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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中小階段學校一般音樂教育哲學觀之最終共識

第五章 我國國中小音樂教育哲學觀之共識建構

第四節 我國國中小階段學校一般音樂教育哲學觀之最終共識

研究者根據第二回合問卷調查結果,修訂第三回合德懷術問卷,於民國 103 年 4 月中寄發,4 月底回收完成,有效問卷 12 份。本節包含二部份,先針對第三 回合問卷結果進行專家意見探討與統計分析,再檢視三回合德懷術問卷的共識與 趨向。

一、第三回合德懷術問卷分析與討論

(一)北美音樂教育哲學觀之認同度

此部分包含功利主義、美感論、實踐論與融合之音樂教育哲學觀四個構面之 題項,以下就諮詢委員對北美音樂教育哲學派典的觀點,進行最終共識確認與綜 合討論。

1.對功利主義之看法

從表 5.27 可知,第三回合問卷功利主義之題項,有 3 題的共識度較第二回合 高,分別是題目 1-2 音樂教育價值主張、題目 1-5 音樂教學活動主張,以及題目 1-7 功利主義在臺灣的適用性,經由三回合德懷術問卷的實施,諮詢委員對於功利主 義構面所有題目的都達到高度共識。需要注意的是,本研究依據四分差數值來詮 釋諮詢委員的共識度,四分差的數值落在高度共識的範圍內,代表多數諮詢委員 的看法非常相近,而非顯示所有諮詢委員的意見完全一致。

綜觀各題項認同度之數據,第三回合填答結果與第二回合非常相近,表示諮 詢委員對功利主義的看法已趨於穩定。對於整體功利主義的主張偏向中低認同度 (題目 1-6),尤其功利主義宣稱音樂教育之目的在發展音樂以外的能力(題目 1-3);

排除美感經驗與學生需求的音樂課程安排主張(題目 1-4);以及為了呈現音樂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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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偏重演奏與演唱而忽略音樂欣賞的教學活動(題目 1-5),認同度都相當低。

相較之下,功利主義對於音樂附加價值的提倡(題目 1-1 與 1-2),獲得較高的認 同度,達中度認同。回顧第一回合問卷設計,研究者將各音樂教育附加價值主張,

合併於同一個問題中提問,因部分委員認為音樂教育的附加價值重要性不同,因 此將其分為題目 1-1 與 1-2 兩個題項,然而第二與第三回合的問卷結果顯示,這 2 題之認同度相當接近,在音樂教育的附加價值中,以「提供娛樂、提升學生的道 德,或健全身心發展」的認同度,稍微高於「輔助其他學科學習,或促進學生的 智能發展」。

同時檢視題目 1-1 與 1-2 的填答情形,研究者發現諮詢委員對於音樂教育應強 調何種附加價值的看法,實際上是相當分歧的。對 2 題認同度相同的有 5 人;對

「提供娛樂、提升學生的道德,或健全身心發展」認同度較高的有 4 人;而對「輔 助其他學科學習,或促進學生的智能發展」的認同度較高的有 3 人。從上述填答 情形來看,研究者認為諮詢委員雖然都認同音樂教育應強調附加價值,但每個人 所重視的附加價值的不同,這樣的情形與當初功利主義發展背景相近,都是基於 相同假設(音樂教育應強調附加價值)之下,各自表述其所重視的附加價值。

從上述結果可知,諮詢委員認為音樂教育應強調附加價值,但附加價值並不 適合作為音樂教育的最終目標,也不應用來引導課程安排或教學活動的進行,因 此題目 1-7 功利主義適合用來引導我國國中小學校一般音樂教育目的之訂定與教 學實施方向,諮詢委員普遍認為並不非常適切,為中度偏低的認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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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美感論之看法

第三回合美感論構面修正題目 2-5 的描述,並依據美感論的主張,在修訂說明 欄中提供「美感經驗」(題目 2-3)之定義。從表 5.28 可知,2 題修訂題目的認同度 有些微的提高,共識度則維持不變。就整體共識度來看,第三回合問卷美感論構 面有 6 題的共識度提升,4 題維持不變。其中,題目 2-1 音樂教育不須強調外在價 值與題目 2-8 統整原則主張的共識度大幅提升,由中度共識趨向高度共識。另有 4 題題目在第二回合中已達高共識,經過第三回合問卷後,意見更趨一致,四分差 為 0,但這並不表示所有專家意見都一致,而是指中間 50%的專家意見是完全相同 的(勾選相同數值),包含題目 2-2 音樂教育美感價值、題目 2-7 音樂教材選擇、

題目 2-9 美感論之整體認同度,以及題目 2-10 美感論在我國的適用性。經由三回 合的問卷實施,美感論構面之題項已全數達到高度共識。

檢視表 5.28 中各題項的認同度可知,共識度提升之題目,認同度不一定提升,

可能是向上或向下的數值聚斂。除了題目 2-1 音樂教育不需要強調任何外在附加價 值的主張普遍獲得低度認同,其他題項都落在高度認同範圍中,而題目 2-1 雖達高 共識,但有一位專家持不同看法,認同這個主張。美感論的音樂教育美感價值(題 目 2-2)、音樂教育最終目的(題目 2-3)、音樂課程安排(題目 2-4)、音樂教學 內容(題目 2-6),以及課程統整(題目 2-8)的主張,在第三回合也都獲得專家 群的高度認同,平均數與第二回合差異不大。

題目 2-5「音樂教學活動包含欣賞、演唱、演奏、創作,以及其他,但應以聆 聽與美感要素分析為重心」的平均數較第二回合有些微提升(由 5 提升至 5.08),

卻使本題的認同度由中度認同,提升至高度認同。相較於美感論其他主張之認同 度(平均數多高於 6),研究者認為諮詢委員對於音樂教學是否應以聆聽及美感分 析為重心,持較保留的態度。本回合諮詢委員對於整體美感論(題目 2-9)以及美 感論在臺灣的適用性(題目 2-10)的認同度都稍微提升,且共識度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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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的。研究者在第一與第二回合問卷問卷設計時,採實踐論提倡者 Elliott(1995)與 Regelski(2004)反對美感經驗的主張來設計題目,發現諮詢委員的認同度低,第 的之看法,偏向 Alperson 相互包容的主張,對於 Elliott 與 Regelski 採取與美感論 對立的立場,接受度較低。也就是諮詢委員認為在實踐論強調音樂參與及脈絡價 值的主張之下,音樂教育的美感經驗與審美能力也不可偏廢。

從整體共識度來看,第三回合實踐論構面之題項有 8 題的共識度提升,其中 3 題(題目 3-8 音樂教學內容、題目 3-5 音樂教育目的,以及題目 3-13 實踐論之整 體認同度),由中低共識大幅提升至高度共識;另外 5 題(題目音樂教育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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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3-4 音樂教育最終目的、題目 3-6 音樂教學活動以及題目 3-7 音樂課程安排)

在第二回合已達高共識,但第三回合的四分差之數值更小,顯示專家群意見的聚 斂性更高;其他題目的共識度維持不變,經過三回合之問卷實施,諮詢委員對實 踐論主張之題項皆達高度共識。

從認同度來看,實踐論的音樂教育應強調實踐價值(題目 3-1)、脈絡價值(題 目 3-2),以及兩者必須並存〈題目 3-3)之題項,與音樂教育最終目的在培養學生 參與生活中的各種音樂活動的能力(題目 3-4),在第二回合之平均數都高於 6,

到了第三回合更提高至 6.5 以上,顯示諮詢委員經過多次反覆確認,對於實踐論提 出的理論面主張相當認同。而有關實踐論的音樂教學實務主張,獲得兩極化的反 應。達高認同之題項有 3 題,其中,題目 3-6 音樂課程安排的敘述,在第三回合由

「應以學生所處的社會文化脈絡為依據」之描述修改為「依據實際教學情境」,

認同度大幅提升,平均數由第二回合的 6.08 提升到 6.83,差異相當大,仔細檢視 填答情形,有一位諮詢委員將其由填答由「1」修正為「7」,使整體平均數大幅 提升,但該委員並未說明原因;題目3-8 音樂教學內容應培養學生具備實踐音樂活 動的程序性知識,以及題目 3-9 音樂教材選擇原則之認同度較第二回合稍微提升,

達到高度認同。

獲得低認同的題項有 3 題,其中有 2 題的平均數與第二回合相同,分別為題 目 3-7 音樂教學活動應以演唱、演奏及音樂創作活動為主,不需要單獨進行音樂欣 賞活動;以及題目 3-10 音樂教材選擇不需要考量樂曲的美感特質,2 題平均數,

皆低於 3;而題目 3-11 音樂課程無法與其他「藝術學科」或「非藝術學科」進行 統整教學的認同度稍微降低,平均數為 1.67。諮詢委員對於實踐論的整體認同度

(題目 3-12),以及在實踐論在我國適用性(題目 3-13)之認同度都有些微的提升,

2 題的平均數雖然都落在高度認同範圍中,但平均數都未達 6。相較於理論面主張 獲得極高認同度,實踐論整體認同度並不算高,推測是因為部分實務主張無法獲 得專家群的認同,如忽略音樂欣賞活動與樂曲的美感特質,反對統整原則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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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合作」方式;題目 4-3 是 McCarthy 與 Goble(2002)觀察美國音樂教育哲 學觀的發展趨勢,提出捨棄特定音樂教育哲學觀的方式。從表 5.30 可知,諮詢委 員一致認為題目 4-1 的折衷方式最適合,且共識度最高;Reimer(2003)提出的「協 同合作」方式認同度與共識度較題目 4-1 低,仍落在高度認同的範圍中;對於題目 4-3 應捨棄功利主義、美感論與實踐論之音樂教育哲學觀,有 5 位專家認同捨棄特 定音樂教育哲學觀,另外 7 位則不認同,並有 2、5、6 三個差異大的眾數,顯示 專家群的意見分歧,共識度相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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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理論面包含音樂教育價值以及音樂教育最終目的兩項主張,兩者呈現 共同的趨向,排序第一的是實踐論主張,「音樂教育的實踐價值與脈絡價值必須 同時並存」(M=6.58)以及「音樂教育之最終目的在培養學生參與生活中的各種 音樂活動的能力」(M=6.75)平均數皆高於 6.5;其次是美感論的「音樂教育應重 視音樂的內在價值,即音樂的美感特質」(M=6.00),以及「音樂教育之最終目的 在提供學生美感經驗,鼓勵學生對音樂產生情感回應,培養美感判斷力與洞察力」

(M=6.42),平均數都高於 6。排序第三的功利主義,其認同度與前兩者差距較大,

(M=6.42),平均數都高於 6。排序第三的功利主義,其認同度與前兩者差距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