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設施區位模式
依據李國正(2000)的研究,各種公共設施性質不同,所適合的區位模式亦 不同。一般來說,公共設施的投資都相當龐大,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能夠設置 的數量就會受到限制;為求所設置的設施成本能夠最節省,通常要求將設置總成 本最小化,這類問題適用非緊急性設施的配置,即在探討預先設定設施數目的最 適區位分佈,使其與需求點之間的總加權成本(如旅行距離和)最小化,屬於這 類的公共設施有:公園、學校、郵局、加油站、行政中心、市場、圖書館等。緊 急性設施由於需考慮時效性的問題,因此僅能有效地照顧到服務範圍之內的需求 點,屬於這類的公共設施有:消防隊、醫院、警察局等。另外,有些被討厭或會 產生不悅影響的鄰避設施,一般都設置在都市邊緣位置使與其它活動間有較大的 阻隔,屬於這類的設施有:垃圾掩埋場、焚化爐、火葬場等。
二、公共設施區位設置之相關文獻
由於目前國內以警察分駐派出所區位設置為研究對象的著作甚少,因此本研 究蒐集國內歷年來探討公共設施區位設置之相關文獻,並作概要之整理,以供本 研究參考。
(一)蔡嘉哲應用回歸分析的方法,在各項社經變數中,與救災頻率最相關者 選為救災頻率之指標。並利用P 中位數法試圖由區位需求分佈及阻抗矩 陣的計算,以最少平均救災時間為目標,尋求理想的消防隊配置方案,
並實證研究分析台北市消防大隊第二中隊的消防隊數與反應時間,及原 有隊址保留與否等三項假設(轉引自曾平毅,1998,頁 602)。
(二)連乾文、梁豐裕分別以行政中心為研究對象。前者以P 中位數法來尋求 台北市區政中心地點;後者以改良式的P 中位數法對桃園蘆竹鄉進行實 際模擬,在追求公平與效率的原則下考慮「需求量權重」與「距離權重」
優先選擇分區以土地使用適宜性分析研擬設置行政中心的區位方案,最 後以AHP 法進行方案評選,分別探討使用者與公部門偏好,建構群體 決策模式,改善第一階段區位選擇僅單一目標考量的缺點,並再以涵蓋 度檢測其公平性的達成(轉引自李國正,2000,頁 13)。
(三)張璠(1981)及李忠璋(1995)均對捷運車站進行研究,前者認為捷運 車站為公共設施,在使用上不具時效性,民眾對於車站的使用取決於距 車站的遠近,所以對於車站的配置求其可及性最大化為原則,採用P 中位數法作為捷運車站站位選擇的理論基礎,並以高雄都會區整體交通
路網的所有車站作為研究範圍。後者利用地理資訊系統為工具,針對捷 運車站站位選擇及佈設進行分析,並以台北市都會區捷運系統蘆洲支線 為研究對象。
(四)王敬甯(2002)以「里」為單位,預測民國 95 年至 110 年台中市各年 期(五年為一間隔)的人口成長與分佈,做為學區規劃的基本需求資料。
本研究參考Teitz and Bart 所提出之節點替換(vertex substitution)程式,
經修改後作為解題方法。依據上述學區規劃的動態模式及求解方法得到 各年期新校區位及設校順序。
(五)劉怡萱(1999)利用地理資訊系統之網路分析功能,應用於都會區災害 防救上,內容包括緊急救災路線的選取、救災設施最佳區位分派之探 討、緊急疏散區劃分與路線規劃。
(六)蕭再安(1992)在國立大專院校的校址評選研究中,以三階段的方式建 立公共設施多目標決策分析模式,結合AHP 法、排列評估法
(Permutation Method)及折衷規劃法(Compromise Programming Method)來評選區位。
(七)黃宇斌(2000)發展一套以微電腦為基礎之專家系統,運用遊憩承載容 量概念,建構相關準則,針對轄區特性、治安狀況、交通條件和反應時 等諸多因素,來產生一適切之方案,並以台北縣新莊市增設丹鳳派出所 及屏東縣東港鎮增設東濱派出所為個案研究,除可作為檢討現行調整警 察勤務機構之參考外,並可作為未來警政決策單位進行警勤務機構之規 劃作業提供一種非傳統性之分析方法。
(八)侯政傑(2001)針對派出所區位設置及轄區之指派的問題,以模糊多目 標規劃方法作一規劃研究;以客觀方式利用層級分析法(AHP)建構各 準則間的相對權重,從而建立各里對警察派出所的需求權,需求值越大 優先設立派出所,並加上公平性、效率性等共三個目標,分析警察派出 所之最適區位及轄區配置。
(九)林千琪(2002)針對時間因素對學校設施區位選擇的影響做一探討及研 究。針對先進P-中位數(progressive P-median)法在需求預測模式中加 入時間變化因素,運用數學迴歸模式推導出學生人口預測模式,整合於 P-中位數多元迴歸數學式中,推導出學校動態區位選擇基本數學模式,
並利用AMPL(A Modeling Language for Mathematical Programming)數 學規劃模式以求解出較佳的學校設施區位。
(十)陳正資(2004)以警察組織中之警察局作為研究對象,採質化研究之半 結構式現場觀察法,並自行設定觀察變項,依警察局現有的配置,對建 築物進行現場觀察,1、以建物外觀之顯見性,2、外部區位之接近性、
便利性、中心性、未來性、叢聚性,3、內部空間之顯見性、便利性、
未來性、叢聚性等為衡量指標,基於組織經濟學之人性假設:人是自利、
有限理性、資源稀少性、不確定性、投機主義、逆向選擇、少數人交易 等,若上述指標愈明顯,則洽公時所付出之交易成本愈低。也就是將洽 公交易成本作為警察組織配置之自變項,進而分析警察組織配置之現況 對民眾洽公意願之影響。
上述公共設施區位設置之相關文獻,其研究設施、設施之特性、研究方法等 整理如表2-1:
表 2-1 公共設施區位設置相關文獻整理一覽表
研究者 研究設施 設施特性 研究方法 蔡嘉哲(1982) 消防隊 緊急性 P 中位數
連乾文(1986) 都市行政中心 非緊急性 P 中位數 梁豐裕(1994) 行政中心 非緊急性 P 中位數 張璠(1981) 捷運車站 非緊急性 P 中位數
李忠璋(1995) 捷運車站 非緊急性 地理資訊系統應用 王敬甯(2002) 學區規劃 非緊急性 動態區位模式應用 劉怡萱(1999) 救災設施及路線 緊急性 地理資訊系統應用 蕭再安(1992) 大專院校校址評選 非緊急性 多目標決策分析 黃宇斌(2000) 警察勤務執行機構 緊急性 專家系統程式應用 侯政傑(2001) 都會區警察派出所 緊急性 AHP 層級分析法 林千琪(2002) 學校設施區位選擇 非緊急性 P 中位數、AMPL 陳正資(2004) 警察局組織配置 緊急性 質化半結構性觀察法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小結:
公共設施因性質的不同,所適合的區位模式亦不同,應採取適當的研究方法 加以分析。警察局、分局、分駐派出所均屬於緊急性設施,其設置與民眾安全感 息息相關,且必須考量時效性與公平性的問題,因此必須探究其適當之區位,以 避免因區位設置不當,而無法有效發揮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