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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創業服務模型

4.4.3. 創業服務集團

為了更進一步闡明創業服務模型的內涵,本研究針對台灣的商業環境與法規,設計 出一套創業服務集團 (Vencreaces Groups)的概念,此概念僅是創業服務模型的一種應 用,並且以基金管理顧問公司為核心,如圖22 所示。而創業服務模型的應用並非一定 要以基金管理顧問公司為核心,亦可以本業公司、房地產公司或育成公司為核心,可以 靈活彈性應用。

圖22、 創業服務集團

基金管理顧問公司,負責提供創業投資業務、本業業務,主要的創業投資業務為創 業投資與投資人收購。因此它與創業投資投資人共同投資成立企業重整公司或創業投資 公司。基金管理顧問公司提供的本業業務為企業管理業務(屬於本業業務的範圍之內)。

企業重整公司的業務很單純,專門從事投資人收購的業務(屬於創業投資業務的範圍之 內)。本業公司為基金管理顧問公司之獨資子公司,或者是基金管理顧問公司與創業投 資公司之合資公司。適合成為獨資子公司的公司很多,例如軟體公司、會計公司、法律 公司、創業租賃公司。不動產信託公司與創業園區管理公司,由於所需資本額太大,因 此較適合由基金管理顧問公司與創業投資公司合資成立。但是對於資金雄厚的大企業集 團而言,則可以獨資成立。不動產信託公司依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與其相關法規成 立,可以私募或公開發行的方式向不動產證券投資人募集資金。由創業投資公司投資成 立不動產信託公司的個案,在美國很多,台灣的法規也已經開放,因此未來在台灣極有 可能出現。依法律規定,不動產信託公司可以從事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與不動產資產信

基金管理顧問公司

創業投資公司

(創業投資基金)

創業投資投資人

創業園區 (設施/大樓) 本業公司

不動產信託公司

創業園區管理公司 不動產證券投資人

企業重整公司

(企業重整基金)

建設公司 被重整公司

新創公司 生活園區居民

生活園區 (設施/大樓)

一般公司 創業大樓

託業務,詳細內容請參閱法規。

基金管理顧問公司由於本身也是創業投資公司的股東,因此並不適合直接投資新創 公司,這樣容易給予創業投資公司其他股東利益衝突的感覺,因此若新創公司需要很長 期的資金,而基金管理公司亦認為該公司有投資的價值,可透過旗下的本業公司對新創 公司投資。一旦新創公司上市,創業投資公司由於要回收投資或已經創投基金到期需要 變現,則勢必要賣出手上的股票。假如這家公司的潛力十足,賣掉就十分可惜,這時本 業公司可以將股票從創業投資公司手上購入,而讓這家新創公司成為創業服務集團的金 雞母。假如新創公司上市之後,本業公司的持股並沒有售出,反而從創業投資公司手中 購買這些權益資本,則有可能讓創業家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

本業公司如果恰好是大企業,或者是基金管理公司的資金來源恰好是大企業,則大 企業可能可以給予新創公司訂單,或其他好處,提高新創公司存活的機率。

創業投資投資人、不動產證券投資人與生活園區居民,都屬於採用自然人。創業投 資投資人採用創業服務組織的創業投資業務;不動產證券投資人採用房地產業務、生活 園區居民採用房地產業務。自然人可能同時具備創業投資投資人、不動產證券投資人與 生活園區居民等多重身份。

創業園區是專門給企業使用的科技園區,而生活園區則專門給生活園區居民使用的 科技園區。創業園區與生活園區的地理位置越近越好,最好就在兩隔壁。由於創業園區 需要滿足新創公司的商業要求,因此較適合出租給新創公司使用。而生活園區居民平日 在創業園區內工作,在生活園區內生活,因此較適合出售。所以本研究主張將創業園區 與生活園區在法律實體上分開,法規上可以鼓勵民間投資創業園區。本研究吸收宏碁集 團開發渴望園區的經驗,亦認為有必要在法律實體上將生活園區與創業園區作區隔。但 由於建設公司與創業園區管理公司均受基金管理顧問公司的控制,因此雖然法律實體不 同,並不會影響合作關係。

以渴望園區為例,宏碁集團於民國七十八年底起為照顧員工成立安家計畫,於龍潭 地區購置土地並進行規劃、開發部分土地(甲區)。此園區並參酌國外社區發展之模式

(日本筑波園區、澳洲的Arelaide MFP )後,計畫創設智慧型園區,將乙區作綜合開 發,以建立高科技現代化多功能智慧園區。宏碁多功能智慧園區計畫主要分兩區,甲區 主要為員工之安家計畫,且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動工進行雜項工程。乙區則為目前向縣 政府、內政部營建署及經濟部工業局提出申請的「宏碁多功能智慧園區開發計畫」,主 要是以高科技產品的生產作業廠房為主。

甲區土地開發是以宏碁集團、員工安家計畫成員及聯合開發業者共同投資,開發成 為研發、教育及休閒社區,將可提供乙區園區工作者之居家生活、休閒、教育訓練等空 間利用。本計畫區提供低、中、高密度住宅計畫戶數2691 戶。在計畫中提供有教育訓 練中心用地4.46 公頃,另有中小學用地可提供附近地區學生就學,同時社區亦提供幼稚 園用地,社區中心方面,亦提供有商業中心、圖書館、活動中心與醫療中心的設置。

乙區計畫即為目送件申請之「宏碁多功能智慧園區計畫」,己依「非都市土地開發 審議規範」與「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申請書、開發建築計畫書、開 發建築計畫圖、水土保持計畫書、環境調查報告書與環境影響說明送審。

宏碁渴望園區已於今年(2004)更名為龍潭渴望園區,目前由渴望園區服務開發公 司管理。目前園區內的主要設施包括:(1)工業區:高科技、低污染產業為主的科技工 業區,提供37 公頃供高科技廠房使用,目前己進駐之廠商:友達光電,建碁,宏碁電 子化資訊管理中心,翔智科技等,未來還將引進高科技、低污染的產業;(2)渴望研究 園:以後育成為主軸的創新應用基地。渴望研究園位於龍潭渴望園區內,是國內首座由 民間企業設置,國際級的創新研發基地,以新知識產業的搖籃自許,提供進駐廠商在創 業所需的後育成輔導、諮詢與服務機制,並擁有優良的學習環境,期能成為推動大中華 新經濟的基地,及一座國際化的創新研發的搖籃;(3)學習中心:提供專業設備與優質 服務,落實終身學習。擁有國際標準的訓練、會議、休閒的綜合大樓,,含括一流的國 際會議中心,各式大小教室會議空間,並附設99 間研習住宿套房。中心內有多樣的休 閒健身設施、餐廳、聯誼社、郵務代辦所、送洗衣物服務、便利商店、診所、室內游泳 池、室內體育館、韻律教室、兒童遊戲室;(4)宏碁電子化資訊管理中心:宏碁電子化 資訊管理中心(Acer e-Enabling Data Center,簡稱 Acer eDC),是宏碁公司挹注長期資 金、匯集一流人才,結合尖端資訊、系統與網際網路的技術所建置的資訊管理中心,同 時也是致力於資訊服務業的的宏碁微巨電子化服務(Acer MegaMicro e-Enabling

Services)中之巨架構 ( Mega e-Infrastructure)基礎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更是微巨微 服務(Micro e-Services)與微巨解決方案 ( MegaMicro e-Solution)之安全碁石;(5 標竿 學院:培養企業領導人才為主,強化企業的競爭優勢。以培養台灣及亞太地區新一代的 企業領導人才為目標,引進企業管理相關課程與美國密西根大學及全美國際管理排名第 一的桑德博(Thunderbird) 國際管理研究所合作;(6)三和雅舍 - 人性、舒適,讓員工 享家的感覺為園區廠商提供符合人性需求的高品質員工宿舍,第一期興建3 棟建築物,

佔地3,800 坪,規劃近 500 個房間,營造家的舒適;(7)渴望村:以綠地,以藍天為鄰 的理想生活境地。這裡採取低密度、高綠帶的設計,公園綠地與自然保育區面積超過全 區50%,是夢想中「綠草如茵」的家園。區內也設立幼稚園,鄰近地區亦有中小學。,

此外多元、豐富的社區活動,讓居民擁有良好的鄰里互動也享受生活機能的便利,是實 現「理想生活」的境地。

透過宏碁集團的經驗,以及本研究,本研究認為不動產信託公司可以作為創業園區 的資金來源,發行不動產證券,創業園區管理公司則以租賃或購買的方式成為不動產信 託公司的客戶。而建設公司則負責規劃、興建創業園區與生活園區,爾後將創業園區售 予不動產信託公司。由於創業園區管理公司可向不動產信託公司租賃創業園區的設施,

因此可以解決過多資金投資在實體設施上的缺點。

創業園區管理公司在性質上類似育成中心的概念,負責提供育成服務業務與育成設 施業務。根據本研究之觀察,全球的育成中心普遍存在兩個問題:(1)未達規模經濟,

成本不易降低;(2)未達範疇經濟,服務範圍有限。因此本研究認為,以創業園區為主 體,可以同時具備規模經濟與範疇經濟的優點,而使成本降低、服務範圍擴大。創業園 區管理公司可向不動產信託公司購買或租賃創業園區,然後分租或分售給新創公司、本 業公司與一般公司。創業園區管理公司本身設有育成部門,負責管理育成大樓,並且對

成本不易降低;(2)未達範疇經濟,服務範圍有限。因此本研究認為,以創業園區為主 體,可以同時具備規模經濟與範疇經濟的優點,而使成本降低、服務範圍擴大。創業園 區管理公司可向不動產信託公司購買或租賃創業園區,然後分租或分售給新創公司、本 業公司與一般公司。創業園區管理公司本身設有育成部門,負責管理育成大樓,並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