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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空間的通用設計概念

基本機能之設備

第三節 公共服務空間的通用設計概念

公共服務空間為不特定多數的多元利用者所行動或定著之環境,為讓利用可公平、安全且 愉快地使用,建築物內的入口、通道、樓梯、電梯、廁所與標識等空間與設施必須符合通用設 計之理念。特別是公共服務空間不像住宅,使用者的特向較為多元,故環境與設施所需應對的 事項較為繁複。因此,原有的無障礙設施設計之理念與通用設計之概念缺一不可,即是以無障 礙所強調的人體工學與空間與設施尺寸等,融入通用設計的七項原則來對應各種使用者的特性。

以下將針對通用設計的七項原則,轉化為公共服務空間的特點論述之。

一、通用設計原則對應於建築環境規劃

套用通用設計下的建築環境與相關設施之規劃不能僅考量身障者,而是任何人皆可安全且 便利地使用。在日本無障礙空間與通用設計的權威學者「田中直人」於《建築與都市的通用設 計》書中,曾談到通用設計的七大原則與建築設計準則之關聯性探討,即必須符合使用者的「安 全性」、「便利性」、「愉快性」、「易懂性」、「美觀性」等。

(一) 安全性

在大型且複雜的公共建築空間裡,任何人都難以掌握環境的細節,以致容易導致安全問題。

安全性即是讓任何的使用者安心安全地操作所有設施,特別是較易產生事故與傷害的高齡與身 障者,應儘量減低環境上所有可能產生的危險。

(二) 便利性

考慮設施的一體性與便利性,促使設施使用的便利性與連續性。考量人體工學下設計,不 僅是高齡與身障者還包含各種族群使用上的便利性,滿足不同人的需求。其中,不只是空間的

(三) 愉快性

以使用者的角度來設計,並且讓設備的外型、位置、顏色與素材等更貼近使用者需求。特 別是空間配置、動線規劃與香閨設備等之設置,皆不會造成使用者負擔且有餘裕空間下所進行 之設計。例如在較長的通道上設置休息場所或輪椅迴轉空間,讓高齡者、柱枴杖者或坐輪椅者 可輕鬆愉快地使用。

(四) 易懂性

活用五感與人的直覺感官即可判讀空間的思維下,並以單純簡單的方式促使任何人皆易於 判讀與了解如何使用,或是可輕易理解身處位置等。特別是不可造成使用者陷入危險,在操作 上也不會感到體力與心理上的負荷。

(五) 美觀性

便於使用者操作的空間設備絕對不能與整體環境有衝突感,亦即與環境條件與地方特徵相 互協調。整體環境與相關設施之外觀應儘量讓整體環境具統一性,且可營造出獨特的個性與魅 力。

二、東京都之通用設計準則

日本的首善之都東京都於民國 85 年提出了通用設計準則,以「福祉街區營造所推薦的通用 設計方針~從周遭建築物起的通用設計街區營造」為標題,提出了通用設計規範與自我檢查表。

首先從通用設計的基礎概念談起,以及七項原則的內涵與通用設計規劃過程的方法等之論述。

其後從通用設計七項原則轉化為建築空間與設施規劃的 5 項要素,逐條分析其規範概念與內容。

東京都通用設計的這五項與前述田中直人有許多共通點,但仍有些許的差異,分別為「公平」、

「簡單」、「安全」、「機能」、「愉快」等,以下將分別說明之。

(一) 公平性─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同一設施與設備

考量高齡者與身障者、孩童、外國人等多元化的需求,設置相關設施並促使任何人皆可以 同樣或類似模式操作,使得彼此沒有任何差別感與受歧視感覺。或是以多樣選擇型設施提供複 數選擇,以利各類型使用者的行動或操作,達成環境使用權的公平性。

(二) 簡單性─無關於利用者的知識、能力與狀況皆可容易地操作環境設施

考量人自然的動作下,設置簡單易懂的操作方式與路徑。相關設施的操作方法儘量簡化,

而且有充足的資訊輔助其理解,甚至讓使用僅需靠下意識即可完成行動。

(三) 安全性─不需特別注意下操作相關設施也不會產生危險

最大的目的即減低任何人於行動或操作時所產生的危險,同時可順利地於空間與相關設施 中完成行動目的。即使有錯誤動作產生時,因有保護措施與預留空間等考量也不會產生危險。

(四) 機能性─可恣意地使用或操作相關設施與設備

不論任何體型或身體機能之特徵皆可輕易的行動之空間餘裕設計,例如操作面板的按鈕操 作以自然的姿勢即可完成。或是相關的器具設備不需費力或是以自然的動作即可完成所需之行 動目的。

(五) 愉快性─可愉快地利用相關設施設備

為了讓任何人皆可愉快地相關空間與設施,必須考量其素材與顏色,以及其設施對於整體 設施或環境的協調性,作適當的規劃設計使其美觀且具魅力。即不讓人有疏離感且可愉快的使 用空間設施,進而提升生活品質。由前述可得知通用設計下的建築規劃,應重視有安全性、簡 單易理解、與愉快性,透過七項原則轉化成建築空間元素的五項要素,將有助於建築施作者規 劃空間尺度與設施設備的通用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