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從新自由主義評析南韓自由派政府的北韓政策
第一節 兩韓對話機制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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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衝突與競爭的現實主義更為適合。
本章將梳理自朴正熙政府時期開始至盧武鉉政府為止,所建立的主要對話交 流管道,區域大國建立的朝鮮問題解決機制,以及多項經濟合作計畫等,並佐以 相關數據資料,透過新自由主義的國際制度與經濟互賴之理論概念,評估自由派 政府對北韓政策之成效。
第一節 兩韓對話機制之建立
金大中推動兩韓和解政策之前,兩韓間對話機制以紅十字會會談和高層會談 為主要溝通管道。在 2000 年南北韓高峰會後,經濟與軍事會談才變得十分活絡,
並另外闢增部長級會談的對話管道。處理朝鮮半島問題為主的國際制度安排,在 2000 年以前以「朝鮮能源開發組織」、「四方會談」為主,2003 年之後則有「六 方會談」,針對北韓核武問題,進行多次談判。在本節中,將以 2000 年為界,從 兩韓會談與國際制度安排兩個層次分析兩韓關係之制度化發展。
一、2000 年以前的南北韓會談
(一)人道領域 - 紅十字會會談
為了因應東西和解、尼克森宣布訪中等國際局勢變化,1971 年 8 月兩韓達 成協議,將透過南北韓紅十字會先從人道援助等工作開始進行接觸,並協助因戰 亂而分隔南北的離散家庭重聚。1紅十字會談成為南北韓相互仇視對立以來,首 度開啟的交流大門,南北韓雙方在 20 多年間的軍事對抗以及相互敵對之下的第 一次協商,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
1984 年,南韓京畿道發生洪災,北韓透過紅十字會表達提供南韓救濟物資
1 Byung-Chul Koh, “Policy toward Reunification,” op. cit., pp. 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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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願。兩韓透過紅十字會舉行兩次工作會議,討論物資運送方式、救濟物資的 種類與數量、以及北韓人員的安全等相關事宜。1984 年 9 月 29 至 10 月 4 日 北 韓紅十字會通過板門店、仁川港和北平港向韓國紅十字會運送救濟物資,其中包 含 7200 噸大米、10 萬米布、10 萬噸水泥及藥品。2在此之後,兩韓仍透過紅十 字會會談,協調離散家族的重逢,以及各項人道援助事項。1985 年 9 月 20 至 23 日兩韓利用藝術團和故鄉訪問團之名義分別訪問漢城和平壤,成功促成離散家族 之會面與藝術表演團體的交流。
2000 年以前的紅十字會談,會談著重於離散家庭互訪與通信以及人道援助,
但北韓經常不滿美韓軍事演習等政治事由多次中斷談判。離散家庭互訪方面,南 韓雖希望能夠於 1992 年促成第二次故鄉訪問與藝術公演團之互訪,但最後仍因 政治因素而宣告破局。
(二)政治領域
1. 總理會談/高層會談(South-North High/level talks )
1988 年上任的盧泰愚在其任內提議舉辦南北韓總理會談,北韓也給予肯定 的回應。從 1989 年便舉行多次預備會議與實務代表會談,最後同意以國務總理 為南北韓首席代表舉行「總理會談」,協商如何解除南北韓政治軍事方面的對峙 狀態以及推展合作交流的實務問題。31990 年 9 月開始至 1992 年 9 月為止共舉行 8 次總理會談,經過漫長的交涉與談判,在 1991 年 12 月 11 至 13 日第五次總理 會談中,北韓總理延亨默和南韓總理鄭元植終於簽署了「和解、互不侵犯、交流 合作協定」、「關於設置運作北韓總理會談各小組委員會合議書」等協議書,這是 雙方首次為了提升互信而樹立的架構。「和解、互不侵犯、交流合作協定」中,
雙方皆同意尊重各自體制、不干涉對方內部事務、在和平條約簽訂之前仍尊重停
2 Ministry of National Unification, Peace and Cooperation: White Paper on Korean Unification 1996 (Seoul: Ministry of National Unification, Republic of Korea, 1996), pp. 91-93.
3 Ibid., p.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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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協議、以及推動雙方各層面的交流等。41991 年 12 月 31 日 雙方代表在板門店 草簽《朝鮮半島無核化宣言》。51992 年南北韓舉行第六次總理會談時,確認《朝 鮮半島無核化宣言》正式生效,並且雙方同意設立政治事務委員會(Subcommittee on Political Affairs)、軍事事務委員會(Subcommittee on Military Affairs)、交流與 合作委員會(Subcommittee on Exchanges and Cooperation)以商討相關事宜。
政治事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於 1992 年 3 月 9 日舉行,之後並舉行了 6 次會 談、3 次主席間會談與以及 5 次委員會成員接觸。在第 8 次總理會談後,主席同 意要尊重雙方政府之主權並談及共同加入國際組織等議題。軍事事務委員會於 1992 年 3 月 13 日舉行第一次工作會議,目的是為了執行互不侵犯協議以及緩和 軍事緊張,在此之後召開 7 次會議、3 次主席間會談,以及 3 次委員會成員間接 觸。在第 8 次總理會談時,軍事事務委員會主席針對禁止使用一切形式的武力以 及軍事挑釁之事項達成協議。6而交流與合作委員會於 1992 年 3 月 18 日召開第 一次工作會議,之後共舉行了 16 次。在 9 月 7 日的主席會議中,雙方達成數項 協議,如推動離散家族會面、盡速召開紅十字會談,以及促進經濟合作與制定相 關法規等。7然而,上述工作會議大多僅就政策大方向做出原則性共識,並未擬 定出詳細的執行規範,或是進一步落實。
南北總理會談總共進行 8 次,第九次會談原先預定於 1992 年 12 月在南韓舉 行,但因韓美將於同年 11 月舉行聯合軍事演習,北韓便宣布中止第九次會談。
1993 年爆發第一次北韓核武危機、北韓宣布退出《禁止核武擴散條約》使得這 些協定形同具文,南北總理會議也宣告中止。
2. 國會會談
4 李明,南北韓政經發展與東北亞安全,前引書,頁 138。全文請參見
통일부통일연구원,2012 통일문제이해,前引書,頁 205-207。
5 全文請參見통일부통일연구원,2012 통일문제이해,前引書,頁 208。
6 Ministry of National Unification, Peace and Cooperation: White Paper on Korean Unification 1996, op. cit., pp. 99-101.
7 Ibid., pp. 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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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於 1985 年率先提出兩韓國會會談的想法,南韓接受北韓提議後,便於 1985 年 7 月 23 日開始第一次國會會談預備會議,至 1990 年 1 月底為止,雙方 共舉行 10 次預備會談。針對國會會談召開形式,南北韓達成三項共識:一、會 談形式應該由兩方的國會代表討論而決定;二、代表團組成人數為 11 人;三、
會談地點輪流在首爾與平壤舉行。8然而,有關雙方《和解、互不侵犯、交流合 作協定》等協議之發表方式,以及國會會談的議決方式,雙方仍然互持己見。南 韓主張由雙方行政當局締結協定,而北韓主張由國會公布;另外,關於決議方式,
南韓主張應以協議討論方式進行,但北韓堅持多數決。9由於兩方無法消除歧見,
遲未能召開實質的國會會談。1990 年 2 月,北韓為抗議美韓共同演習,宣布中 止並延後所有兩韓間對話與交流。
二、2000 年以前的國際制度安排
(一)1994 年 10 月美朝核子框架協議及「朝鮮能源開發組織」
北韓雖然在 1985 年時成為核不擴散協定(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 NPT)的會員國,但北韓並未遵守條約規定。1993 年 3 月,國際原子能總署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懷疑北韓進行核武研發,要求派遣武 器檢查人員赴寧邊檢查,但北韓拒絕並揚言退出禁止核擴散條約,因而引發第一 次北韓核武危機。10因為核武危機爆發緊張情勢逐漸升高,國際社會對北韓實施 禁運等經濟制裁企圖對其施加壓力。而這次危機最後因美國與北韓於 1994 年 10 月在日內瓦締結的框架協議(The Agreed Framework)而落幕。在這項協議中,北 韓承諾遵守核不擴散及並接受 IAEA 的檢查;北韓同意凍結之後並廢除核能設施;
承諾履行《朝鮮半島非核化宣言》以及開啟南北對話。美國則同意向北韓提供每
8 Ibid., p. 95.
9 河凡植,「兩韓國會交流的發展與限制(1985-2013)」,國際關係學報,第 36 期(2013 年 7 月),
頁 67。
10 游智偉 洪銘德,「中國東北亞安全政策的本質與目的:以六方會談為例」,東亞研究,第 41
卷第 1 期(2010 年 1 月),頁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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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0 萬噸重油,並保證在 2003 年以前建構兩座輕水式反應爐作為補償;美國與 北韓同意致力改善雙邊關係,並解除對北韓的貿易和投資限制;美國承諾不會向 北韓使用核武或以核武作為威脅等。11此外,美國、日本、南北韓與歐盟共同出 資 合 組 「 朝 鮮 半 島 能 源 開 發 組 織 」 (Korean Peninsula Ener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KEDO)以執行上述框架協定內容。
然而,1998 年 8 月 31 日北韓在東海試射大浦洞飛彈,飛越日本落入太平洋,
引發日本與美國的關切。122002 年 10 月北韓向美國特使凱利披露目前正在進行 濃縮鈾核武計畫,同年 11 月 14 日美國 KEDO 執行理事會表示將停止對北韓運 送重油與糧食。12 月北韓宣布決定重啟凍結的核設備,並驅離 IAEA 的稽查人 員。2003 年 1 月北韓宣布退出「核不擴散條約」,第二次核武危機隨之爆發。相 關計畫在 2002 年北韓核武危機爆發後便形同停擺。2006 年 1 月負責這項計畫的 朝鮮半島能源開發組織決定正式終止計畫。13
(二)1997 年 12 月四方會談
四方會談緣起於美國總統柯林頓與南韓總統金泳三於 1996 年 4 月濟州島高 峰會議後共同發表聲明,提出由南北韓、美國、中國進行會談的建議而來。14目 的為透過當初參加韓戰的四個國家:南韓、北韓、美國、中國,以和平方式緩和 朝鮮半島緊張情勢並構築朝鮮半島永久和平機制。然而,北韓主張直接與美國談 判,商議以和平條約取代停戰協定並將南韓排除在外,並要求美國無條件自南韓 撤兵不再干預韓國事務。但美國與南韓否決了北韓要求,重申回到南北直接對話 並以美國和中國為擔保人的「二加二模式」四邊會談架構。15會談進行時,美國
11 Ministry of National Unification, Peace and Cooperation: White Paper on Korean Unification 1996, op. cit., pp. 122-123.
12 “North Korean test missile flies over Japan into Pacific,” CNN,
<http://edition.cnn.com/WORLD/asiapcf/9808/31/nkorea.missile.02/> (August 31, 1998)
13 The Korean Peninsula Ener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http://www.kedo.org/index.asp>
14 朱松柏,「南北韓新政府的統一政策及其進展」,前引文,頁 24。
15 朱松柏,「朝鮮半島四邊會談的構想與實際」,問題與研究,第 36 卷第 8 期(1997 年 8 月),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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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南韓希望以建立朝鮮半島和平機制與緩和朝鮮半島緊張情勢作為會談主軸,以 新的和平機制取代停戰機制。但北韓堅持將美國撤軍與締結和平條約列入議程。
最後並無具體成果。
在兩韓相互競爭時期,南北韓雙方囿於美蘇和解與中美關係正常化的壓力走 向人道合作與政治談判。1971 年朴正熙執政時期便透過紅十字會接觸,先從人
在兩韓相互競爭時期,南北韓雙方囿於美蘇和解與中美關係正常化的壓力走 向人道合作與政治談判。1971 年朴正熙執政時期便透過紅十字會接觸,先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