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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仇似俠」作為女子教材的復仇文本

明代女教書中的倫理與復仇

第二節 「報仇似俠」作為女子教材的復仇文本

自明初開始,統治者便十分重視女性教育,教化的對象更擴及一 般庶民女性,《古今列女傳》編有〈庶民之妻〉卷,即具有一定意義,

由於庶民之妻無法以輔佐丈夫功業的方式留名青史,故留名者多為道 德特異者,事實上就如同蔡保禎所言,家中有難者,才能凸顯其行。

在此脈絡下,女性復仇故事在永樂年間被編入《古今列女傳》,並流傳 天下,成為往後女教書編纂的重要內容之一。明代名聲最響亮的女教 書《閨範》,以及《繪圖古今列女傳》、《女鏡》、《奇女子傳》等女教書,

都收有數個女性復仇傳記,並有所論贊。以下筆者將透過女教書中的 女性復仇傳記,觀察以女性為預設讀者的女教書,對女性復仇的描寫,

和男性復仇的異同。

明末儒者王相的母親劉氏,撰寫《女範捷錄》,是書〈孝行篇〉,

談女子孝行並舉孝女、孝婦事如下:

男女雖異,劬勞則均,子媳雖殊,孝敬則一。夫孝者,百行之 源而尤為女德之首也。是故楊香搤虎,知有父而不知有身々…‥

姜妻至孝,雙鯉湧泉々唐氏乳姑而毓山南之貴裔,盧氏冒刃而 全垂白之孀慈,……張氏當雷擊而恐驚其姑,更延厥壽三十載々 趙氏手戮讎於都亭以報父……是皆感天地動神明,著孝烈於一 時,播芳名於千載者也,可不勉歟〇24

劉氏針對女性讀者發言,以家庭成員為例,指出男女雖不同,但負擔 的劬勞相同;兒子與媳婦雖不同,但是孝敬長輩的行為應該是一樣的。

劉氏的寫法類似《孝紀》,但她不僅點出男女有別,也指出兒子媳婦的 差別。劉氏指出,孝道是百行之源,也是最重要的女德。她除了舉例 肯定女兒對父母的孝順(例如楊香為救父搤虎,趙娥為父報仇),也論

24 (清)陳夢雷纂輯,《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閨媛總部〄總論二〄王節婦女範 捷錄〄孝行篇〉卷3,頁38a-38b。

.66.明代女性復仇故事的文化史考察

及出嫁成婦的女性,對於公婆的孝順。與蔡保禎《孝紀》相比,劉氏 的《女範捷錄》,對於女性的身分認同,考慮的更為周全。就孝行而言,

劉氏同樣視復仇為一種孝行。但除了女孝,更提及多數女性的另一個 身份—即媳婦,對夫家的認同和公婆的孝敬。

女教書以女性為預設的讀者,對於女性的身分認同,似乎考量的 更為周全。回頭再看《古今列女傳》所列的四個復仇故事的內容:趙 娥、王舜為父復仇是強調為「女」的身分,呂榮為夫復仇是為「婦」

的認同,季兒自殺以復兄仇則顯示女性為「女」、為「婦」的雙重身分 可能帶來的拉扯。25

萬曆十八年(1590),呂坤擔任山西按察使時編纂《閨範》一書,

該書堪稱明代最受歡迎的女教書,士人間彼此相贈,書商四處爭購,

其書在當時流傳甚廣,摹印不下數萬本,且有多種刊本流傳於民間,

一直到清代、民國都仍有人重新刊印。當時太監陳監由坊間購得此書 後,進呈神宗皇帝的寵妃鄭氏。鄭貴妃對《閨範》青睞有佳,隨即命 人增補十二人,首編為漢明帝明德馬皇后,終篇則為鄭貴妃本人,然 後矚伯父鄭承恩重刻,並在萬曆二十三年(1595)親自為此書作序。

貴妃重刊《閨範》一事雖然在後來引發政壇的軒然大波,呂坤也差點 被降罪。但鄭貴妃重刊《閨範》以推行女教之舉,對《閨範》的流傳 無疑起了推波助瀾的效果。26

《閨範》是呂坤以《列女傳》為藍本,「去其可懲、取其可法者」

編輯而成。全書編排共分四卷,卷一為「嘉言」,輯四書五經以及歷代

25女性另一重要的身份,為母,並未出現在女性復仇的脈絡下,則是因為復仇道德本身以「父母之 仇不共戴天」為核心理論,強調地位卑下者為尊長復仇的道德,明律中與復仇相關的法律「父 祖被毆」條和「尊長殺為人私和」條,都是以父祖尊長的被殺被毆為名,也可回應復仇道德強 調子孫為尊長復仇,而非父母尊長為子女復仇此點。

26相關討論可參見王光宜,《明代女教書研究》々鄭冠榮,《從鄭貴妃到客氏〆晚明政爭中的幾 個宮闈女性》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98),第三章第一節「鄭貴妃與「妖 書」案」,頁79-91。

第三章 垂範與規範〆明代女教書中的倫理與復仇〃67〃

古語中與婦女有關的文字,並加以衍釋;卷二、卷三、卷四均為「善 行」,分類收輯「女子之道」、「婦人之道」、「母道」等列女傳記。27呂 坤並刪精各傳記的內文,且為傳記中的難解字記上音讀注釋,又為每 個傳記配上傳主圖像,務求該書能引起讀者興趣且容易誦讀。《閨範》

確實也流傳甚廣,成為明代具代表性的女教書。《閨範》中與女性復仇 直接相關的傳記為〈趙娥刺仇〉、〈謝娥殺盜〉、〈王女擊賊〉、〈善歌婦 人〉、〈徐氏誅媯〉、〈淮帥僕妻〉、〈季宗之妹〉共七個傳記,呂坤為了 推展女教,不僅在每個傳記後附有贊語,也在各善行分類的開頭寫明 編輯的原則,務必希望讀者理解其編輯女教傳記的深意,為女性復仇 傳記在女教書中的脈絡,留下不少觀察的角度。

除了明代官方修撰的女教書,同樣的問題在延伸至清初的另一部 女教書《內則衍義》。此書是清世祖 (1638-1661) 遵循母親對典範女性 的理念,命大學士傅以漸纂修,於順治十三年 (1656) 完成。內容以「禮 記内則篇為本援,引經史諸書以佐證。」28 推闡分為八綱三十二:八 綱為孝之道、敬之道、教之道、禮之道、讓之道、慈之道、勤之道、

學之道,每道之下再分子目,如孝之道下分為事舅、事父母;敬之道 下分事夫、勤學、佐忠等。29 以下即以此書為例,觀察清初的官方女 教書對於女性的觀點是否有變化。

儒家經典討論的五倫復仇觀和復仇道德,表現在實際行為時,仍 以卑幼為尊長復仇為主。復仇道德的核心理論「父之仇不共戴天」,在

27 呂坤《閨範》所收錄列女傳記,善行部分共分為〆女子之道、夫婦之道、婦人之道、母道、姊 妹之道、姒娣之道、姑嫂之道、嫡妾之道、婢子之道九種。

28 清世祖,《御定內則衍義》(收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719冊,臺北〆臺灣商務出版社,

1983),頁1a。

29 八綱三十二目為孝之道 (包含事舅、事父母)、敬之道 (包含事夫、勤學、佐忠、贊廉、重賢)、

教之道 (包含教子、勉學、訓忠)、禮之道 (敬祭祀、肅家政、定變、守貞一、守貞二、殉節一 殉節二、殉節三、端好尚、崇儉約、謹言、慎儀)、讓之道 (崇謙退、和妯娌、睦宗族、待外 戚)、慈之道 (逮下、慈幼、敦仁、愛民、宥過)、勤之道 (女工、飲食)、學之道 (好學、著書)。

.68.明代女性復仇故事的文化史考察

《禮記‧曲禮》的解釋是「父者,子之天,不能復父仇,仰無以視忽於 皇天矣,報之之意,誓不與仇俱生。」30父者乃是子之天,所以子無法 與毀其天之人共處。

父者不僅是子之天,也是子之至尊。31人子為其天、其至尊復仇,

在倫理上可謂無可挑剔並成為儒家傳統的一部份。人為其天、其至尊 復仇的概念對於女性而言,比起男性卻又多了一層思考,女性嫁做人 婦時,其天、其至尊便轉為夫,32殺夫之仇便被納入「不共戴天」的脈 絡之下。因此以女性為預設讀者的女教書,自然便包含為父報仇、為 夫報仇兩種復仇傳記。

以下先將女教書收錄的復仇傳記,依「為父報仇」、「為夫報仇」

分類,整理如下:

(一)「為父報仇」類

女教書書名

收錄 傳主名 次數

古今列女傳 閨範 女鏡 奇女子傳 繪圖列女傳 內則衍義

趙娥 6 ○ ○ ○ ○ ○ ○

王舜 4 ○ ○ ○ ○

王廣女 4 ○ ○ ○ ○

謝小娥 4 ○ ○ ○ ○

30 (清)陳夢雷纂輯,《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交誼典〄恩讎部〄恩讎部總論〄禮記〉,

卷116,頁1143。

31(漢)鄭玄注,(清)阮元校刊,《儀禮》(臺北〆藝文印書館,1965),卷29,〈喪服〉,頁1a-2a。

32(漢)鄭玄注,(清)阮元校刊,《儀禮》,卷29,〈喪服〉,頁4a-4b。

第三章 垂範與規範〆明代女教書中的倫理與復仇〃69〃

(為父為夫 報仇)

賈孝女 3 ○ ○ ○

程烈女 3 ○ ○ ○

衛無忌 2 ○ ○

緱玉 1 ○

義激 1 ○

崔慎思妾 1 ○

(二)「為夫報仇」類

女教書書名

收錄 傳主名 次數

古今列女傳 閨範 女鏡 奇女子傳 繪圖列女傳 內則衍義

謝小娥

(為父為夫 報仇)

4

○ ○ ○ ○

孫翊妻徐 氏

4 ○ ○ ○

呂榮 3 ○ ○ ○

淮帥僕妻 3 ○ ○ ○

淮陰義婦 1 ○

善歌婦人 1 ○

男玉 1 ○

.70.明代女性復仇故事的文化史考察

申屠氏 1 ○

莒婦 1 ○

說明〆本表據《古今列女傳》(收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452冊,臺北〆臺灣商務印 書館,1983)、《閨範》(收於《中國古代版畫叢看二編》,第5輯,上海〆上海古籍出版社,

據明啟禎間新安泊如齋刊本重印)、《女鏡》(臺北〆國家圖書館善本室藏,明萬曆間楊同 春刻本)、《奇女子傳》(收於《明清善本小說叢刊初編》,第2輯,臺北〆天一出版社,據 明刊本影印)、《繪圖列女傳》(臺北〆正中書局,據清知不竹齋藏版重印,1997)、《御 定內則衍義》(收於《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721冊,臺北〆臺灣商務出版社,1983)製。

女性為親人復仇,是一種道德的表現。不過復仇的前提涉及親人 的死亡,使得復仇故事的敘事結構與「至苦至奇」的情節關係密切。

復仇的困難和復仇行為的慘烈,也使得復仇故事備受文人的尊崇和矚 目。復仇做為一種道德論述,收在教育女性道德、教導女性行止的女 教書,女教書的編者們,會如何去思考女性的復仇德行?看待女性暴 力?以下擬以女教書的對於女性傳記的贊言為主,觀察士人如何讚 揚、討論復仇女性。33

為父報仇

女教書收錄的女子報仇故事中,隨著情節的不同,編輯者對故事 的評論也不甚相同。趙娥刺仇是最常被收錄進女教書的復仇故事:趙 娥的父親被仇家殺死,而趙娥的兄弟俱已病故,仇家原本自喜無人可 復仇,但趙娥心懷復仇之志,每天隨身攜帶著兵刃想要找機會刺殺仇 人,然而十餘年都無法成功。一日,在路邊的亭舍偶遇仇人,才終於 成功復仇,趙娥殺人後自首,當時的司法官員想放趙娥逃走,但趙娥

33 本段所談的女教書論贊,全文可詳見附錄一,附錄二。《女鏡》雖收有女性復仇故事,不過並 未對每個故事有評論,故而附錄中不錄。

第三章 垂範與規範〆明代女教書中的倫理與復仇〃71〃

第三章 垂範與規範〆明代女教書中的倫理與復仇〃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