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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功高震主

「功高震主」一詞最早出自於司馬遷所著之《史記‧淮陰侯列傳》,蒯 通為勸齊王韓信脫離漢王劉邦自立,與楚王項羽三分天下的勸諫詞中,描述 齊王韓信當下處境之「臣聞勇略震主者身危,功蓋天下者不賞」二句。爾後,

韓信卻因居功自傲,不聽蒯通的勸諫,最後死於蕭何與呂后的計謀之下。後 世為人臣子者紛紛以韓信之死為惕,在君臣相處之道上更是引以為戒,使得

「功高震主」一詞永久流傳至今(《史記‧絳侯周勃世家》;《隋書‧卷四十 列傳》;《舊唐書‧卷五十六本傳》)。數千年之後的現在,「功高震主」四字 已有較明確的定義,乃指「臣子立功太大,君主受到震撼而心懷疑忌(賴明 德與唐樞,1999)」。然為何會發生「功高震主」?引起該現象的導火線為何?

陳寬強(1967)取材自秦至清朝歷代各朝開國功臣,將其依不同遭遇進行分 類。認為歷代開國功臣所以不保的個別原因之一在於「功高震主遭忌起疑」,並以 三國時期越王句踐與大夫文種、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漢孝文帝劉恆與絳侯周

勃、隋高祖楊堅與杞國公宇文忻、及唐高宗李治與趙國公長孫無忌等歷史事例說 明,這些功臣之所以功高震主而遭君主忌起疑的原因在於「開國功臣於君主政治 權利之創立著有功績,其功績之大每有達於為君主成敗所繫的程度者;捨其功,

無其功,君主無從得天下。君主既不能分天下與之共,在其可能範圍內為賞,又 未能酬其功,此際君主自難免有持賞不足以駕馭之感。最重要的是開國功臣之創 有豐功偉蹟者,多在心理權力、理智權力、社會權力等方面佔有崇高地位。………

立功最易引起當時社會的重視與景仰,故成大功立大業者對社會可發生一種自然 的領導作用。………君主對此類功臣既感難以駕馭,又於其威望抱有戒心,自不 免猜忌起疑,有芒刺在背之感。」由此可知,權力及主管對部屬的信任乃是功高 震主現象可能的兩種理論詮釋。

再者,孫茄綾(2007)於「華人組織不忠(逆)的概念初探」一文中,曾探 討部屬與主管相處、及藐視中,藐視之分類別「讓主管感覺無法為我所用」之資 料分析內容,提及部屬「能力強乃是主管感到威脅的來源」。認為「讓主管感覺無 法為我所用」之分類別違反主管忠誠,觸犯華人社會人際禁忌中的權威法則,進 而讓主管知覺到部屬不忠,且主管認定其與部屬之間缺乏信任。經由上述可知,「能 力強乃是主管感到威脅的來源」可說是功高震主現象之起因,且透過孫茄綾(2007)

之研究可知主管對部屬的信任-主管忠誠為功高震主現象可能的理論詮釋之一。

最後,根據羅建法等人(2005)的說法,其認為在中國大陸地區所發生的 功高震主現象為「很多老闆對職業經理人開始時惺惺相惜,情同手足,恨不得 要把江山給讓出來,可是到了職業經理人有了一定權威,猜忌、嫉妒、恐懼、防 範開始替代最初的信任,兩人開始頻頻爭吵發展至勢不兩立,最後是兩敗俱傷,

職業經理人走人,老闆也傷了元氣。」,且為華人企業出現的一種特殊現象,

而 功 高 震 主 現 象 的 發 生 乃 是 企 業 制 度 不 健 全 與 傳 統 文 化 共 同 作 用 下 的 結 果。由此可知,華人傳統文化也可能是功高震主現象的理論詮釋之一。

有鑑於此,研究者認為可從權力、華人的社會取向、及主管對部屬的信 任等三角度來詮釋功高震主現象。

壹、權力

權力(Power)一詞,最早由 Lewin(1935)於「人格的動態論(A dynamic theory of personality)」一書中,探討情境(處罰或獎賞)對於兒童行為展現之影響中發 現,成人對兒童之影響力足以左右其行為展現,進而將這種個體能影響他人行為 之力量,稱為「權力(power)」,並提出權力圈(power field)的概念(圖 2-1)。

以Lewin 之研究為例,權力圈乃是以成人(權力者)為中心,如波紋般擴散出去 同心圓,而兒童(受權力影響者)所站之同心圓距離成人(權力者)的遠近,代 表成人(權力者)對兒童(受權力影響者)影響力的大小,意即成人(權力者)

對兒童(受權力影響者)之權力大小(Lewin, 1951)。

圖2-1: Lewin(1935)提出的權力圈(Power field)概念表示圖。

自此之後,權力之相關研究如雨後春筍般冒出,而其定義也在眾多學者之研 究下,各自發展出不同的看法。部分社會學家認為權力乃是存在於社會關係中的

1947);另一位社會學家 Preffer(1981)指出權力乃是組織結構及職位的特性,

包含對個人、資訊與資源的控制;管理學家及心理學家則認為權力乃指個體對他 人行為之潛在影響力,且此影響力僅在個體展現時才會發生(Cartwright,1959 ; Dahl, 1957 ; French & Raven, 1960 ; Mechanic,1962; Mulder, de Jong, Koppelaar,

&Verhage, 1986 ; Robbins ,1983 ; Salancik & Preffer,1974)。

然而,在中國歷史上諸子百家思想中,對中國人之社會行為影響最大的是儒 家思想,但對組織和領導原理討論最多的則是法家思想。法家思想,主要由韓非 子所提出的「法、術、勢」等三個核心概念所構成。在此三核心概念中,與西方

「權力」概念息息相關者,即為「勢」。韓非子曾言:「勢者,勝眾之資也。」《韓 非子‧八經篇》。換言之,「勢」即是指領導者擁有較其部屬為優的資源(黃光國,

1991)。閻書昌(2002)則認為「勢」具有三個基本含義:形勢-事物與事物之間 的相對位置、趨勢-由此相對位置而引起的變化趨向、權勢-在社會政治生活中,

統治者與被統治者處於不同的位置,於是統治者具有約束、壓制被統治者的影響 力。由此可見,在中國社會中,「權勢」經常合為一詞,而為人所混用,且其所涵 括的意義範圍也較西方權力概念為廣(黃光國,1991)。

綜合上述社會學家、管理學及心理學家、法家思想等三方對權力概念之界說,

可將權力概括為以下幾方面內容:一、權力乃是指一種社會互動關係,在此關係 中至少必需存有主體及客體等二個角色,沒有權力主體就無所謂權力,而離開了 權力客體權力也不能獨立存在。二、權力主體透過資源的控制和利用影響客體的 行為,且權力主體所擁有的資源為客體所認為有價值的資源。三、權力的表現形 式是命令與服從的關係,無論這種服從是自願的,還是非自願的。一旦人們從觀 念上解除了對命令者的服從,任何職位都不能保障其權力(朱永新,1993)。

一 、 社 會 權 力 基 礎

French 與 Raven(1960)認為社會中具有五種的權力基礎,分別為獎賞權

(reward power)、強制權(coercive power)、合法權(legitimate power)、專家權

(expert power)及參照權(referent power),而這五種權力,韓非子在論述其法 家思想中也有所描述,其內容如下(黃光國,1991):

獎賞權乃是個體服從領導者的意志,完成自己的任務,達成組織的目標,領 導者加以表揚,或給予晉升、獎金。獎賞權的強度與個體知覺領導者能給予多少 獎賞有關,當個體知覺領導者能給予越多獎賞時,則代表領導者的獎賞權越大;

反之,則領導者的獎賞權越小(French & Raven, 1960)。然在法家思想中,也有 類似的說法-韓非子曾言:「明主之所導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 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為人臣者,畏誅罰而利慶賞,

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則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矣。」《韓非子‧二柄篇》,即領導 者擁有二柄-獎賞及懲罰,並「執其二柄以處勢」(黃光國,1991)。在此所指二 柄,其中之一則為French 與 Raven(1960)所提到的獎賞權。

強制權是指個體因不服從領導者的意志,無法做好領導者所交辦的工作,致 使領導者予以記過、減薪、降級、甚或革職等處分。此外,強制權也被視為負面 效果最大的權力。強制權的強度與個體知覺領導者給予多大的負面懲罰有關,當 個體知覺自己若不服從領導者,其所帶來的負面懲罰越多,則代表領導者的強制 權越大;反之,則領導者的強制權越小(French & Raven, 1960)。然而,在法家 思想中,韓非子曾言:「夫嚴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罰者,民之所惡也。故聖人陳 其所畏,以禁其邪;設其所惡,以防其奸。是以國安,而暴亂不起。」《韓非子‧

姦劫弒臣篇》,韓非子認為「嚴刑」、「重罰」乃民之「所惡、所畏」,才主張「陳

其所畏、設其所惡」,以「禁其邪」、「防奇奸」,此即為法家思想中的強制權(黃 光國,1991)。

合法權是指領導者擁有合法的權力去影響個體的行為,而個體也有義務接受 領導者的影響。合法權之基礎有三:一為來自文化價值觀的影響,而賦予領導者 影響他人的合法權;二為組織結構的影響,致使個體接受領導者在不同組織職位 下所擁有的合法權力;三為代理人的指派,亦即領導者能夠擁有合法權乃根源於 某人的指派,且某人是個體所認定擁有合法權的人(French & Raven, 1960)。然 而,在法家思想中,談論到合法權概念的有二人,一為慎子,他認為「故騰蛇遊 霧,飛龍乘雲,雲罷霧霽,與蚯蚓同,則失其所乘也。故賢而屈於不肖,權輕也;

不肖而服於賢者,位尊也。堯為匹夫,不能使其鄰家,至南面而王,則令行禁止。

由此觀之,賢不足以服不肖,而勢位足以屈賢矣。」《慎子‧威德篇》。亦即權位 之於個人,正如雲霧之於龍、蛇,個人具有權位,便可以呼風喚雨,騰雲駕霧;

一旦失去權位,雲消霧散、「飛龍」、「騰蛇」跟蚯蚓也沒有什麼兩樣。另一人為韓 非子,他認為「夫有材而無勢,雖賢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於高山之上,而下千 仞之谿,材非長也,位高也。桀為天子,能制天下,非賢也,勢重也。堯為匹夫,

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千鈞得船則浮,錙銖失船則沉,非千鈞輕而錙 銖重也,有勢之與無勢也。故短之臨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賢也以勢。…聖人德若

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千鈞得船則浮,錙銖失船則沉,非千鈞輕而錙 銖重也,有勢之與無勢也。故短之臨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賢也以勢。…聖人德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