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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創業能力

一、創業基礎能力

創業的重要要素包含(1)承擔風險的意願;(2)建立新事業團隊的能 力;(3)創造資源的能力;(4)流動性商業計劃建立的能力;(5)能辨識 出別人以為是混亂、矛盾、困惑情形的眼光(Kuratko & Hodgetts, 2004),

這些創業要素是重要的創業能力。創業家的能力包含產生新點子、承擔風 險、確認機會的存在等技巧(Scott & Twomey, 1988)。Chandler 與 Jansen

(1992)直接指出,成功創業家扮演著以下三個角色,分別是興業家角色、

管理者與技術功能角色,其分述如下:

1. 興業家角色:主要能力為掌握機會的想像力及認知能力,確保機會 由誕生至開花結果的驅策力。

2. 管理者角色:主要能力為統合組織利害關係及活動的概念構思力、

人際關係能力、政治能力。

3. 技術功能角色:在特定領域之中,使用工具或精熟作業程序的技術 能力。

近年來,愈來愈多研究發現,創業能力不同,是影響其是否創業成功的 關鍵因素(Ahmad, Halim, & Zainal, 2010;Colombo & Grilli, 2005; Rose, Kumar, & Yen, 2006)。Priyanto(2005)強調,創業能力對企業成敗至為關 鍵,這在過去二十年的諸多研究中均已獲得證實。Swiercz 與 Spencer(1992)

的研究發現,創業家擁有愈多關於業務、財務、市場經營、人力資源和管 理所需之能力,更容易在創業初期獲得成功。Steier(2000)主張成功的新 創事業經常是依據創業家的能力來建立網絡的關係,這些關係提供創業家 訊息、知識、技術、新市場與能力的脈絡,這些對於新創事業的存續與成 長是有益的。

能力指的是能夠勝任某一項工作,或者擁有從事某一工作所必備的知 識、技能和態度等。能力的概念並不等同於知識,而是指能夠實行或從事 某一工作(黃政傑,1991;引自陳建陽,2005)。Griffiths 與 King(1985)

指出,能力是一個人從事某項工作時,為能有效進行該項工作所需具備之 知識、技能與態度。Waddington(1985)認為,能力存在於兩個層面,一個 層面為個人能力,此通常透過職業方面等相關知識與技巧的訓練獲得:另 一層面為綜合能力,包括擁有專業的相關知識,以解決人們的各類問題(陳 建陽,2005)。

Bird(1995)指出,創業能力是一種可行為化與可被觀察的能力,相較 於創業家心靈內部的特質,與其績效有較強的關聯性。Baum, Locke 與 Smith(2001)將創業能力定義為完成特定工作所需之知識、技能與能力;

Man, Lau 與 Chan(2002)定義創業能力為創業家成功完成創業所擁有的全 部能力。Ahmad, Ramayah, Wilson 與 Kummerow(2010)深入分析創業能 力時發現,創業家擁有的能力有兩種源頭,第一為根深蒂固存在於創業家 的背景(如:個性、人格特質、態度、社會角色等);第二為從工作中或是 實務中學習所得(如:知識、技能、經驗)(Man & Lau, 2005; Muzychenko

&Saee, 2004)。

但由於學者的背景與取向不同,詮釋創業能力的內涵也各有所不同。

Timmons 與 Spinelli(2004)於《New Venture Creation》一書中所提出的創 業管理觀念性模式中,認為成功創業為機會(opportunity)、團隊(team)

和資源(resource)相互搭配與平衡所得出的結果。Timmons 與 Spinelli 認 為創業過程的起始點為機會,而非資金、戰略、關係網絡、工作團隊或創 業計畫。在創業歷程中,由於機會的模糊性、市場的不確定性、資本市場 的風險,以及外在環境的變遷等,經常衝擊創業活動,使得整個創業歷程 充滿不確定性。因此,創業領導者需要具備三種能力才能將兩兩構面互相

運用及結合,這三種能力依序為:

1. 創造力:發覺、辨識機會並且找到團隊一起掌握創業機會的能力。

2. 溝通能力:能夠與人溝通,傳達創業機會,找到創業所需之資源。

3. 領導能力:領導創業團隊運用資源來開創企業的能力。

藉由此三項能力的相互配合,使新創事業能夠維持動態平衡,朝新創事 業心目中的理想願景邁進。

機會 資源

團隊

溝通

領導 創造力

意義不明確

不確定性 資本市場的背景

外在的影響 企業規劃

配合和落差

創立者

圖 2-2 Timmons 創業過程理論模型 資料來源:Timmons & Spinelli(2004:57)

綜上所陳,本研究認為如同 Timmons 所言,創業之基礎,乃在於創業 家是否有足夠之「領導能力」,能帶領團隊向外尋求資源之挹注;是否有足 夠之「溝通能力」與「創造力」,能將外在的資源與企業規劃詳加配合,使 機會不再只是個曇花一現之機運,而是確實掌握於創業家手中的藍圖,並 能與團隊成員共同分享、努力之途徑。因此,本研究認為創業基礎能力應 包含溝通能力、領導能力以及創造力。

二、創業進階能力

國內研究指出創業者所需的技能可包括技術能力、管理技能及個人創業 技能等三項(郁義鴻、李志能,2002),分別為:

1. 技術技能:包含寫作、口頭溝通、對環境的監測、技術及人際關係 等能力。

2. 管理技能:包含計畫與目標設定、決策、人際關係、市場營銷及財 務等能力。

3. 個人創業技能:包括風險承擔、創新能力及變化導向等能力。

Robert 與 Rebecca(2010)於創業家必須具備何種傑出能力研究中指 出,成功創業家需要具備辨識機會與認知的能力,更精確的說,能夠正確 辨識、評估商機與資源,這些與新創事業的成功有絕對的關連性。

要能夠把辨識機會轉成為可實質獲利的商品,靠的就是創業家的策略發 展能力。此外,勤奮學習也是成功的關鍵因素之ㄧ,從過去研究確認,創 業家為回應處理風險,不能只是盲目的採取行動,而必須從環境中學習,

從過往錯誤經驗中學習(Cope &Watts, 2000; Stokes & Blackburn, 2002)和 從不同的人身上學習(Harrison & Leitch, 2005)。一旦當創業家做出決策後,

必須承諾會盡最大努力,達成目標並妥善配適資源(Masurel, Montfort, &

Lentink, 2003; Meeus & Oerlemans, 2000; Zhao, 2005)。

Jacqueline(1993)以 100 位成功的創業家為樣本,研究成功創業的必 要特質為何?研究發現,創業家在技能方面必須要有領導能力、人際關係 並且善與人溝通;在智能方面,則特別強調需要有創造、創新能力以及積 極的想法,如此,才能使其創業成功。綜合上述所言,從創業家角度而言,

策略能力、機會辨識能力、學習能力,以及承諾能力對新創事業扮演著舉 足輕重的角色。

再者,根據美國勞工部職業訓練局(2010)提出創業能力模型架構

(Entrepreneurship Competency Model)可以發現,能力不僅為層級的概念,

並且環環相扣,如同金字塔般,最底層的能力往往是邁向更高殿堂的基石。

創業所需具備的能力,除了規劃能力、行銷能力、運作能力、風險管理能 力外,尚包含較一般的學習能力、溝通能力、願意承擔風險能力等。

學者針對不同國家之創業家進行研究,發現各國對創業所需具備之能力 內涵皆有所不同。Ahmad 等人(2010)以馬來西亞創業家為研究樣本,分 析創業能力與企業成功的關聯繫,將創業能力區分為策略能力、承諾能力、

Ahmad et al.(2010)

212 位馬來西亞創業家

策略能力、概念化能力、機會辨識能力、關 係能力、學習能力、人際能力、道德觀、家 庭觀

Ghosh & Tan(2001)

50 位新加坡創業家 領導能力、關係能力、機會辨識能力、運作 能力

Hui, Csete & Raftery

(2006) 香港成功創業家 承諾能力、分析能力、策略能力、創造力

Ahmadl et al.(2010)

馬來西亞之

表 2-4 創業能力內涵比較(續)

He Xiaogang(2005)

277 位大陸企業家 策略能力、管理能力、關係能力、學習能力、

Flexman 與 Scanlan(1982)則認為創業能力包含下列七項(引自劉常勇,

2002)。

2. 溝通能力:指管理者與他人之人際處理能力,主要評估子構面為傾 究參照 Timmons 與 Spinelli(2004)所提之概念,將創業進階能力分為市 場行銷能力、財務能力、生產研發能力、人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