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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相關研究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相關研究 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相關研究 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相關研究 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相關研究

早期療育結合社政、教育、醫療三者,目前研究卻偏重於早期療育之教育、

社政,醫療方面則是以專業團隊合作、早期療育資源使用情形為多。然而,聯合 評估中心所開立之綜合評估報告書為教育、社政、醫療三者之基礎,且行政院衛 生署開始成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至今已有十餘年,關於聯合評估中心之研 究卻寥寥無幾。

有關聯合評估中心之研究,例如王于欣以量化研究,了解家長對於兒童發展 聯合評估中心服務指標的相關看法,及對於指標權重的情形,研究結果顯示,家 長對指標的權重差異情形,因評估內容、服務模式和其他服務會因為區域因素而 有權重差異,專業成長則會因為性別因素而有所不同(王于欣,2006)。另一篇 研究,將此篇論文加以延伸,發表成期刊,主要探討聯合評估中心成效運作指標,

研究結果發現跨專業團評估所佔權重最高、服務模式以後續療育建議的權重最 高、其他服務以家長服務的權重最高(王于欣、傅秀媚、蔡淑鳯、吳裕益、林巾 凱,2010)。顯示出跨專業團隊在聯合評估中心之重要性,專業團隊評估後,給 予家長療育建議及可提供家長哪些服務,例如親職講座、宣導衛教和資源分享 等,才是家長最需要之服務。

兒童成長為多面向發展,產生的問題常具複雜性,需要不同專業人員合作才 能提供客觀評估,因此,藉由專業團隊合作,方能給予客觀評估,其評估結果利 於日後療育、教育安置及申請相關補助,此為成立聯合評估中心之目的,但行政 院衛生署為了提供家長全面性服務,聯合評估中心除了評估之外,需提供相關服 務,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行政院衛生署委託之醫院,接受委託時,衛生署訂定需 求說明書,各醫院需達成這些項目,故本研究以需求說明書為基礎,參考「行政 院衛生署委託辦理「97 年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需求說明書」、「99 年度公開

徵求委託辦理「增設 7 縣市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計畫」需求說明書」,因參與

表 2-5 行政院衛生署委託辦理「97 年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需求說明書(續)

表 2-6 99 年度公開徵求委託辦理「增設 7 縣市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計畫」

表 2-6 99 年度公開徵求委託辦理「增設 7 縣市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計畫」需 求說明書(國民健康局)(續)

工作

項目 工作內容 應交付文件

期中 至少辦理 4 場 2.辦理家長宣導、親職教育成長課程、親子活動與座談會。

期末 至少辦理 10 場

期中 至少參加 1 場 3.參加當地衛生局、通報轉介中心之早療會議。

期末 至少參加 2 場

期中 至少 2 篇 四、提供

早療社區 服務

4. 提供「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網站」網頁更新 資料。

期末 至少 4 篇

五、建立 當地兒童 發展聯合 評估網絡

1. 與當地評估醫院、通報轉介中心合作,協助疑似發展遲緩 兒童,接受發展評估工作。

2. 配合當地衛生局需求,提供當地聯評外展服務。

期末 相 關 資 料 或 活 動記錄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2010)

從長期照護處編擬之需求說明書與國民健康局所編製版本對照之下,發現兩者 內容大同小異,但國民健康局著重早期療育之整合,對於聯合評估中心之個案服 務量、後續個案管理及服務工作未具體訂定人數;服務年齡層方面,未強調 0~3 歲,但在「專業人員在職訓練」、「參加當地衛生局、通報轉介中心之早期療育會 議」及「提供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網站之網頁更新」,要求標準相對於長期照護 處高,部份工作內容較彈性,例如專業成長與交流部份,針對離島地區之聯合評 估中心於定期舉辦病例討論會及專業研討會另訂標準,離島地區醫院可與支援醫 院合辦。另外,在整合性之兒童發展評估部份,加入綜合評估報告書電子化,將 紙本文件轉為 pdf 檔,並登入國民健康局之資訊系統,若日後綜合報告書全面電子 化,必定能減少文件存放空間。

國民健康局於 98 年度參與聯合評估中心訪查計畫,經由實地訪查,熟知接受 衛生署委託醫院之聯合評估中心現況。從「98 年度聯合評估中心訪查計畫」成果 報告發現,各醫院之聯合評估中心建議綜合評估報告書電腦作業化,以節省時間 與精力之浪費,並能縮短完成評估之時間,能在最短時間內將評估結果告知家長,

國民健康局於 99 年度需求說明書上訂定綜合評估報告書電子化並登入國民健康局 之資訊系統,此為初步計畫,若能將綜合報告書電子化發展完善,相信方能改善 聯合評估中心目前現況。從上述得知,國民健康局參與 98 年度參與聯合評估中心 訪查計畫後,了解各醫院所提出之意見,並改善執行,但改善後是否能符合聯合 評估中心需求,值得探究。

由於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衛生署委託醫院之聯合評估中心,故從「98 年度聯 合評估中心訪查計畫」成果報告可知悉研究對象基本資料及運作情形,本研究將 依其成果報告為依據,從中深入了解研究對象現況及針對如何因應困難。

表 2-7 「98 年度聯合評估中心訪查計畫」成果報告

醫院別

項目 A 醫院 B 醫院 C 醫院 D 醫院 E 醫院 主導科別 小兒精神科 復健科 小兒神經科 社工室 復健科 開辦日期 93.3.1 90.1 86.2 96.7 85.7 衛生署委託年份 93 92.7 86 96 86

小兒科醫師 專 4 兼 1 兼 3 專 1 0 專 1 兼 9

小兒神經 專 2 兼 2 專 1 0 專 1 兼 1

復健科醫師 專 1 兼 2 專 1 兼 1 專 1 專 1 兼 1 專 1 兼 5

兒童精神 專 1 專 1 專 1 兼 1 兼 2

社會工作師 專 1 兼 1 兼 2 專 1 兼 1

物理治療師 專 2 兼 6 專 1 兼 1 專 1 專 2 專 2

語言治療師 專 1 兼 1 專 1 專 2 專 1 專 2

職能治療師 專 1 兼 3 專 1 兼 2 專 1 專 2 專 2

心理師 專 2 兼 1 兼 1 專 1 兼 1 專 1

聽力師 兼 2 專 1 兼 1 專 3 0 兼 2

其他 專 1(管理師) 專 1 專 1 兼 2 專 1

表 2-7 「98 年度聯合評估中心訪查計畫」成果報告(續)

表 2-7 「98 年度聯合評估中心訪查計畫」成果報告(續)

大部份醫院可在八週內完成評估流程。在成果報告中,亦提及聯合評估中心所遭 遇到的困難:

(一) 空間硬體設施設備

聯合評估中心有空間不足及設備老舊情形發生,有多家聯合評估中心,每 科分屬醫院各處,或是一個空間由二、三個專業共同使用,又以醫院之地理位 置離島或偏遠地區更加明顯。

(二) 政策法令

多數醫院之聯合評估中心與通報轉介中心、個案管理中心及聯合評估中心 之間協調與聯繫由兼任之社工師負責,角色及定位難以區分,影響服務品質及 聯合評估流程進行。

(三) 運作經費

聯合評估中心屬於一年一標計畫,因此會有兩個月空窗期,常造成專業人 員及助理流程,造成業務斷層或交接不易現象。另外,由於早期療育之宣導,

聯合評估中心之個案量逐年增多,但衛生署補助金額有限、並無法源可自籌經 費,且與健保範圍無重疊,造成醫院內財政累及負擔,減低醫院願意承接之意 願。

(四) 專業人員

由於個案量日益增多,經費有限等原因,位於偏遠之醫院難以招募專業人 員,加上計畫一年一聘,助理流動率大,但培訓耗時,故專業、默契養成不易。

離島地區,因學會舉辦之在職進修皆在本島舉行,專業人員常因時間及人力調 配問題,喪失參與機會。

(五) 醫院行政

醫院對於聯合評估中心計畫皆採支持與協助態度,但在綜合評估報告書,

期待能盡速電子化,以節省時間及精力之浪費,並能縮短完成評估時間,能在

最短時間內告知家長評估結果。

(六) 家長

聯合評估中心之個案因居住地區、社經地位及文化有所差異,家長態度呈 現過分焦慮或過於漠視。例如偏遠地區之家長對早期療育欠缺了解、低社經地 位之家庭因經濟問題、支持系統弱而忽略孩子生長。

由此可知,各醫院之聯合評估中心主要問題為經費不足、缺乏醫療空間、計 畫為一年一聘,專業人力招募困難。雖然行政院衛生署於需求書中明定專業成長 與交流,藉此提高專業素質,但人才流動率高之下,好不容易熟悉聯合評估中心 業務,卻因計畫終止而離職,專業團隊默契養成自然不易。在綜合報告書方面,

各醫院之聯合評估中心期望綜合書能電子化,以縮短評估時間。

行政院衛生署於需求說明書中,訂定了聯合評估中心相關標準,各醫院遇到 這些問題之下,為了因應這些標準,擬定出符合標準之評估流程,值得探究;偏 遠地區之家長對早期療育欠缺了解、低社經地位之家庭因經濟問題、支持系統弱 而忽略孩子生長,聯合評估中心是否衍生出因地制宜之相關服務,上述為本研究 欲探究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