 宏,2006)。兒童幾何概念發展的運思程序,先拓樸性幾何,然後是投影性幾何,

最後發展為歐氏幾何(劉秋木,1996)。在線對稱觀念中的「翻轉」概念,便是 屬於歐式幾何的轉換關係。

貳、van Hiele幾何思考層次

荷蘭數學家van Hiele 及van Hiele-Geldof夫婦在1957年,根據完形心理學的結 構論,以及Piaget的認知理論,對學童的幾何概念提出一個發展模式。

van Hiele夫婦提出的兒童幾何思考發展層次主要的論點認為:幾何的思考是 有著一定的發展層次,經由教師或引導者適當的引導,兒童的幾何思考層次可由 較低的思考層次逐步提升到較高的思考層次(薛建成,2003)。因此van Hiele的 理論乃是以物件導向為出發點,包含三大部分,即:領悟的本質、幾何思考的層 次、以及五階段學習模式。

一、van Hiele提出的五個幾何思考層次(吳德邦,1998;葛曉冬,2000;劉 好,1998;盧銘法,1996;van Hiele,1986;松尾七重,2003):

‧第0層次:視覺/辨識期(Visualization/Recognition)

這個層次的兒童可以分辨、稱呼、比較及操弄幾何圖形,並藉著圖形的輪 廓由觀察判斷得知圖形形狀,學童也可以依據形體之外觀,說出形狀,兒 童具有從其外形輪廓來辨認形的概念,譬如:像門的形狀是長方形,像盤 子的形狀像圓形。此階段兒童的思考推理,受視覺外觀的影響很大,可以 透過具體物的操作,例如旋轉或移動,來辨別圖形之異同,他們可以知道 各種圖形,但是卻無法了解這些圖形的真實意義。

‧第一層次:描述/分析期(Descriptive/Analysis)

這個層次的兒童,具有辨別圖形特徵之能力,能說出構成元素的名稱,並 且利用構成元素之間的關係來分析圖形的異同。兒童也可以利用實際操作

(如摺疊、尺量)的方式,發現、歸納某一群圖形的共有性質或規則,譬 如:能察覺到等腰三角形有三個邊,三個角,且有兩個邊、兩個角相等,

梯形四個長,四個角,且一對邊互相平行;但不能解釋圖形性質間的關係,

例如兒童並不一定能知道當其邊長不相等時,其面積亦有可能相等,此階

段的學童尚無法藉由推理得知其中之關係。

‧第二層次:關係/非形式演繹(Relation/Informal deduction)

這個層次的兒童能夠了解構成各種圖形的元素,並且能夠進一步使用定義 去理解並發現其中的特性,並能以非正式的討論去理解相關之關係,並且 開始建構不同類型圖形之間的關係。例如,平行四邊形的兩雙對邊相等;

當平形四邊形其中一角為90°時,這個四邊形就是長方形;正方形是菱形 的一種;任何三角形的內角合是180°;n邊形的內角和為180°×(n-2)。

學童會使用公式表示及使用定義,整理先前發現的性質,給一非正式的討 論,並跟著給一演繹上的討論。

‧第三層次:演繹期(Deduction)

這個層次的學童可以用演繹邏輯證明定理,用幾何的方式推論其所理解之 幾何圖形之意義,來證明各種幾何問題,同時能夠知道證明的方法不只一 種,換言之,兒童不必靠記憶公式來證明幾何問題。此外,兒童不必透過 拿實體物來操作,就能夠證明幾何的性質。

‧第四層次:統期(Rigor)

這個層次是屬於最高層次,對於這個層次的兒童來說,可以在不同之公設 體統中,分析非歐幾何(non-Euclidean Geometry)及比較不同公設系統,

也可瞭解抽象幾何概念。

二、van Hiele幾何思考層次的特性,van Hiele(1986)曾指出幾何思考層次 具有某些基本固定的特性存在。而Crowley(1987)針對van Hiele 幾何思考層次 的特性的描述,提出了五個特性,茲將這五個特性分述如下(左台益、陳天宏,

2002;譚寧君,1993;Crowley,1987;Wu,1994):

‧序列性(Sequential):在van Hiele幾何思考的發展層次中,學習者的發展層次 一定是循序漸進,任何一個層次要成功的發展,必須擁有前一層次的各項

個層次觀念的基礎。

‧進展性(Advancement):從一個層次進階到另一個更高的層次,並非因為年 齡增而提升,而是需要教師適當的教學與引導才可以提升學童的幾何思考 概念,但是也沒有任何一種教學方法能使學童跳過某一層次,而直接進入 到到下一層次。

‧內蘊與外顯(Intrinsic and Extrinsic):在某一層次的性質是屬於內蘊的性質,

到了下一個層次,此一性質就有可能成為外顯的性質。

‧語言性(Linguistics):在每一層次中,均有屬於自己的符號語言和這些符號 的相互關連系統,因此,不同層次有不同的術語名詞,甚至相同的術語所 指的是不同的幾何概念(Eberle,1989)。

‧不配合性(Mismatch):處於不同思考層次的人,彼此間不能相互的溝通、暸 解。因此,教學配合兒童的認知層次,否則期望的學習歷程或是教學效果 就不可能會發生。

參、Duval幾何圖形的認知理解

Duval(1995)認為圖形的認知理解方式會因人而異,他提出了四種認知理解 的方式(左台益、陳天宏,2002;朱莉文,2004):

一、知覺性理解(Perceptual apprehension)

知覺性的理解,是兒童體認知道圖形的組織法則與繪圖線索,並將這些訊息 組織成一個整體性的辨認。我們可以把知覺的圖形以平面或透視的方式去分辨並 給予圖形的一些子圖形,這些子圖形可能就是它的組成要素,但不一定能架構出 整個圖形。

二、構圖性理解(Sequential apprehension)

構圖性理解,是兒童構造一個圖形或描述結構的一種認知歷程。當我們在構

圖的過程、或是描述該圖形的結構時,是以數學的性質來對圖形作構圖性的理 解。在構圖的過程中,圖形的不同單位元件則會依序的浮現,若在構圖中受到干 擾,而無法表達出圖形性質之間的關係時,圖形則無法被瞭解。

三、論述性理解(Discursive apprehension)

三、論述性理解(Discursive apprehen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