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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創造力的內涵、理論及其相關研究

二十一世紀已進入資訊、科技快速發展時代,在這新世紀中決勝負的關鍵是 如何轉化、活用既有的知識,以激發出具創新並具商機的觀點。因此,不論是在 教育範疇、醫療領域、工商業界..等各大領域,莫不強調創造力的重要性。創造 力研究可追溯自二十世紀初葉,數十年來,創造力的研究蓬勃地發展,因其牽涉 層面非常廣泛,然而究竟怎樣才能稱得上有創造力?而創造力又該如何被測量?

本節針對創造力定義、創造力理論、創造力的評量方式及創造力的相關研究做一 回顧。

一、創造力的定義與理論

Guilford 在 1950 年擔任美國心理學會主席時,曾以「創造力」為題發表就職 演說,積極提倡創造力的重要性,自此之後,關於創造力的研究便日益受到重視 與討論,帶動了創造力研究的熱潮(Mayer, 1999 ; Sternberg & Lubert, 1996)。創 造力到底是什麼?是認知歷程?是內在特質?是個人能力?還是產品?在學術 界已經爭執了將近一甲子,「創造力」概念極其複雜,學者對創造力定義仍然意 見紛歧、各有偏重,故長久以來難以界定出學界普遍接受的定義。

創造力為一項高度複雜且混淆的構念,涉入面向過多又不易直接觀察,加上 學者所研究的取向不同而有不同觀點(Sternberg ,1985)。Rothenberg 與 Hausman

(1976)曾提出 45 種從希臘文明到現代,不同的創造力概念;Repucci(1993) 也 認為創造力幾乎有50 至 60 個定義,而且每天都在擴充中,要清楚界定創造力似 乎不太容易。中外學者對創造力概念的定義頗多,毛連塭(2000) 曾歸納中外 學者對創造力的定義,將其整理為以下八大項,並列舉主張的學者及其對創造力 的定義(表2-2-1)。

2-2-1 創造力的概念、主張的學者、年代及其定義

Torrance 1962 創造是對問題形成新假設,修正 或 重 新 考 驗 該 假 設 , 以 解 決 問

Gardner 1983 創造力可包括:語言的、數學邏輯 的、音樂的、空間視覺的、軀體

2-2-1 (續) Rhodes(1961) 所提出的「4P」理論來探討創造力。所謂「4P」理論是由個人 特質(Person)、歷程(Process)、產品(Product) 與壓力 / 環境(Press/Place)

四種觀點來詮釋創造力,茲分述如下:

(一)創造力的「特質論」觀點(person)

在創造力研究中,關於人格特質方面的研究,早被心理學者所重視,並已累 積相當的成果。所謂「人格特質」係展現於創造力情意方面的表現,包括態度、

氣質、興趣、情緒與動機等心理特質。Williams(1980) 認為具有創造力者在情 意態度方面,具有好奇、冒險、想像以及挑戰的特質。Barron 與 Harrington(1981)

在心理學年度評論的一篇回顧性論文中,歸納出創造者所呈現的個人特徵,例如:

偏好複雜、自主、自信、容忍自己與其他人的差異。Sternberg(1995) 認為高創 造力者具有面對障礙時的堅持、願意冒合理的風險、願意成長、忍受模糊的狀態、

接受新經驗、對自己有信心等特質。Davis(1986) 以不同的研究工具,研究不 同領域和年齡層的創造者,結果發現他們具有好奇、獨立、自信、精力、熱愛工 作、貫徹始終...等 72 種特質,其在研究中特別指出,創造者不太可能完全具備 上述的特質,但高創造力者所擁有的創造性人格特質多於創造力低者。綜合上述 研究發現,高創造者具有某些相似的特徵,且個人特質是影響創造力發展的重要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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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造力的「歷程」觀點(process)

目前有四個研究取向以創造力「歷程」觀點來探討創造力,分別為階段論、

完形(Gestalt) 理論、連結理論(associative theory) 以及擴散性思考模式。階 段論主要是將創造產生的完整歷程,劃分為幾個步驟、階段,來探討可能造成創 造力個別差異之原因。階段論著名學者Wallas(1926),認為創造力是一種思考 的運作歷程,歷經不同階段,進而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其中包含準備期

(preparation)、醞釀期(incubation) 、豁朗期(illumination) 、驗證期(verification)

四個時期。完形理論是由頓悟的觀點來解釋創造力。連結理論則是由遠距聯想

(remote asssociation) 的角度,來說明創造力產生之機制(Mednick, 1962)。而 擴散性思考模式則是從Guilford 智能結構模型的「擴散性產出」(divergent production) 單元,來說明創造力的歷程。Guilford(1975) 將創造力從智能結 構的概念中抽取出來,並在其所提出的「智力結構問題解決模式」中,將創造力 過程放入問題解決的情境之中,主張在問題解決的前提下,用流暢力、變通力、

獨創力、與精進力四個規準來評斷創造力。

(三)創造力的「環境/壓力」觀點(place/pressure)

Rogers(1962) 與 Maslow(1968) 強調環境對創造力的影響,在他們的研 究中發現每一個人都具有創造的「本能」,但常被隱藏在心理防衛的層面之下,

惟有提供個體支持、安全與自由的環境,才能促使這種能力浮現出來。同樣強調 環境觀點的創造力學者,Cskszentimihalyi(1988) 相信創造力無法獨立於社會、

歷史與文化之外,而是由個體(person)、範疇(field)、領域(domain) 三個次 系統交互作用下的結果。

Taylor 與 Getzels(1975) 提到個體的生活環境,深深地影響個體創造力的 發展結果,尤其是在家庭方面,對創造力表現的影響甚大。Mackinnon(1965) 研 究成人的創造力發現,兒童期的家庭環境對創造力的影響頗為重要,其中包含父 母對兒童的尊重、信任兒童的能力、強調動機、努力、成功等正向特質、容許自 主決定等。Sloane(1985) 的研究也顯示父母的教養方式、支持與期望對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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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力有很大的影響。Feldman(1999) 亦提出相似的看法,認為安全、自由及 溫馨的家庭環境對子女的創造力發展有正面的影響。雖然有極端傑出的人才可能 是出生自破碎、有問題的家庭,但多數學者仍認為,多數的傑出人物是出生自美 滿家庭,且家庭氣氛為喜好學習的。另外,Woodman 與 Schenfeldt(1990) 指 出家庭背景中的社經地位變項為創造力發展的重要因素,個人創意行為中所需的 認知能力、非認知特質、創造特質(個人特質、價值、興趣、態度等)均與其有 關。因此,社經地位在創意力表現中扮演關鍵角色。

綜合上述發現,一個創造者從問題的激發到創造成果的產出,甚至於人格的 養成,與所處的環境有密切相關,尤其是家庭環境對個體創造力表現的影響甚 鉅,為此,本研究在進行取樣時,亦調查受試者的家庭組成及社經地位情形。

(四)創造力的「產品」觀點(product)

毛連塭、郭有遹、陳龍安與林幸台(2000) 提及創造力的產生涉及「創造 者」、「創造歷程」與「創造產品」。創造力是個人根據一定目的,運用資源,產 出新穎、獨特、富個人價值產品的能力。Sternberg 與 Lubart(1995) 認為創造 力是產生新穎、適當與有品質產品的能力,有創意的潛能並不代表真正做的出創 意的產品,因此創造力的證據應從產品觀察。Amabile(1996) 從產品的角度來 定義創造力,認為「觀察者認同產品或反應是有創意的,則該產品具有創造力」,

亦即創意產品是基於評定者對創造力的共識而形成。Mayer(1999) 整理各學者 對創造力的定義後,發現大部分的學者均同意創造力可從產品(product) 的角 度來觀察。

支持創造力「產品」觀點的學者認為,具有創造力者必能產出創造性的產品,

故可由產品來評定原作者是否具有創造力。而產品是否具有創造力的判定,需符 合評斷的標準,包括:未有人產生過的新奇性、可以解決問題、可使原本的產品變 得更好、更有價值…等。

綜合上述,可發現創造力不僅是一種能力、一種心理歷程,也和個體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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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質、成長環境有關,並且可藉由客觀的標準來加以評量。個體創造力的產生,

深受所處的環境脈絡以及個體內在歷程、特質…等許多因素交互影響,若單獨從 單一特質、單一觀點並不足以解釋創造力的產生,故近代的創造力學者採多向 度、動態發展的整合觀點來定義創造力。基於此,本研究採個體之所屬族群與個 人特質交互作用觀點來探討創造力的表現,從中了解不同族群背景下的個體,如 何受其人格特質影響創造力的表現。

二、創造力的評量方式

自Guilford於1950年發表一篇演說,提倡對創造力研究的重視後,創造力的評 量開始受到關注。目前評量方式分類的引用以Hocevar與Bachelor(1989) 的八 大類評量分類最為廣泛,Hocevar與Bachelor曾分析百種以上評量創造力的工具,

除了少數無法有效歸類之外,將大部分的評量工具或方法分為八大類,分別為擴 散性思考測驗 (test of divergent)、態度與興趣量表 (attitude & interest inventories )、 人 格 量 表 ( personality inventories )、 傳 記 量 表 ( biographical inventories)、作品判斷(judgments of products)、教師、同儕或督導人員的評定

(rating by teachers、peers &supervisors)、傑出人士、名人研究(eminence)、自 陳式創造活動與成效(self reported creative activities & achievements)。不同研究 取向的學者會因其研究問題之不同而發展、選擇或運用上述這些不同的評量方式 或工具。表2-2-2為八大類的創造力評量工具與4p的關係。

持「特質論」的學者基本上視創造力為個人的行為特質,除了關心此種特質 的個別差異外,也重視相關的情意,包括創造性人格特質、態度、興趣和動機等。

持「歷程」觀的學者認為創造性的問題解決歷程有其基本的步驟,研究者的興趣 主要是在探討創造力產出的共同歷程,學者透過名人研究、擴散性思考測驗來探 究創造者的創造歷程。至於持「產品」觀點的學者,則是以「產品」為評量的焦 點,再據此來推論個人創造力的高低。持「壓力/環境」觀的學者主要的興趣是在 探討什麼樣的社會或環境因素有利於或有礙於創造力的產生。

表2-2-2 八大類創造力評量工具與4p 的關係

Amabile(1983) 將創造力實證研究中,常應用到的評量技術分為三類:一類 是主觀的評定產品或個人的創意,另一類則是對產品做客觀的分析,第三類是創

Amabile(1983) 將創造力實證研究中,常應用到的評量技術分為三類:一類 是主觀的評定產品或個人的創意,另一類則是對產品做客觀的分析,第三類是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