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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 研 究 以 探 討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之 現 況 及 相 關 影 響 因 素 , 因 此 以 臺 東 縣 內 各 國 小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 不 包 含 一 般 民 眾 , 國 小 教 師 指 現 任 教 師 , 包 含 主 任 、 組 長 、 導 師 及 科 任 教 師 , 不 包 含 實 習 教 師 及 其 他 校 內 職 員 。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 研 究 乃 針 對 臺 東 縣 地 區 國 小 教 師 在 授 課 時 ,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現 況 及 相 關 影 響 因 素 , 而 為 探 求 使 用 者 採 用 創 新 科 技 的 行 為 與 所 抱 持 的 態 度 , 一 般 的 研 究 方 法 為 以 詢 問 個 人 的 方 式 作 為 調 查 , 是 以 本 研 究 以 問 卷 調 查 法 進 行 資 料 的 蒐 集 , 進 而 驗 證 研 究 架 構 中 各 個 構 面 間 的 相 互 影 響 結 果 。

本 研 究 問 卷 訂 名 為 「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於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調 查 問 卷 」 , 問 卷 中 可 分 為 四 個 主 要 構 面 , 內 容 包 含 : 「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 、

「 科 技 接 受 度 」 、 「 創 新 接 受 度 」 , 以 及 「 採 用 態 度 與 行 為 意 願 」 等 四 部 份 , 每 一 構 念 均 參 考 相 關 文 獻 , 進 行 變 數 的 定 義 與 操 作 , 最 後 依 研 究 架 構 編 製 結 構 化 的 書 面 問 卷 , 作 為 資 料 的 量 化 及 統 計 , 以 下 為 問 卷 編 製 之 分 項 內 容 。

一、個人背景變項

主 要 在 蒐 集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之 個 人 背 景 資 料 , 問 卷 中 之 題 目 選 項 內 容 則 依 據 文 獻 中 所 探 討 之 可 能 影 響 變 因 , 加 以 編 修 而 成 。 填 答 方 式 採 勾 選 方 式 , 請 受 訪 者 就 問 卷 中 敘 述 之 內 容 , 勾 選 一 項 最 符 合 受 訪 者 自 身 情 況 選 項 , 之 後 依 據 受 訪 者 所 填 答 選 項 為 其 所 代 表 之 分 類 傾 向 。

內 容 共 有 11 題 , 分 別 做 如 下 說 明 : l. 性 別 : 男 、 女 。

2. 年 齡 : 30 歲( 含 )以 下 、 31 歲 ~ 40 歲 : 41~ 50 歲 、 51 歲( 含 )以 上 。

3. 教 育 程 度 : 師 專 、 師 範 院 校 或 大 學 、 研 究 所 ( 含 ) 以 上 。

4. 服 務 年 資 : l~5 年 、 6 ~ 10 年 : 11~15 年 、 16~20 年 、 21 年 ( 含 ) 以 上 。

5. 現 任 職 務 : 級 任 導 師 、 級 任 兼 組 長 、 組 長 不 兼 級 任 、 科 任 教 師 、 主 任 。

6. 任 教 科 目 (可 複 選 ): 語 文 (含 本 國 語 、 英 語 、 本 土 語 )、 數 學 、 自 然 與 生 活 科 技 、 社 會 、 綜 合 、 藝 術 與 人 文 、 生 活 、 資 訊 。

7. 對 於 自 由 軟 體 認 知 : 完 全 不 清 楚 、 大 概 知 道 意 思 、 完 全 清 楚 定 義 。 8. 曾 參 加 與 自 由 軟 體 相 關 的 研 習 次 數 : 從 未 參 加 過 、 1~ 3 次 、 4 次 ( 含 ) 以 上 。

9. 曾 參 與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研 習 的 次 數 : 從 未 參 加 過 、 1~ 3 次 、 4 次 ( 含 ) 以 上 。

10. 我 的 教 學 用 電 腦 是 否 安 裝 自 由 軟 體 : 是 、 否 。

11.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頻 率( 最 近 一 個 月 ): 不 曾 使 用 過 、 1~ 3 次 、 4 次 ( 含 ) 以 上 。

二、科技接受度量表

( 一 ) 問 卷 編 製 過 程

此 部 份 問 卷 主 要 在 於 暸 解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之 科 技 接 受 程 度 現 況 。 問 卷 問 題 內 容 則 參 考 Davis (1989 ) 所 發 展 的 量 表 , 以 及 林 進 興

( 2006)、 黃 惠 珍( 2007)、 吳 明 志( 2008)所 設 計 的 科 技 接 受 模 式 量 表 , 並 根 據 使 用 者 採 用 自 由 軟 體 情 境 加 以 修 訂 而 成 , 問 卷 問 題 內 容 共 分 為 兩 部 分 , 分 別 是 認 知 有 用 性 與 認 知 易 用 性 , 問 卷 初 稿 詳 列 如 表 3-1 。

表 3-1 科 技 接 受 度 量 表 初 稿 題 目

1. 我 覺 得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 對 於 我 日 常 的 教 學 工 作 是 有 幫 助 的 。

2. 我 覺 得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 能 增 進 我 日 常 教 學 工 作 的 便 利 性 。

3. 我 覺 得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教 學 , 能 有 助 於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效 。

認 知 有 用 性

4. 我 覺 得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 符 合 未 來 知 識

多 元 化 及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的 趨 勢 。

5. 我 覺 得 學 習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運 用 在 教 學 上 是 容 易 。 6. 我 覺 得 學 習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介 面 並 不 困 難 。

7. 我 覺 得 自 由 軟 體 與 其 他 商 業 軟 體 的 使 用 習 慣 會 是 相 似 的 。

認 知 易 用 性

8. 整 體 而 言 , 我 覺 得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 不 會 是 一 件 讓 我 覺 得 困 擾 的 事 。

資 料 來 源 :本 研 究 整 理

( 二 ) 填 答 與 計 分 方 式

本 量 表 填 答 方 式 採 Likert 五 點 量 表 , 依 次 為 「 非 常 同 意 」 、 「 同 意 」 、 「 無 意 見 」 、 「 不 同 意 」 、 「 非 常 不 同 意 」 五 個 等 級 , 共 計 8 題 , 請 受 訪 者 就 自 身 情 況 選 填 一 個 最 符 合 之 敘 述 ; 計 分 時 依 照 勾 選 「 非 常 同 意 」給 5 分 、「 同 意 」給 4 分 、「 無 意 見 」給 3 分 、「 不 同 意 」給 2 分 、

「 非 常 不 同 意 」給 l 分 , 之 後 計 算 受 訪 者 之 總 分 , 以 代 表 其 科 技 接 受 度 之 強 弱 傾 向 , 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使 用 者 科 技 接 受 度 愈 高 , 得 分 愈 低 則 反 之 。

三、創新接受度量表

( 一 ) 問 卷 編 製 過 程

此 部 份 問 卷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暸 解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之 創 新 接 受 度 現 況 , 近 年 許 多 探 討 創 新 接 受 度 之 研 究 , 均 沿 襲 由 黃 嘉 勝 ( 1994) 發 展 的 創 新 觀 念 接 受 度 量 表 , 因 其 信 效 度 上 有 其 一 定 的 水 準 , 因 而 成 為 本 問 卷 之 基 礎 , 並 參 考 了 黃 惠 珍 ( 2007) 、 吳 明 志 ( 2008) 、 黃 龍 正 ( 2010) 所 設 計 的 創 新 接 受 常 量 表 , 再 根 據 使 用 者 的 情 境 加 以 修 訂 而 成 , 初 稿 詳 列 如 表 3-2。

表 3-2 創 新 接 受 度 量 表 初 稿 題 目

1. 我 周 遭 的 同 事 常 向 我 尋 求 資 訊 與 建 議 。 2. 我 樂 於 嘗 試 與 資 訊 科 技 相 關 的 新 事 物 。

3. 我 總 是 週 遭 的 人 當 中 , 較 先 使 用 新 資 訊 科 技 產 品 的 人 。 4. 我 認 為 自 己 在 思 想 上 具 有 獨 創 性 的 能 力 。

5. 我 認 為 自 己 在 行 為 上 具 有 獨 創 性 的 能 力 。

6. 我 會 去 追 求 更 新 更 有 效 率 的 方 法 。

7. 我 總 是 在 謹 慎 的 瞭 解 後 , 才 會 接 受 新 的 觀 念 。 8. 在 同 事 中 , 我 經 常 是 最 後 一 個 接 受 新 觀 念 的 人 。 9. 我 很 能 接 受 新 觀 念 。

10. 我 是 個 有 創 造 力 的 人 。

11. 在 確 定 新 觀 念 對 我 週 遭 的 人 有 用 之 前 , 我 不 會 使 用 它 來 處 理 事 情 。

12. 我 覺 得 新 觀 念 能 在 思 考 上 激 發 我 的 創 造 力 。 13. 我 覺 得 新 觀 念 能 在 行 為 上 激 發 我 的 創 造 力 。 14. 我 喜 歡 向 難 以 解 決 的 問 題 挑 戰 。

15. 當 有 新 的 觀 念 出 現 時 , 我 會 等 週 遭 的 人 都 接 受 後 , 我 才 會 接 受 這 個 新 觀 念 。

16. 我 必 須 看 到 別 人 使 用 新 發 明 或 新 觀 念 後 , 我 才 會 考 慮 使 用 它 。 17. 難 以 處 理 的 問 題 常 會 激 勵 我 想 出 解 決 方 法 。

18. 同 僚 中 , 我 認 為 我 的 決 定 能 影 響 他 人 對 新 的 觀 念 是 否 跟 進 採 用 。 19. 我 對 新 觀 念 沒 有 興 趣 及 信 心 , 總 是 懷 疑 新 觀 念 的 可 行 性 。

20. 我 總 是 認 為 舊 觀 念 在 生 活 處 事 上 是 較 好 的 方 式 。 資 料 來 源 :本 研 究 整 理

( 二 ) 填 答 與 計 分 方 式

本 量 表 填 答 方 式 採 Likert 五 點 量 表 , 依 次 為 「 非 常 同 意 」 、 「 同 意 」 、 「 無 意 見 」 、 「 不 同 意 」 、 「 非 常 不 同 意 」 五 個 等 級 , 請 受 訪 者 就 自 身 情 況 選 填 一 個 最 符 合 之 敘 述 : 計 分 時 勾 選 「 非 常 同 意 」 給 5 分 、 「 同 意 」 給 4 分 、 「 無 意 見 」 給 3 分 、 「 不 同 意 」 給 2 分 、 「 非 常 不 同 意 」 給 1 分 , 其 中 包 含 7 題 的 反 向 題 , 題 號 為 7、 8、 11、 15、 16、 19、 20, 計 分 時 勾 選「 非 常 同 意 」給 1 分 、「 同 意 」給 2 分 、「 無 意 見 」給 3 分 、「 不 同 意 」 給 4 分 、 「 非 常 不 同 意 」 給 5 分 , 之 後 計 算 受 訪 者 之 總 分 , 以 代 表 其 創 新 接 受 度 之 強 弱 傾 向 , 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使 用 者 創 新 接 受 度 愈 高 , 得 分 愈 低 則 反 之 。

四、採用態度與行為意願量表

( 一 ) 問 卷 編 製 過 程

此 部 份 問 卷 主 要 在 暸 解 臺 東 縣 國 小 教 師 對 於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之 採 用 態 度 與 行 為 意 願 。 問 卷 問 題 內 容 則 依 據 Moon 與 Kim(2001)所 發 展 的 量 表 , 以 及 參 考 了 黃 惠 珍( 2007)、 吳 明 志( 2008)、 余 宗 樺( 2010)

所 設 計 的 採 用 態 度 與 行 意 願 量 表 部 份 , 並 根 據 使 用 者 於 教 學 中 採 用 自 由 軟

體 之 情 境 修 訂 而 成 ; 問 卷 初 稿 如 表 3-3 。 問 卷 問 題 內 容 共 分 為 採 用 態 度 與 行 為 意 願 兩 表 。

表 3-3 採 用 態 度 與 行 為 意 願 初 稿 題 目

1. 我 對 於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感 到 興 趣 。 2. 我 會 喜 歡 在 教 學 課 程 中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

3. 整 體 而 言 , 我 對 於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的 評 價 是 正 面 的 。

採 用 態 度

4. 我 認 為 資 訊 融 入 教 學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是 有 其 必 要 性 的 。 5. 我 有 意 願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來 協 助 教 學 。

6. 我 有 意 願 參 加 與 自 由 軟 體 融 入 教 學 的 相 關 研 習 。 7. 我 將 會 推 薦 其 他 同 事 使 用 使 用 自 由 軟 體 來 進 行 教 學 。 行 為 意

8. 我 有 意 願 自 己 設 計 與 自 由 軟 體 相 關 的 教 學 活 動 。 資 料 來 源 :本 研 究 整 理

( 二 ) 填 答 與 計 分 方 式

本 量 表 填 答 方 式 採 Likert 五 點 量 表 , 依 次 為 「 非 常 同 意 」 、 「 同 意 」 、 「 普 通 」 、 「 不 同 意 」 、 「 非 常 不 同 意 」 五 個 等 級 , 共 計 8 題 , 請 受 訪 者 就 自 身 情 況 選 填 一 個 最 符 合 之 敘 述 ; 計 分 時 依 照 勾 選 「 非 常 同 意 」 給 5 分 、「 同 意 」給 4 分 、「 無 意 見 」給 3 分 、「 不 同 意 」給 2 分 、「 非 常 不 同 意 」給 l 分 , 之 後 計 算 受 訪 者 之 總 分 , 以 代 表 其 採 用 態 度 與 行 為 意 願 之 強 弱 傾 向 , 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使 用 者 採 用 態 度 與 行 為 意 願 愈 高 , 得 分 愈 低 則 反 之 。

五、預試問卷資料分析

(一 )

效度分析

本 研 究 採 內 容 效 度 與 建 構 效 度 二 種 。 在 內 容 效 度 上 由 於 本 研 究 之 問 卷 是 參 考 相 關 文 獻 及 學 者 量 表 而 來 , 因 此 已 具 嚴 謹 的 設 計 過 程 , 加 以 由 相 關 領 域 之 專 家 來 作 內 容 的 修 改 後 成 為 預 試 問 卷 (見 附 錄 一 ), 因 此 本 研 究 問 卷 具 有 一 定 的 內 容 效 度 。 在 建 構 效 度 部 分 , 本 研 究 採 用 因 素 分 析 法 進 行 探 索 性 分 析。在 預 試 問 卷 方 面 : 請 關 山 國 小 及 忠 孝 國 小 2所 國 小 老 師 填 寫 問 卷 , 因 一 個 為 山 線、一 個 為 海 線 之 國 小,且 此 2所 學 校 因 地 理 位 置 的 關 係,不 完 全 屬 偏 鄉 , 亦 不 屬 都 會 型 之 學 校 結 構 , 較 能 代 表 台 東 縣 之 國 小 特 性 。 共 發 出 28份 ,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26份 。 其 分 析 見 表 3- 4。分 析 結 果 顯 示:各 變 數 所 擷 取 的 因 數 特 徵 值 均 大 於 1, 共 同 性 均 大 於 0.5, 因 素 負 荷 量 均 大 於 0.5, 各 題 項 均 符 合 因 素 選 取 標 準 , 各 變 數 之 累 積 解 釋 變 異 量 大 於 60% , 顯 示 變 數 均 具 有 相 當 良 好 的 收 斂 效 度 與 區 別 效 度 。

表 3- 4 問 卷 效 度 分 析 結 果

變 數 題 號 共 同 性 因 素 負 荷 量 累 積 解 釋 變 異 量 ( % )

1 .811 .875

2 .892 .928

3 .842 .862

4 .622 .643

5 .674 .604

6 .687 .675

7 .852 .922

科 技 接 受 度

8 .695 .684

75.955

1 .716 .652

2 .789 .535

3 .825 .832

4 .885 .829

5 .861 .844

創 新 接 受 度

6 .869 .793

81.063

7 .754 .791

8 .733 .555

9 .863 .607

10 .892 .574

11 .778 .611

12 .957 .847

13 .882 .760

14 .817 .569

15 .747 .659

16 .734 .690

17 .763 .771

18 .887 .891

19 .682 .733

20 .778 .857

1 .776 .881

2 .895 .946

3 .561 .511

採 用 態 度

4 .776 .881

67.727

5 .783 .885

6 .736 .858

7 .710 .842

行 為 意 願

8 .504 .703

68.066

資 料 來 源 :本 研 究 整 理

(二)信度分析

本 研 究 之 量 表 係 依 據 Likert 五 點 量 表 設 計 而 成 , 因 此 採 用 Cronbach’s α 來 衡 量 問 卷 的 內 在 信 度 , 此 為 衡 量 量 表 信 度 時 最 常 被 使 用 之 係 數 。 本 研 究 之 信 度 分 析 結 果 如 表 3-5 所 示 , 本 研 究 各 變 數 的 Cronbach’sα 係 數 均 大 於 0.8, 問 卷 整 體 信 度 之 Cronbach’s α 大 於 0.9, 顯 示 本 研 究 之 問 卷 具 有 很 高 的 一 致 性 和 穩 定 性 , 符 合 理 論 要 求 , 且 適 用 本 研 究 。

表 3-5 問 卷 信 度 分 析 結 果

研 究 變 數 Cronbach's Alpha 值

科 技 接 受 度 .902

創 新 接 受 度 .928

採 用 態 度 .829

行 為 意 願 .829

問 卷 整 體 信 度 .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