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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療育評估流程及內容

第貳章 第貳章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早期療育評估流程及內容 早期療育評估流程及內容 早期療育評估流程及內容 早期療育評估流程及內容

一 一 一

一、、、世界各國早期療育實施概況、世界各國早期療育實施概況世界各國早期療育實施概況世界各國早期療育實施概況

世界各國針對早期療育實施概況有所不同,日本為了提高發展遲緩兒童的發 現率,利用公衛護士家訪的方式,讓 3 歲以前的孩子接受完整的評估,英國與日 本相同,重視家庭訪問制度,新生兒出生第一年,公衛護士一定會做家訪,反觀 我國,大多數在注射疫苗時,才被醫療人員發現,但問診時間很短,故孩子無法 接受完整評估;在專業團隊評估中,家長為專業團隊的一員,參與專業團隊討論 並陪孩子接受後續療育服務,反之,我國大多數的父母,僅接送孩子去做復健(李 怡樺,2006)。

香港之早期療育相關政策與措施,與我國相近,香港政府於 1977 年頒佈康 復服務白皮書,並於 1978 年,針對 0~5 歲嬰幼兒進行全面性篩檢,其早期療育 服務最高主管機關為香港布政司,規劃、推動及提供服務,為分屬衛生署、社會 福利署與教育署,香港之兒童自出生後第 10 週、9 個月及 3 歲時各有一次篩檢,

若懷疑有發展遲緩現象,即轉介至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評估,並給予相關社會 福利補助及教育安置(儲鳯英,2005)。

美國實施方式為,專業人員從通報系統中得知早期療育之個案,便有早期療 育機溝派人家訪及指導相關養育、教育、療育之知識,從個案未出生前,建立檔 案進行早期療育之個管工作,在法令上,擬定障礙嬰幼兒計畫(The Infants and Toddlers with Disabilities Program, ITDP),如今為 IDEA C 部份,主要在提供各 州經濟補助,提供三歲以下身心障礙嬰幼兒及其家庭療育服務,例如篩檢評估、

疑似有問題

(例如發展遲緩) 篩檢 篩檢結果:正常

確定有發展上的 問題

進一步評估

評估結果和決策

記錄發展現況

確定診斷 給予療育或介入

治療、心理諮商、家訪、家屬訓練、相關醫療診斷等,並擬定個別化家庭服務計 畫(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s Plan, IFSP),不過,近年來美國實施管理醫療 後,從原本政府支付的經費,逐漸由私人贊助,服務項目亦逐漸減少(Fox, McManus & Almeida, 1998)。簡而言之,美國早期療育評估程序為 1.以孩童發現 系統協尋疑似身心障礙兒童;2.申請初始評估;3.執行初始評估;4.擬定個別化家 庭服務計畫或個別化教育計畫;5.決定孩童安置地點(沈美君,2009),Theodore 和 Sheehan更將執行初始評估之評估流程繪製成圖,如圖 2-1。

圖 2-1 美國早期療育評估流程(Theodore & Sheehan ,1988)

我國早期療育評估流程為:1.發現及轉介;2.醫師聯合門診;3.舉行療育會議 及個案討論會;4.擬定個別化療育計畫;5.轉介至通報轉介中心(沈美君,2009)。

從各國的早期療育措施及政策發現,我國與美國實施方式相似,但不同在於,我 國著重於醫療單位之評估,即各醫院之聯合評估中心,將聯合評估中心之專業人 員評估結果做為福利補助、教育安置、療育之參考。內政部兒童局在「發展遲緩 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實施方案」中,將評估服務流程分為「發現與篩檢」、「通報 與轉介」、「聯合評估」、「療育服務」(內政部兒童局,2009),聯合評估中 心主要進行聯合評估,但個案如何被發現、通報至通報轉介中心進而到聯合評 估,這些關係密不可分。

二 二 二

二、、、聯合評估中心與通報轉介中心之關係、聯合評估中心與通報轉介中心之關係聯合評估中心與通報轉介中心之關係聯合評估中心與通報轉介中心之關係

為了結合社政、教育及醫療等相關單位資源,成立了通報轉介中心,運用社 會工作者之專業知能,協助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及其家庭,使其可以在資源 協助下,具備完成生活上任務的能力(張秀玉,2003)。除此之外,受理個案通 報、轉介至個案管理中心、提供個案諮詢及資訊、追蹤未進入個案管理中心之個 案、建構及掌握療育資源及協調相關處室或機構(朱鳯英,2000)。目前各縣市 通報轉介中心主要服務內容簡述如下(內政部社會司,1997;萬育維,1997;葉 淑文,1999;黃淑文、林雅雯,1999;朱鳯英,2000;林惠芳,2000;張秀玉,

2003;引自張淑美,2003):

(一)受理通報:受理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兒童之通報,設置通報專線、通報單 等通報工具,並對通報後的個案進行初訪及登入基本資料,以利後續服務 及追蹤。

(二)宣導早期療育服務:對社區社會大眾等相關人員宣導「發展遲緩兒童」、「早 期療育」等觀念,增進社會大眾對早期療育的了解,利於執行通報工作。

(三)個案諮詢服務:針對通報後的個案諮詢相關服務,陪同個案至醫院接受評 估、參與療育會議、定期追蹤、進行需求、療育資源之評估,若是多重問 題之個案、家庭缺乏使用資源基本能力,將安排進入個案管理系統。

(四)資源與轉介服務:若個案在通報前未經任何醫療體系評估,則由社工轉介 醫療體系接受評估鑑定,若已評估,將視個案遲緩程度,選擇適合個案及 其家庭的療育單位。主要協助個案轉介適當評估與療育並與療育相關單位 聯繫與協調、轉介後的個案追蹤與再安置,使個案能夠儘快得到醫療、教 育訓練等服務。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實施方案」明定各醫院之聯合評估中心需推廣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宣導工作(內政部兒童局,2009),通報中心也有此業務,

因此常與聯合評估中心合作,除此之外,通報中心與個案熟悉之下,對於交通不 便之個案,協助申請相關評估,並陪同聯合評估中心之專業人員進行評估。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各類兒童及少年福利、教育及醫療機 構,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應通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接獲資料,建立檔案管理,並視其需 要提供、轉介適當之服務。」(內政部兒童局,2010)因此,各幼托園所、公衛 護士、醫療院所、機構等,若發現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將會通報至通 報轉介中心,若未接受聯合評估中心評估之個案,通報轉介中心將轉介個案至各 醫院之聯合評估中心,聯合評估中心之個案結案時,通報轉介中心需做追蹤服 務,然而,大多數醫院之個案於評估後在聯合評估中心接受療育,因此,通報轉 介中心接受醫院通報、轉介及追蹤個案,與聯合評估中心聯繫密切。

三 三 三

三、、、聯合評估中心之評估流程、聯合評估中心之評估流程聯合評估中心之評估流程聯合評估中心之評估流程

我國擬定早期療育相關法令、制度參照美國早期療育沿革而來,然而依不同 的國情,所衍生之早期療育相關模式也有所不同。美國早期療育實施方式未設立 聯合評估中心,但與我國相同的是,為因應兒童發展複雜性,由不同領域之專業 人員進行聯合評估,強調早期發現之重要性並制定法令予以實施。美國 IDEA PartC 訂定為 0~3 歲之嬰幼兒進行篩檢評估(Fox, McManus & Almeida, 1998),其 篩檢主要作用為決定是否需進一步接受深入評估(Wilson,2003),包括簡短的醫 療史、智力評估、社交、動作方面的評估(Thorndike, 2005)。除了上述評估,還包 含了家庭評估(了解家庭所關注的事、孩子興趣、孩子能力、家庭及孩子需求)

(Raver, 2009)。美國早期療育之聯合評估將簡述如下:

1980 年代以來,經過專業人員與特殊幼兒的家庭成員努力,特殊幼兒的評估 方式有了明顯的改變,這些改變包括安置在自然的環境、發展適當的療育方式、

以家庭為中心(Neisworth & Bagnato, 2004)。由於目前以家庭為中心之評估方式,

焦點從個案轉化至整個家庭面向,因此,專業人員必需使用多種方式來判定孩子 的類別、問題與現況,包括直接觀察、家長訪談等(Raver, 2009),並參考不同專 業人員所提供的資料(Wilson,2003),了解孩子及家庭情形之下,才能提供更客 觀及完整之評估:

1. 訪談家長:了解孩子與家庭間的關係,並從家長口中得知旁人無法提供 之資訊

2. 家長填寫之問卷:可補充專業人員評估孩子行為時,所未看到的資料 3. 訪談教師:提供孩子在校的表現情形

4. 教師提供的資料:教師觀察孩子的記錄表

5. 孩子的作業(美術作品、國文或數學作業等),補充孩子在校表現的資料。

6. 有系統的觀察:從其他地方了解孩子的行為表現,例如孩子與同儕、成

人的互動、對陌生環境的適應力、語言表達情形等。

7. 其他專業人員的資料:例如醫師、治療師所提供與孩子有關之門診、療 育資料或在其他地方與孩子相處的經驗,例如日托班。

8. 標準化測驗:提供未通過智力及技能測驗、提供有關孩子在標準化測驗 裡的行為、孩子目前智力及技能程度及與同齡的差異。

聯合評估中,專業人員組成的專業團隊成了或不可缺的角色,其流程如下

(Guralnick, 2000;Wilson,2003;Raver, 2009):

1. 初步會談

與個案相關的專業人員中,選出服務協調者,此協調者必需與個案家 人初步電訪、個案學校進行相關服務的資料、與家長晤談中,得知只有父 母能提供的資料。

2. 評估前的討論

從第一步驟所得的資料,初步決定專業團隊成員,討論已有的資料及問 題,擬定評估計畫及相關訓練。家長參與這一連串的過程且有決定權,待家 長同意後,展開正式評估。

3. 正式評估

評估工具的選擇,主要依照個案的個別需求選擇適當的評估工具進行評 估。根據評估結果,從家長、孩子的角度及評估後實際療育需求中,擬定適 當的療育方案。

評估工具的選擇,主要依照個案的個別需求選擇適當的評估工具進行評 估。根據評估結果,從家長、孩子的角度及評估後實際療育需求中,擬定適 當的療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