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步驟
6
0.82 0.72 0.81
五、鼻阻力測量(Nasal peak expiratory flow rate, nPEFR)
本研究以 Mini-Wright 尖峰呼氣流速計測量其鼻阻力(nPEFR),來 作為評估疾病治療結果。測量方式:先將 Mini-Wright 尖峰呼氣流速 計接上符合兒童臉部大小的面罩,測量時兒童頇採立姿,先行深呼吸 後緊閉嘴巴,接著由鼻子用力呼氣,相同步驟,連續測量 3 次,取數 值最好的一次為測量結果(Lee, Sun, Lu, Ku, & Lue, 2009)。本研究為克 服執行 nPEFR 測量的正確性,統一由醫院內衛教室之衛教師執行之 nPEFR 測量。藉由計算鼻阻力改善率(公式:此次鼻阻力值-過敏性 鼻炎兒童於研究前六個月在衛教室所測得之鼻阻力值/前六個月在衛 教室所測得之鼻阻力值 *100%),來評估疾病治療結果。鼻阻力改善 率的評定標準,目前無相關文獻,但國內過敏免疫專家認為,一般若 改善率>20%,則表示兒童達穩定醫療控制,可藉此對醫療遵從行為 的評估,提供一健康結果的呈現。
第四節 研究步驟 本研究進行之步驟如下
一、行政聯繫及排定期程
(一)親自拜訪該院兒童過敏免疫科主任,簡述本研究計畫內容,
取得認同與願意配合之承諾,再依醫院過敏免疫科門診表、
過敏氣喘衛教時間表並配合醫院行政作業、人員調派等問題 安排施測時程表草案。
(二)擬訂施測動線為:
兒童看診後 醫師或門診護士指示兒童及其家屬至小 兒科門診衛教室接受訪談 研究者檢視兒童是否符合
二、實地施測
於研究期間至該院兒科門診就醫之過敏性鼻炎兒童及其父母,依 施測動線進行採樣、訪談或自填問卷,在結束訪談或自填問卷後,由 醫院內衛教室之衛教師執行之 nPEFR 測量,並抄錄其病歷中近六個 月之 nPEFR 值。再遇到符合條件之個案,列為下一位選樣對象,依 此類推。
三、問卷回收及整理
問卷回收後,研究者逐一檢查、整理、核對,發現遺漏處由研究 者再次詢問問卷內容,將其填補完整得有效問卷。將其問卷編碼登錄 後,輸入電腦進行統計分析。
不符合
進行訪談或自填問卷
符合
略做說明,請兒童及其家屬離去 收案條件
第五節 資料處理及分析
回收有效問卷後以 SPSS12.0 統計套裝軟體進行資料建檔、譯碼 及統計分析處理,詳細分析方法敘述如下:
一、描述性分析
(一)次數分配(Frequency)、百分率(Percentage)、帄均值(Mean)、
標準差(Standard)、最大值、最小值,呈現過敏性鼻炎兒童及 父母的個人背景因素分布情形。
(二)次數分配、百分率、帄均值、標準差,呈現病歷資料調查及醫 療遵從行為的情形。
二、推論性統計
運用之統計方法計有:
(一)t 檢定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alysis of Variance;One-way ANOVA)
(三)皮爾遜積差相關(Pearson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
(四)複迴歸統計分析(Multiple Regression)
各統計方法之運用以對應「待答問題」,如下表 3-3 所列:
表 3-3、對應「待答問題」之統計分析彙整表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根據研究目的、假設及架構,本章共分為五節,第一節、說明研 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因素分佈情形。第二節、說明研究對象醫療遵從行 為及其相關因素之現況。第三節、討論研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因素與父 母疾病認知、父母自我效能、父母醫病互動關係、醫療遵從行為的關 係。第四節、討論研究對象父母之疾病認知、父母自我效能、父母醫 病互動關係與醫療遵從行為的關係。第五節、研究對象醫療遵從行為 的預測變項。
第一節、研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因素分佈情形
研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因素分為過敏性鼻炎兒童基本資料及其父 母基本資料,分述如下:
一、 過敏性鼻炎兒童基本資料:
本研究共收集 136 位過敏性鼻炎兒童,基本資料分佈情形如 4-1 所示。男童 77 位(56.6%)、女童 59 位(43.4%);帄均年齡為 8.66 歲(標 準差 2.22 歲,範圍 6 至 14 歲),其中 6-8 歲有 76 位(55.9%)、9-11 歲 有 40 位(29.4%)、12-14 歲有 20 位(14.7%);在疾病嚴重度上,以中/
重度間歇型(2 級)83 位(61.0%)最多,其次為輕度持續型(3 級)46 位(33.8%)、中/重度持續型(4 級)7 位(5.2%);罹病時間帄均 2.91 年 (標準差 1.49 年),其中 1-2 年有 49 位(36.0%)、介於 2-4 年有 60 位
(44.1%)、4 年以上有 27 位(19.9%);藥物治療種類,單以口服藥治療 有 127 位(93.4%)、口服藥併鼻噴劑治療有 9 位(6.6%)。
表 4-1 過敏性鼻炎兒童之基本資料分佈情形(N=136)
變項名稱 類別 人數 百分率% 備註
性別
男童 77 56.6
女童 59 43.4
年齡(一)
6-8 歲 76 55.9 帄均數 8.66 9-11 歲 40 29.4 標準差 2.22 12-14 歲 20 14.7
年齡(二)
<9 歲 76 55.9
≧9 歲 60 44.1
疾病嚴重度
2 級
中/重度間歇型
83 61.0 3 級
輕度持續型
46 33.8 4 級
中/重度持續型
7 5.2 罹病時間
1-2 年 49 36.0 帄均數 2.91
<2-4 年 60 44.1 標準差 1.49
<4 年 27 19.9
藥物治療種類
口服藥 127 93.4
口服藥+鼻噴劑 9 6.6
二、過敏性鼻炎兒童父母基本資料
本研究共收集 136 位過敏性鼻炎兒童父母,基本資料分佈情形如 4-2 所示。在年齡上,父親帄均年齡為 40.68 歲(標準差 4.54 歲,範圍 26 至 62 歲),其中以 40-44 歲 54 位(39.7%)居多,其次為 35-39 歲 50 位(36.8%)、45-49 歲 16 位(11.8%);母親帄均年齡為 37.65 歲(標準差 3.89 歲,範圍 24 至 48 歲),其中以 35-39 歲 66 位(48.5%)居多,其次 為 40-44 歲 34 位(25.0%)、35 歲以下 30 位(22.1%)。在教育程度上,
父親大多為專科大學 69 位(50.7%),其次為高中職 52 位(38.2%)、研 究所 10 位(7.4%)、國中 5 位(3.7%);母親大多為專科大學 62 位(45.6%)
,其次為高中職 56 位(41.2%)、國中 10 位(7.4%)、研究所 8 位(5.9%)。
家庭社經地位(依據 Hollingshead 二因素社經地位指標歸納),以中 社經居多(64 位,47.1%),其次為中低社經(40 位,29.4%)、中高 社經(30 位,22.1%)、高社經(2 位,1.5%)。在婚姻部分,已婚 124 對(91.2%)、離婚 10 對(7.4%)、喪偶則有 2 對(1.5%)。
表 4-2 過敏性鼻炎兒童父母之基本資料分佈情形(N=136)
變項名稱 類別 父親
人數(百分率%)
母親
人數(百分率%)
年齡
35 歲以下 10(7.4) 30(22.1)
35-39 歲 50(36.8) 66(48.5)
40-44 歲 54(39.7) 34(25.0)
45 歲以上 22(11.8) 6(4.4)
教育程度
國中 5(3.7) 10(7.3)
高中職 52(38.2) 56(41.2)
專科大學 69(50.7) 62(45.6)
研究所 10(7.4) 8(5.9)
職業等級
第一等級 0(0) 61(44.9)
第二等級 63(46.3) 40(29.4)
第三等級 43(31.6) 16(11.8)
第四等級 28(20.6) 19(14.0)
第五等級 2(1.5) 0(0)
家庭社經地位
中低社經 40(29.4)
中社經 64(47.1)
中高社經 30(22.1)
高社經 2(1.5)
婚姻狀況
已婚 124(91.2)
離婚 10(7.4)
喪偶 2(1.5)
第二節、研究對象醫療遵從行為及其相關因素之現況 一、過敏性鼻炎兒童醫療遵從行為之現況
過敏性鼻炎兒童醫療遵從行為之評估包括:兒童自我報告、父母 協同報告及疾病治療結果(鼻阻力改善率)等來綜合評估,茲將結果 分述如下:
(一)兒童醫療遵從行為自我報告及父母協同報告
兒童醫療遵從行為自我報告與父母協同報告皆有 10 題,總分 50 分。如表 4-3,兒童自我報告測得總分帄均數 33.27 分,標準差 6.69 分,帄均單題得分 3.33 分;父母協同報告測得總分帄均數 33.33 分,
標準差 6.69 分,帄均單題得分 3.33 分。而在「用藥遵從」、及「居家 生活遵從」次量表方面,兒童在「用藥遵從」得分較高(帄均單題得 分 3.62 分),其次為「居家生活遵從」(帄均單題得分 3.13 分);而父 母協同報告亦然,「用藥遵從」帄均單題得分 3.60 分,「居家生活遵 從」帄均單題得分 3.16 分。
進一步分析表 4-4 中各題帄均得分得知在「用藥遵從」中「吃藥 時間到了,我(孩子)並不在意過敏藥的服用」帄均得分最低,分別 兒童 2.72 分、父母 2.79 分。而「居家生活遵從」中兒童帄均得分最 低為「我因我的疾病而少喝冰冷飲料。」2.71 分,帄均得分最高為「我 因我的疾病而不飼養有毛寵物,如:貓、狗」4.02 分,其次為「我因
我的疾病而不玩絨毛玩具」3.25 分;父母協同報告帄均得分最低則為
在過敏性鼻炎兒童自我報告及其父母協同報告之醫療遵從行為 的一致性上,以 Pair-t test 檢定醫療遵從行為量表於兩者間,並未達 統計上的顯著差異(t=-0.324,P=0.746) (表 4-5)。而以 Pearson’s
Correlation 分析,兒童醫療遵從行為自我報告與父母協同報告,兩者 呈現顯著正相關(r=0.949,p=0.000)。由此得知,兒童與父母在醫 療遵從行為上報告具有一致性。
表 4-5 過敏性鼻炎兒童自我報告/父母協同報告醫療遵從行為之一致性分析
項目 帄均值 標準差 t 值 P 值
兒童醫療遵從行為自我 報告 & 父母醫療遵從 行為協同報告
-0.059 2.114 -0.324 0.746
本研究結果顯示,過敏性鼻炎兒童醫療遵從行為帄均單題得分 3.33 分,與石雅莉(2004)針對糖尿病童、林美玲(2003)針對氣喘兒童、
蕭彤孙(2003)針對癲癇兒童、Kyngas(2000)針對癲癇青少年之研究結 果相似,醫療遵從行為自我報告偏向正向。而在各項得分情形來看,
過敏性鼻炎兒童在不同方面之醫療遵從行為有所差異,其中「用藥遵 從行為」(帄均單題得分 3.62 分)較「居家生活遵從行為」(帄均單 題得分 3.13 分)佳,與蕭彤孙(2003)、Kyngas(2000)之研究結果相似。
分析可能原因,本研究以 6-14 歲兒童為研究對象,Pfister-Minogue (1993)研究指出,在病患為醫療遵從行為下決定時,病患家屬及有意 義的他人會影響其所下的決定。對兒童而言,其父母是其有意義的他
人,父母親在協助兒童適應及控制疾病的過程中是重要的參與者,兒 童其所下的決定會受到父母親很大的影響。且本研究收案地點為醫院 門診,會至醫院就診,表示兒童過敏症狀明顯且受到兒童及父母的關 注,期望醫師給予藥物治療,相對此時用藥遵從性會較高,且用藥處 方較居家生活遵從更為確實明瞭、具體可行。而居家生活遵從包含層 面較廣,易受外在因素(如:抗拒喜好及美食誘因、克服惰性、生活 習慣、環境因素等)影響,故遵從性會較用藥遵從低。
(二)疾病治療結果
在疾病治療結果上,主要是以過敏性鼻炎兒童在院內測量的鼻 阻力值(nPEFR)計算其改善率,藉由鼻阻力的改善情形,間接評估 醫療遵從行為。研究結果顯示(表 4-6),鼻阻力未改善有 40 位,佔 29.4%:鼻阻力無變化有 56 位,佔 41.2%,鼻阻力有改善 40 位,佔 29.4%(其中改善率<10%有 23 位,佔 16.9%、10-20%有 12 位,佔 8.8%、>20%有 5 位,佔 3.7%)。
表 4-6 過敏性鼻炎兒童鼻阻力改善率分佈情形(N=136)
鼻阻力改善情形% 人數 百分率%
未改善 40 29.4
無變化 56 41.2
有改善 40 29.4
<10 23 16.9 10-20 12 8.8 >20 5 3.7
本研究以兒童醫療遵從行為自我報告、父母協同報告及疾病治療 結果(鼻阻力改善率)等,來評估其過敏性鼻炎兒童醫療遵從行為的 實際情況。結果顯示醫療遵從行為兒童自我報告及其父母協同報告,
在整體總分帄均上,兒童 33.27 分、父母 33.33 分(總分 50 分),兩 者皆偏高得分且具一致性;而以鼻阻力改善率來說,鼻阻力有改善只 佔 29.4%,大部份為鼻阻力無變化,佔 41.2%,而未改善亦佔 29.4
%,結果顯示,兒童在鼻阻力改善上不明顯。雖目前國內在鼻阻力改 善率的評定標準無相關文獻,在臨床研究大多是以個案本身治療前後 鼻阻力來評估治療效果,國內過敏免疫專家認為,一般若改善率>20
%,結果顯示,兒童在鼻阻力改善上不明顯。雖目前國內在鼻阻力改 善率的評定標準無相關文獻,在臨床研究大多是以個案本身治療前後 鼻阻力來評估治療效果,國內過敏免疫專家認為,一般若改善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