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北美音樂教育哲學派典

第一節 功利主義

在二十世紀之前,音樂教育領域尚未根據音樂本身的特質,發展出專業的音 樂教育哲學觀,部分有關音樂教育價值的論述,來自宗教、政治或教育的領導者,

其餘的部分則是來自社會需求與教育潮流,採用相關的哲學論點說明音樂教育之 價值,如功利主義之音樂教育哲學派典。以下先說明功利主義之內涵,探討功利 主義音樂教育價值、目的與實踐的主張,最後以音樂教育哲學分析模式,全面的 檢視對功利主義之音樂教育哲學觀。

一、功利主義之內涵

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是 18、19 世紀的一種倫理學主張,由 Jeremy Bentham 與 John Stuart Mill 所提議。他們主張人類行為的目的在追求幸福,所以對幸福的 促進就成為判斷個人行為的標準。個人行為的善惡,不是來自他的動機與手段,

而是檢視其行為的結果,是否依循最大幸福原則(greatest happiness principle)。最 大幸福是指一個行為對所有個體所形成的苦樂感覺的總和,快樂與痛苦是能夠換

28

算的,痛苦就是「負的快樂」(Barrow,1991)。

實際上,音樂教育領域中所運用的功利主義派典,與上述功利主義之間並無 直接相關。18、19 世紀的音樂教育學者,主張由音樂學習的外在或「附加的」

(ancillary)功能來辯證音樂教育的價值,希望提高音樂教育在學校課程中的地 位,也就是認為音樂教育的價值不在音樂本身,而是顯現於其他非音樂的面向,

如 Reimer(2003,p. 63)指出:

就我所知,「音樂是功利主義的」(music as utilitarian)觀點,對於音樂教 育之價值的看法有:音樂對提升基本科目的測驗成績之有效的,音樂可促進 時間-空間的推理(如莫札特效應)、音樂可以讓人變得更聰明、發展紀律、

提升社會技巧,這樣的觀點已經在音樂的歷史上不斷出現。

嚴格來說,功利主義音樂教育哲學派典沒有一套完整的音樂教育哲學理念與 對應的音樂教學實務主張,只是對於音樂教育的價值採取相同的假設,但在其他 音樂教育哲學派典未發展前,強調「音樂教育附加價值」的論點,最足以代表當 時的音樂教育哲學觀,因此後來的音樂教育學者,如 Michael Mark、Charles Leonhard 與 Bennett Reimer 等人,便以功利主義派典來表示這個時期的音樂教育 哲學理念。

二、功利主義之音樂教育價值與目的

功利主義之音樂教育哲學派典的形成與美感論及實踐論不同,美感論與實踐 論來自於特定音樂教育學者的主張,而後獲得音樂教育領域的支持,形成音樂教 育哲學派典,因此各派點對音樂教育的價值、目的與實踐的看法有共同性。功利 主義則是在 18、19 世紀的音樂教育領域對於音樂教育價值所具有的共同信念,其 後的音樂教育學者給予這個時期音樂教育哲學觀的統稱,因此功利主義除了音樂 教育價值的基本假設相同,對於音樂教育目的與實踐的主張看法多元。

29

1837 年,Lowell Mason 主張「歌唱」具有三種功能,在智能上(intellectually), 可經由音樂的訓練提升記憶力、注意力、比較能力與智能,促進其他學科的學習;

在道德上(morally),歌唱可使人產生快樂、滿足、喜悅以及平靜的效果;在體能 上(physical),歌唱時會運用到胸腔呼吸,因此可加強肺功能以及重要器官的發展

(引自 Birge,1937),Mason 以這些原因建議波士頓學校教育委員會將歌唱納入公 立中小學課程中,使功利主義的觀點在學校的音樂教育中被深化。

此後,無論是個人或教育機構對音樂教育價值的論述,都可見功利主義的哲 學觀,如波士頓學校委員會的報告指出音樂教育不可忽視的重要功能是娛樂

(recreation),音樂所提供的娛樂並不是讓學生無所事事或浪費時間,音樂可以消 除學生的疲倦,給予學生學習其他較生硬學科的力量(Birge,1937)。Winship(1905)

強調學校音樂教育應該具有提升宗教虔誠、促進愛國心、發展智能,以及鼓舞人 心的作用。Dykema 與 Gehrkens(1941)主張「各科教師可運用音樂作為教學媒體」, 將音樂作為其他科目的教學工具。

即使在 1970 年代美感論盛行的時代,仍有部分反對美感的學者主張需要保留 音樂教育的中的附加價值,如紐澤西自治州的公立學校教育目的指出,音樂對於 個人的主觀有很大的影響,能激發身體、心智與精神,使人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

因此音樂是除了讀、寫、算以外,學校課程中最重要的科目(Mark,1996)。美國 的音樂教育團體也常採用功利主義的觀點,說明音樂教育的價值,如全美音樂教 育者學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Music Education,簡稱 NAfME),在 1991 年公 布的《完整成長》(Growing Up Complete)報告書指出,學生參與 MENC 所主辦 的音樂課程後,在學校其他科目的表現獲得提升(Stevenson,2007)。

直到今日,功利主義的觀點仍存在音樂教育中,許多研究者試圖瞭解音樂成 就與其他學科表現之間的關係,以佐證功利主義的論點,如 Johnson 與 Memmott

(2006)以美國 4700 多位中小學生為對象,進行大規模的量化調查與分析,結論 指出,國中小參與音樂性社團的學生,其英文與數學的學期測驗成績,高於未參

30

加音樂性社團的學生,這樣的研究設計與結果推論都顯示研究者以功利主義的觀 點詮釋音樂教育的價值。

綜上所述,音樂教育領域所稱之功利主義哲學派典盛行於 18、19 世紀的美國,

從音樂的附屬功能來說明音樂教育的價值,沒有論及音樂定義的相關假設,主張 音樂教育目的在幫助學生發展心智、道德、體能;培養愛國心與促進宗教虔誠;

提升其他科目的學習成效;為社會訓練有用的人;以及提供一種適當的娛樂,這 樣的觀點廣被一般民眾與音樂教育者所接受,也影響當時的音樂教育實踐。

三、功利主義之音樂教育實踐相關論點

功利主義並非來自特定學者的主張,因此欲瞭解其音樂教育實踐主張,必須 由音樂教育的歷史中來探究,早期功利主義的音樂教育實踐以歌唱為主,歌唱教 學的內容則依據不同的音樂教育目的來選擇,如為了達成宗教目的,教導學生歌 唱讚美詩,為了培養愛國心,教導學生演唱愛國歌曲等,相較之下,其他音樂活 動的很少受到重視,如 Mann(1981)在 1844 的年度報告中,對於學校的歌唱音 樂所做的描述:

歌唱音樂的地位遠高於器樂音樂,後者過於昂貴奢華,不適合作為所有 學生的學習活動,而歌唱是與生俱來的能力,不需要額外的花費,藉由歌唱 活動可產生許多的樂趣(Mann,1891,p. 446)。

到了二十世紀初,功利主義轉而與績效(advocacy)息息相關,音樂教育是一 種追求績效的工具,績效指的是一種政治遊說的形式,以提升公共政策對於音樂 教育的支持。運用績效證明音樂可以影響學生的情緒與行為,幫助其他學科的學 習,使政策制定者瞭解音樂的價值,支持音樂在學校課程中的地位 (Mark,

1982/1996;Reimer,2003)。強調績效的音樂教育著重演唱與演奏的教學,藉由學 生在校內與校外的合唱團或樂團合奏,展現他們音樂學習的成果;因此教學樂曲 的選擇常以校內外演出需求為考量,在教學方式上,以機械式的反覆練習提升學

31

生的演奏技巧,發展學生的特定而非全面的音樂能力,甚至研發音樂訓練軟體來 強化學生的技巧學習,重視各種有助於音樂唱奏的理論與知識學習,如樂理、記 譜與讀譜能力等(Birge,1937;Mark,1996)。

由上述可知,功利主義哲學派典並無特定的音樂教育實踐主張,早期將音樂 教育幾乎等同於歌唱教育,後期受到績效的影響,無論是學校行政、音樂教師、

學生或家長,都將學生的音樂唱奏演出,視為音樂教學的成效,其餘音樂學習活 動都為了輔助學生的音樂唱奏能力發展,而音樂教育學者與音樂教育組織也積極 推動各種展現績效的方式,以獲取政策對於音樂教育的支持。

四、功利主義之整體音樂教育哲學分析

以下由轉化自 William Frankena 的音樂教育哲學分析模式,檢視功利主義在音 樂教育的基本假設、教育目的,以及教育實踐方面的主張,並探討各部分之間的 關係,如圖 2.1 所示。功利主義對於音樂教育價值的假設完全取決於音樂的外在功 能,並未探求音樂本身的定義與價值,由宗教面與哲學面,對於音樂的功能做出 假設,音樂教育不以引導學生認識「音樂的本質」為目的,而是為了達成其他非 音樂的目的。從正面來看,功利主義所提出的音樂價值,成功的說服了學校當局,

使音樂成為學校課程之一,此外,至今音樂的功利主義價值仍不斷被提出;反面 來看,完全由功利主義的價值來看待音樂教育,將音樂教育定位在一種工具,而 不是一門獨立的學科,無法辨證音樂課程的不可取代性。

檢視功利主義的音樂教育假設與目的,以及音樂教育實踐之間的關係可知:

表面上看來,功利主義的音樂教育實踐主張與其教育假設與教育目的相互應,音 樂的教學方式、教材內容等皆須配合各種外在的目的。但這樣音樂課程未考量音 樂本身的特質,使音樂教學活動缺乏一致性、順序性與合理性。

32

實際來看,功利主義的支持者至今無法提供明確的證據,來證實其所主張的 音樂課程確實可達成這些外在的音樂教育目的。有學者認為功利主義的音樂教育 目的與音樂教育實踐主張之間的關係不合邏輯,如 Abeles、Hoffer 與 Klotman(1995)

指出功利主義者認為只要在音樂課或團體中,就可產生某些益處,這些好處可以 從音樂課程轉換到其他課程或生活中。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音樂教育的本質與上 述情況有很大的差異,不是只要參加音樂課程就可以,還需考慮許多其他因素。

指出功利主義者認為只要在音樂課或團體中,就可產生某些益處,這些好處可以 從音樂課程轉換到其他課程或生活中。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音樂教育的本質與上 述情況有很大的差異,不是只要參加音樂課程就可以,還需考慮許多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