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原住民傳統生態知識與土地利用
原住民族的傳統生活方式、傳統文化習慣、傳統知識,與地方社區生物資源 有著密切的依存關係。不同於工業革命後,全球以西方物質為主的現代文明生 活,在世界各地有著許許多多的社會,其生活型態、其長久以來與周遭環境生物 資源間的互動、及其族群內部的非正式規範皆對人類發展有著多元觀點。台灣原 住民族在人類發展上最令人好奇的就是應用其特有的在地知識體系,尤其是相對 於現代生物分類,所發展出來的民族生物學。其為原住民族社會因應其長久在生 活上的需要,而發展出對生物物種與資源的分類方式,例如:達悟族的魚類分類、
阿美族的野菜文化。原住民族既熟知花草、樹、動物的知識,對其採集季節、種 植季節亦有講究。這些屬於生活的在地知識卻以一種非正式規範的知識型態在原 住民族社會的儀式、祭典、神話、禁忌中流傳。這些知識的起源,是原住民族或 傳統社區居民基於日常生活上與環境的互動所產生的觀念,這樣所形成的知識可 說是整體的,並且經常是經由觀念的傳遞,集體演繹而成。原住民傳統上並無文 字,因此其知識的累積只能靠代代間的口語或肢體感受來傳遞。
以人類為中心的思考方式是指世界是由人類的角度或眼光去看及觀察,以人 類需要來評價、瞭解、及應用自然。形成人與自然的對立,自然是人類研究及使 用的對象,人類與自然的關係是相對的、是分開的。這種思考方式的起源是在二 元論,心與物、人與自然的分開。理性代表自主的個人,可以控制自然,不受傳 統及文化的影響,形成極端的以人類為中心的思想。由十六世紀到現在,肯定個 人自由及自主權力,強調個人自己的選擇,知識建立在個人經驗的累積,透過批 判反省的自我決定,甚至自我實現,這些適合自由主義的規範,卻造成無法解開 的文化迷思,也就是對傳統及歷史的忽略,及看不見人與環境生態之間,或人與 自然之間的關係。必須體認到人是整個環境生態現象的一部份,任何一點人類的 小動作,都有可能影響整個社區、環境,也就是人與環境的關係網絡或生態圈的 活動。
「傳統知識」泛指原住民或地方社群之具體事實或潛在生活價值,且與環境 所衍生出的生活或方法。該知識是原住民或地方社群千百年來為適應周遭環境之 挑戰,根據其文化與傳統而逐漸演進出來之非系統性的知識,其在地觀點對環境 之永續發展具有重大之意義。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之定義:所謂
「傳統知識」,係指基於傳統而生之文學的、藝術的或科學的作品、表演,發明、
科學發現、外觀設計(designs)、標記(marks);名稱或符號、未公開之資訊,
以及其他一切基於傳統在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內智能活動所生之發明
(innovations)與創作(creations)而言。其中所謂「基於傳統」,係指某種知識 體系及文化表達方式,通常係代代相傳,且被認定爲係某個特定民族或其居住地
域所固有的,並會隨著環境變遷而不斷演進者10。傳統知識是人類為適應環境的 研究。在其傳統中有一支民俗科學(folk science)稱為民族生態學(ethno-ecology), 主要是研究一個族群或文化所有的生態關係之概念,而傳統生態知識就是他們研 究中很重要的一部份。對傳統生態知識的研究也就從對於物種的辨認與分類開始
(如民族植物學、民族動物學者的工作),到後來關心不同族群對於生態過程的 瞭解與其跟環境的互動關係。除了「傳統生態知識」(Traditional Ecological Knowledge, TEK)這個用法外,還有地方知識(Local Knowledge, LK)、原住民 知識(Indigenous Knowledge, IK)等等;並且,用字的不同,也意謂研究中所強 調的觀點。
傳統生態知識(TEK)這個名詞從1980年代以後才廣為流傳,但其實人與環 境互動的知識是在地知識系統的一部分,存在於農耕、漁獵及其他生活行為當 中。Berkes(1999:6)指出,因為傳統生態知識具有彈性適應環境的特質,與在 地觀點提倡的適應性管理(adaptive management)有相似的內涵。Berkes更指出,在 這些在地或傳統知識的討論中,與生活環境周遭生物及相關生態系運作相關的
「生態知識」(Ecological Knowledge),應被廣義地定義為「一種獲自於該生物 與其他生物以及環境間關係的知識」。並強調傳統生態知識有三個值得關注的面
10 WIPO是「遺傳資源、傳統知識與民俗創作智慧財產權之政府間委員會」(The WIPO
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Genetic Resources,Traditional Knowledge and Folklore,簡稱IGC).引自Composite Study on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 ,WIPO/GRTKF/IC/5/8.
The WIPO Report on Fact-finding Missions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raditional Knowledge (1998-1999), p25.
11 謝繼昌(2002)〈文化、生態與發展:人類學的探討〉,收錄於《生態人文主義:邁向一個人
但這樣的定義仍與於傳統居民本身慣用的形式有所差異。如加拿大北部的原 住民即傾向於使用「大地知識」(Knowledge of the Land),因「Land」一詞在原 住民的用語中不僅包含土地、還包括所生活的環境,其意義雖與「生態系統」
(Ecosystem)相近,但「大地知識」卻是存在於環境內的一切具有生命和精神的 物體之上。從在地視野更能批判 Berkes 關於原住民族生態知識的認識:第一,
Berkes 將原住民看成是有生態意識的高貴蠻族(ecologically noble savage),是在 文明世界之外的「化外它者」(exotic other),在這個觀點上原住民族應該是被 過度地浪漫化。第二,是認為人類無論如何都是自然的入侵者,原始生態體系的 破壞者,即使連原住民也不例外,原始的部落為了生存必須學會克服自然的限 制,因此也避免不了對環境生態的破壞,因此這個觀點並未突顯出原住民生態智 慧的優越性。
傳統生態知識(TEK)也能藉由生態人類學的理論觀點來分析,以瞭解文化 傳承世代流傳關於生物(包含人類本身)間與其與環境間的互動關係的知識與信 仰。1960 年代興起的生態人類學為應用人類學的重要分支之一,其學科關懷人 類與其所處環境之間的綿密關係。有關世界各區域間快速累積的民族生態學、民 族植物學與民族動物學研究,提供我們從另一角度增加對被研究主體社會的認 識,乃至協助我們重新檢視各個文化群體對於自然、環境、時間觀、空間觀以及 動植物概念的認識。而透過檢視傳統文化、社會組織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連結,更 揭露了此一問題與經濟發展、族群特有認知概念的重要關係。
生態學是研究生物及環境相互關係的科學,早期的生態學是以動植物的「種」
(Species,包含個體)、族群(Population)、群落(Community)為主要的研究 對象。現代生態學的研究對象,則已擴展到生態系統(Ecosystem)、景觀(Landscape)
與全球變遷(Global change)等等。因此,狹義的「生態」就是自然環境;廣義 上則是指一個系統中的各個成員之間,具有「生態」性的相互關係。早期生態知 識的研究多由人類學者進行,所以民族生態學常被視為民族學的分支。後來透過 許多生態學者與社會學者的參與,加上1990年代初期生物多樣性議題的普遍,逐 漸增加在生物資源的應用,進而發展出「生態人類學」。
以生態人類學理論與案例批判檢驗傳統西方科技觀,當下習見的二元區分 (社會/科技)並非在所有時空組合皆成立。相反的,我們社會中許多的公共議 題,看起來像是「要與不要」、「黑與白」,如此的二元化,其實在這兩個極端 之間仍有許多可能性。「灰色地帶」並不只是黑與白的中間色,而是各種可能性 的組合,也許是加入了其他花色,即是所謂的第三價值觀,讓這些多元價值及各 種對環境不同的想像引發討論,並決定環境的樣子。本研究即是在於理解人與其
存在和物質環境之間的多方交會,並對西方傳統以外的當代原住民、新移民之「自 然觀」與其當代實作進行理論反思。本研究也希望在人文活動與自然環境之間理 解居民日常所認知的區域環境,並對區域中的人文與自然提出永續共生的可能 性,即是尋找第三價值觀來解決多元價值觀下的衝突。本研究試圖尋找出當地人 與自然共存的歷史關係,並建立起一個當代話語分析架構來重新討論人文與自然 相互呼應的交纏關係。
傳統西方社會對於人與環境的關係主張著一種切割與主宰的概念。人類學長 久以來便質疑著傳統西方思維對於「自然」與「社會」的互相對立與互斥的區分,
特別是當這樣的刻板區分總是存在與影響了殖民政策、森林經營、農業科學、都 市計畫,開發計畫以及公衛政策。人類學跨文化的研究進一步提供不同文化的思 維相較於此一特殊的二元區分之差異。本研究即是在於理解人與其存在和物質環 境之間的多方交會,並對西方傳統以外的當代原住民、新移民之「自然觀」與其 當代實作進行理論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