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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觀光

在文檔中 以部落留學為例 (頁 27-3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原住民觀光

一、原住民觀光定義

Hinch and Butle (1996)指出原住民觀光(Aboriginal tourism)是一種以資源為基礎 的觀光型態,而其中又以原住民文化為主要觀光吸引力。Notzke( 2004)認為原住民 觀光(Indigenous/Aboriginal tourism)是指原住民以旅遊事業擁有者的身分參與於旅遊 事業中,並以在地文化為其旅遊產品。劉可強、王應棠(1998)認為原住民觀光在研 究類型上又可稱為異族觀光(ethnic tourism)。謝世忠(1994a)便指出異族觀光是「到 一個與自己文化、種族、語言或風俗習慣相異的社區或展示定點參觀他們;不僅 看物看地方,更將看人當作相當重要的目的」的旅遊模式。李素馨、侯錦雄(1998) 也認為異族觀光是觀光客到一個異族社區或有異族成員及其文化展演的定點,參 訪當地人事物景,這些地點多在遠離都市、接近大自然的山區、村莊或偏遠地方。

謝世忠(1994a)認為所謂的原住民觀光(Indigenous tourism)應當是原住民自己生 成運用觀光資源的動機,並積極而有計畫的規劃,同時也能充分的掌握獲益的時 候,換言之即指原住民自己安排自我文化的呈現方式,並主持觀光過程中的所有 活動。然而,一般所見的原住民觀光活動多不如他所陳述般,是以他人安排「山 地人」和「山地文化」的演出供作遊客觀光,因此以異族觀光(ethnic tourism)稱之。

二、台灣原住民觀光的發展與衝擊

觀光是族群關係的一種特殊形式,它也適時的扮演了重塑族群意識或族群性 的角色(謝世忠,1994a)。台灣原住民前往其他部落活動的行為很早前就已經有傳 說,以達魯瑪克部落而言,在數百年前就有一位稱 dromangalro 的人,他以個人的 身分前往其他部落參觀別人的生活,而此一舉動稱為 likae,含有參觀、參訪的意 思。而台灣原住民於日治時期的統制政策下也以集體方式前往其他部落參觀,在 1916 年時更於日本人安排設置的番俗館內以其風俗習慣、木雕等裝飾品以及舞蹈 表演等演出成為展示的被觀覽對象(鄭政誠,2005)。

鄒亮瑩(2006)將台灣原住民地區發展觀光的歷程分為大眾觀光時期、大型原住

民文化村以及部落深度旅遊三個部份。1.大眾觀光時期(1960-1980 年),包含最早 被開放而成為被觀光化的日月潭邵族,以及政府著重於瀑布、溪流、溫泉、山谷

等自然風光及林務局臺車等的烏來泰雅原住民地區。2.大型原住民文化村(1980-

1990 年),包括在 1986 年由私人投資成立的文化觀光事業-「九族文化村」,以及 由政府籌建,以保存、維護原住民固有文化,提供學術研究及交流,發展社會教 育為目的而於 1987 年成立的「台灣山地文化園區」(現已更名為台灣原住民族文化 園區)。3.部落深度旅遊(1990-迄今),包含屏東魯凱族好茶村與嘉義鄒族茶山村等。

謝世忠((1994a)也將台灣的山胞觀光分為都市情境(如花蓮縣市)、生活區(如台 東的蘭嶼)、社區動員(如台北縣烏來、南投日月潭)與集中展現(屏東瑪家)的山胞觀 光四類。並認為此些地區發展原住民觀光者多設法展現觀光客可能接受的「真實 傳統」,以期滿足對方來此求真的目的。而由於追求真實性(authenticity)是多數觀光 客到一特定族群社區或異文化地區的最大目的,被觀光地區的觀光商業從事者甚 或大部分居民,即會努力表現出讓對方得以感受到或接受的真實性,這份真實性 一般稱為舞台的真實性(引自謝世忠,2004)。然追求自然、原始、傳統雖是遊客的 動機,但真正真實的呈現卻反而留不住遊客((謝世忠,1994a),因此原住民為滿足 遊客便將生活上原本的真實性修改成觀光舞台上的真實性,如展演的文化儀式與 歌舞等。加上 1990 年代由國家主導的原住民文化展現方式,政府多以漢民族的觀 點與對原住民的想像進行對原住民活動的關注和指導,而與傳統不符的文化傳統 表演也常造成當地原住民的困擾,甚至扭曲原先真實的傳統意含,如南投日月潭 中秋節與邵族豐年祭合一的意向(謝世忠,2004)。因此觀光對原住民於文化上所帶 來的負面衝擊更包含了在面對「新」文化展演時其本身在舊的傳統文化上的省思、

衝突與妥協。

多采多姿的原住民觀光雖為旅遊地增加了不少吸引力,而遊客的紛紛造訪卻 也為在地帶來許多正面與負面的衝擊。紀駿傑(1998)指出原住民在從事觀光活動中 可以得到的收益有經濟收益;取代較具破壞性的「開發」行為,如森林砍伐、採 礦等;文化傳承與藝術品創作的延續;增進族群認同與自尊;教育觀光客認識原 住民文化與生態並從而增進族群和諧。陳永龍(1994)指出與原住民社會相關的觀光 發展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層面上,一是自然資源的掠奪,另一是文化資源的傷 害,如山地歌舞、藝術品等。由於除了歌舞表演和山產品嚐外,工藝物質文化的 陳列販售也是原住民觀光的重點,因此當原住民部落風貌、祭典、圖騰等被當作 符號、商品在主流社會上流轉時,文化商品化的問題也普遍性的存在於各原住民 觀光地區。另外觀光主客體的倒置情形使得在地原住民以客體的被觀光者自居,

處於被動、焦慮不安的狀態,以遊客為主體導向去迎合市場期待下更因文化的差 異接觸而產生衝擊。而郭建池(1999)便將過去國內外原住民觀光發展的衝擊做歸 納,分為經濟、社會文化與實質環境的衝擊作說明,如表2-1-1所示。

自1990年代生態旅遊學會(The Ecotourism Society)與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

大力推動下提出的生態旅遊(Ecotourism),以及「國際原住民年」(International Year for Indigenous People)、「國際原住民十年」的潮流趨勢影響下,引起對於原住民觀 光所帶來衝擊的醒思,並有多處原住民部落紛紛轉為生態旅遊的經營模式。

5.生態系破壞

6.不當的開發設計造成景觀失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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