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卡通與兒童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卡通與兒童

一、 卡通的定義與特質

卡通(cartoon)是根據義大利文「cartone」而來,本義為厚紙,用來做為繪 畫速寫的草稿,沿革至今,是指創造誇張、象徵性的具象人物或角色,輔以動作、

聲音、文字及聲光效果,以幽默、戲劇性的手法來來說明一個故事或表達一種訊 息的內容,呈現的管道以電視和電影為主(維基百科編著,2008)。最初的卡通 是連環漫畫的一種表現,其所呈現的技巧和角色多半經由漫畫的內容延伸發展而 成,並透過有限的版面,藉由一連串相關的文字與圖像產生的視覺串聯,使得靜 止的圖片成為連續的行動,近而呈現出畫面連續動態的圖像效果(陳玉滿,2005)。

然而,隨著電腦繪圖功能的精進,本以賽璐珞片(Celluloid)為基礎製作的 卡通漸漸改由電腦來製作,許多人也因此容易將卡通與動畫混為一談,其實是不 正確的。動畫的英文為「animation」,有「賦予生命」的意思,動詞「animate」

就表示「使…活起來」的意思。其定義為將無生命的東西或圖畫,經過影片的製 作與人類視覺暫留的生理現象,產生了栩栩如生的幻覺或連續活動,讓人以為它 是有生命的東西(李道明,1997),其表現方式包含了電腦、黏土、模型、人偶、

沙畫等,最常見的則是手繪在平面紙張或賽璐珞片(Celluloid)上,此即為卡通。

由此可知,卡通是屬於動畫的一種形式,其故事內容及觀眾群是以兒童為主的動 畫;但是動畫卻不單純只有卡通這類的表現方式,觀眾群也並非侷限於兒童。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卡通具有獨特的視覺呈現方式,並以兒童為主要 觀眾(維基百科編著,2008),它和漫畫不同的是,能將多元的創作符號立體的 表現出來,並具有配音及配樂等功能,能夠將人物的性格及特色表現得更唯妙唯

25

肖;也不同於繪本,藉由電影擬真的動態感,讓不同年齡層的兒童 都能夠輕易 接收訊息。所以研究者綜合學者各家說法(林巧芳,2003;林振茂,2003;朱善 傑,2003;陳筑筠,2003;王永洪,1999;黃鈺蕙,1998),我們可以將卡通節 目的特質歸結為下列幾項:

1. 融合繪畫、音樂、藝術與科技

卡通包含了數種藝術形式,各種形式之間雖有關係,卻又大有分別,其中有 文學藝術、造型藝術、平面設計藝術、音樂藝術等,並透過數位化的製作技術將 多元的創作符號進行跨領域的整合與轉換(朱善傑,2003)。因此卡通能以豐富 的色彩、動感的聲光效果及畫面快速切換的方式,輕易的吸引兒童的目光。

2. 題材豐富多元

卡通能夠利用電腦科技,隨心所欲地將靈感與創意付諸實現(黃鈺蕙,1998),

也因此提供了卡通題材無邊的想像空間以及擬人化的表現手法,滿足兒童在現實 生活中所無法表達的奇幻想像世界。

3. 角色個性鮮明

McAllister指出卡通動畫中的角色明確、個性鮮明,將複雜的人性簡化,使兒 童極易判斷人物的善惡、是非。如:利用善良與邪惡的對立,建立一些慣例去辨 識好人與壞人的性格(引自林振茂,2003)。

4. 人物造型誇張、簡潔化

卡通常利用誇張的手法與簡潔化的線條,捕捉人物最重要的部分,以鮮明的 傳達出各種人物性格及情緒。此外,人物造型上為使讀者一目了然,常將其特徵 誇大描繪,如:壞人總是尖嘴猴腮、巫婆出現總會伴隨一陣尖笑等。

5. 對白輕鬆幽默

卡通動畫的對白生活化、口語化,極少有艱深難懂的語彙出現,目的希望能 與兒童生活經驗及生活模式作連結而引起共鳴。

6. 情節單純緊湊

由於兒童的注意力集中時間較短,為避免兒童轉移注意力,卡通的劇情簡潔,

順暢,不交代太複雜的劇情,使兒童容易理解。

7. 將抽象的事物簡化並具體化,並呈現許多非現實生活的行為活動。

26

卡 通 常 將 抽 象 的 事 物 簡 化 並 具 體 化 , 且 卡 通 角 色 的 活 動 不 常 受 到 環 境 的 限 制,可自由來去,呈現出許多非現實的行為表現。如:「湯姆與傑利」的卡通中,

劇情常有傑利追趕湯姆的畫面,為了表現出「跑得很快」的抽象概念,傑利的腳 總是以輪子的圖像呈現,或「哆啦A夢」的大雄與小叮噹,總是能夠任意的穿越 時空,回到過去、現在或未來,提供兒童脫離現實,激發想像的空間。

8. 溫馨、完美的結局

卡通和童話故事一樣,總是有個完美的結局,就如同童話故事裡面的巫婆總 是會死掉一樣,如此可以滿足兒童的「正義感」,例如:「飛天小女警」總是可以 打敗惡勢力,拯救地球;「花田少年史」的主角「一路」總是能幫助鬼魅完成心 願。

9. 傳遞人類共通的情感

卡通亦是兒童文學的一種。文學主要就是體現人與社會以及他人的關係(王 永洪,1999)。而卡通在情節的表現上,也總是存在著人與自然間合諧共存、同 儕間互相幫忙、手足間和睦相處等人類共通的情感。

10. 產生許多的相關周邊產品

卡通節目常在受到兒童的歡迎與喜愛之後,也帶起了一波波商品流行的熱 潮,與卡通相關的文具、玩偶、生活用品等,應有盡有,於是卡通成了龐大而多 元的商品銷售媒介,有時候,卡通週邊商品的重要性甚至遠超過卡通本身,帶來 無限商機。

綜上可知,卡通的諸多特質,如:具體化、輕鬆幽默、情節單純,以及滿足 兒童的想像世界等,在在都顯示出卡通與兒童發展的相似點,故研究者整理卡通 之所以吸引兒童的原因,在下一階段討論之。

二、 卡通吸引兒童的原因

電視是全球規模最大、普及性最高的傳播媒體,也是現代人接觸最多、影響 最大的強勢媒體,其具有高度娛樂性、低資訊接收行為、高流行性三項特性(劉 美祺等,2003)。卡通透過電視的傳播亦包含這些特殊性,藉由不同的符號表徵 以及表現方式來呈現同一個意念,所以無論老少、教育程度,都能輕易接受它所

27

要傳達的概念。再加上它大量運用感官,如視覺、聽覺,以及媒介訊息的媒介物,

如:聲音、影像(蔣國良,2004),即便兒童不識字,也能毫不費力的接收內容,

電視儼然成為兒童早期接觸外面世界的最佳管道;而卡通有許多傳播特徵和電視 相似,配合兒童本身的發展特徵及其視、聽覺的偏好,如:角色人物誇張的肢體 動作、快節奏、快速變換場景、高音調,用色鮮明、具體形象的刺激、豐富的聲 音與畫面特效等,使得卡通成為幼兒最喜歡收看的電視節目,研究者依據卡通特 質,歸納出卡通吸引兒童的原因,分述如下:

(一) 符合兒童視覺發展特徵

個體的視覺偏好主宰了兒童選擇與處理訊息的控制權(洪蘭譯,2006)。研究 者將幼兒的視覺偏好歸類為以下幾點(薛詢譯,2006):

1. 對新鮮的圖像感興趣:

實驗結果顯示,從新生兒開始,其視覺發展對於新鮮的圖像較感興趣,對於 比較舊的刺激則較不去注意他(薛絢譯,2006)。所以當卡通傳播誇張、新奇的 圖像及刺激時,兒童自然而然就會受到卡通的吸引而去注意卡通的內容。

2. 對動態的圖像較能掌握:

兒童對於圖像的概念,如果以動態的方式呈現,能夠使得幼兒較易理解。卡 通即是透過「視覺暫留」的原理,讓兒童能夠輕鬆了解卡通的內容,也因為其內 容易於理解,更能引發兒童觀看卡通的動機。

3. 喜歡色彩鮮明的圖像:

出生嬰兒的視覺敏銳度是成人的 1/30,至八個月大時則為 1/4,之後到五歲 時其視力才能與成人相當(薛詢譯,2006)。然而視覺敏銳度受圖案的對比程度 影響,所以兒童對於色彩鮮明的圖像更加喜好,卡通亦包含了此項特點。

(二) 符合兒童聽覺發展偏好

嬰兒於出生前在母親子宮內即有驚人的聽力,新生兒不僅能夠聽見聲音,亦 能區分聲音的音高、音響及聲音的持續時間,且對於連續不斷的聲音會產生撫慰 及鎮靜的作用(李丹,1989)。由此可知,聽覺發展在兒童期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兒童期聽覺發展的偏好也影響其對訊息的接收,分為以下幾點:

1. 對於高頻率的聲音較注意:

28

嬰兒雖然在出生時對於低頻率的聲音較能分辨,但等到高頻率聽覺開始發展 之後,其對於高音調的聽力較為敏感。卡通的播放常常伴隨著高頻率的音效,如 此更加能夠吸引兒童的注意力。

2. 具有辨別聲音方位的能力:

兒童的聽閾比成人高約十分貝,並可以相當正確的找到聲音的來源。所以當 兒 童 聽 到 電 視 多 元 、 豐 富 的 音 效 就 很 容 易 將 注 意 力 轉 移 過 去 。John Ellis和Rich Altman更認為電視的音軌(演說、音樂、音效)主導了影像,讓兒童知道何時該 注視螢幕(引自蔣國良,2004)。透過豐富且明確的音軌,閱聽者只要聽,就能 明白電視上演些什麼,對於文字能力尚未發展成熟的兒童,更容易掌握卡通訊息 的傳遞。

3. 愛聽媽媽腔:

對兒童的發展來說,媽媽腔較為緩慢的節奏、抑揚頓挫的音調以及重複性的 語句,符合兒童的聽覺偏好,而卡通中的聲音符號正好也表現出此一特點。

(三) 極富娛樂性

寓教於樂的卡通是吸引兒童收看關鍵因素之一。吳翠珍(1996)針對國內電 視節目以及收視行為的調查研究中指出,卡通具有「生動有趣」及「得到快樂」

的兩大特性;此外,林昱佑(1996)針對台北市國小學生收看日本卡通動機的研 究中也提出,國小高年級學生收看卡通的動機主要是因為:卡通內容輕鬆有趣、

有創意、可放鬆心情減少課業壓力等,而以幽默好笑的卡通最受到兒童的歡迎。

由此可知,兒童偏好卡通的原因,即是卡通內容生動、有趣、活潑,提供娛樂性,

由此可知,兒童偏好卡通的原因,即是卡通內容生動、有趣、活潑,提供娛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