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原住民經濟弱勢單親家庭之青少年的生活歷程
壹、 原住民單親家庭的困境
家庭變故非人所能預期和避免,家庭結構的變動,也伴隨著家庭重建
(family reconstrution)、家人關係和生活皆需要調適。單親家庭的壓力多來 自經濟、子女教養、親子關係、社會關係、情緒及行為、居住和勞動參與。
然而,一般社會價值普遍對單親家庭存有偏見和歧視,如單親家庭被認為是 有問題、有缺陷或是無道德的、其子女較有行為問題等負面標籤。單親家庭 因資源匱乏而陷入生活困境時,需要社會網絡的支持,但卻因單親事實受到 偏見和歧視,以致自我限制與社會隔絕;如此一來,社會烙印(social stigma)
的效果,使得單親家庭之困境更加難以解決(彭淑華,2006)。
「經濟」是單親家庭常遇到的困境之一,且原住民單親家庭由於族群和 家庭解組的結構性困境,更易陷入經濟弱勢的處境。經濟弱勢(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可謂經濟上受到剝奪而處於不利位置,影響個人和家庭的社 會權(social right),例如取得教育或參與勞動的機會,更甚是威脅個人基本 生存,如衣食短缺、疾病和營養不足等。貧窮是一個社會問題,從國家社會 政策之社會救助法而言,政府針對貧窮人口提供經濟扶助以保障其基本生存 需求,救助辦法以貧窮線(poverty line)為提供經濟補助的依準,計算家內 有工作能力人口之家庭總收入,以得出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達到、接近 或低於貧窮線,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和近貧者;另一種概念是認為最 低生活水準是基本生活所需和生存權益,如食物、居住、社會、勞動與文化 參與(王永慈,2005;張嘉玲、黃素滿,2013)。
貧窮現象的成因屬個人歸因,也是社會歸因;除了個人動機、貧窮文化、
人力資本累積、次級勞動市場(secondary labor market)和福利依賴等是可能
致貧的原因之外,「家庭結構」改變亦是導致貧窮的原因。當家內工作者越 少,家庭經濟資源就越低,亦與家內依賴人口子女數有關(王永慈,2005;
王德睦、何華欽、劉一龍,2008;張嘉玲、黃素滿,2013)。貧窮問題也容易 發生在社會之弱勢群體,如老人、兒童、婦女、遊民和「少數族群」,王永慈
(2005)在檢視台灣貧窮問題相關研究中,指出原住民的致貧成因有兩個因 素:主要為區域偏遠且都市化程度較低,工作機會較少,或多為臨時工和不 穩定就業等次級勞動市場,或多從事危險性較高的工作,比較容易發生工傷 意外事故,甚至死亡;家庭斷失了主要經濟收入支柱,形成單親家庭而落入 貧窮,原住民家庭的單親情況比例偏高,且主要由喪偶所致;此外,原住民 學子的學習適應普遍來說較差,且高教育程度人口偏低,人力資本累積不易。
原住民因為經濟弱勢的處境,可能減少取得教育、勞動和政治的機會;因此 貧窮議題不單只是無以溫飽的問題,而是連帶個人與社會關係失去連結,它 意味著個人在社會地位的喪失,經濟弱勢會直接影響個人、家庭或群體等逐 漸地被排除和邊緣化於經濟、政治、生活空間、教育、社會等面向上的參與,
造成社會排除的現象,從個人、家庭或群體在多面向(multi-dimensional)且 動態的(dynamic)匱乏,包括收入低、不穩定就業、失業、機會不平等、權 益保障問題、區域隔離,以及取得教育、醫療、衛生等社會資源不足(朱柔 若、孫碧霞,2008;劉鶴群,2012)。
此外單親家庭也較常出現「教養」的困境,單親家庭處在家內人口減少 與家庭資源損失的情況下,單親家長為了維持家計而奔忙,無暇照顧、教養 和陪伴子女學習,如此一來,祖父母很有可能隨即替補父母來擔負大部分的 照顧教養責任,這說明代間關係出現一種以互惠、交換的模式互動,父母提 供祖父母經濟奉養,祖父母則分擔家庭勞務、照顧孫子女,代間互動關係屬 於一種既是反哺又是依賴的型態(林如萍,2012)。隔代教養家庭的代間關 係正在改變,原本祖父母只是提供支持性、補充性的照顧,進而必須替代父
母的角色,承擔養育孫子女的責任,無論是對於新的角色和關係,祖父母身 心各方面需要重新調整和適應,角色負荷而產生教養困境,例如祖父母親職 能力薄弱、照顧能力有限、無力指導和監督等問題。
貳、 原住民經濟弱勢單親家庭對於青少年的可能影響
經濟弱勢單親家庭之青少年的困境主要來自家庭生活和學校適應,包括 家庭功能發揮、家人互動關係,對青少年在照顧、教養、經濟和情感的支持 等資源是否足夠。可能的影響大致分為身心健康、偏差行為、學習表現和生 涯限制等層面,弱勢單親原青亦有相同的困境,但在不同的文化脈絡裡,有 其不同的生活圖像和復原力過程。
一、 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家庭解組後,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取決於親子關係的重建和調適,通常與 父母的身心狀況有關,離婚事件造成當事人創傷外,子女的身心情形也連帶 地受到影響。陳婉琪(2014)指出青少年在經歷父母離婚事件,面對父母爭 執或衝突不斷,時常扮演居中調解角色而覺得為難和痛苦,在高壓的情境裡,
引發青少年的焦慮、憂鬱、挫折和無奈等負面情緒狀況。此外,單親家庭中 親子關係疏離的情況,也會造成子女產生焦慮情緒,若能給予子女關懷和安 全依附,可以降低子女焦慮的頻率和程度(鄔佩麗,1998)。
另一方面,家庭結構變動後,家人關係也隨之調整,在 Minuchin 家庭治 療理論觀點,認為家庭結構隱然地組織了家庭成員間的互動方式,家庭運作 良好必須是次系統和界限分明,個人的自我認同和互動技巧等適應行為也由 此而來,亦即每個成員在不同的次系統有不同的角色,以不同的技巧與其他 次系統的成員有不同的互動(劉瓊英,2007)。因此,單親家庭在成員減少的 情況下,家庭分工和角色必然有所轉變,子女分擔起親職責任,即親職化
(parentification);但事實上,已脫離家庭系統的原貌,子女也因為過早承擔 責任,造成界線混淆,產生身心狀況(陳慧珊、吳麗娟,2013)。
原住民家庭以單親家庭的型態為多數,父母婚姻狀況和家庭結構變化是 原住民青少年重大的生活壓力來源,個人身心亦隨之變化,會產生較低的心 理幸福感,包括正向人際關係和自我接納,與同儕較少正向互動且低自我接 納的情況,家庭和學校生活皆需要重新適應(石佳音,2011)。不友善的環境 是社區危險因子,包括族群的歧視和偏見,亦是造成身心適應問題的因素,
而貼標籤的後果可能引起原住民青少年出現更多的行為問題。
二、 青少年的偏差行為
青少年偏差行為是無法適應家庭和學校生活的結果,反映出低自尊、低 自我價值與認同、學習表現低落,為了引起同儕或家人關注而產生問題行為,
甚至參與犯罪活動來得到認可和支持,也因情緒困擾而引起行為問題。
Cusinato(1994)指出親子關係中父母的「支持」和「控制」,對子女社會化具 有影響力;父母的支持,指有效提供子女溫暖與接納,對子女的認知、行為、
自我控制和自尊等發展上有所幫助;而子女在父母的引導、監督和制止之下,
得以遵守規則,否則子女會產生低自尊、藥物濫用、偏差和犯罪行為。
一般認為單親家庭中由於缺少一方家長的參與、照顧和管教,子女也比 較容易有偏差行為問題;侯崇文(2001)研究顯示造成青少年偏差行為的主 因來自「家庭結構」和「家人關係」,不健全的家庭結構,青少年多出現偏差 行為,但家庭結構不一定是直接影響因素,而是親子關係的互動、溝通、情 感和親疏程度;青少年的偏差行為亦與父母教養有關,但教養問題的原因不 全然在於單親,而是可能起因於單親父母的態度、教育程度或管教方式(黃 迺毓,2001)。換言之,家庭解組並非是導致子女產生偏差行為的主因,父母 的不當教養行為才是引起子女內外化行為問題的關鍵因素,父母應當提升教
養技巧、適切並一致地表達關懷、期望和監督,才能預防青少年的行為問題
(吳齊殷,2000)。
原住民父母對子女的關愛和一般家庭並無不同,但原住民父母離婚和死 亡的現象比例偏高,當家庭呈現不穩定以及親子關係較差的狀態,其偏差行 為的狀況明顯是高於其他原住民雙親家庭者;但有些原住民部落的長老深具 領導能力,部落文化形成一種有規範和紀律的秩序,進而對原住民青少年的 行為產生約束的力量;不過有些部落的傳承與規範制度已凋落,發現其原住 民青少年出現偏差行為的問題特別高(王秋惠,2008)。此即表示,當家庭功 能不彰時,在部落共生的文化理念下,親族的力量會介入和指導下一代,原 住民青少年在支持中得以安全依附和正向發展,對其偏差行為有遏止效果;
亦顯現出部落凝聚力的重要性,其可能來自原住民文化維護、傳承與原住民 自治。
三、 青少年的學習表現
單親家庭相對來說經濟比較弱勢,家庭資源減少且支持薄弱,對於子女 的生活和學習適應便可能產生不利影響。鄭麗珍(2001)從「經濟剝奪」論 和「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的觀點,探討單親家庭青少年的生活和學習 適應,結果顯示家人支持、同儕關係、父母社經地位對青少年的適應具解釋 力。單親家庭多來自低社經地位,由於一方家長缺席的緣故而易陷入貧窮困
單親家庭相對來說經濟比較弱勢,家庭資源減少且支持薄弱,對於子女 的生活和學習適應便可能產生不利影響。鄭麗珍(2001)從「經濟剝奪」論 和「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的觀點,探討單親家庭青少年的生活和學習 適應,結果顯示家人支持、同儕關係、父母社經地位對青少年的適應具解釋 力。單親家庭多來自低社經地位,由於一方家長缺席的緣故而易陷入貧窮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