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付史志中的女性復仇故事
第一節 前付女性復仇故事的轉述—以謝小娥故事為例
本節以唐代復仇女性的故事為主體,討論「謝小娥復仇」的文本,
在明代被轉述、傳抄的歷史。「謝小娥復仇」一開始,究竟是如何產生 的,至今仍無法得知。只知道這個故事最早是收錄在唐代小說的集成
《太平廣記》中,後來,宋代的史學家在重編唐史時,將原本收在小說 的謝小娥故事,收進官方編纂的正史中,使這個故事突然成為「歷史」
的一部份,而成為可信度極高的真實事件,且廣為人知。1
「謝小娥復仇」是一個非常精彩的故事,它是一個女性單獨對抗整 個犯罪集團的故事;是女主角女扮男裝、混入仇家、歷盡艱苦後終於 成功復仇的故事;更是女性為父、為夫復仇,展現孝思與貞節兩種德 行的故事。這個故事包含了諸多稀奇激烈的敘事因素,極富戲劇性。
它陰錯陽差地成為「歷史真實」,使後代的人難以忽略,並將這個故事 放在收錄女性德行的女子教育書籍、記載當地名人的地方志,甚至改 寫成小說、雜劇,而且編寫的更為精彩。
在明代,「謝小娥復仇」一事被收錄在諸多版本的女教書、地方志 中,但它並非完整無缺地保留原貌,文人可能是將這個故事改寫為「節 本」,僅留下刪改者所認可的「精華」;或是增加了無數的文字、情節,
將自己認可的價值觀移植到復仇故事的文本之上。在這些刪改或增衍 的過程中,「謝小娥復仇」已不是原本的那個故事,而是與不同的改寫
1 關於謝小娥復仇故事和相關史料的分析介紹,見王夢鷗,〈新唐書列女傳─謝小娥故事質疑〉,
收於《屈萬里先生七秩榮慶論文集》(臺北〆聯經圖書出版公司,1978),頁1-8。陳曉昀,
〈呂坤《閨範〄謝娥殺盜》與相關史料之分析〉,《近付中國婦女史研究》,第16期(2008),
頁25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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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〆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卷1,頁a。
4(明)李賢,〈進大明一統志表〉,收於《大明一統志》(東京〆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藏,
天順五年 (1461) 御製序刊本),頁3a。
5(明)李賢等奉敕撰,《大明一統志》,卷49,〈列女〄謝小娥〉,頁28b-2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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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18冊,北京〆北京出版社,2000),卷12,〈列女〄謝小娥〉,頁25a。
9衣若蘭,〈史學與性別〆《明史〃列女傳》與明付女性史之建構〉,第二章〈彤管可風〆中國女 性史傳編纂之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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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是將謝小娥故事收在「女子之道」類,10並將已為人婦的謝小娥 改寫為僅是「許聘」,並未成婦,凸顯了謝小娥僅是訂婚,卻能為夫復 仇的義烈。清初由清世祖順治皇帝(1638-1661)御定、大臣傅以漸等 奉敕纂的《內則衍義》則是多了謝小娥在父親、丈夫為賊所殺死,想 要投江自殺的情節。其實若查找收在《太平廣記》的〈謝小娥傳〉原 文,或是明代收錄謝小娥傳故事的筆記、小說,便可知謝小娥是與其 父、夫一同出外經商,同時遇賊而墜落江中。「小娥痛欲赴江自沉」是
《內則衍義》新添加的情節,不過卻和著名的杞梁妻(即後來孟姜女),
因為失去「女子三從」中的「從父、從夫」而投水自殺,有異曲同工 之妙。
女教書的編寫者,俱為謝小娥傳記添增了幾筆,使得謝小娥更符 合一個嚴格的女性典範形象。而且由於謝小娥的復仇,與女教書所勾 勒的女性形象實在有所衝突(諸如女扮男裝、混跡男性僕人等),在針 對謝小娥傳記的評語中,女教書的編纂者便也不得不做一些彌補性的 詮釋:如呂坤將謝小娥稱做女張良;傅以漸則認為不可將謝小娥視為 一般女子等等。
地方志的記載和傳述與女教書相比,其實更為刻板單一,女教書 的傳文添加了某些不同的元素,使得傳主更加符合全書規劃下的女性 典範形象。值得注意的是:當女性傳主的某些道德特質 (如謝小娥的 孝行) 被刻意突出時,女教書所諄諄教誨的其他德行 (如溫柔卑下、男 女之防),便默默地被更高的道德前提所消弭了。
至於那些移植了文人思考,「增大版」的謝小娥故事,又反映了文 人的何種觀念?明代小說《拍案驚奇》收錄了編者凌濛初對謝小娥故
10 呂坤《閨範》的內容編排共分四卷,卷一為「嘉言」,輯四書五經以及歷付古語中與婦女有關 的文字,並加以衍釋々卷二、卷三、卷四均為「善行」,分類收輯女子之道、婦人之道、母道、
姊妹之道、姒娣之道、姑嫂之道、嫡妾之道、婢子之道九種。女子之道,是指「為人女」應行 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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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明)凌濛初,《拍案驚奇》(臺北〆三民,2007版),卷19,〈李公佐巧解夢中言,謝小娥智擒 船上盜〉,頁309-320。
12 空觀主人(凌濛初別號),〈拍案驚奇序〉,《拍案驚奇》,頁1。
13(明)凌濛初,《拍案驚奇》,卷19,〈李公佐巧解夢中言,謝小娥智擒船上盜〉,頁309-320。
14(明)凌濛初,《拍案驚奇》,卷 19,〈李公佐巧解夢中言,謝小娥智擒船上盜〉,頁 30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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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等待和病弱的形象;17 同時王夫之也降低了謝小娥的獨立性,將 小娥女扮男裝的情節,改寫成是他人建議的計謀。18
王夫之對於謝氏復仇行為的諸多文字,如小娥對仇人暗道「教你 認得有這把刀兒的好男子!」19 或形容小娥「雖巾幗之流,有丈夫之 氣」、20「雌龍夜吼」、21「常億晴川女丈夫」22 等,不斷暗示殺人復仇 的義行應為「男子之行」,並非對女性應有的社會期待。從王夫之的敘 事當中,也可看到當時習用的成語中,缺乏對復仇女性、或是英勇女 性的「稱謂」,只有在男性化的語詞前冠上「女」、「雌」等字姑且用之,
此種敘事方式使得女性復仇故事更加地耐人尋味。
「謝小娥復仇」的故事在明代,反覆出現在不同的文本,並呈現不 同的樣貌。明代方志中的謝小娥復仇,呈現了著重貞節的趨勢,在其 他眾多版本的謝小娥故事中,編寫者也同樣地將敘事的焦點,由復仇 倫理的實踐,轉向女性對貞節這個道德項的自持、自視,將明代女性 形象的既有認知,移植覆蓋在謝小娥故事上。「謝小娥復仇」經歷了數 個朝代的流衍,到了明代,文人在述說這個文本時,謝小娥已經不再 是一個獨立完整的故事,而成為推行教化或抒發意念的工具,從文人 對前代女性復仇故事的刪改增補中,可以看到他們投射其中的倫理思 考,他們重視的道德項目,文人藉由「謝小娥故事」,展現對女性的規 訓與既定認知。
17(清)王夫之,《龍舟會》,頁1a-1b。
18 雜劇中除了依原故事情節,由李公佐替謝小娥解十二言字謎,猜出仇人姓名外。王夫之並安排 李公佐為小娥立計女扮男裝以利報仇々並為謝小娥批字以為憑證,要小娥在報仇後將其批字給 地方官做為憑據。
19(清)王夫之,《龍舟會》,頁12a。
20(清)王夫之,《龍舟會》,頁1a。
21(清)王夫之,《龍舟會》,頁9b。
22(清)王夫之,《龍舟會》,頁1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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