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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高震主現象與權力差距理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功高震主現象與權力差距理論

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在於以權力之分析角度,藉由權力差距理論之理論觀點,

詮釋功高震主現象,並進一步檢視該理論用以解釋功高震主現象之適用性。在第 二節中研究者已詳細地介紹權力差距理論之內涵及其應用。然上述之15 個權力差 距理論假設,有哪些適用於解釋功高震主現象?又有哪些不適用於詮釋功高震主 現象?此外,就功高震主現象而言,此現象目前屬於瞎子摸象的狀態,且研究者 對此現象之看法不一,因而造成功高震主現象全貌未明(孫茄綾,2007;陳寬 強,1967;羅建法等人,2005)。然而,針對全貌未明的功高震主現象,研究者 將如何運用權力差距理論來詮釋該現象?

功高震主一詞最早出自於司馬遷所著之《史記‧淮陰侯列傳》,蒯通為勸 齊王韓信脫離漢王劉邦自立,與楚王項羽三分天下的勸諫詞中,描述齊王韓 信當下處境之「臣聞勇略震主者身危,功蓋天下者不賞」二句。爾後,賴明 德與唐樞(1999)進一步依據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之個案,將功高震主現象 定義為「臣子立功太大,君主受到震撼而心懷疑忌」。由此可知,功高震主現 象之定義來源乃是《史記‧淮陰侯列傳》所提及的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個 案,且此個案可說是功高震主現象之典型個案。

有鑑於此,在本節中,研究者將以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個案為功高震主現 象之詮釋對象,從權力差距理論之15 個理論假設中有哪些理論假設並不適用於詮 釋功高震主現象之典型個案-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個案,而哪些理論假設能詮 釋《史記‧淮陰侯列傳》所提及的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個案,並進一步依據 這些能詮釋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個案之理論假設提出相關命題。

壹、與功高震主現象無關之權力差距理論假設

1. 主管與部屬間之權力差距並非遙不可及

首先,根據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個案可知,當韓信初投奔至劉邦麾下時,

僅取得一小官位。爾後,韓信不僅透過滕公、蕭何的推薦開始取得較高的職位(如:

治栗都尉、將軍),取得較多的正式權力。同時也藉由戰勝代國、魏國、燕國、齊 國…等功績建立其威望、獲得更高的職位(如:相國、齊王),增加自己的正式權 力與非正式權力,進而拉近自己與漢高祖劉邦間之權力差距(《史記‧淮陰侯列 傳》;《資治通鑑‧卷九》)。由此可知,就部屬角度而言,其本身所擁有的權力 總和(正式權力+非正式權力)與主管權力總和間之差距並非遙不可及,而是屬 於一蹴可幾的狀態。因此,部屬並不會有因其與主管權力差距太大而需尋求另外 動機的需求,意即對功高震主現象中的部屬而言,權力差距理論之假設 5a:「對 較無權力的個體而言,因其與較有權力者的權力差距太大,而停止PDR,並尋 求其他動機」、5b:「由較無權力者所形成的社群,對較有權力者而言,會形成另 一股抗力」、及5c:「當一些較無權力者團結起來時,這些較無權力者亦會展現出 權力差距降低傾向與權力差距擴大傾向」並不適合用來詮釋功高震主現象。

2. 權力關係情境

再者,根據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個案可知,功高震主現象之發生場域乃是 組織中的主管(君主)與部屬(臣子)間,而主管(君主)與部屬(臣子)乃屬 於權力關係之情境(《史記‧淮陰侯列傳》;《資治通鑑‧卷九》)。因此權力差 距理論之假設 15:「平等是人類所追求的,且不侷限於權力向度:即使個體身處 在非權力關係的情境仍會展現出平等傾向」並不適合用於詮釋功高震主現象。

3. PDR 與 PDE 間並非相互依存關係

此外,根據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個案可知,功高震主現象之發生乃肇因於 韓信之能力過強(如:破代國、魏國,滅項羽手下大將龍且等),導致蒯通、項 羽等人都有意拉攏韓信,認為韓信之功績已達到「當今二王之事,權在足下。

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的地步,進而致使漢高祖劉邦認為其現有 地位可能會被韓信取代之故(《史記‧淮陰侯列傳》;《資治通鑑‧卷九》)。因 此,功高震主現象要能發生,則部屬的能力、或權力必需要能與主管相當或超過 主管。再者,就個案中的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而言,為何韓信的權力、或能力 會與漢高祖劉邦相當或超過劉邦?從漢高祖劉邦與項羽的彭城一戰來看,對漢高 祖劉邦而言,彭城一戰可說是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前最大的一場敗仗。劉邦在彭城 一戰戰敗後,不但損失許多兵力,更使得之前臣服的藩王紛紛出走,造成劉邦勢 力的急速縮減。然而,此時的韓信卻不僅能攻下趙國,且不需耗費一兵一卒就能 降服燕國,使得韓信的權力增加,但劉邦的權力卻因彭城戰敗而有所減少,進而 導致韓信與劉邦間之權力差距縮減(《史記‧淮陰侯列傳》;《資治通鑑‧卷九》)。 由此可知,就功高震主現象中的主管而言,當其欲降低自己與上位者間之權力差 距時,部屬同時也因自己本身所擁有的能力而降低其與主管間之權力差距,意即 當主管降低其與上位者間之權力差距時,不僅不能同時擴大其與部屬間之權力差 距,反而可能降低自己與部屬間之權力差距,進而在不久之後的將來招致功高震 主現象之發生。此外,就功高震主現象中的部屬而言,由於其本身所擁有的能力 較主管強,進而部屬在決策的影響力上大於主管,導致部屬在決策參與行為上易 降低其與主管間之權力差距。經由上述,可知權力差距理論之假設3/5:「當個體 增加與較無權力者之間的權力差距的同時也降低其與較有權力者之間的權力 差距」、假設 8:「再多的決策參與行為並不能降低權力差距,反而會增加」並 不適合用來詮釋功高震主現象。

4. 領導者的自信不夠

然而,根據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個案可知,對漢高祖劉邦而言,當漢高祖 劉邦於彭城一戰中戰敗,遭到項羽圍困於三匝時,並未展現出強烈地自信心,鼓 舞士氣,奮勇殺敵,反而選擇帶著數十騎兵逃走,最後落得必需捨棄函谷關以東,

換得暫時的安穩。相反地,對楚王韓信來說,當其以數萬兵隊對抗二十萬敵軍時,

不僅採用「陷之死地而後生,置之亡地而後存」之兵法,更在進攻敵軍之前,先 告知眾下屬「今日破趙會食!」,展現出強烈地自信心,最後以此兵法打敗強敵趙 國,取得勝利(《史記‧淮陰侯列傳》;《資治通鑑‧卷九》)。由此可知,在功 高震主現象中之主管於危急之時,並未能充分地展現出強烈的自信心與權力運 用,反而是部屬較能在危急的情況下,展現出強烈地自信心與謀略的運用,並進 而取得勝利。有鑑於此,權力差距理論之假設 10:「在危急的情況下,較有權力 者需展現出強烈的自信與權力運用」及假設 11:「當較有權力者強烈地行使其權 力時,他人會歸因其具有較高的自信心」並不適合用以詮釋功高震主現象。

貳、與功高震主現象有關之權力差距理論假設

藉由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之功高震主典型個案,研究者在刪除與功高震主 現象無關的權力差距理論之假設5a、5b、5c、3/5、8、10、11、及 15 之後,剩下 的權力差距理論之假設 1、2、3、4、5、6、7、9、12、13、及 14 皆適用於解釋 功高震主現象?

1. PDR 與 PDE

根據漢高祖劉邦與楚王韓信之功高震主典型個案可知,無論是漢高祖劉邦或 楚王韓信,其對權力的追求與渴望是不相上下的。從漢高祖劉邦的角度來看,劉 邦一開始出生於沛縣,其一向有自己的遠大志向而不願從事生產勞動,只願從政。

爾後,在一次的機緣之下,取得多人的歸附與順從並進而投奔項梁,希冀透過項 梁取得更多的權力,並在之後與楚懷王的關中之約下,獲得進入關中稱王的契機,

但此契機卻遭到項羽違約的破壞,使得劉邦先項羽入關中卻未能如願稱王,而項 羽雖未入關中卻逕自稱王。此後,展開楚漢相爭,劉邦與項羽皆為打敗對方,稱 霸天下而戰(《史記‧高祖本紀》;《史記‧淮陰侯列傳》;《資治通鑑‧卷九》)。

從楚王韓信的角度而言,韓信一開始為貧窮的平民百姓,既不能當官也不願從商,

經常寄居在別人家吃閒飯。爾後,韓信為完成自己的抱負,持劍投奔項梁、項羽 麾下,但卻一直未被重用。韓信進而投奔至劉邦麾下,透過滕公推薦,從事治栗 都尉,負責管米倉,但韓信對此仍不滿足,希冀能從劉邦手中得到更高的職位與 權力,卻一直未能如願。幸而,在蕭何的推薦之下,開始獲得劉邦的信任,拔擢 為大將軍。劉邦開始委派任務予韓信,而韓信對於劉邦所委派之任務皆能達成,

使得韓信的職位越升越高(從大將軍→相國→齊王)(《史記‧淮陰侯列傳》;《資 治通鑑‧卷九》)。

然而,劉邦對於權力增加快速的韓信,卻是每在其建立一件功績時,隨即徵 召其精兵,以免韓信有機會建立、甚或壯大自己的勢力。甚至劉邦從戰敗中逃離 時,隨即奔往韓信的兵營,奪取韓信的兵符及精兵,避免韓信在自己勢力大減的 同時迅速地降低彼此間的權力差距,讓韓信有取代自己為王的機會(《史記‧高 祖本紀》;《史記‧淮陰侯列傳》;《資治通鑑‧卷九》)。經由上述可知,權力差 距理論之假設1:「權力的行使會使人感到滿足」、假設 2:「當個體擁有更多權力 時,會努力維持或增加與較無權力者的權力差距」、假設 3:「當個體與較無權力 者的權力差距很大時,個體會企圖再加大權力差距」、假設 4:「對個體而言,會

然而,劉邦對於權力增加快速的韓信,卻是每在其建立一件功績時,隨即徵 召其精兵,以免韓信有機會建立、甚或壯大自己的勢力。甚至劉邦從戰敗中逃離 時,隨即奔往韓信的兵營,奪取韓信的兵符及精兵,避免韓信在自己勢力大減的 同時迅速地降低彼此間的權力差距,讓韓信有取代自己為王的機會(《史記‧高 祖本紀》;《史記‧淮陰侯列傳》;《資治通鑑‧卷九》)。經由上述可知,權力差 距理論之假設1:「權力的行使會使人感到滿足」、假設 2:「當個體擁有更多權力 時,會努力維持或增加與較無權力者的權力差距」、假設 3:「當個體與較無權力 者的權力差距很大時,個體會企圖再加大權力差距」、假設 4:「對個體而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