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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後漢的興亡

壹、學習目標

一、您對後漢歷史有那些認識?

二、了解漢光武帝鞏固統治的措施。

三、了解後漢政局的發展。

四、了解後漢的亂亡。

貳、講授綱要

一、漢光武帝鞏固統治的措施

(一)統一全國

光武帝劉秀建立後漢時,天下並未統一,各地還存在不少的割據勢力。其中較 大的有睢陽(今河南商邱南)的劉永,琅琊(今山東諸城)的張步,東海(今山東郯城北) 的董憲,廬江(今安徽廬江西南)的李憲,九原(今內蒙古包頭市西)的盧芳,隴西(今 甘肅東部)的隗囂,河西(今甘肅西部)竇融,巴蜀(今四川)的公孫述等。他們雖自立 名號,但在與劉秀的對抗中又有一定的聯繫,東部以劉永為盟主,西部以公孫述為 首領。劉永為西漢梁孝王八世孫,血緣比劉秀還要「正統」,更始帝後自稱天子,據 有二十八城之地,又號令張步、董憲等,專制東方,對後漢的威脅最大。因此,自 建武二年(西元 26 年)夏至建武六年二月,經過三年半的艱苦戰爭,劉秀才取得征 討劉永及其黨羽的勝利,平定山東。同時劉秀又派兵南征黎丘(今湖北宣城西北)的 秦豐,西征南陽武當(今湖北均縣西南)的延岑、南郡(今湖北江陵)的田戎,秦豐被滅 延岑、田戎逃奔公孫述。此前,盤據今河北的彭寵也被人刺殺而死。這樣,北自幽燕,

東至齊越,南到荊襄,都統一起來了。

對待西南和西北的割據勢力,劉秀開始企圖以誘降的辦法解決之,但公孫述與 隗囂均不答應。繼之又想割斷他們之間的聯繫,然後各個擊破之,結果也未能如願。

在平定了東方以後劉秀乃決定以武力統一西北和西南。建武九年春,隗囂死,其子 純繼任為王。劉秀於是聯絡河西的竇融,雙方發兵夾攻隗純。次年冬,隗純降,西 北平定。「得隴望蜀」,劉秀乘勢大舉發兵征討公孫述。建武十二年冬,漢軍攻破成 都,公孫述被創而死,巴蜀平。至此,紛亂結束,全國基本統一起來了。

(二)鞏固統治的措施

1.恢復經濟和社會秩序的措施

後漢建立之初,劉秀標榜要「中興」劉家天下的統治。為此,他一方面要設法盡 快恢復經戰亂破壞而凋敝的社會經濟,另一方面要廢除王莽托古改制的一些做法,

恢復和完善前漢時期的各項制度和政策。劉秀說:「吾理天下,亦欲以柔道行之。」

(《後漢書‧光武帝紀(下)》)具體的做法,就是所謂「務用安靜,解王莽之繁密,還 漢世之輕法。」(《後漢書‧循吏列傳‧序》正是在這一近似「無為」的政治思想的指導 下,光武帝劉秀實行了諸多恢復經濟和加強統治的措施。

在恢復經濟和社會秩序方面,劉秀主要實施了釋放奴婢、精兵簡政、減輕賦稅 和「度田」等法令政策。針對前漢中後期以來的嚴重的社會問題,從建武二年至十四 年,連續六次下令釋放奴婢和三次下令禁止殺傷奴婢。釋放奴婢的範圍包括王莽時 沒入官而不合漢法者,因貧困被賣為奴而要求離去者,因戰亂被擄賣為奴者,被主 人灸灼者等等。奴主如違令拘留不放者,以前漢的「略人法」治罪;殺奴婢者不得減 罪;殘傷奴婢者按律論罪。另外,還廢除奴婢射傷人的棄市律。劉秀的這些詔令,

不僅緩解了奴婢問題,增加了農業勞動力,有利於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而且也有 很大的所謂「中興」漢家的政治影響,有利於統一全國和穩定杜會秩序。

實行「精兵簡政」。所謂精兵簡政,即指後漢初裁減官吏和復員軍隊等。建武六 年,劉秀鑒於戰後人口銳減、吏職繁雜的實際情況,裁併四百餘縣,約相當於劉秀 當時佔有地縣數的三分之一。又減吏職十分之九,約減少數萬名官吏。次年春,劉 秀又大批省罷地方軍隊,這既減輕了徭役,又讓大量的生產力回到農業生產中去。

此外,劉秀還鼓勵流民返鄉生產,並把一些荒地、公田賜予貧民耕種。這些措施對 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都起了積極作用。

在賦稅方面,後漢政權建立初期因要進行統一戰爭,國家財政很困難,劉秀不 得不向轄區內農民徵收「十一之稅」。為了儲備糧食,他還令軍隊屯田。由於裁減官 吏和復員軍隊節省了開支,而屯田又積儲了軍糧,於是劉秀在平定山東後的建武六 年冬即下詔恢復前漢田租「三十稅一」的制度。農民負擔的減輕,也有利於經濟的恢 復和發展。

為了掌握確實的田畝和戶口數,便於國家徵收賦稅和征調徭役,並以此稍稍限 制豪強勢力的發展,劉秀於建武十五年(西元 39 年)下令州郡檢覆田畝數和戶口年 紀,史稱「度田」。豪強地主多抗拒檢核。而懼怕豪強的地方官也不敢認真推行度田 或優待豪強大家,任其隱瞞土地、人口;或貪於賄賂,與豪強勾結起來侵擾貧民,

把農民的房舍等也當田畝數上報充數。正如《後漢書‧劉隆傳》所說:「刺史、太守多 不平均,或優饒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號呼。」劉秀以「度田不實」的罪名 殺掉了十幾名郡太守,想以此推動度田。不久,失去地方官庇擭的豪強公開發動武 裝騷亂。《後漢書‧光武帝紀》(下)曰:「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攻劫在所,

殺害長吏。郡縣追討,到則解散,去復屯結。」後來,劉秀採取鎮壓與分化瓦解相結 合的打法,鼓勵揭發和立功贖罪,對地方官也既往不咎,並把捕獲的大姓兵長遷往 他處,以田宅安撫之。這樣,度田事件才得以平息。此後,盡管豪強仍在隱瞞土地 和戶口,但官府一年一度的度田和案戶比民制度還是堅持下來了。這既有利於賦稅、

徭役的徵調,也打擊了地方豪強,使其武裝不敢再公開化了。

2.完備政制體制

後漢初,跟隨劉秀打過天下的功臣很多,其中因功勞較大得以在明帝時圖像於 南宮雲台閣的被稱為「雲台二十八將」,而被封為列侯的有一百多人。為協調皇帝與 功臣的關係,以加強皇權,劉秀採取了給功臣以優厚封賞而不給職權的辦法。除任 邊將的人繼續握有兵權和幾個有吏治才能的人得參與政事外,多數功臣「增邑賞,

不任以吏職」《後漢書¡E 馬武傳》),在京城「以列侯奉朝請」(《後書書‧光武帝紀 (下)》)。列侯食邑之地大者四縣,小者數百戶,少數超過前漢初的封賞。同樣,對於 外戚,劉秀也在經濟上儘量優待,但在政治上「不得封侯與政」(《後漢書

明帝 紀》),即不給外戚以尊位,不讓他們干預政事。對宗室諸王,劉秀申明前漢「阿附 蕃王之法」,不許他們交結賓客,蓄養黨羽。建武二十八年 (西元 52 年),劉秀還下 令捕殺諸王賓客,罪死者以千計。因此,當時人稱:「宗室諸王、外家后親,皆奉遵 繩墨,無黨勢之名」《後漢書‧朱浮傳》。

在「退功臣」的同時,劉秀採取「進文吏」的措施,即選任熟悉儒家經典和典章 制度的儒學之士為官。他一方面重視隱居山林、不仕王莽的士人,曾多方訪求,重 禮徵聘。如不仕王莽的漢高密 (今山東高密西南)令卓茂被徵為太傅,名儒伏湛被徵 為尚書。另一方面,他又特別提倡儒學,以培養統治人才。早在未完成統一的建武 五年,劉秀就下令設太學,置經學博士,為諸生傳授經學。

在解決皇權與相權的矛盾方面,劉秀加強皇權,採取了集權於尚書台的措施。

後漢初年,號稱三公的司徒、司空、太尉雖在名義上是宰輔,但以他們為首的 外朝只是執行機構而已,實際權力掌握在中朝的尚書台。尚書台的長官為尚書令,

祿秩由前漢的六百石增至千石;令之副為尚書僕射,秩六百石。尚書令、僕射之下 有秩四百石的六曹尚書,分掌官吏考課、選舉、土木工程、民族事務、辭訟、盜賊等政 務。《後漢書‧仲長統傳》說:「雖置三公,事歸台閣。」尚書台無所不統,儼然是皇 帝直接指揮的朝中之朝。而輔政官員或皇帝的親信,也要加上「錄尚書事」的頭銜才 能參與中樞決策。

為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劉秀在恢復前漢制度的基礎上,主要實行了二項改 革措施:一是擴大刺史權力。刺史不僅有了固定的治所,而且舉劾官吏不再經過三公 派吏案驗即可直接退免。刺史也不再親自到京師奏事,只是在年終派上計吏奏報一 州政績。隨著權力的加強和形勢的發展變化,刺吏逐漸由監察官變成郡的上一級地 方官;州也由監察區域轉變成為比郡高一級的地方行政區域。這一變化雖到後後漢

期才算完成,但卻是初期擴大刺史權力的結果。二是集軍權於中央。建國不久,劉 秀就撤內郡都尉之官,將其兵權併於太守。建武六年,更因中央軍力強大和山東已 平定,即下令廢除地方兵,讓軍人歸民就農。地方每年一度的按期徵兵操練的都試 制也隨之被取消。大的戰爭必須依靠龐大的中央正規軍,如南軍、北軍、黎陽營、雍 營或邊防軍等。這樣,全國軍隊的指揮權進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但是,因國防的 需要,終後漢之世,內郡地方兵不可能全無,都尉之職也是旋廢旋置。不過,地方 兵缺乏正規的訓練,戰鬥力較弱。末年,地方兵常在州牧、刺史等的率領下作戰,

終於釀成軍閥割據之局。

二、明、章之治

明帝、章帝繼續奉行劉秀時期的各項制度和措施,並根據新形勢採取一些積極 的做法,使後漢王朝的統一得到進一步加強,政治、經濟等也較前有所發展,出現 了較為興盛的局面。

建武末年,嚴重威脅後漢王朝的匈奴分裂為南北二部。南部匈奴請求內附,入 居雲中 (今內蒙古托克托東北)、西河 (今內蒙古東勝)等地。從此,南匈奴助漢屯戍邊 境,漢以大量的財物饋贈之,關係和睦,邊境安寧。但居於漠北的北匈奴不僅控制 了西域等廣大地區,而且經常侵擾漢朝的西北部邊地,擄掠財物和人口。永平十六 年(西元 73 年),明帝利用北匈奴遭外部打擊而部眾離散的時機,派兵四路大舉進 攻北匈奴。竇固等率軍追擊北匈奴至蒲類海(今新疆巴里坤湖),並取伊吾盧(又名伊

建武末年,嚴重威脅後漢王朝的匈奴分裂為南北二部。南部匈奴請求內附,入 居雲中 (今內蒙古托克托東北)、西河 (今內蒙古東勝)等地。從此,南匈奴助漢屯戍邊 境,漢以大量的財物饋贈之,關係和睦,邊境安寧。但居於漠北的北匈奴不僅控制 了西域等廣大地區,而且經常侵擾漢朝的西北部邊地,擄掠財物和人口。永平十六 年(西元 73 年),明帝利用北匈奴遭外部打擊而部眾離散的時機,派兵四路大舉進 攻北匈奴。竇固等率軍追擊北匈奴至蒲類海(今新疆巴里坤湖),並取伊吾盧(又名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