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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取向與研究對象

壹、 研究取向

本研究探討弱勢單親原青的復原力展現。由於研究對象為少數族群,有 其個殊性,且研究者本身是原住民族且成長於單親家庭,加上作為社工秉持 對弱勢族人的關懷,並具備文化敏感(cultural sensitivity)和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e),期望以研究者之背景優勢來探究原住民青少年在單親家庭的 生活歷程與復原力過程。本研究目的在於蒐集個人對生命經驗的主觀感受,

及其特定情境脈絡所形成之復原力過程,因此研究者必須透過傾聽研究參與 者自然地敘說,來描述其內在抒發和獨特見解,故採用質性研究,運用敘事 探究之質性研究典範;在資料蒐集上,關注其單親家庭生活歷程、與家庭和 環境之互動關係,理解其生命經驗背後的統整與自我建構,發掘經驗過程中 的意義脈絡,並藉由自我對話,產生新的領會與啟發(高淑清,2008;鈕文 英,2012),並將蒐集資料的內容與過去文獻提出之理論和觀點相互照映,

從中衍生概念。

貳、 研究對象

研究者成長的原住民部落地處市區近郊,部落漢化已深,但近二十年部 落長老、教育工作者與學者致力文化復振工作有成,現仍保存卑南族的傳統 祭典與習俗;然而,研究者所關注的是成長於部落的個人如何受到族群文化 的影響而能正向發展;在卑南族社會文化當中,會所的各項訓練和教育以男 性為主,另外族內多祭祀祖先和民間信仰,傳統的巫師僅祈福、驅邪和治病

之用,研究者自覺顯少受部落文化影響;另一方面,台灣原住民眾多族群中,

泛泰雅族特有的 Gaga 文化,為族群的道德規範亦是個人的信仰和心靈力量,

且泛泰雅族具有共享與互助的文化理念,可為個人發展和適應的助力,因此 本研究聚焦泛泰雅族原鄉部落之社會文化對個人的發展存在哪些影響。

具體來說,本研究以「泛泰雅族」青少年為研究對象。「泛泰雅族」原為 泰雅亞族與賽德克亞族二個支系,之後賽德克族中的太魯閣群於 2004 年 1 月提出正名成為台灣原住民族第 12 族,隨後賽德克亞族於 2008 年 4 月亦積 極提出正名而成為台灣原住民第 14 族,是因各語言、發祥地與傳說之異,

但文化結構、習俗與信仰多出於同源,因此現所稱「泛泰雅族」即今泰雅族、

太魯閣族以及賽德克族(蘇宇薇,2012),其主要各分布於台灣北部、東部花 蓮以及中部南投等山區,以泰雅族人口為最多且分布最廣,三支族系人口各 為 85,604、29,555 以及 8,994 人(行政院原民會,2015);泛泰雅族有其獨特 的社會文化脈絡,具「共享互助」Gaga 文化,是泛泰雅族之社會規範與靈性 信仰,泛泰雅族父母對子女的教育也是依循 Gaga 的理念來教導(瓦歷斯‧

諾幹、余光弘,2002;王梅霞,2003;蘇宇薇,2012),加上在「共享互助」

理念之下,泛泰雅族在家族陷入困境時,會共同分擔來照顧和教養子代(黃 盈豪,2009),泛泰雅族家庭形成一種特殊的「共教養」型態,故研究者特別 針對泛泰雅族來探討文化因素如何促進弱勢單親原青展現復原力。

本研究採立意取樣,針對 18 歲至 23 歲的大學生,並依據研究目的,選 取符合以下標準之樣本:

一、 原住民:父親或母親一方具有泛泰雅族籍身分,且因原鄉原住民相對來 說處境較為弱勢,故本研究以曾有原鄉部落生活經驗者為主。

二、 單親家庭:父母離婚且與父親或母親一方共同生活所組成之家庭,同時 本研究同時選取單父或單母為戶長所組成之單親家庭,以期能了解可能

之差異。

三、 經濟弱勢:在成長歷程中曾經受政府或社福單位等社會資源的經濟扶助 者。

四、 個人、家庭以及學校生活之正向適應:由推介之專責社工評估其目前個 人在認知、情緒與行為上、家庭生活、家人關係互動、學校學習生活、

同儕人際關係,以及在學習表現上呈現正向適應者。

五、 性別:因探討個人主體經驗,男或女性可能存在不同的感受與想法,因 此選取樣本同時考量男女樣本。

本研究藉由社福單位的推薦協助,依前標準選取六位,男女各 3 人為樣 本。由於泛泰雅族原住民因分佈地區較廣,又以泰雅亞族人口為多,所以主 要在取得之樣本以泰雅亞族較多,且原住民在學大學生的比例在於少數,因 此在選取樣本上難以集中關注同一地區部落,亦無法平均含括三個亞族,此 外,也發現不同區域之部落的文化在保存與傳承上程度不一,例如泛泰雅族 重視母職,因此子女由單母監護的情況較多,因此選取上單父之樣本相對較 為不足。再者,本研究對於經濟弱勢之篩選條件在於家庭實有經濟弱勢和困 難的情況,且實際受到政府或社福單位的經濟扶助服務為主要對象;本研究 所界定之展現復原力的個人,主要考量是以突破教育弱勢之原住民在學大學 生為主,由社福單位的社工主觀評估其在個人認知、情緒與行為上呈現正向 發展,以及家庭生活與家人關係互動良好,學校學習生活、同儕人際關係以 及在學習表現上展現正向適應者為依據。

本研究以深度訪談法蒐集資料,採半結構式訪談大綱,透過社會福利單 位協助推薦願意接受訪談者,研究者自行聯繫並安排訪談日期,過程中與推 介之社工與受訪者清楚地說明研究目的,以及研究者身分同為原住民與社工 之背景,因此取得同意過程順利,均接受訪談。一共六位受訪者,每位受訪

者各進行一次的一對一個別訪談,訪談時間平均為 1.5 至 2 小時。依據研究 目的與文獻探討提出之理論,發展訪談綱要內容,包括:

一、 個人及家庭基本資料

研究對象的性別、年齡、年級、族群、居住地、依親情況、父母離婚原 因、離婚時間、同住家人、手足數與排行序、家庭經濟狀況、依親家長之教 育程度和職業。

二、 訪談大綱

以開放性的問題讓研究對象自由地表達主觀經驗,問題主要分為以下三 個面向編擬訪談大綱(附錄二):

(一) 瞭解原住民青少年成長於經濟弱勢單親家庭之生活歷程。

(二) 瞭解促進原住民經濟弱勢單親家庭之青少年復原力的保護因子。

(三) 瞭解原住民經濟弱勢單親家庭之青少年的復原力發展過程。

三、 研究參與者的基本資料

研究參與者的基本資料如表 3-1-1 所示:

表 3-1-1 研究參與者基本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