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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用關聯詞的情形

第三章 讓步連詞「雖」的歷史演變

3.1.6 其他未用關聯詞的情形

從前述3.1.1 到 3.1.5 小節的討論,我們可以發現由讓步連詞「雖」所構成 的讓轉複句,其所表達的轉折類型基本上就是兩者:一為結論不受影響;一為 逆反關係,其中又以表示結論不受影響的類型為多,而在未用關聯詞搭配的使 用狀況之中,因為少了後分句中關聯詞的輔助判斷,所以在類型可能不好分 判,但從用例分析上來看,句義的表現類型基本上不脫此二種形式,然而大體 上雖都是如此,但也有兩者兼具的情形,如表結論不變者也多能補出轉折詞,

結論不變的類型本身也屬於廣義的逆反關係,故有時也是能表有兩者兼類的狀 況,不過我們仍以該二類來各別討論105。以下將「雖」所居處的讓步句標以 [ ]x、轉折句標以[ ]y,見下諸例:

103 楊伯峻(2015:626)注「雖作唯用,言唯我小國之事晉,無以加之矣」。

104 徐元誥(2002:539)按語「雖,語詞」。

105 張麗麗(2019)討論漢語中的轉折類型,指出以因果關係為基底者有三:不符預期型轉折、不 受影響型轉折、遞進型轉折,而本文所論由讓步詞「雖」所構成之讓轉複句即屬逆反的因果關 係,故可符合張文所稱以因果為基底之轉折類型。經過我們考察,「雖」字讓轉複句僅多見於不 符預期型轉折、不受影響型轉折二種,前者表示超出預期或常態的轉折類型,凡由讓步詞

「雖」所標誌之複句關係,基本上都能納入此轉折類型,即本文所謂的表逆反關係;而後者則 以搭配類同義副詞,如「亦」、「也」,和延續義副詞,如「尚」、「猶」、「還」等為主,即本文所 述表結論不受影響者。至於遞進型轉折張文說明主要以「反而」帶領此類轉折句,「雖」字讓轉 複句並未見得相關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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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對曰:「宮之奇之為人也,懦而不能強諫,且少長於君,君昵之,[雖 諫]x,[將不聽]y。」(《左傳‧僖公二年》)

(102) 今晉國之方,偏侯也。其土又小,大國在側,[雖欲縱惑]x,[未獲專 也]y。(《國語‧晉語一》)

(103) 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x,[不可棄 也]y。」(《論語‧子路》)

(104) 孟子對曰:「賢者而後樂此,[不賢者雖有此]x,[不樂也]y。……」

(《孟子‧梁惠王上》)

(105) 今有人於此,屑然藏千溢之寶,[雖行貣而食]x,[人謂之富矣]y。(《荀 子‧儒效》)

(106) 吾以是明仁義愛惠之不足用,而嚴刑重罰之可以治國也。無捶策之 威,銜橛之備,雖造父,不能以服馬。無規矩之法,繩墨之端,雖王 爾,不能以成方圓。無威嚴之勢,賞罰之法,[雖堯、舜]x,[不能以 為治]y。今世主皆輕釋重罰、嚴誅,行愛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 幾也。(《韓非子‧姦劫弒臣》)

(107) 良醫知病人之死生,聖主明於成敗之事,利則行之,害則捨之,疑則 少嘗之,[雖堯、舜、禹、湯復生]x,[弗能攻已]y!(《戰國策‧秦策 三》)

(108) 丞相平等皆曰:「臣伏計之,大王奉高帝宗廟最宜稱,[雖天下諸侯萬 民]x,[以為宜]y。臣等為宗廟社稷計,不敢忽。願大王幸聽臣等。臣 謹奉天子璽符再拜上。」(《史記‧孝文本紀》)

例(101)-(108)為結論不受影響的類型,在讓轉複句之前經常可見得一個前設命 題,無論讓步分句[ ]x 指涉的成分實然與否,都是姑且承認其為事實,但後分 句[ ]y 表達並不受到前面讓步分句[ ]x 條件的影響,因為結論佚出原本預設 故是為轉折句。這些表結論不受影響的類型,事實上也是逆反關係,只是其不 受影響的句義較為凸出,因此我們將其別為一類。而且在句法環境上,該類型 也和普遍表逆反關係的例子有些差異,見下諸例:

(109)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 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 之]x,[何有於二毛]y?(《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110) [今雖朝也不才]x,[有分族于周]y,承王命以為過賓于陳,而司事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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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是蔑先王之官也。(《國語‧周語中》)106

(111) 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覆一 簣]x,[進]y,吾往也。」(《論語‧子罕》)

(112) 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禮,言將行其言也,則就 之;禮貌未衰,言弗行也,則去之。其次,[雖未行其言也]x,[迎之 致敬以有禮]y,則就之;禮貌衰,則去之。……」(《孟子‧告子下》)

(113) 木直中繩,輮以為輪,其曲中規,[雖有槁暴]x,[不復挺者]y,輮使之 然也。(《荀子‧勸學》)

(114) 此十數人者,皆世之仁賢忠良有道術之士也,不幸而遇悖亂闇惑之主 而死,然則[雖賢聖]x,[不能逃死亡避戮辱者]y,何也?(《韓非子‧

難言》)

(115) 法令既明,士卒安難樂死。主嚴以明,將知以武。[雖無出兵甲]x,

[席卷常山之險、折天下之脊]y,天下後服者先亡。(《戰國策‧楚策 二》)

(116) 於是項王乃欲東渡烏江。烏江亭長檥船待,謂項王曰:「[江東雖 小]x,[地方千里,眾數十萬人]y,亦足王也。願大王急渡。今獨臣有 船,漢軍至,無以渡。」(《史記‧項羽本紀》)

例(109)-(116)為僅具逆反關係的類型,如例(110)讓步分句[ ]x 中「今雖朝也不 才」即暗指不可能是「有分族于周」的結果,但後分句[ ]y 卻是「有分族于 周」轉出既定預設。此處逆反關係的用例與前引表結論不受影響的用例,較為 顯見的差別在於表結論不受影響者,其轉折後分句[ ]y 都是處於最末句,其後 不會再另起新句,因此結句於轉折句,正適合表達不受影響之義,然純粹表逆 反關係者,雖位於讓轉複句的後分句,但是其後通常都會再敘新句,轉折後分 句並不會是此句段的結束,因此僅是表達逆反前句的轉折停頓,和前引表達結 論不受影響的用例在使用上是有不同之處的,正同前面我們所觀察到

「雖……,然……」句式也是如此。

再者,我們還觀察到未使用關聯詞的「雖」字讓轉複句,表達不受影響類 型的還有下列這種形式,以下將「雖」所居處的讓步句標以[ ]x、轉折句標以 [ ]y,見下例:

(117) 且吾因宋以守病,則夫能致死,與宋致死,[雖倍楚]x,[可也]y。(《左 傳‧襄公二十七年》)

106 徐元誥(2002:68)注「朝,單子之名也」即單襄公之名;「有分族,王之親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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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君盍使之伐狄,以觀其果于眾也,與眾之信輯睦焉。若不勝狄,[雖濟 其罪]x,[可也]y;若勝狄,則善用眾矣,求必益廣,乃可厚圖也。

(《國語‧晉語一》)

(119) 今有同室之人鬬者,救之,雖被髮纓冠而救之,可也。鄉鄰有鬬者,

被髮纓冠而往救之,則惑也,[雖閉戶]x,[可也]y。(《孟子‧離婁 下》)

(120) 偷儒憚事,無廉恥而嗜乎飲食,則可謂惡少者矣;加愓悍而不順,險 賊而不弟焉,則可謂不詳少者矣,[雖陷刑戮]x,[可也]y。(《荀子‧脩 身》)

(121) 中山聽之,是我以王因饒中山而取地也。中山不聽,三國必絕之,是 中山孤也。三國不能和我,[雖少出兵]x,[可也]y。(《戰國策‧趙策 三》)

(122) 濯淖汙泥之中,蟬蛻於濁穢,以浮游塵埃之外,不獲世之滋垢,皭然 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雖與日月爭光]x,[可也]y。(《史記‧屈原 賈生列傳》)

從這些用例中可以發現,在讓步前分句[ ]x 表達姑且承認的立場後,後分句 [ ]y 中都使用情態詞「可」作為結句,說明不受讓步前分句[ ]x 條件的影 響,而這些「雖……,可也」形式的讓步前分句[ ]x,通常是縱予句,指涉的 常是極端事件或是違反現實,前分句表達的縱予功能,本就具備言說者主觀預 設立場,也有指出例外的意思,所以引領這些性質的事件是相當合理的,且結 句也使用情態詞「可」,某方面同樣是傳達言說者主觀的語氣、態度,因此這樣 的句式實具有強烈的主觀意識,與3.1.1 節的「雖……,必……」相當類似。

另外,未搭配使用關聯詞的形式,還有一種在上古中常見者,那就是後分 句是反詰句的類型,以下將「雖」所居處的讓步句標以[ ]x、後面的反詰句標 以[ ]y,見下例:

(123) 周鄭交惡。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

[雖無有質]x,[誰能間之]y?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蘊藻之 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 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左傳‧隱公三年》)

(124) 荀息曰:「將死之。」里克曰:「無益也。」荀叔曰:「吾與先君言矣,

不可以貳。能欲復言而愛身乎?[雖無益也]x,[將焉辟之]y? 且人之 欲善,誰不如我?我欲無貳而能謂人已乎?」(《左傳‧僖公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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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今晉寡德而安俘女,又增其寵,[雖當三季之王]x,[不亦可乎]y?

(《國語‧晉語一》)

(126) 伯氏茍出而圖吾君,申生受賜以至于死,[雖死]x,[何悔]y?(《國 語‧晉語二》)

(127) 民欲與之偕亡,[雖有臺池鳥獸]x,[豈能獨樂哉]y?(《孟子‧梁惠王 上》)

(128) 愚者反是:處重擅權,則好專事而妒賢能,抑有功而擠有罪,志驕盈 而輕舊怨,以吝嗇而不行施,道乎上為重,招權於下以妨害人。[雖欲 無危]x,[得乎哉]y?(《荀子‧仲尼》)

(129) 慶封為亂於齊而欲走越,其族人曰:「晉近,奚不之晉?」慶封曰:

「越遠,利以避難。」族人曰:「變是心也,居晉而可。不變是心也,

[雖遠越]x,[其可以安乎]y?」(《韓非子‧說林上》)

從上引諸例來看,讓步前分句[ ]x 同樣表姑且承認某條件為事實,指涉性質實 然與否皆有,而後的[ ]y 以反詰句表現,說明在[ ]x 的條件下,原本有既定 結果,但結果卻佚出預設,而這個轉折與前述形式不同在於是以反詰句說出,

反詰句本身也包含有言說者的主觀認定,比正說的語氣更為強烈,因此進入到 與讓步分句相搭配也極合適,又該句式以反詰句作結句,除了轉出既定預設,

也屬逆反關係外,將其進一步理解的話,事實上也是符合不受影響類型的解 讀,如例(123)「誰能間之」就是「沒有人能間之」,置於讓轉複句中來看,因 與讓步前分句之間,具逆反關係,故屬轉折句,但又處於結句之處,因此理解 為在「無有質」的條件下,會有「也沒有人能間之」的結果,也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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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本節討論了上古時期讓步連詞「雖」的使用情形,就句義表達 類型而言,主要是有表結論不受影響和逆反關係兩種,但這兩種類型其實也是 有所謂兼類的情形,總言之,由讓步連詞「雖」表示姑且承認某條件為事實,

該條件可為實然事況,是為容認句;也能夠是非實然事況,是為縱予句,而無 論表縱予或容認,後分句都是佚出前面讓步句的預設立場,所以才會有轉折、

逆反的意味。又讓步連詞「雖」所引領的讓轉複句,其轉折後分句中可有相關 的關聯詞,如前述列舉的「必」、「亦」、「猶」、「然」、「而」、「則」等,也可以 不出現關聯詞,甚至還能是轉折句本身即以反詰句表現的情形,但不管是何種 表現形式,其讓轉複句代表的句法意義仍是一致的。

107 游文福(2009:52)指出這種表示反詰的模式,主要是用作正面反駁聽者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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