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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已實施整併之單位人員

受訪者代號:A1

訪談日期、時間:96 年 5 月 21 日 13:00-14:15

一、就您所知,當初對所轄(屬)分駐派出所實施整併(聯合服勤)之理由與背 景為何?

他這個理由跟背景,主要就是第一個嘛,前提就是現在警力一直逐年減少 嘛,第二個就是說,一般這個小所,因為外流人口越來越多嘛,當地的治安 也是越來越單純,所以說也,上面就是說因為警力的不足,所以把他實施這 個聯合服勤,所以我們就是照這個來做一個規劃的依據,藉由這個聯合服 勤,把警力集中在一個派出所,當然是他集中是因為鄰近啦,就是說這一個 所跟這一個所距離差不多五公里到六七公里這樣,把他合併起來,就好像說 舉例那個龍泉跟廣原嘛,你看龍泉的對面就一個村莊的話,距離差不多五公 里而已呀,但是因為就是警力已經,當初還沒有實施聯合服勤就是說,很多 小所他們每天的勤務,只能規劃這個值班,他沒有其餘的警力來實施這個夜 間的巡邏勤務啦,這個也是一個實施聯合服勤的一個很大的,一個課題。

二、貴單位如何規劃(或執行)所轄(屬)分駐派出所整併的模式(如設置方式、

警力配置、勤務規劃等)?

這個就是,整個分局來講啦,從 90 年開始就規劃了。規劃我們有分三個階 段,第一個階段就是從 90 年的 4 月我們就開始來規劃,一共有,就是例如 說龍泉廣原,初來跟景平,還有新武、還有這個下馬,加樂哨跟加南派出所,

還有巒山跟榕山,還有延平南哨跟那個紅葉所,還有武陵北哨跟這個武陵 所,這個第一個階段。但是在實施之前我們就是說,因為這種勤務方式剛好 實施的時候,當地民眾會反彈,他們一些部落很注重這個喔,他們已經習慣 了嘛,這幾十年來習慣他們的部落有一個派出所在那邊,對他們的安全感是 一個很重要的依據,那你如果把他這樣實施了以後,變成說他這個派出所,

晚上沒有人啊,他們會反彈喔。所以我們在實施的期前,從 90 年的 4 月開 始,我們就先到要實施這個的部落裡面,先邀請他們當地的社區居民,他們 的頭目、他們的代表、甚至議員,來列席參加,把這個實施聯合服勤的這個 優勢告訴他們,同時也把日後的勤務規劃方式也告訴他們,不致讓他們產生 反彈。我們也是一個社區一個社區,還有部落去,都有先期前的把他實施這 個,類似的座談會。警力跟勤務的規劃,實施以後就是我們把非主力所的警

力納入在主力所,納入在同一張勤務表顯示出來,那如果說警力夠的話,我 們這個非主力所還是一樣,白天 8 點到 18 點都有排一個值班在那邊,受理 民眾報案跟為民服務的事項,18 點以後,就是把警力全部抽回主力所,把 警力投入在夜間的巡邏,夜間巡邏當然他巡邏的範圍就包含到這個非主力 所,要把巡邏線拉到以前這個被聯合服勤派出所的轄區來執行,那就是因為 這樣,才能夠加強到、兼及到兩個派出所的轄區的那種夜間治安維護。其次 在電話部分,電話也有用一個設定啊,跟電信局有一個設定就是說,如果到 18 點以後民眾還是有要報案的話,打到非主力所的話,他這個電話會自動 轉接,轉接到主力所的電話線,他們會做一個設定,不是說讓民眾夜間報案 的話會沒有人接聽電話的情形發生。這個就是在警力跟勤務規劃,嗯。

三、貴單位實施整併後,對於警察組織結構(分局、分駐派出所)有何影響?

他其實影響不是很大,但是就是說以我們派出所都是配散到一個山地部落,

以我們這個山地分局來講,當然他的情形就是,這個小所都是在山地所,但 是實施以後,整個分局來講的話,派出所的部分好像就是少了很多,例如說 以前我們發一個公文來講的話,以往要發二十幾個單位呀,但是實施以後變 成剩十五六個單位,無形間就是少了已經,少了六七個單位了,不用再發公 文給他們,當然公文就是只要發給主力所,他們就能夠全部都能夠看到相關 的規定。業務上的連繫,也會相對的減少。

四、貴單位實施整併後,對於員警在個人權益與工作適應上有何影響?

當開始實施的時候,是有少數啦,少數的員警因為他們平常在自己原來所服 務的單位,他們已經習慣這種作息,就是說每天好像固定值班、查個戶口這 樣,但是聯合服勤以後,因為警力會著重在夜間嘛,所以他們變成說,晚上 我要巡邏了,那對著他們本身的作息好像有稍作改變,但是這個前提我們也 是基於地區的治安維護嘛,但是因為這個少數,可能他們觀念上這種共識可 能還不足,他們會藉由自己個人的因素,來向一些議員、代表來反映,好像 說他們不贊成聯合服勤的方式,然後就好像有點說要使社區的議員還是代表 來向分局反映,讓我們恢復以往的勤務方式,不要實施聯合服勤,以前實施 就會這樣,這是我們自己員警在權益上覺得會有這麼一個部分的影響,少數 不適應的,會藉由這個語述,向一些民意代表來反映,希望分局再恢復以往 的勤務方式。

五、就您所知,貴單位實施整併後,轄區民眾有何種反應或觀感?

剛開始實施的時候,就是剛剛所敘述到的,就是因為同仁不適應,然後會來 鼓勵社區的人,有點像慫恿這樣,希望能夠恢復,不要實施聯合服勤,這個 就是剛開始實施會有這種反應。但是實施以後,透過我們分局這邊再跟他作 一個解釋,當然他們也可以看得出晚上會增加巡邏班次,那就是說好的一方

面可以加強他們這個夜間的治安維護,同時也跟他們再作一個解釋,因為現 在警力真的是逐年遞減嘛,所以說已經,如果說不再實施這個勤務方式的 話,警察的勤務沒辦法運作,我們再作一個解釋讓社區的民眾能夠知道、瞭 解。到目前就都還實施一切順利,沒有那種反彈的現象。中間當然有少數不 瞭解的人會起來反彈嘛,然後在做一個解釋以後,溝通,現在已經實施五六 年了,差不多已經全部都能適應。

六、您認為貴單位實施整併後,對於分駐派出所功能(如治安維護、工作效率、

服務品質、反應時間等)有何影響?

實施了以後當然就是說在勤務上,原本兩個單位可能晚上沒有辦法服這個夜 間勤務嘛,但是因為實施以後,把警力集中在這個主力所,他們當然就有相 對的警力來編排巡邏勤務啊,所以在治安的維護上一定是有大大的幫助。但 是在行政的工作,這個部分還是沒有受什麼影響不大,因為他們頂多是把業 務分配稍作調整而已,因為人力就是有增加嘛,那相對的工作的負擔,例如 說合併前你們這個派出所可能四個人而已,可能變成七個人,那在這個工作 效率,例如說他自己所負責這項業務會減少一點點,那應該你的工作效率相 對的會提升一點。那服務品質也一樣。其次在反應時間,就這個報案,民眾 報案我們去處理,當然也就是因為有聯合服勤的優勢,有比較多的警力能夠 來應付各種轄區的臨時狀況發生,比較多人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總是,例如 說還有一個待命服勤在啊,可以一起去幫忙,來協助這個事故的處理,以往 都是只有一個值班、一個備勤,民眾報案的話有時候,因為這個案件的性質 嘛,可能一個人沒辦法處理,就是說還會再用電話聯繫,甚至是請鄰近的派 出所來幫忙,以前是會這樣,但是實施以後這種情形就比較少,他們本身的 警力能夠適度的調整。

七、貴單位實施整併後,在勤務編排與運作上有何影響(優缺點)?

主要勤務的優點就是說,除了夜間我們有多餘的警力來加強轄區的治安維護 以外,另外對於分局所律定的各項專案勤務,也能夠較有適度的警力來規劃 實施,大概以往都是因為警力不足啊,沒有辦法來編排上級所交代的,例如 說現在實施的緝豺專案,以往的話山地所根本沒辦法編排,但是現在聯合服 勤以後,他們的警力就能夠做適度的調整跟編排。缺點的部分例如說,以往 他們的都勤務著重在上半夜,以後都就是值宿到天亮,但是因為這個聯合服 勤以後,勤務可能會編排0到 2、2 到 4 的夜間巡邏勤務,那對員警服勤的 體力上是不是會有增加了一點的負擔。因為他們以往都是 22 到 6,都是值 宿根本沒有任何勤務啊,但是聯合服勤以後,就是強調要加強夜間的巡邏勤 務嘛。

八、貴單位在實施整併過程中曾遭遇何種困難或阻力?

這個困難跟阻力都是從 90 年要實施之前,從 90 年的 4 月開始規劃以後,10 月 1 號正式實施嘛,阿實施的前兩三個月,有少數的一些,部落的居民有反 彈的聲浪,然後我們就是再次前往、再開一個說明會,就請分局長、副分局 長,甚至警察局的那個,行政業務的那個,行政課派員來一起列席,來把這 個聯合服勤的優點,再次解釋給這個社區的民眾知道,讓他們對這個反彈的 聲浪能夠減低。阿因為剛開始實施當然因為,不管是社區民眾啦,當然相對 我們自己同仁也是有點不適應啊,所以說本身自己同仁跟部落都有不適應,

那不適應當然就是會有反對聲浪的出來,但是就是說我們就是說基於貫徹上

那不適應當然就是會有反對聲浪的出來,但是就是說我們就是說基於貫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