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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永續發展

永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係指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需 要之發展。要能滿足當代的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滿足本身需求的能力,需要在 提升和創造當代福祉同時,不能以降低後代福祉為代價。以善用所有生態體系的 自然資源為原則,不可降低其環境基本存量,亦即在利用生物與生態體系時,仍 須維持其物質與能量循環的再生不息。永續發展的真諦是「促進當代的發展,但 不得損害後代子孫生存發展的權利」。在人類社經發展的過程中,謹慎認知並嚴 守環境的承載能力(Carrying Capacity),以避免侵害下一代的發展機會。永續發展 可以通過不同型式達成,包括生態管理、綠色消費、簡樸生活和環保團體的強化 與專業化等。利用傳統生態知識進行生態管理則是本章所欲探討之重點。

「永續發展」的觀念最早是由生態學家所提出,即所謂生態的永續性

(ecological sustainability),說明自然生態及其開發程度間的平衡2。Dawson(1991)

認為傳統的永續發展即注重是不是有足夠的樹來提供人類砍伐利用、水與空氣是 否會影響生活3。Forman(1990)從生物圈的概念認為永續發展是尋求一種最佳 的生態系統,以支持生態的完整性和人力願望的實現,使人類的生存環境得以持 續。

國際上最早出現討論人與環境互動與永續概念的,就屬聯合國「二十一世紀 議程(Agenda 21)」。該議程係在全球環境持續惡化及社會經濟發展問題日趨嚴 重的雙重背景之下,於 1992 年 6 月 3 日至 14 日聯合國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UNCED,UN Conference on the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簡稱「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與會的 102 位國家元首或 政府領袖、183 個國家代表團和聯合國及其下屬機構等 70 個組織的代表出席該 會議,會議中並通過和簽署了多份重要文件,其中更以「二十一世紀議程」

(Agenda 21)來作為規劃全球從 1993 年到 2000 年間如何實地執行「永續發展」

的工作藍圖,永續發展的概念也自此得到全球普遍之認同與接納。內容包含全球 性社會與經濟面向、自然資源保育與管理面向、強化各主要團體角色的作用、實

2 台灣永續發展宣言,2003 年 1 月 25 日,http://sta.epa.gov.tw/nsdn/ch/development.htm

3 引自 Harvey A.(1997)〈Toward A Conservation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 Cities in the Japanese Coastal Environment—A Tokyo Bay Area Example〉,收錄於《永續生態城鄉發展理念與策略研討會論文

施方式向等四個面向。

1991 年國際生態學聯合會(INTECOL)及國際生物科學聯合會(IUBS)提出永續 發展是保護和加強環境系統的生產及再生能力的看法4,同年,自然資源保護聯

民間團體代表擔任委員。

承受力、物種(species)多樣性以及全球性問題等(Serageldin,1993)。

8 方凱玲(1998)《從台灣鄉村產業的轉型探討農地的永續利用-以桃園縣為例》,中國文化大學 建築及都市計畫研究所碩士論文。

台灣的永續發展觀念、架構與體制的演進,其實與社會發展的變遷息息相 關。台灣歷經日本殖民、國民政府遷台、經濟發展、民主轉型等階段,永續發展 是希望儘量以可行和創意的方式,活用並善用資源環境,以滿足各世代人的這項 要求。而推動有限資源的制約使用,兼顧目前技術狀況、人口數量,以及生物圈 承受人類影響的能力。換言之,永續發展係認知資源的有限性、不均勻性和脆弱 性,而追求其「睿智使用」,使資源盡量再生利用,不致浪費,並發揮其長期及 最大的效用。因此,永續發展是要滿足所有人的基本需求,提供所有人實現美好 生活願望的機會。

從在地觀點來看,各個世代、人群,應能得到發展所需的合理資源,共享生 存權益,也反映尊重生態整體性的倫理觀。從台灣原住民族傳統生態知識之物物 相關概念,萬物雖各有其生態棲位,卻是平等而相互尊重的。由於這項原則的伸 張,屈居劣勢的生物或團體即不致遭受征服或犧牲,而得以持續生存與發展。換 言之,資源的開發利用應該著重「尊崇在地」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