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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國小教師使用自由軟體於資訊 融入教學相關影響因素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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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環境經濟資訊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謝昆霖 先生 共同指導教授:施能木 先生

臺東縣國小教師使用自由軟體於資訊 融入教學相關影響因素之研究

研 究 生: 陳義賢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O 一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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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環境經濟資訊管理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臺東縣國小教師使用自由軟體於資訊 融入教學相關影響因素之研究

研 究 生: 陳義賢 撰 指導教授:謝昆霖 先生 共同指導教授:施能木 先生

中 華 民 國 一 O 一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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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撰 寫 論 文 是 段 漫 長 且 寂 寞 的 過 程 , 只 有 親 身 經 歷 過 的 人 才 能 感 同 身 受 。 但 首 先 我 要 感 謝 老 天 , 給 予 我 堅 強 的 毅 力 及 足 夠 的 智 慧 , 讓 我 經 常 在 天 色 未 明 即 起 , 用 我 的 單 指 神 功 一 個 鍵 一 個 鍵 , 在 螢 幕 上 緩 慢 的 敲 出 每 一 個 字 。

在 職 碩 專 班 的 論 文 , 或 許 在 學 術 貢 獻 並 不 起 眼 , 但 在 家 庭 、 工 作 等 身 兼 多 職 的 牽 絆 下 , 若 要 準 時 完 成 實 是 倍 感 艱 辛 , 除 了 要 排 除 萬 難 之 外 , 更 必 須 有 許 許 多 多 的 人 支 持 協 助 下 才 能 完 成 。 在 論 文 寫 作 當 中 , 兩 位 指 導 教 授 是 主 導 我 能 順 利 完 成 此 份 論 文 的 靈 魂 人 物 , 相 當 感 謝 指 導 教 授 謝 昆 霖 老 師 及 施 能 木 老 師 , 在 面 臨 本 校 大 學 評 鑑 之 際 , 於 校 務 繁 忙 中 仍 抽 空 給 予 提 攜 引 導 , 指 點 迷 津 ; 亦 感 謝 資 管 系 中 諸 位 老 師 , 在 授 課 過 程 中 不 時 提 供 論 文 方 向 策 略 , 增 廣 研 究 的 視 野 ; 而 研 究 所 的 同 班 同 學 , 就 有 如 戰 友 一 般 , 同 袍 情 懷 , 大 家 一 起 互 相 扶 持 相 互 勉 勵 , 真 的 覺 得 有 你 們 真 好 。 除 此 , 小 弟 任 職 的 學 校 為 能 讓 我 能 專 心 從 事 論 文 寫 作 , 同 事 們 紛 紛 分 擔 眾 多 行 政 業 務 , 其 中 更 是 感 激 同 事 美 英 學 姐 一 直 給 予 論 文 寫 作 時 各 項 細 節 的 解 說 , 並 且 在 問 卷 發 放 時 四 處 奔 波 請 託 , 在 美 英 學 姊 的 協 助 下 就 回 收 到 超 過 百 份 問 卷 。 行 文 至 此 , 眾 多 協 助 填 寫 問 卷 的 台 東 縣 諸 位 教 育 先 進 , 更 是 不 容 忘 記 感 恩 , 因 為 有 你 們 的 撥 空 填 寫 問 卷 , 才 使 的 本 份 論 文 研 究 得 以 完 成 。 最 後 , 在 此 我 要 將 此 份 論 文 獻 給 在 我 背 後 默 默 支 持 的 妻 子 及 家 人 , 因 為 有 你 們 的 容 忍 及 鼓 勵 , 才 能 走 到 撰 寫 謝 誌 這 一 步 , 再 次 完 成 我 人 生 另 一 階 段 的 挑 戰 。

陳 義 賢 謹 誌 於 臺 東 大 學 2012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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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國小教師使用自由軟體於資訊 融入教學相關影響因素之研究

作 者 : 陳 義 賢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環 境 經 濟 資 訊 管 理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摘 要

資訊融入教學改變了校園內以往的教學方式,而鼓勵教師採用自 由軟體融入課程教學之中,是目前教育當局所亟力推動的政策,目的 是要藉由教育下一代扶植國家軟體主權,並避免造成版權爭議及商業 壟斷。

本研究旨在了解目前臺東縣國小教師資訊融入教學中使用自由 軟體之現況,並探討其相關影響使用因素;以科技接受模式及創新擴 散理論相結合之架構,回收 332 份有效問卷進行量化分析。

根據本研究假說的檢定分析,歸納出以下研究結論:

(一)個人背景變項中「任教科目」 、 「對自由軟體的認知」 、 「參加自 由軟體相關研習次數」 、「參加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次數」「教 學電腦是否安裝自由軟體」「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頻率」,對

「科技接受度」及「創新接受度」有顯著差異。

(二)使用者的「科技接受度」及「創新接受度」會顯著正向影響對 自由軟體的「採用態度」。

(三)使用者的「採用態度」會顯著正向影響對自由軟體的「行為意 願」 。

關 鍵 詞 :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 自 由 軟 體 、 科技接受模式、 創新擴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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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ffecting Factors of Using Free Software to Integrat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to Instruction by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in Taitung County

Yi-Sian Chen

Abstrac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tegrated into instruction has changed the traditional school teaching methods. At present the Taiwanese educational authority is vigorously promoting policies that encourage teachers to use free software for their curriculum instruction, which aims to foster the national software sovereignty by educating the younger generation and to avoid copyright dispute and commercial monopoly.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current state and the affecting factors of using free software to integrat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to instruction by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in Taitung County. This study adopted a research framework based on the 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and the Theory of Diffusion of Innovation and conducted a questionnaire survey. A total of 332 valid questionnaires were collected and further underwent quantitative analysis.

According to the hypothesis testing results,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were drawn:

(1) There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 teachers’ (users’)

“technology acceptance” and “innovation acceptance” depending on their background variables including “teaching subjects”, “free software cognition”, “free software related seminar attendance”, “whether the teaching computers were installed with free software” and “the frequency of using free software to integrat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to instruction”

( 2) Users’ “technology acceptance” and “innovation acceptance” had significant positive effects on their “attitude toward using free software”

( 3) Users’ “attitude toward using free software” had a significant positive effect on their “behavior intention to use free software”.

Keywords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tegrated into Instruction、

Free Software、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heory of Diffusion of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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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中文摘要………ⅰ 英文摘要………ⅱ 目次………ⅲ 表目次………ⅴ 圖目次………ⅶ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5

第三節 名詞解釋 ………6

第四節 研究範圍和限制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9

第一節 資訊融入教學的意涵 ………9

第二節 自由軟體………12

第三節 科技接受模型………18

第四節 創新接受度………20

第三章 研究方法………23

第一節 研究架構………23

第二節 研究假設………24

第三節 研究對象………26

第四節 研究工具………26

第五節 研究流程………33

第六節 資料處理方式………35

第四章 研究結果………37

第一節 問卷回收………37

第二節 基本資料分析………37

第三節 各構面敘述性統計分析………46

(10)

第四節 背景變項對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各層面之差

分析 ………50

第五節 研究模型與研究假設檢驗 ………62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69

第一節 研究發現及結論 ………69

第二節 建議 ………74

參考文獻 ………77

附錄一 ………82

附錄二 ………88

(11)

表目次

表 1-1 教學時使用自由軟體的校數比例預期達成指標 ………3

表 3-1 科技接受度量表初稿題目………27

表 3-2 創新接受實量表初稿題目………28

表 3-3 採用態度與行為意願初稿題目………30

表 3-4 問卷效度分析結果 ………34

表 3-5 問卷信度分析結果 ………36

表 4-1-1 問卷寄發回收統計表 ………37

表 4-2-1 不同背景變項受測樣本次數統計表………40

表 4-2-2 現任職務與自由軟體認知交叉分析表………42

表 4-2-3 現任職務與參與自由軟體相關研習交叉分析表…………43

表 4-2-4 不同任教科目對自由軟體認知交叉分析表………44

表 4-2-5 不同任教科目與曾參加自由軟體研習交叉分析表………45

表 4-3-1 科技接受度量表敘述性統計摘要表………47

表 4-3-2 創新接受度量表敘述性統計摘要表………48

表 4-3-3 採用態度與行為意願量表敘述性統計摘要表………49

表 4-4-1 性別對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之差異分析摘要表…51 表 4-4-2 年齡對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之差異分析摘要表…51 表 4-4-3 教育程度對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之差異分析摘要 表………52

表 4-4-4 服務年資對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之差異分析摘要 表………53

表 4-4-5 現任職務對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之差異分析摘要 表………53

表 4-4-6 任教科目對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之差異分析摘要 表………55

表 4-4-7 對自由軟體的認知不同對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之差 異分析摘要表………57

表 4-4-8 曾參與自由軟體相關研習次數不同對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 由軟體之差異分析摘要表………58

表 4-4-9 曾參與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相關研習次數不同對資

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體之差異分析摘要表………59

(12)

表 4-4-10 教學用電腦是否安裝自由軟體對資訊融入教學使用自由軟

體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61

表 4-4-11 資訊融入教學中使用自由軟體的頻率不同對資訊融入教學 使用自由軟體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62

表 4-5-1 各變項相關係數表 ………63

表 4-5-2 影響採用態度因素線性迴歸分析 ………64

表 4-5-3 影響行為意願因素線性迴歸分析摘要表 ………64

表 4-5-3 預測採用態度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摘要表 ………65

表 4-5-4 個人背景變項對「科技接受度」、「創新接受度」顯著差異

彙整表………67

(13)

圖目次

圖 2-1 科技接受模式………18

圖 3-1 研究架構圖………23

圖 3-2 研究流程圖………31

圖 4-1 研究模型路徑分析圖………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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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 研 究 旨 在 了 解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之 現 況 , 並 探 討 其 相 關 影 響 因 素 , 藉 由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及 創 新 接 受 度 之 理 論 , 以 問 卷 的 方 式 蒐 集 資 料 , 分 析 出 現 況 及 影 響 因 素 。 在 本 章 中 , 首 先 敘 述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並 對 研 究 目 的 及 研 究 問 題 加 以 說 明 ; 其 次 針 對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名 詞 加 以 解 釋 , 最 後 就 研 究 範 圍 及 限 制 加 以 釐 訂 。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資 訊 科 技 衝 擊 了 人 類 生 活 的 方 式 , 也 加 速 了 人 類 文 明 進 步 的 速 度 , 對 於 我 們 生 存 的 環 境 及 未 來 的 發 展 產 生 許 多 巨 大 的 變 革 ; 基 本 的 資 訊 科 技 素 養 將 會 是 生 存 在 這 個 世 代 所 必 備 的 條 件 , 更 是 衡 量 一 個 國 家 國 力 強 弱 的 指 標 , 因 此 各 國 為 因 應 此 一 全 球 化 科 技 快 速 發 展 與 高 度 資 訊 化 的 時 代 趨 勢 , 莫 不 重 視 學 生 在 資 訊 科 技 上 的 能 力 培 養 , 於 是 投 入 大 筆 經 費 從 事 資 訊 基 礎 建 設 , 並 提 升 教 師 在 該 方 面 的 教 學 素 養 。 例 如 : 英 國 在 1998-2002 年 ( 後 延 伸 到 2004 年 ) 推 動 National Grid for Leaning(NGfL) 計 畫 , 估 計 在 2001-2004 年 期 間 , 投 入 學 校 改 善 資 訊 設 備 軟 硬 體 的 經 費 將 超 過 一 兆 英 鎊 (National Grid for Learning, 2004), 而 以 美 國 為 例 , 為 提 升 教 師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的 專 業 能 力 , 自 1999 年 起 投 入 達 四 億 美 元 的 經 費 於 「 Preparing Tomorrow 's Teachers to Use Technology ( PT3)」方 案 中 , 來 發 展 教 師 的 各 項 訓 練 計 畫 與 課 程 的 重 新 規 劃 (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 2005 ) 。 有 鑑 於 此 , 國 內 行 政 院 於 1998 年 的 擴 大 內 需 方 案 中 , 就 開 始 規 劃 並 執 行「 資 訊 教 育 基 礎 目 標 」的 政 策 , 逐 步 完 成 國 小 資 訊 及 網 路 設 備 的 建 置 , 於 1999 年 斥 資 台 幣 六 十 四 億 七 千 萬 元 來 充 實 中 小 學 的 資 訊 軟 硬 體 , 並 計 畫 在 2003 年 之 前 投 資 一 百 四 十 四 億 台 幣 來 建 置 教 室 內 的 電 腦 和 網 路 設 施

( 韓 善 民, 2000)。 而 教 育 部 也 在 2001 年 提 出「 中 小 學 資 訊 教 育 總 藍 圖 」,

藉 以 提 昇 學 生 的 資 訊 能 力 , 以 面 對 未 來 資 訊 化 社 會 的 挑 戰 ( 教 育 部 , 2001) 。 這 項 計 書 的 主 要 目 標 包 括 建 立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各 領 域 教 學 的 觀 念 與 能 力 指 標 、 依 教 學 之 需 求 設 計 教 師 資 訊 素 養 之 培 訓 內 容 、 四 年 內 所 有 教 師

(15)

必 項 具 備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的 能 力 、 以 及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的 時 間 需 達 學 生 上 課 時 數 至 少 20 %, 運 用 半 鼓 勵 半 強 迫 的 方 式 , 希 望 教 學 現 場 中 的 教 師 , 進 行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的 活 動 ( 學 校 推 動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的 實 施 策 略 探 究 , 徐 新 逸 , 2003)。 除 此 之 外 , 我 國 自 2001 年 開 始 實 施 的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 將 資 訊 教 育 列 為 重 點 議 題 , 而 運 用 科 技 與 資 訊 的 基 本 知 能 列 為 十 項 國 民 教 育 基 本 能 力 之 一 , 雖 然 資 訊 教 育 非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 但 卻 以 另 一 種 實 施 方 式 : 將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各 科 學 習 領 域 ; 其 目 標 為 引 導 學 生 了 解 資 訊 與 日 常 生 活 關 係 、 建 立 使 用 資 訊 的 基 本 知 識 及 技 能 、 培 養 資 料 搜 尋 及 處 理 運 用 的 能 力 、 啟 迪 終 身 學 習 的 態 度 (教 育 部 , 2001)。

在 許 多 先 進 國 家 全 力 發 展 資 訊 科 技 與 推 動 資 訊 教 育 下 , 電 腦 及 網 路 使 用 逐 年 普 及 化 , 軟 體 合 法 性 的 問 題 於 焉 產 生 , 商 業 版 權 之 爭 以 及 盜 版 查 緝 動 作 便 如 火 如 荼 的 隨 後 展 開 ; 例 如 : 美 國 301 條 款 如 排 山 倒 海 的 向 各 國 施 壓 , 對 於 保 護 智 慧 財 產 權 不 足 的 國 家 施 以 經 濟 貿 易 報 復 。 許 多 具 有 遠 見 的 國 家 開 始 重 視 自 由 軟 體 , 積 極 鼓 吹 自 由 軟 體 的 推 行 , 包 括 許 多 自 由 軟 體 的 法 案 、 政 策 、 聲 明 。 截 至 2011 年 , 自 由 軟 體 三 大 主 要 使 用 國 家 分 別 為 德 國 、 法 國 及 西 班 牙 ; 美 國 自 由 軟 體 約 占 資 通 訊 市 場 3 分 之 1; 拉 丁 美 洲 亦 積 極 發 展 自 由 軟 體 , 巴 西 已 有 73%大 型 企 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 非 洲 則 以 南 非 最 積 極 推 廣 自 由 軟 體 使 用 , 使 用 率 接 近 世 界 平 均 ; 亞 洲 地 區 則 以 日 本 、 南 韓 、 中 國 大 陸 及 印 度 領 先 自 由 軟 體 技 術 , 估 計 至 2011 年 底 亞 洲 地 區 政 府 機 構 之 自 由 軟 體 平 均 使 用 率 可 達 60%; 澳 洲 約 有 50%企 業 之 研 發 支 出 投 資 於 自 由 軟 體 ( 台 灣 服 務 貿 易 商 情 網 , 2011) 。

台 灣 在 2002 年 9 月 20 日 , 由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成 立 了 自 由 軟 體 推 動 小 組 , 當 時 提 出 了「 自 由 軟 體 產 業 推 動 計 畫 」, 目 的 是 希 望 藉 由 計 畫 的 執 行 , 能 降 低 企 業 軟 體 成 本 、 提 升 軟 體 產 業 競 爭 力 、 健 全 軟 體 產 業 發 展 、 並 活 絡 我 國 自 由 軟 體 的 應 用 以 期 能 與 世 界 資 訊 趨 勢 接 軌 。 不 僅 如 此 , 國 內 產 官 學 界 包 括 : 行 政 院 資 訊 推 動 小 組 、 國 科 會 、 主 計 處 電 子 中 心 、 國 科 會 、 教 育 部 、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 技 術 處 、 以 及 立 法 委 員 等 , 於 2002 年 齊 聚 阿 里 山 迎 接 日 出 , 共 同 宣 示 推 動 Linux 產 業 發 展 , 並 以 阿 里 山 日 出 計 畫 為 名 , 訂 立 多 項 建 設 性 的 達 成 目 標 。

在 自 由 軟 體 的 基 礎 教 育 部 分 , 教 育 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中 , 資 訊 教 育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已 有 多 項 指 標 加 入 了 運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概 念 , 並 於 第 五 項 實 施 要 點 指 出 :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 應 儘 量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 引 導 學 生 辨 識 自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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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 體 、 共 享 軟 體 與 商 業 軟 體 的 異 同 , 並 於 教 學 設 備 軟 體 項 中 , 要 求 教 師 儘 量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 並 強 調 自 由 軟 體 對 資 訊 教 育 之 價 值 。 在 校 園 方 面 自 由 軟 體 運 用 的 推 行 , 目 前 由 教 育 部 委 辦 、 自 由 軟 體 協 會 (SLAT)承 辦 的 : 教 育 部 校 園 自 由 軟 體 應 用 資 詢 中 心 (OSSACC), 已 在 全 國 各 校 園 進 行 推 廣 自 由 軟 體 應 用 的 實 際 工 作 。 2008 年 8 月 教 育 部 發 佈 的 中 小 學 資 訊 教 育 白 皮 書

( 2008) 中 明 確 指 出 自 由 軟 體 推 行 具 體 方 針 : 推 動 策 略 15: 推 動 軟 體 多 元 發 展 與 應 用

行 動 方 案 35: 建 立 教 學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研 發 團 隊 (p23)

建 立 支 援 校 園 教 學 與 應 用 的 自 由 軟 體 研 發 團 隊 , 初 期 以 軟 體 中 文 化 及 優 化 為 主 , 逐 步 將 好 用 的 軟 體 引 進 校 園 , 並 持 續 以 補 助 及 競 賽 方 式 促 進 自 由 軟 體 之 研 發 。

行 動 方 案 36: 訂 定 中 小 學 採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規 範 對 自 由 軟 體 在 中 小 學 的 應 用 訂 定 規 範 。 (p23)

表 1-1 教 學 時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校 數 比 例 預 期 達 成 指 標 指 標 五 教 學 時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校 數 比 例

說 明 教 學 時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校 數 佔 全 國 中 小 學 校 數 的 比 例 , 目 前 是 200 校

年 度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目 標 值 350 校 500 校 750 校 1,000 校 資 料 來 源 : 教 育 部 中 小 學 資 訊 教 育 白 皮 書 2008-2011(p25) 註 : 表 中 200 校 為 2008 年 8 月 統 計 數 字

在 這 些 眾 多 的 努 力 下 , 台 灣 在 自 由 軟 體 的 研 發 與 提 供 平 台 日 漸 成 熟 與 豐 富 , 例 如 : 國 家 高 速 網 路 與 計 算 機 中 心 所 研 發 的 自 由 軟 體 「 再 生 龍 」 (Clonezilla), 就 被 國 際 知 名 專 業 電 腦 雜 誌 PC Magazine 評 選 為 2011 年 最 佳 備 份 軟 體 ; 教 育 部 亦 於 每 年 舉 辦 「 全 國 校 園 軟 體 設 計 創 意 競 賽 」 , 當 中 便 有 「 自 由 軟 體 」 為 類 別 之 競 賽 項 目 。 在 基 層 部 分 的 各 縣 市 政 府 教 育 處 , 更 是 積 極 要 求 教 師 參 與 各 項 自 由 軟 體 的 研 習 , 並 以 參 與 研 習 人 次 比 率 作 為 考 評 的 基 準 , 希 望 教 師 將 自 由 軟 體 帶 進 校 園 , 藉 由 融 入 各 科 教 學 中 , 啟 發 引 領 這 些 學 童 成 為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種 子 ; 而 在 基 礎 資 訊 設 備 上 , 許 多 縣 市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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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發 到 校 方 的 學 生 用 電 腦 , 均 加 裝 自 由 軟 體 與 微 軟 雙 平 台 , 或 安 裝 自 由 軟 體 的 應 用 程 式 , 在 在 都 是 希 望 能 為 學 子 創 造 充 足 的 自 由 軟 體 學 習 環 境 。 如 此 看 來 , 台 灣 的 自 由 軟 體 推 行 應 至 今 應 是 相 當 盛 行 且 普 及 , 但 就 筆 者 對 國 小 實 際 教 學 工 作 場 域 的 觀 察 , 特 別 是 臺 東 縣 地 區 學 校 , 自 由 軟 體 的 應 用 並 沒 有 想 像 中 的 普 及 , 許 多 的 教 師 電 腦 中 仍 舊 是 微 軟 的 天 下 , 自 由 軟 體 的 教 學 僅 存 在 部 分 的 資 訊 課 程 中 , 各 大 學 習 領 域 教 學 過 程 ,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還 是 以 微 軟 或 書 商 所 提 供 的 電 子 書 為 大 宗 ; 若 論 及 自 由 軟 體 類 的 研 習 , 幾 乎 都 以 資 訊 教 師 為 對 象 , 學 校 方 面 若 見 資 訊 類 的 研 習 , 也 是 大 致 都 推 薦 資 訊 教 師 參 加 , 並 未 遍 及 各 科 教 師 或 導 師 , 是 以 , 臺 東 縣 國 小 校 園 中 自 由 軟 體 的 使 用 比 率 , 可 想 而 知 是 相 對 的 較 低 。 再 舉 例 而 言 : 99 學 年 度 教 育 部 對 各 級 學 校 機 關 進 行 統 合 視 導 中 , 資 訊 教 育 相 關 推 動 業 務 執 行 情 形 經 考 評 後 , 臺 東 縣 成 績 敬 陪 全 國 後 座 ; 在 教 育 部 99 年 度 資 訊 教 育 視 導 說 明 中 , 訪 視 發 現 第 一 項 中 的 第 ( 一 ) 子 項 提 及 : 「 應 用 於 教 學 使 用 之 校 數 比 例 」及「 完 成 縣( 市 )自 由 軟 體 基 礎 研 習 教 師 人 數 之 比 例 」二 部 分 , 在「 應 用 於 教 學 使 用 之 校 數 比 例 」 部 分 , 多 數 直 轄 市 、 縣 市 政 府 皆 能 依 照 本 部 規 定 達 成 累 計 30% 及 新 增 13% 學 校 於 資 訊 課 程 實 施 自 由 軟 體 教 學 活 動 目 標 , 惟 臺 東 縣 應 加 強 辦 理 。 在 「 完 成 縣 ( 市 ) 自 由 軟 體 基 礎 研 習 教 師 人 數 之 比 例 」 部 分 , 多 數 直 轄 市 、 縣 市 政 府 皆 能 依 據 本 部 規 定 達 成 累 計 100%

教 師 培 訓 及 新 增 25% 教 師 參 與 3 小 時 自 由 軟 體 基 礎 研 習 目 標 , 惟 桃 園 縣 及 臺 東 縣 應 加 強 辦 理 ”( 教 育 部 99 年 度 資 訊 教 育 視 導 說 明 )。 臺 東 縣 政 府 教 育 處 有 鑑 於 此 , 於 100 年 7 月 12 日 發 文 至 全 縣 各 國 中 小 , 其 主 旨 為 : 要 求 各 校 配 合 100 年 教 育 部 統 合 視 導 評 鑑 項 目 , 各 校 於 撰 寫 課 程 計 畫 時 , 各 教 師 於 正 式 課 程 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進 行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之 節 數 , 佔 總 教 學 節 數 比 例 應 達 10% 以 上 ( 臺 東 縣 政 府 100 年 7 月 12 日 教 督 字 第 1003029891 號 函 ) 。

推 動 多 年 的 自 由 軟 體 , 許 多 文 獻 均 指 出 其 好 處 及 優 點 不 勝 枚 舉 , 且

「 非 微 軟 使 用 環 境 」具 有 適 切 性( 黃 俊 源 , 2009), 特 別 是 消 弭 數 位 落 差 , 協 助 較 弱 勢 的 基 礎 資 訊 教 育 , 而 臺 東 縣 因 地 理 環 境 及 經 濟 因 素 考 量 , 更 是 有 推 廣 自 由 軟 體 之 迫 切 需 求 ; 但 由 以 上 之 陳 述 看 來 , 在 臺 東 縣 校 園 中 自 由 軟 體 的 推 廣 似 乎 尚 處 於 有 待 普 及 階 段 , 為 何 如 此 ? 引 發 研 究 者 研 究 動 機 。 再 者 , 自 由 軟 體 之 能 否 推 廣 , 國 小 之 基 礎 教 育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 而 自 由 軟 體 能 否 在 國 小 順 利 推 展 , 關 鍵 之 一 , 在 於 第 一 線 的 教 育 人 員 是 否 能 接 受 及 認

(18)

同 ; 因 此 , 研 究 者 將 以 問 卷 調 查 的 方 式 , 了 解 目 前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的 實 際 現 況 , 企 圖 以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結 合 創 新 接 受 度 理 論 , 尋 找 影 響 使 用 者 意 願 的 因 素 有 哪 些 , 希 望 藉 由 研 究 所 得 到 的 結 果 及 建 議 , 能 提 供 教 育 當 局 作 為 推 廣 自 由 軟 體 策 略 的 參 考 。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基 於 上 述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擬 定 本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

(一 )瞭 解 目 前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於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的 現 況 。

(二 )探 討 不 同 背 景 的 教 師 在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融 入 教 學 上 的 差 異 。 (三 )不 同 背 景 項 的 教 師 對 科 技 接 受 度 為 何 ?

(四 )不 同 背 景 項 的 教 師 對 創 新 接 受 度 為 何 ?

(五 )分 析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於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時 , 其 科 技 接 受 度 、 創 新 接 受 度 與 採 用 態 度 之 間 關 聯 性 為 何 ?

(六 )分 析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於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時 ,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採 用 態 度 與 最 終 行 為 意 願 之 影 響 因 素 為 何 ?

(19)

第三節 名詞解釋

一、資訊融入教學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其 主 要 意 涵 , 在 於 授 課 教 師 能 瞭 解 資 訊 的 本 質 , 並 統 整 資 訊 科 技 與 學 科 知 識 , 在 課 堂 中 引 導 學 生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的 知 識 , 進 行 相 關 的 學 習 活 動 , 藉 以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完 成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 以 達 到 學 習 成 效 。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定 義 為 : 教 師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於 課 程 中 , 並 非 要 去 主 導 課 程 教 學 , 而 是 教 師 教 學 法 去 主 導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的 時 間 與 地 點 , 並 且 視 課 程 內 容 之 相 關 性 靈 活 搭 配 , 以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二、自由軟體

自 由 軟 體 起 初 是 由 使 用 者 與 社 群 所 共 同 開 發 出 來 , 是 一 種 公 開 原 始 碼 的 軟 體 , 根 據 自 由 軟 體 基 金 會(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的 創 始 人 Richard M. Stallman 對 自 由 軟 體 的 定 義 為 (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2007) : 一 、 使 用 的 自 由 : 無 論 基 於 任 何 理 由 , 皆 有 使 用 程 式 的 自 由 。

二 、 研 究 的 自 由 : 研 究 程 式 如 何 運 作 並 修 改 程 式 碼 以 符 合 需 求 的 自 由 ; 而 其 前 提 是 能 取 得 程 式 原 始 碼 。

三 、 散 佈 的 自 由 : 基 於 協 助 他 人 , 可 以 自 由 拷 貝 、 散 佈 的 自 由 。

四 、 改 良 的 自 由 : 改 良 程 式 並 予 以 公 開 , 致 使 社 群 得 以 受 益 的 自 由 ; 而 其 前 提 是 能 取 得 程 式 原 始 碼 。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自 由 軟 體 定 義 為 : 使 用 者 可 以 自 由 使 用 、 下 載 、 修 改 與 散 佈 之 執 行 程 式 , 為 公 開 原 始 碼 的 軟 體 。

三、科技接受度

根 據 Davis (1989) 提 出 之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 在 理 性 行 為 的 前 提 下 , 針 對 使 用 者 在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時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接 受 度 , 提 出 兩 個 特 別 的 信 念 , 分 別 是 認 知 有 用 性 及 認 知 易 用 性 , 這 兩 個 認 知 信 念 是 人 們 對 於 表 現 及 努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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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主 觀 評 價 , 使 用 態 度 是 由 認 知 有 用 性 及 認 知 易 用 性 所 共 同 決 定 的 , 因 此 當 使 用 者 自 我 認 知 覺 得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是 有 用 的 及 易 用 的 , 此 時 使 用 者 會 對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抱 持 正 面 態 度 。 認 知 有 用 性 是 指 個 人 相 信 使 用 一 個 特 定 的 系 統 將 會 提 高 其 工 作 表 現 的 程 度 。 個 人 經 由 操 作 及 使 用 系 統 的 協 助 , 對 於 改 善 工 作 績 效 與 完 成 工 作 的 速 度 , 是 否 能 夠 增 加 生 產 力 , 效 能 的 增 加 與 否 , 來 推 論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是 否 對 於 使 用 者 在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時 容 易 進 行 。 認 知 易 用 性 是 指 個 人 相 信 使 用 一 個 特 定 系 統 , 在 使 用 上 的 困 難 與 否 的 相 對 程 度 , 對 於 系 統 是 否 能 很 容 易 就 學 會 操 作 , 是 否 清 楚 且 不 費 力 的 操 作 其 介 面 , 用 來 推 論 使 用 者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來 融 入 教 學 , 是 否 很 容 易 完 成 教 學 課 程 。 採 用 態 度 與 行 為 意 願 則 是 使 用 者 對 於 自 由 軟 體 , 在 接 下 來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上 , 是 否 願 意 繼 續 使 用 或 增 加 使 用 的 頻 率 。

據 此 , 本 研 究 之 科 技 接 受 度 定 義 為 : 教 師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於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時 , 自 由 軟 體 是 能 提 高 教 學 品 質 及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 且 自 由 軟 體 應 用 於 教 學 是 相 容 易 使 用 的 , 此 時 使 用 者 會 對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於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是 抱 持 正 面 態 度 。 。

四、創新接受度

創 新 在 此 並 非 對 所 有 的 個 體 都 是 新 的 觀 念 或 是 事 物 , 乃 是 針 對 使 用 者 本 身 第 一 次 發 現 、 接 觸 、 使 用 這 些 新 的 觀 念 或 是 事 物 , 本 研 究 根 據 黃 嘉 勝 (1994)對 創 新 接 受 度 的 看 法 : 將 創 新 接 受 度 視 為 一 種 可 以 用 來 解 釋 個 人 面 對 創 新 觀 念 或 事 物 時 , 衡 量 本 身 願 意 改 變 的 程 度 , 當 創 新 接 受 度 愈 高 時 , 其 相 對 願 意 改 變 的 程 度 越 高 。

本 研 究 將 創 新 接 受 度 定 義 為 : 使 用 者 面 對 自 由 軟 體 這 一 新 的 觀 念 及 軟 體 時 , 所 持 有 的 態 度 及 本 身 所 能 夠 接 受 的 程 度 。

第四節 研究範圍和限制

整 個 研 究 過 程 中 雖 已 力 求 嚴 謹 , 但 基 於 時 間 、 人 力 、 物 力 及 其 他 主 客 觀 因 素 影 響 下 , 研 究 過 程 中 可 能 有 不 盡 周 延 完 整 之 處 。 為 確 保 本 研 究 之 結 論 合 宜 , 以 下 分 別 提 出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範 圍 與 研 究 限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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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範圍

(一)研究地區及對象

本 研 究 以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 但 不 包 含 較 少 授 課 之 校 長 、 實 習 教 師 以 及 學 校 職 員 。

(二)研究內容

本 研 究 旨 在 瞭 解 臺 東 縣 地 區 國 小 教 師 對 於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科 技 接 受 度 , 以 及 臺 東 縣 地 區 國 小 教 師 對 自 由 軟 體 授 課 的 創 新 接 受 度 , 深 入 分 析 其 間 之 相 關 聯 性 , 來 探 討 並 尋 找 影 響 臺 東 縣 地 區 國 小 教 師 於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現 況 以 及 採 用 態 度 、 行 為 意 願 的 相 關 因 素 。

二、研究限制

為 使 本 研 究 結 果 不 致 產 生 過 度 的 推 論 , 茲 將 研 究 限 制 說 明 如 下 :

(一)研究樣本

雖 國 中 教 育 亦 為 九 年 一 貫 教 育 範 圍 , 但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中 僅 只 對 國 小 三 年 級 至 國 中 一 年 級 建 議 每 學 年 需 有 32~36 節 資 訊 課 程 或 資 訊 融 入 於 各 領 域 之 教 學 , 而 國 中 二 、 三 年 級 可 視 需 要 而 安 排 節 數 , 並 不 加 以 限 制 ; 本 研 究 為 使 結 論 更 加 精 確 , 故 本 研 究 樣 本 排 除 國 高 中 教 師 , 僅 針 對 臺 東 縣 內 之 國 小 編 制 內 合 格 教 師 。 且 各 縣 市 之 地 理 環 境 、 城 鄉 數 位 差 距 等 因 素 差 異 頗 大 , 各 縣 市 教 育 處 資 訊 推 動 方 式 及 教 師 研 習 課 程 不 盡 相 同 , 故 本 研 究 結 果 僅 適 用 於 各 項 條 件 相 類 似 之 縣 市 。

(二)研究變數

影 響 教 師 科 技 接 受 度 及 創 新 接 受 度 的 背 景 因 素 非 常 多 , 例 如 科 任 教 師 兼 職 網 管 老 師 、 級 任 兼 職 網 管 老 師 或 是 主 任 兼 網 管 等 等 , 這 些 老 師 對 資 訊 接 受 度 較 大 , 但 卻 不 一 定 有 機 會 上 資 訊 課 程 或 將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中 , 唯 本 研 究 無 法 全 部 羅 列 於 此 , 僅 以 任 教 科 目 及 職 務 之 變 項 加 以 探 討 分 析 , 也 因 為 在 研 究 變 項 上 有 限 , 其 結 果 解 釋 範 圍 也 將 有 所 限 制 。

(三)研究方法

本 研 究 採 用 問 卷 研 究 法 , 問 卷 中 所 有 問 題 皆 由 受 試 者 依 照 自 身 的 實 際 情 況 來 回 答 , 雖 過 程 力 求 嚴 謹 , 但 受 試 者 在 填 答 時 可 能 因 為 情 緒 、 壓 力 、 自 我 防 衛 、 當 時 環 境 的 因 素 或 社 會 期 許 的 效 應 下 , 填 答 者 不 一 定 據 實 回 答 或 有 所 隱 瞞 , 因 而 使 結 果 有 量 測 誤 差 (measurement error)的 存 在 , 因 此 在 引 用 本 研 究 結 果 時 需 多 加 謹 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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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資訊融入教學的意涵

一、資訊融入教學的定義

近 代 資 訊 科 技 的 發 展 與 使 用 , 讓 許 多 傳 統 方 式 無 法 以 視 覺 或 動 態 呈 現 的 學 科 及 教 材 , 出 現 新 的 教 學 方 法 , 也 讓 教 學 更 為 落 實 , 從 最 早 的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應 用 (Computer Assisted Instruction, CAI) , 之 後 成 為 資 訊 素 養 (Computer Literacy)和 技 能 的 培 育 , 直 至 如 今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階 段 ; 有 許 多 學 者 針 對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進 行 研 究 , 以 下 為 部 分 學 者 對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的 闡 述 :

黃 政 傑( 1996)認 為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並 不 只 是 教 學 過 程 使 用 電 腦 來 教 學 , 而 是 教 師 根 據 教 學 目 標 、 學 生 特 性 , 配 合 教 學 內 容 、 環 境 , 採 行 適 合 的 教 學 方 法 , 以 完 成 教 學 活 動 。 因 此 ,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不 只 是 教 師 會 使 用 資 訊 科 技 工 具 而 已 , 最 主 要 是 能 否 有 效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的 各 項 優 勢 做 為 教 學 工 具 , 適 切 的 融 入 各 科 教 學 的 過 程 中 , 來 達 成 教 學 目 標 及 提 升 學 習 效 能 , 所 以 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 資 訊 教 育 是 融 入 各 領 域 學 科 的 教 學 方 式 , 並 未 單 獨 設 科 。

張 國 恩 ( 1999) 是 以 「 建 構 式 教 學 」 的 觀 點 認 為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是 利 用 現 今 學 習 科 技 的 發 展 , 並 且 在 建 構 理 論 的 基 礎 下 ,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來 啟 發 與 輔 導 學 生 的 學 習 方 式 。 溫 明 正( 2000)亦 是 以「 建 構 式 教 學 」的 觀 點 認 為 :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是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來 做 為 教 學 內 容 設 計 , 提 供 學 生 貼 近 真 實 生 活 的 學 習 情 境 , 讓 學 生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發 現 問 題 、 分 析 問 題 及 解 決 問 題 , 進 而 建 構 出 屬 於 自 己 的 知 識 系 統 。 由 此 可 知 , 知 識 的 傳 授 不 再 是 單 向 的 老 師 講 述 傳 授 , 更 可 以 利 用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 透 過 資 訊 科 技 的 媒 介 , 成 為 互 動 式 學 習 , 藉 此 讓 學 生 參 與 思 考 的 過 程 , 完 成 知 識 的 建 構 。

王 全 世 (2000)認 為 將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課 程 、 教 材 及 教 學 中 , 使 之 成 為 教 室 中 日 常 教 學 的 一 部 分 , 將 其 視 為 一 個 方 法 或 一 種 程 序 , 可 在 任 何 時 間 地 點 尋 找 資 訊 或 解 決 問 題 。 尹 玫 君 ( 2001) 也 認 為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應 是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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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 行 任 何 領 域 教 學 有 需 要 時 , 隨 時 融 入 教 學 領 域 中 。 而 邱 瓊 慧 (2002)亦 認 為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主 要 是 藉 由 資 訊 科 技 與 學 習 領 域 的 整 合 , 不 僅 能 提 升 學 習 成 效 , 同 時 也 提 升 了 學 生 的 資 訊 能 力 , 其 範 圍 涵 蓋 了 教 師 的 備 課 、 教 學 活 動 、 班 級 經 營 及 學 生 的 學 習 活 動 等 部 份 。 所 以 , 資 訊 科 技 能 融 入 各 科 成 為 教 學 的 輔 助 工 具 , 在 任 何 教 學 環 境 擁 有 電 腦 配 備 , 只 要 老 師 有 意 願 就 可 以 進 行 融 入 教 學 , 達 到 拓 展 學 生 學 習 領 域 及 研 究 能 力 。

徐 新 逸 ( 2003) 認 為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狹 義 的 解 釋 是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的 技 術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 廣 義 的 解 釋 是 應 用 系 統 化 教 學 設 計 的 科 學 方 式 , 達 成 學 習 目 標 , 並 提 供 學 習 者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歷 程 , 以 增 進 較 佳 的 教 與 學 的 成 效 。 林 志 隆 、 王 郁 文 (2006)認 為 資 訊 科 技 在 課 程 、 教 材 與 教 學 中 的 運 用 , 目 的 在 於 解 決 教 師 教 學 困 難 和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因 此 在 實 施 之 前 必 須 考 慮 教 材 的 內 容 或 性 質 是 否 適 合 與 資 訊 科 技 融 合 , 對 學 生 的 學 習 是 否 有 助 益 , 對 老 師 的 教 學 管 理 或 教 學 方 式 能 否 有 效 率 , 其 主 體 仍 是 領 域 課 程 內 容 及 教 學 活 動 , 資 訊 科 技 只 是 眾 多 可 用 的 輔 助 工 具 之 一 。

洪 宿 珠 (2011)認 為 所 謂 「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 的 意 義 , 就 是 指 教 師 依 據 教 學 目 標 在 教 學 活 動 進 行 前 , 設 計 學 習 內 容 , 將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於 課 程 、 教 材 與 教 學 中 , 並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 結 合 電 腦 和 網 路 的 特 性 與 實 際 應 用 , 在 任 何 時 問 任 何 地 點 來 尋 找 問 題 的 解 答 , 以 達 到 教 學 目 標 。

綜 觀 上 述 文 獻 可 知 ,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強 調 的 是 教 與 學 的 融 合 , 並 且 在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的 過 程 當 中 , 教 學 者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成 為 教 學 輔 助 工 具 , 並 不 刻 意 強 調 資 訊 科 技 的 知 識 及 使 用 能 力 教 學 , 而 是 將 重 點 放 在 對 學 習 是 否 具 有 顯 著 的 效 益 , 而 這 也 說 明 了 : 不 論 是 為 學 習 者 營 造 多 元 互 動 學 習 環 境 、 增 益 學 習 效 果 、 克 服 學 習 困 難 、 養 程 探 索 學 習 能 力 、 習 得 電 腦 相 關 知 識 、 、 等 , 資 訊 科 技 的 應 用 都 必 須「 適 用 於 教 學 上 」為 前 題 , 才 是 真 正 將 資 訊「 融 入 」 教 學 。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定 義 為 : 教 師 視 教 學 的 需 求 , 應 用 系 統 化 教 學 設 計 的 方 式 , 於 教 學 過 程 中 將 資 訊 科 技 做 最 適 配 的 運 用 於 各 領 域 的 學 習 ,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的 輔 助 , 來 營 造 多 元 創 新 的 學 習 環 境 , 提 升 學 習 興 趣 獲 致 最 佳 學 習 效 果 , 進 而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及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的 能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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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訊融入教學的運用方式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的 運 用 方 式 是 指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將 資 訊 科 技 做 為 教 學 輔 助 教 具 的 方 法 以 及 歷 程 :

張 國 恩 (1999)認 為 一 般 教 師 利 用 電 腦 及 網 路 資 源 作 融 入 教 學 , 最 常 被 應 用 的 方 式 有 :

(一) 電腦簡報展示:

以 現 有 可 用 的 軟 硬 體 設 施 , 搭 配 簡 報 軟 體 , 做 資 料 彙 整 、 圖 片 觀 察 、 教 學 影 片 播 放 、 上 網 搜 尋 等 活 動 。

(二) 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的應用:

將 抽 象 化 概 念 以 視 覺 化 的 方 式 呈 現 , 或 利 用 模 擬 軟 體 建 立 學 習 環 境 供 學 生 互 動 式 學 習 。

(三) 網際網路資源的應用:

不 受 時 空 限 制 且 方 便 取 得 的 大 量 網 路 資 源 , 可 將 其 視 為 大 型 的 教 材 庫 , 其 內 容 包 括 資 訊 圖 片 、 網 頁 化 書 本 、 網 路 化 CAI、 非 同 步 論 壇 、 遠 距 教 學 等 , 如 果 善 用 對 教 師 的 教 學 設 計 有 很 大 助 益 。

劉 惠 玲 ( 2002) 指 出 目 前 經 常 使 用 的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應 用 模 式 有 三 大 類 :

(一)個人電腦結合視聽媒體、區域網路

將 傳 統 電 腦 影 片 轉 成 數 位 檔 案 , 存 放 於 學 校 網 站 上 , 教 師 可 利 用 教 室 內 電 腦 連 結 上 網 , 直 接 觀 賞 影 片 。

(二)應用網際網路:

網 路 資 源 相 當 可 觀 , 可 利 用 網 際 網 路 收 集 資 料 、 運 送 資 料 融 入 教 學 。

(三)工具軟體的運用:

利 用 教 學 工 具 軟 體 可 節 省 教 學 準 備 時 間 。 若 是 教 學 環 境 中 設 備 充 足 , 教 師 可 視 教 學 需 求 作 適 時 的 運 用 , 徐 新 逸 (2003)認 為 其 運 用 的 面 向 包 括 : 教 學 資 源 、 教 學 工 具 或 環 境 、 教 材 傳 播 管 道 以 及 學 習 工 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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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自由軟體

一、自由軟體的定義

自 由 軟 體 (Free Software)指 的 是 一 種 公 開 原 始 碼 的 軟 體 , 使 用 者 可 以 自 由 使 用 、 下 載 、 修 改 與 散 布 執 行 程 式 及 原 始 碼 , 但 有 人 因 而 誤 會 就 是 免 費 軟 體 (Freeware), 事 實 上 , Free Software 當 中 的「 Free」, 代 表 的 是「 自 由 」而 不 是「 免 費 」, 亦 即 自 由 軟 體 自 由 傳 遞 的 開 放 性 , 而 非 成 本 上 的「 免 費 」。 就 如 自 由 軟 體 創 始 人 理 查 . 史 托 曼 (Richard Stallman) 所 下 的 定 義 中 表 示 「 自 由 軟 體 的 重 點 在 於 自 由 權 並 非 價 格 , 應 將 自 由 想 成 是 言 論 自 由 , 而 非 免 費 的 啤 酒 」 。 自 由 軟 體 基 金 會 ( FSF) 對 自 由 軟 體 的 定 義 是 「 自 由 軟 體 是 一 種 可 以 不 受 限 制 自 由 使 用 、 複 製 、 研 究 、 修 改 和 分 發 的 軟 體 。 」 , 所 以 自 由 軟 體 賦 予 使 用 者 四 種 自 由 :

一 、 使 用 的 自 由 : 無 論 基 於 任 何 理 由 , 皆 有 使 用 程 式 的 自 由 。

二 、 研 究 的 自 由 : 研 究 程 式 如 何 運 作 並 修 改 程 式 碼 以 符 合 需 求 的 自 由 ; 而 其 前 提 是 能 取 得 程 式 原 始 碼 。

三 、 散 佈 的 自 由 : 基 於 協 助 他 人 , 可 以 自 由 拷 貝 、 散 佈 的 自 由 。

四 、 改 良 的 自 由 : 改 良 程 式 並 予 以 公 開 , 致 使 社 群 得 以 受 益 的 自 由 ; 而 其 前 提 是 能 取 得 程 式 原 始 碼 。

當 軟 體 的 使 用 者 具 有 上 述 四 種 權 利 時 , 則 該 軟 體 得 以 被 稱 之 為 「 自 由 軟 體 」 。 也 就 是 說 , 使 用 者 必 須 能 夠 自 由 地 、 以 不 收 費 或 是 收 取 合 理 的 散 布 費 用 的 方 式 、 在 任 何 時 間 再 散 布 該 軟 體 的 原 版 或 是 改 寫 版 , 在 任 何 地 方 給 任 何 人 使 用 。 如 果 使 用 者 不 必 問 任 何 人 或 是 支 付 任 何 的 許 可 費 用 從 事 這 些 行 為 , 就 表 示 他 擁 有 自 由 軟 體 所 賦 予 的 自 由 權 利 。

開 放 原 始 碼 軟 體 (Open Source Software, OSS)授 權 用 戶 因 可 任 意 使 用 軟 體 , 自 由 瀏 覽 與 修 改 軟 體 原 始 碼 , 隨 意 複 製 、 散 佈 原 始 碼 或 經 修 改 的 軟 體 , 這 有 別 於 一 般 主 流 的 商 業 軟 體 , 僅 讓 使 用 者 安 裝 並 使 用 該 軟 體 , 但 無 法 直 接 修 改 與 散 布 軟 體 原 始 碼 , 例 如 目 前 個 人 電 腦 上 最 常 使 用 的 文 書 處 理 軟 體 與 試 算 表 軟 體 等 , 消 費 者 所 支 付 的 費 用 , 只 有 買 到 這 些 軟 體 的 「 使 用 權 」 , 沒 辦 法 看 到 這 些 軟 體 的 原 始 碼 , 且 禁 止 使 用 者 任 意 複 製 給 其 他 未 購 買 使 用 權 的 人 。 王 志 強 ( 2009 ) 指 出 開 放 原 始 碼 軟 體 (Open 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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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tware, OSS)有 三 項 主 要 特 性 :

(一 )取 得 與 重 複 使 用 成 本 低 : 可 透 過 網 站 免 付 費 下 載 , 或 購 買 廠 商 廉 價 的 軟 體 套 件 , 或 是 各 種 來 路 的 贈 品 。 這 些 多 元 化 便 宜 的 取 得 方 式 仍 在 OSS 所 保 障 的 自 由 使 用 範 圍 內 並 未 涉 及 盜 版 。

(二 )穩 定 性 佳 , 程 式 錯 誤 修 補 快 速 : OSS 的 開 發 與 修 補 工 作 主 要 是 由 散 佈 全 球 各 地 的 電 腦 熱 愛 者 與 程 式 高 手 組 成 的 社 群 , 彼 此 以 透 過 網 路 合 作 完 成 , 並 經 由 全 球 龐 大 不 特 定 的 使 用 群 持 續 檢 視 , 隨 時 經 由 回 報 並 予 以 修 補 軟 體 漏 洞 。 經 由 如 此 嚴 密 反 覆 的 修 正 過 程 , OSS 在 穩 定 性 方 面 的 提 升 十 分 快 捷 。

(三 )採 非 傳 統 的 軟 體 授 權 但 尊 重 智 財 權 : OSS 的 授 權 有 許 多 種 , 例 如 : GPL(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LGPL( GNU Lesser

GeneralPublicLicense) 、 BSD( 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等 , 各 自 規 定 的 權 利 與 義 務 各 有 所 不 同 , 儘 管 如 此 , 它 的 授 權 制 度 仍 不 似 目 前 一 般 的 商 業 化 私 有 軟 體 要 求 權 利 金 ; 而 在 涉 及 商 業 用 途 時 , 業 者 必 須 尊 重 原 始 軟 體 在 最 初 發 佈 時 所 依 據 的 授 權( License), 謹 慎 遵 循 授 權 條 款 合 理 化 包 裝 商 業 產 品 。

若 依 軟 體 權 限 加 以 說 明 及 分 類 , Richard Stallman 將 其 分 類 為 下 列 三 種 :

(一 )版 權 私 有 軟 體 (Proprietary Software): 凡 程 式 原 始 碼 不 公 開 , 使 用 者 無 法 自 由 修 改 的 軟 體 皆 屬 此 類 , 例 如 : 微 軟 的 word、 excel 等 等 。 (二 )半 自 由 軟 體 (Semi-free Software): 程 式 碼 公 開 , 但 附 有 許 多 限 制 條 件 , 例 如 不 得 商 業 化 或 不 得 輸 出 至 外 國 等 等 的 軟 體 , 例 如 : PGP。

(三 )自 由 軟 體 (Free Software): 程 式 原 始 碼 公 開 (Open Source Software,

OSS), 允 許 任 何 人 使 用 、 複 製 、 研 究 、 修 改 、 甚 至 出 售 牟 利 的 軟 體 。 這 其 中 又 分 為 :

1.未 受 到 copyleft 保 護 的 軟 體 , 例 如 不 具 任 何 版 權 聲 明 的 Public Domain 軟 體 , 或 是 具 有 版 權 聲 明 , 但 沒 有 附 加 限 制 的 Xfree86 視 窗 系 統 , 以 及 具 有 版 權 聲 明 , 但 附 加 限 制 不 影 響 軟 體 自 由 傳 播 的 FreeBsd 作 業 系 統 。

2.受 到 copyleft 保 護 的 軟 體 , 例 如 以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保 護 的 Linux 作 業 系 統 。 其 中 copyleft 的 觀 念 是 一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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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自 由 軟 體 運 動 所 發 展 出 來 的 概 念 , 主 要 在 藉 由 版 權 制 度 保 護 一 般 使 用 者 的 權 利 , copyleft 條 款 更 要 求 使 用 者 改 作 後 的 衍 生 作 品 必 須 要 以 同 等 的 授 權 方 式 釋 出 以 回 饋 社 群 。 防 止 有 心 人 將 自 由 軟 體 修 改 後 以 版 權 私 有 軟 體 形 式 重 新 出 售 或 分 發 。 GPL 的 用 意 在 以 法 律 條 文 實 踐 「 自 由 的 範 圍 以 不 侵 犯 他 人 的 自 由 為 限 度 」 , 藉 以 鼓 勵 所 有 人 自 由 合 作 , 再 透 過 網 路 科 技 讓 成 果 無 限 放 大 (洪 朝 貴 , 1999)。

因 此 , 若 以 自 由 軟 體 和 商 業 授 權 軟 體 做 為 比 較 , 自 由 軟 體 公 開 程 式 的 原 始 碼 , 是 鼓 勵 複 製 、 散 布 , 並 允 許 研 究 、 改 良 , 所 以 軟 體 功 能 可 以 相 互 引 用 , 不 用 再 浪 費 時 間 與 精 力 重 新 開 發 。 而 商 業 授 權 軟 體 的 功 能 及 生 命 周 期 等 是 由 開 發 軟 體 廠 商 來 決 定 的 , 是 封 閉 性 的 , 開 發 軟 體 廠 商 倒 閉 或 無 意 維 護 , 更 甚 者 不 再 付 費 就 無 法 升 級 , 軟 體 就 永 遠 停 滯 。 對 使 用 者 而 言 , 自 由 軟 體 可 以 帶 給 我 們 除 了 使 用 上 的 方 便 之 外 , 更 可 以 對 原 始 碼 修 改 來 符 合 需 求 , 這 正 是 商 業 授 權 軟 體 所 辦 不 到 的 ( 余 宗 樺 , 2010) 。

二、自由軟體的價值及內涵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於 民 國 96 年 8 月 2 日 的 新 聞 稿 中 提 出 : 95 年 我 國 自 由 軟 體 產 業 總 產 值 已 突 破 740 億 元 , 相 較 先 進 國 家 對 於 自 由 軟 體 環 境 的 經 營 , 政 府 深 刻 的 體 認 到 打 造 一 個 創 新 優 質 發 展 環 境 , 及 深 化 自 由 軟 體 應 用 的 重 要 性 。 為 配 合 政 府 政 策 ,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自 92 年 啟 動 自 由 軟 體 產 業 推 動 計 畫 , 並 在 產 官 學 研 各 界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 國 內 自 由 軟 體 應 用 的 產 值 不 斷 提 升 , 根 據 統 計 , 95 年 我 國 自 由 軟 體 產 業 總 產 值 已 突 破 740 億 元 , 較 92 年 的 135 億 元 , 年 平 均 複 合 成 長 率 高 達 76.32%, 顯 示 我 國 自 由 軟 體 產 業 正 持 續 蓬 勃 發 展 。 95 年 國 內 自 由 軟 體 產 值 又 可 區 分 為 軟 體 與 服 務 及 硬 體 系 統 2 部 分 , 其 中 軟 體 與 服 務 產 值 部 份 已 達 到 新 台 幣 61 億 元 , 較 94 年 之 39.27 億 成 長 55%。 其 中 又 以 資 訊 硬 體 廠 商 採 用 自 由 軟 體 所 創 造 之 研 發 價 值 最 高 , 佔 47.7%, 自 由 軟 體 相 關 軟 體 產 品 營 收 佔 31.5%, 自 由 軟 體 相 關 之 服 務 營 收 佔 20.7%。 另 外 國 內 自 由 軟 體 之 硬 體 系 統 產 值 部 份 已 達 新 台 幣 679 億 元 , 較 2005 年 之 424 億 成 長 60%。 其 中 網 通 設 備 佔 57%, 為 目 前 國 內 自 由 軟 體 硬 體 系 統 產 值 最 大 的 產 品 別 ; 工 業 電 腦 因 應 用 範 疇 逐 漸 擴 張 佔 22%; 其 他 依 序 為 Server、 Server Appliance、 Thin Client、 STB。

因 此 , 自 由 軟 體 並 沒 有 因 為 「 開 放 自 由 」 而 失 去 其 經 濟 上 的 價 值 。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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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宏 觀 的 角 度 來 看 , 開 放 原 始 碼 讓 眾 人 開 發 眾 人 可 用 的 軟 體 , 是 降 低 開 發 軟 體 的 超 高 成 本 而 不 是 耗 損 軟 體 的 能 量 , 因 而 不 致 減 損 開 發 者 的 使 用 效 益 (莊 庭 瑞 , 2008)。

除 上 述 的 經 濟 價 值 之 外 , 林 進 興 ( 2006) 認 為 自 由 軟 體 相 對 於 傳 統 商 業 軟 體 的 最 大 競 爭 優 勢 , 便 是 控 制 權 。 特 別 是 擁 有 程 式 的 原 始 碼 , 為 國 家 在 知 識 經 濟 時 代 確 保 資 訊 安 全 的 基 礎 、 軟 體 產 業 發 展 與 升 級 的 捷 徑 。 自 由 軟 體 具 有 下 列 四 項 優 勢 :( 1)高 效 能( 2)伸 縮 性 佳( 3)可 快 速 升 級( 4)

低 成 本 等 競 爭 優 勢 , 如 此 使 得 自 由 軟 體 所 採 用 的 開 放 程 式 碼 開 發 方 式 成 為 一 種 新 的 標 準 與 趨 勢 。 微 軟 公 司 為 了 因 應 此 潮 流 , 對 於 其 在 資 訊 家 電 方 面 的 主 力 產 品 Windows CE 和 網 路 服 務 .Net 的 程 式 碼 部 分 , 開 始 以 「 微 軟 程 式 碼 分 享 授 權 」 ( Microsoft Shared Source License) 的 方 式 , 希 望 透 過 部 分 程 式 碼 的 開 放 來 增 加 工 程 師 對 微 軟 產 品 的 掌 握 度 , 加 速 客 戶 的 產 品 開 發 時 程 與 應 用 品 質 , 足 見 自 由 軟 體 的 影 響 能 力 。

自 由 軟 體 的 價 值 及 優 點 在 許 多 文 獻 中 屢 見 不 鮮 , 例 如 以 當 今 的 地 方 教 育 環 境 思 考 , 毛 慶 禎 (2002)指 出 自 由 軟 體 的 十 大 價 值 :

1. 費 用 -免 費 不 是 重 點 , 卻 是 很 好 的 起 點 2. 安 全 -開 放 原 始 碼 , 不 會 隱 藏 任 何 詭 計 3. 病 毒 -無 電 腦 病 毒 干 擾

4. 網 管 -遠 端 遙 控 , 電 腦 教 室 自 動 恢 復 原 設 定 5. 穩 定 -可 接 受 大 量 的 工 作 負 荷

6. 創 意 -發 揮 硬 體 最 大 功 效 7. 負 責 -自 行 選 定 軟 體

8. 客 製 -使 用 者 自 行 決 定 其 內 容

9. 分 享 -以 合 作 代 替 競 爭 , 以 分 享 取 代 獨 佔 10. 自 由 -人 人 為 我 , 我 為 人 人

自 由 軟 體 在 校 園 的 推 動 中 , 於 五 一 大 執 法 的 時 候 , 協 助 學 校 解 決 軟 體 授 權 不 足 的 問 題 , 讓 學 校 的 運 作 不 致 於 中 斷 , 這 當 中 明 顯 的 彰 顯 出 其 具 有 免 費 與 守 法 的 特 質 ( 許 惠 美 , 2011) , 一 直 到 後 來 , 以 維 護 學 校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的 理 想 實 施 國 民 電 腦 計 畫 , 便 是 想 藉 由 自 由 軟 體 的 協 助 弭 平 學 童 數 位 落 差 ( 黃 俊 源 , 2009) 。

除 此 之 外 , 自 由 軟 體 蘊 含 著 深 層 的 文 化 價 值 觀 , 其 中 一 項 是 一 種 對 於 資 本 主 義 過 份 強 調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抵 制 ( 許 惠 美 , 2011) , 另 一 項 為 黑 客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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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 物 文 化 , 透 過 善 意 的 分 享 , 展 現 個 人 的 創 造 力 , 並 且 得 到 群 體 的 認 同 。 洪 朝 貴 (1999)指 出 , 自 由 軟 體 的 文 化 是 贈 予 的 文 化 , 簡 單 地 說 , 受 到 使 用 者 的 肯 定 是 貢 獻 者 重 要 的 動 機 之 一 。 這 個 文 化 應 網 路 科 技 而 生 :少 數 人 貢 獻 智 慧 與 心 力 , 資 訊 成 果 以 低 廉 的 成 本 無 限 放 大 , 讓 眾 多 使 用 者 享 受 , 而 貢 獻 者 得 以 成 名 。

綜 合 以 上 多 位 學 者 研 究 文 獻 , 自 由 軟 體 不 僅 僅 是 對 使 用 者 而 言 是 軟 體 上 的 選 擇 , 它 更 是 一 種 資 訊 類 別 的 社 會 運 動 , 在 分 享 、 多 元 、 參 與 等 面 向 , 以 及 長 遠 的 經 濟 效 益 、 軟 體 的 品 質 、 對 社 會 風 氣 、 文 化 價 值 , 均 呈 現 出 自 由 軟 體 不 遜 於 商 業 授 權 軟 體 。

三、自由軟體的校園推廣

自 由 軟 體 運 動 要 擴 散 成 為 全 民 資 訊 應 用 的 一 部 分 , 最 關 鍵 的 還 是 基 礎 教 育 的 問 題 。 2001 年 , 軟 體 自 由 協 會 號 召 的 萬 榮 專 案 , 此 計 畫 是 由 輔 大 圖 書 資 訊 系 副 教 授 毛 慶 禎 以 及 朝 陽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副 教 授 洪 朝 貴 所 主 持 , 希 望 藉 由 這 個 計 畫 讓 花 蓮 縣 萬 榮 社 區 及 國 小 能 全 面 性 使 用 Linux 系 統 , 雖 然 執 行 到 最 後 的 結 果 並 不 如 預 期 , 但 卻 也 讓 許 多 人 注 意 到 這 個 協 會 的 存 在 , 而 萬 榮 專 案 也 成 為 自 由 軟 體 進 入 校 園 的 前 哨 站 。

隨 著 資 訊 科 技 的 突 飛 猛 進 , 我 國 教 育 政 策 亦 隨 即 跟 進 了 資 訊 教 育 , 並 在 各 校 校 園 中 大 量 擴 充 資 訊 基 礎 硬 體 設 施 , 但 軟 體 授 權 的 問 題 卻 一 直 未 獲 得 重 視 。 直 到 2002 年 的「 五 一 事 件 」, 成 為 壓 垮 駱 駝 的 最 後 一 根 稻 草 , 也 引 起 了 國 家 資 訊 自 主 的 討 論 , 而 自 由 軟 體 會 被 推 廣 進 校 園 也 正 因 為 當 時 大 量 的 資 訊 設 備 中 的 軟 體 是 未 經 授 權 而 使 用 。 此 時 , 行 政 院 國 家 資 訊 通 訊 發 展 推 動 小 組 ( National Information andCommunications Initiative committee NICI) 於 2002 年 9 月 20 日 決 定 將 設 立 「 自 由 軟 體 指 導 委 員 會 」 , 編 列 一 億 七 千 兩 百 萬 預 算 作 為 明 年 度 政 府 推 廣 自 由 軟 體 的 支 出 , 翌 年 2003 年 11 月 6 日 台 北 市 電 腦 公 會 提 出 一 個 為 期 五 年 的 Linux 產 業 發 展 計 畫 -「 阿 里 山 計 畫 」 , 邀 請 行 政 院 資 推 小 組 、 主 計 處 電 子 中 心 、 國 科 會 、 教 育 部 、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 技 術 處 等 產 官 學 代 表 人 士 , 於 阿 里 山 迎 接 日 出 時 宣 誓 致 力 推 動 Linux 產 業 發 展 。 同 年 教 育 部 委 託 SLAT 設 置 「 校 園 自 由 軟 體 應 用 諮 詢 中 心 」( Oss Application Consulting Center 簡 稱 OSSACC) , 目 的 是 希 望 運 用 自 由 軟 體 來 解 決 校 園 中 資 訊 教 育 為 商 業 軟 體 所 壟 斷 的 窘 狀 , 並 尋 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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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合 縣 市 培 育 師 資 , 逐 步 將 自 由 軟 體 導 入 校 園 。 該 網 站 以 收 錄 全 國 校 園 自 由 軟 體 應 用 的 相 關 訊 息 及 教 學 資 源 , 並 提 供 諮 詢 服 務 及 研 習 規 劃 服 務 , 以 提 昇 中 小 學 教 師 自 由 軟 體 操 作 及 教 學 能 力 為 目 標 , 並 於 2011 年 更 名 為 教 育 部 校 園 自 由 軟 體 數 位 資 源 推 廣 服 務 中 心 。

莊 淑 媛 (2011)指 出 OSSACC 共 歷 經 三 個 重 要 的 推 廣 階 段 , 2003~2004 年 為 系 統 建 置 推 廣 期 , 主 要 提 供 學 校 系 統 建 置 的 技 術 諮 詢 ; 2005~2007 年 為 校 園 應 用 推 廣 期 , 主 要 提 供 學 校 教 學 平 台 建 構 的 技 術 與 應 用 諮 詢 ; 2008 年 至 今 教 學 應 用 推 廣 期 主 要 提 供 教 師 與 學 生 教 學 上 之 自 由 軟 體 與 自 由 教 材 的 應 用 諮 詢 服 務 。 OSSACC 為 推 廣 校 園 自 由 軟 體 具 體 措 施 之 一 便 是 製 作 推 廣 光 碟 - ezgo, 它 並 非 新 的 Linux, 而 是 利 用 自 由 軟 體 Ubuntu 系 統 針 對 校 園 教 學 應 用 軟 體 的 推 廣 光 碟 , 其 內 容 包 含 Linux 下 的 自 由 軟 體 收 錄 及 收 錄 國 際 自 由 教 材 計 劃 PhET 的 互 動 式 內 容 , 亦 在 網 站 中 提 供 一 般 民 眾 及 學 校 教 師 免 費 下 載 使 用 , 希 望 透 過 自 由 軟 體 的 推 動 , 縮 短 數 位 落 差 , 實 現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的 理 想 , 截 至 2012 年 2 月 , ezgo 正 式 版 本 已 推 出 第 9 個 版 本 , 目 前 第 10 個 版 本 正 著 手 進 行 測 試 中 。

目 前 臺 東 縣 教 育 處 的 自 由 軟 體 推 行 方 向 , 除 了 依 照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各 項 資 訊 教 育 各 項 指 標 要 求 各 校 落 實 進 行 , 持 續 推 動 國 民 電 腦 計 畫 , 並 為 各 偏 鄉 國 小 所 添 購 學 生 用 筆 記 型 電 腦 中 先 行 安 裝 微 軟 及 Linux 雙 平 台 , 現 行 更 結 合 台 東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所 建 置 的 「 臺 東 縣 自 由 軟 體 教 育 推 廣 媒 合 平 台 」( http://210.240.177.153/wiki) , 作 為 臺 東 地 區 自 由 軟 體 ─ 線 上 自 由 教 材( PhET)之 推 廣 , 該 網 站 提 供 充 足 的 自 由 教 材 及 完 整 的 相 關 內 容 , 在 有 限 的 硬 體 設 備 需 求 上 提 升 臺 東 地 區 中 小 學 之 數 位 學 習 , 期 望 在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過 程 中 , 除 了 提 升 教 學 品 質 及 創 造 學 生 的 全 新 學 習 體 驗 外 , 更 欲 藉 由 此 計 畫 的 執 行 落 實 校 園 中 自 由 軟 體 的 推 廣 。

但 根 據 林 仕 強 ( 2008) 訪 談 的 資 料 得 知 學 校 老 師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頻 率 並 不 高 , 例 如 在 行 政 方 面 , 教 育 處 要 學 校 填 報 的 文 件 或 公 文 附 件 , 幾 乎 都 是 微 軟 的 Word 及 Excel 檔 案 ; 另 外 在 教 學 上 , 教 科 書 商 所 附 贈 的 命 題 光 碟 , 必 須 搭 配 微 軟 的 文 書 (Word) 才 能 使 用 ; OpenOffice.org 開 啟 微 軟 Word 存 成 的 *.doc 檔 案 時 , 常 會 發 生 文 字 及 表 格 位 置 亂 掉 的 問 題 ; 其 他 使 用 微 軟 的 同 事 無 法 開 啟 OpenOffice.org 的 文 件 , 造 成 流 通 上 的 困 難 ; 以 及 自 由 軟 體 的 操 作 介 面 不 習 慣 , 一 些 介 面 上 的 工 具 必 須 花 一 段 時 間 才 能 找 到 , 須 花 時 間 去 適 應 或 學 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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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觀 上 述 許 多 的 研 究 文 獻 , 自 由 軟 體 具 有 商 業 授 權 軟 體 所 不 及 的 許 多 價 值 , 更 是 政 府 不 遺 餘 力 所 亟 欲 推 廣 的 資 訊 軟 體 , 而 具 有 十 年 樹 木 百 年 樹 人 的 教 育 扎 根 工 作 便 顯 得 更 加 重 要 , 但 逐 年 來 的 自 由 軟 體 真 正 施 行 情 行 卻 如 林 仕 強 所 言 的 頻 率 並 不 高 , 所 以 本 研 究 特 別 針 對 城 鄉 數 位 落 差 較 大 的 臺 東 縣 進 行 研 究 , 瞭 解 目 前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情 況 , 並 試 圖 尋 找 其 中 影 響 使 用 意 願 的 真 正 因 素 。

第三節 科技接受模型

科 技 接 受 模 型 (Technology Acceptance Model, TAM)是 由 Davis(1989)首 先 提 出 , 它 是 以 Fishbein and Ajzen (1975)所 提 出 理 性 行 為 理 論 (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 TRA)為 基 礎 , 發 展 更 適 合 使 用 者 對 資 訊 系 統 接 受 度 的 模 型 。 理 性 行 為 理 論 強 調 態 度 和 主 觀 規 範 兩 者 都 會 影 響 個 人 意 願 , 而 個 人 意 願 會 進 而 影 響 個 體 的 行 為 。 Davis 的 科 技 接 受 模 型 則 以 「 認 知 有 用 性 (Perceived Ease of Use)」 及 「 認 知 易 用 性 (Perceived Use fulness)」 為 獨 立 變 數 , 「 行 為 態 度 (Behavior Attitude)」「 行 為 意 願 (Behavior Intention)」 及

「 實 際 行 為 (Behavior)」為 相 依 變 數 。 使 用 者 的 實 際 行 為 會 受 到 行 為 意 願 所 影 響 , 行 為 意 願 會 受 到 認 知 有 用 性 及 行 為 態 度 所 影 響 , 行 為 態 度 會 受 到 認 知 有 用 性 及 認 知 易 用 性 影 響 , 而 其 中 認 知 有 用 性 又 會 受 到 認 知 易 用 性 的 影 響 。 最 後 , 認 知 有 用 性 及 認 知 易 用 性 會 受 到 外 部 變 數 (External Variables) 的 影 響 。

圖 2-1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資 料 來 源 :Perceived Usefulness, Perceived Ease of Use, and User Acceptanc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evis, F. D., 1989, MIS Quarterly, 13, 318-340

外 部 變 數

認 知 易 用 認 知 有 用

行 為 態 度 行 為 意 願 實 際 行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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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接 受 模 式 中 各 變 數 分 別 各 定 義 如 下 :

( 1)外 部 變 數 : 指 其 他 可 能 影 響 使 用 者 採 用 新 科 技 的 因 素 , 包 括 使 用 者 特 質 、 資 訊 科 技 特 質 (如 功 能 、 複 雜 度 )環 境 特 質 ( 組 織 結 構 、 溝 通 管 道 、 競 爭 ) 等 , 這 些 會 間 接 影 響 使 用 者 的 行 為 意 向 與 實 際 使 用 行 為 (Kang, 1998)。

( 2)認 知 有 用 性 : 指 使 用 者 主 觀 認 為 使 用 此 科 技 對 於 提 升 工 作 效 能 及 增 加 工 作 績 效 的 程 度 。 當 使 用 者 認 知 到 科 技 的 有 用 程 度 相 當 高 時 , 使 用 態 度 也 會 是 正 向 的 。

( 3)認 知 易 用 性 : 指 使 用 者 預 期 對 該 科 技 的 學 習 、 容 易 使 用 及 省 下 努 力 的 程 度 。 當 使 用 者 知 覺 到 科 技 容 易 使 用 的 程 度 相 當 高 時 , 使 用 態 度 也 會 是 正 向 的 。

( 4)行 為 態 度 : 指 使 用 者 對 於 某 種 行 為 正 面 或 負 面 的 感 受 與 評 價 。 當 使 用 者 知 覺 到 科 技 的 有 用 性 或 易 用 性 的 程 度 相 當 高 時 , 使 用 態 度 也 會 是 正 向 的 。

( 5) 行 為 意 願 : 指 使 用 者 採 用 某 種 行 為 的 意 願 強 度 。

( 6) 實 際 行 為 : 指 使 用 者 實 際 上 所 產 生 的 行 為 。

理 性 行 為 理 論 與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兩 者 最 大 的 差 別 在 於 科 技 接 受 模 型 捨 棄 了 理 性 行 為 理 論 模 型 中 的 主 觀 規 範 , Davis 認 為 科 技 接 受 行 為 時 , 行 為 態 度 比 主 觀 規 範 更 具 影 響 力 , 陳 焜 元 ( 1996) 認 為 當 使 用 者 對 新 科 技 的 知 識 或 信 念 在 尚 未 清 楚 時 , 主 觀 規 範 會 有 較 大 的 影 響 力 , 但 在 系 統 發 展 完 成 後 , 態 度 對 行 為 的 意 願 就 較 顯 著 , 因 此 Davis 等 人 並 未 將 主 觀 規 範 納 入 TAM 中 。

多 年 來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經 許 多 學 者 運 用 來 針 對 各 種 資 訊 科 技 之 採 用 進 行 預 測 及 解 釋 , 普 遍 獲 得 相 當 好 的 數 據 結 果 支 持 ; 除 此 之 外 ,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相 較 於 其 他 模 型 同 時 具 備 理 論 基 礎 及 理 論 簡 約 性 , 其 運 用 時 不 需 隨 行 為 、 情 境 之 不 同 而 重 新 了 解 特 定 信 念 。 是 以 , 屬 於 資 訊 科 技 之 使 用 行 為 皆 可 直 接 應 用 此 模 型 (蔡 豐 州 , 2010)。

自 由 軟 體 雖 在 校 園 推 展 多 年 , 但 卻 不 如 商 業 授 權 軟 體 普 及 , 所 以 對 於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群 體 而 言 :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屬 於 一 種 新 的 科 技 使 用 , 其 使 用 認 知 及 意 願 均 為 本 研 究 探 究 之 目 的 , 因 此 , 本 研 究 認 為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適 用 於 本 研 究 之 背 景 及 目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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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創新接受度

一、創新的定義

創 新 對 於 使 用 者 來 說 , Rogers (1983)認 為 是 一 個 新 的 思 想 、 新 的 產 品 或 新 的 過 程 , 也 就 是 說 只 要 一 個 想 法 對 個 人 來 說 是 新 的 觀 念 , 便 稱 作 為 創 新 。 對 教 育 而 言 , 創 新 意 指 任 何 新 的 觀 念 、 方 法 、 活 動 計 劃 或 科 技 , 被 運 用 來 改 善 教 育 的 品 質 (Rich, 1992), 而 常 在 學 校 系 統 中 出 現 如 : 課 程 與 教 材 的 修 訂 、 教 學 行 為 與 策 略 的 變 更 、 教 育 工 作 者 對 教 育 理 念 和 教 學 態 度 的 正 向 改 變 , 及 教 育 科 技 的 引 進 與 推 廣 …等 , 只 要 對 教 師 個 人 而 言 為 第 一 次 使 用 或 發 現 之 新 觀 念 、 實 務 或 事 物 , 即 使 對 其 他 教 師 來 說 已 屬 非 新 , 仍 然 可 視 為 一 種 創 新 (林 志 隆 、 王 郁 文 , 2006)。

本 研 究 之 主 題 : 自 由 軟 體 融 入 教 學 , 對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雖 並 不 是 第 一 次 聽 到 或 知 道 , 也 不 是 屬 於 新 的 名 詞 , 但 依 據 上 述 學 者 之 定 義 , 亦 是 屬 於 教 與 學 的 創 新 , 所 以 本 研 究 將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視 為 創 新 事 物 。

二、創新擴散理論

創 新 擴 散 理 論 是 研 究 新 事 物 之 創 新 採 用 因 素 的 主 要 研 究 理 論 之 一 , 創 新 擴 散 理 論 起 初 是 Everett Rogers 在 1962 年 首 先 提 出 創 新 -採 用 理 論 之 後 , 於 1971 年 提 出 更 完 整 的 創 新 決 策 過 程 理 論 , 之 後 對 此 模 型 進 行 修 正 , 並 於 1983 年 提 出 完 整 的 內 容 闡 述 , 進 而 在 1995 年 正 式 確 立 了 創 新 擴 散 理 論( Theory of Diffusion of Innovation), 創 新 擴 散 理 論 的 重 點 在 於 : 傳 播 過 程 中 涉 及 的 一 項 新 事 物 , 由 一 方 傳 達 到 另 一 方 , 最 後 使 其 接 受 採 用 , 而 該 擴 散 傳 佈 的 過 程 便 稱 為 創 新 擴 散 。 Rogers 認 為 此 過 程 中 有 五 個 主 要 的 元 素 , 分 別 是 創 新 事 物 、 傳 播 管 道 、 時 間 、 社 會 體 系 與 採 用 :

( 一 ) 創 新 事 物( invention): 是 一 種 新 的 想 法 、 做 法 、 或 發 明 。 指 個 人 或 特 定 群 體 認 為 「 新 的 事 物 」 。

( 二 )擴 散 管 道( communication channels):所 謂 的 擴 散 管 道 是 指 由 個 人 起 始 而 傳 遞 至 他 人 。 新 事 物 要 擴 散 到 個 人 之 中 , 必 須 仰 賴 各 式 傳 播 管 道 。

數據

表  3-5 問 卷 信 度 分 析 結 果   研 究 變 數   Cronbach's Alpha  值   科 技 接 受 度   .902  創 新 接 受 度   .928  採 用 態 度   .829  行 為 意 願   .829  問 卷 整 體 信 度   .956  第五節 研究流程      本 研 究 的 流 程 如 圖  3-2 所 示 , 首 先 經 由 實 際 的 觀 察 , 確 立 出 研 究 問 題 、 目 的 及 範 圍 , 進 而 蒐 集 與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表  4-2-1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受 測 樣 本 次 數 統 計 表   背 景 變 項   類 別   樣 本 數 百 分 比   男   132  39.8%  性 別   女   200  60.2%  30 歲 (含 )以 下   43  13.0%  31~40 歲   158  47.6%  41~50 歲   111  33.4% 年 齡   50 歲 (含 )以 上   20  6.0%  師 專 畢 業   6  1.8%  師 範 院 校 或 大 學 畢 業   216  65.
表  4-2-1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受 測 樣 本 次 數 統 計 表 (續 )  背 景 變 項   類 別   樣 本 數 百 分 比   完 全 不 清 楚   22  6.6%  大 概 知 道   223  67.2% 對 自 由 軟 體 的 認 知   完 全 清 楚   87  26.2%  未 曾 參 加 自 由 軟 體 研 習   74  22.3%  1~3 次 自 由 軟 體 研 習   210  63.3% 曾 參 與 自 由 軟 體 相 關 研 習   4 次 以 上 自 由
表  4-2-3 現 任 職 務 與 參 與 自 由 軟 體 相 關 研 習 交 叉 分 析 表   參 加 自 由 軟 體 研 習   現 任 職 務       未 曾 參 加 自 由 軟 體 研 習 1~3 次 自 由軟 體 研 習 4 次 以 上 自由 軟 體 研習   總 和   個 數   37  107  19  163  級 任 導 師   比 率   22.7%  65.6%  11.7%  100.0%  個 數   5  30  9  44  組 長 兼 級 任   比 率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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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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