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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創新接受度

一、創新的定義

創 新 對 於 使 用 者 來 說 , Rogers (1983)認 為 是 一 個 新 的 思 想 、 新 的 產 品 或 新 的 過 程 , 也 就 是 說 只 要 一 個 想 法 對 個 人 來 說 是 新 的 觀 念 , 便 稱 作 為 創 新 。 對 教 育 而 言 , 創 新 意 指 任 何 新 的 觀 念 、 方 法 、 活 動 計 劃 或 科 技 , 被 運 用 來 改 善 教 育 的 品 質 (Rich, 1992), 而 常 在 學 校 系 統 中 出 現 如 : 課 程 與 教 材 的 修 訂 、 教 學 行 為 與 策 略 的 變 更 、 教 育 工 作 者 對 教 育 理 念 和 教 學 態 度 的 正 向 改 變 , 及 教 育 科 技 的 引 進 與 推 廣 …等 , 只 要 對 教 師 個 人 而 言 為 第 一 次 使 用 或 發 現 之 新 觀 念 、 實 務 或 事 物 , 即 使 對 其 他 教 師 來 說 已 屬 非 新 , 仍 然 可 視 為 一 種 創 新 (林 志 隆 、 王 郁 文 , 2006)。

本 研 究 之 主 題 : 自 由 軟 體 融 入 教 學 , 對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雖 並 不 是 第 一 次 聽 到 或 知 道 , 也 不 是 屬 於 新 的 名 詞 , 但 依 據 上 述 學 者 之 定 義 , 亦 是 屬 於 教 與 學 的 創 新 , 所 以 本 研 究 將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視 為 創 新 事 物 。

二、創新擴散理論

創 新 擴 散 理 論 是 研 究 新 事 物 之 創 新 採 用 因 素 的 主 要 研 究 理 論 之 一 , 創 新 擴 散 理 論 起 初 是 Everett Rogers 在 1962 年 首 先 提 出 創 新 -採 用 理 論 之 後 , 於 1971 年 提 出 更 完 整 的 創 新 決 策 過 程 理 論 , 之 後 對 此 模 型 進 行 修 正 , 並 於 1983 年 提 出 完 整 的 內 容 闡 述 , 進 而 在 1995 年 正 式 確 立 了 創 新 擴 散 理 論( Theory of Diffusion of Innovation), 創 新 擴 散 理 論 的 重 點 在 於 : 傳 播 過 程 中 涉 及 的 一 項 新 事 物 , 由 一 方 傳 達 到 另 一 方 , 最 後 使 其 接 受 採 用 , 而 該 擴 散 傳 佈 的 過 程 便 稱 為 創 新 擴 散 。 Rogers 認 為 此 過 程 中 有 五 個 主 要 的 元 素 , 分 別 是 創 新 事 物 、 傳 播 管 道 、 時 間 、 社 會 體 系 與 採 用 :

( 一 ) 創 新 事 物( invention): 是 一 種 新 的 想 法 、 做 法 、 或 發 明 。 指 個 人 或 特 定 群 體 認 為 「 新 的 事 物 」 。

( 二 )擴 散 管 道( communication channels):所 謂 的 擴 散 管 道 是 指 由 個 人 起 始 而 傳 遞 至 他 人 。 新 事 物 要 擴 散 到 個 人 之 中 , 必 須 仰 賴 各 式 傳 播 管 道 。

( 三 )時 間( time):在 擴 散 過 程 中,由 於 社 會 所 有 的 個 體 成 員 人 格 特 質 、 教 育 程 度 、 社 會 地 位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 致 使 不 同 的 使 用 者 對 新 事 物 接 受 的 快 慢 程 度 也 不 同 。

( 四 )社 會 體 系( social system):社 會 體 系 指 的 是 新 事 物 發 生 的 所 在 之 處 , 可 能 是 一 個 人 或 一 個 團 體 , 代 表 其 有 一 定 的 範 圍 。

( 五 ) 採 用 ( adoption) : 政 策 相 關 資 訊 是 否 真 被 決 策 者 所 採 用 才 是 真 正 重 要 關 鍵 。

一 個 創 新 的 擴 散 與 採 納 的 過 程 中 會 受 到 創 新 特 質 的 影 響 。 五 個 創 新 的 特 質 , 會 影 響 人 們 是 否 採 用 該 新 事 物 : 相 對 優 勢 、 相 容 性 、 複 雜 性 、 可 試 驗 性 、 可 觀 察 性 。

1.相 對 優 勢 ( Relative Advantage) : 創 新 比 被 其 取 代 的 現 有 觀 念 或 技 術 優 越 的 程 度 。

2.相 容 性( Compatibility): 創 新 和 接 受 者 的 價 值 系 統 、 過 去 的 經 驗 及 需 求 相 一 致 的 程 度 。

3.複 雜 性 ( Complexity) : 理 解 和 使 用 創 新 的 難 易 程 度 。

4.可 試 驗 性 ( Triability) : 創 新 可 以 在 有 限 的 基 礎 上 被 試 驗 的 程 度 。 5.可 觀 察 性 ( Observability) : 創 新 可 被 他 人 觀 察 的 程 度 。

如 果 以 此 五 個 創 新 的 特 質 與 自 由 軟 體 推 廣 的 特 質 做 以 下 的 比 較 ( 林 仕 強 , 2008) , 可 發 現 本 研 究 採 用 創 新 接 受 度 作 為 研 究 理 論 基 礎 是 相 當 恰 當 的 :

1.相 對 優 勢 : 自 由 軟 體 以 免 費 的 方 式 提 供 使 用 者 下 載 或 軟 體 光 碟 ezgo, 較 商 業 軟 體 有 經 濟 上 的 優 勢 。

2.相 容 性 : 自 由 軟 體 之 使 用 習 慣 與 常 見 微 軟 作 業 系 統 不 同 , 這 種 情 形 造 成 微 軟 作 業 系 統 之 使 用 者 難 以 轉 換 到 Linux 作 業 系 統 。

3.複 雜 性 : 自 由 軟 體 之 作 業 系 統 , 需 要 較 高 的 技 術 門 檻 , 在 操 作 上 使 用 者 有 時 需 要 使 用 命 令 列 , 打 入 指 令 , 此 外 電 腦 的 指 令 均 為 英 文 , 增 加 了 自 由 軟 體 的 使 用 複 雜 性 。

4.可 試 驗 性 : 自 由 軟 體 提 供 軟 體 的 試 用 品 , 讓 使 用 者 在 不 移 除 目 前 之 作 業 系 統 下 , 可 以 試 驗 新 的 系 統 , 如 知 名 的 Linux 發 行 套 件 Ubuntu 將 其 發 行 的 安 裝 光 碟 設 計 成 Live CD 的 模 式 , 使 用 者 將 光 碟 放 入 電 腦 之 後 開 機 , 設 定 光 碟 機 為 首 要 的 開 機 裝 置 , 電 腦 就 會 載 入 Live CD 的 Linux 作 業 系 統 , 完 全 不 會 動 到 硬 碟 的 資 料 , 使 用 者 就 可 以 安

心 的 試 用 Linux 的 環 境 而 不 用 擔 心 毀 損 原 先 的 作 業 系 統 。

5.可 觀 察 性 : 目 前 自 由 軟 體 的 佔 有 率 還 是 偏 低 , 因 此 可 觀 察 性 偏 低 , 不 利 於 創 新 的 擴 散 , 尤 其 是 「 自 由 」 的 理 念 , 更 加 難 以 被 觀 察 。

三、創新接受度(Innovativeness):

創 新 接 受 度 是 在 創 新 擴 散 的 過 程 中 , 當 個 體 得 知 或 接 觸 某 項 創 新 時 , 可 能 會 出 現 立 即 接 受 或 起 先 抱 持 懷 疑 態 度 、 之 後 受 外 界 影 響 逐 漸 接 受 , 或 是 自 始 至 終 都 表 拒 絕 , 其 不 同 反 應 程 度 即 為 創 新 接 受 度 ( 林 志 隆 、 王 郁 文 , 2006)。 這 些 接 受 程 度 不 同 受 到 以 下 因 素 影 響 (Zaltman, 1965):

(一 ) 個 體 本 身 所 具 有 的 人 格 特 質 : 認 知 、 經 驗 、 價 值 觀 、 好 惡 …等 。 (二 ) 個 體 所 接 觸 外 在 的 因 素 刺 激 : 壓 力 、 現 實 利 益 、 環 境 、 社 會 文 化 等 。

陳 嘉 彌 (1996)指 出 較 高 創 新 接 受 度 的 個 人 , 在 解 決 問 題 與 決 斷 各 項 事 物 的 能 力 、 發 展 張 力 與 潛 力 上 比 創 新 接 受 度 低 者 為 高 , 他 們 能 在 較 短 時 間 內 吸 取 資 訊 、 採 納 新 觀 念 或 新 事 物 來 改 變 原 有 的 認 知 與 行 為 , 進 而 散 佈 這 種 改 變 以 影 響 週 圍 的 個 人 。 利 用 創 新 接 受 度 量 表 (Innovativeness Scale) , 可 以 將 創 新 接 受 度 的 高 低 藉 由 統 計 數 據 分 析 出 , 該 量 表 最 早 為 Hurt, Joseph 與 Cook(1977)等 人 以 Rogers 與 Shoemaker 於 1971 年 對 創 新 觀 念 接 受 度 所 劃 分 的 五 大 創 新 接 受 者 特 性 為 基 礎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 這 三 位 學 者 先 行 設 計 了 53 題 的 七 等 級 李 克 特 式 (Likert)自 我 報 告 評 量 表 , 經 由 因 素 分 析 和 矩 陣 轉 換 統 計 分 析 過 程 , 最 後 選 擇 20 題 做 為 影 響 因 子 。

黃 嘉 勝 (1994)認 為 , 在 教 育 科 技 中 使 用 創 新 接 受 度 量 表 可 評 量 所 研 究 樣 本 人 員 對 創 新 的 接 受 程 度 、 可 探 討 各 類 創 新 接 受 者 對 創 新 觀 念 接 受 的 時 間 長 短 及 其 意 願 改 變 的 原 因 、 能 描 述 各 類 創 新 接 受 者 之 個 性 特 徵 , 並 進 而 比 較 在 不 同 社 經 特 色 (如 : 年 齡 、 教 育 程 度 、 社 會 地 位 )、 溝 通 行 為 (如 : 社 會 參 與 、 喜 好 交 友 )、 接 近 大 眾 媒 體 等 所 呈 現 之 相 關 性 , 或 使 用 多 重 迴 歸 的 統 計 方 法 , 有 效 預 測 上 述 所 提 及 的 各 類 自 變 數 中 對 創 新 觀 念 的 接 受 程 度 。

若 以 學 者 Zaltman 的 看 法 並 對 照 創 新 擴 散 的 五 項 特 質 , 其 創 新 接 受 度 之 影 響 因 素 正 成 為 本 研 究 架 構 中 之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 本 研 究 亦 將 參 酌 學 者 黃 嘉 勝 所 使 用 之 量 表 , 根 據 使 用 者 之 情 境 加 以 修 訂 成 為 本 研 究 創 新 接 受 度 之 問 卷 問 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