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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郡國並行制

壹、學習目標

一、了解楚漢之際的分封。

二、了解前漢的郡國變化。

三、了解前漢朝諸侯王國行政制度。

四、了解侯國的變化。

五、了解後漢的王國。

貳、講授綱要

一、楚漢之際的分封

秦王朝的苛政引起陳勝、吳廣揭竿而起,隨後包括項羽在內的六國後裔也加入 反秦行列。很快地,秦王朝的滅亡如摧枯拉朽,項羽也成為反秦軍的領袖,漢元年

(西元前 206 年)自立為西楚霸王,並分封反秦的將領、六國後裔及秦降將十八人 為諸侯王。項羽的西楚國領有故秦之泗水、東海、會稽、南陽、東、碭、薛、陳、鄣等九 郡。十八諸侯中:劉邦的漢國有巴、蜀、漢中三郡,章邯的雍國有內史西半,司馬欣 的塞國有內史東半,董翳的翟國有上郡,魏豹的魏國有河東、上黨二郡,申陽的河 南國有三川郡,韓成的韓國有潁川郡,司馬卬的殷國有河內郡,趙歇的代國有雲中、

雁門、代、太原四郡,張耳的常山國有邯鄲、鉅鹿、常山三郡,黥布的九江國有九江、

廬江二郡,吳芮的衡山國有衡山郡,共敖的臨江國有南、長沙二郡,韓廣的遼東國 有遼東、遼西、右北平三郡,臧荼的燕國有廣陽、上谷、漁陽三郡,田市的膠東國有 膠東郡,田都的齊國有臨淄、琅邪二郡,田安的濟北國有濟北郡。

戰國秦漢間人,立功的願望是受封。小者為侯,大者為王。秦代雖然封侯,但 是不立封邑,不建侯國,換句話說,就是不行封建,侯者只能衣食賦稅,而且即使 封侯也控制得很緊,像蒙恬那樣的大將,儘管為秦始皇立下許多汗馬功勞,也不得 封侯之賞,意常恨恨,所以秦亡以後,項羽立即恢復封建制,以饜眾望。雖然項羽 時為名義上的天下共主,但西楚國實際上只是和十八侯國並立的一個地方性政權,

十九個諸侯國是各自為政。

二、前漢的分封

以項羽為主的分封制歷時很短,由於受封者之間利害衝突巨大,終於釀成有名 的楚漢戰爭。這場戰爭延續了四年之久,漢王劉邦靠著謀臣良將的支持打敗了項羽,

建立了漢朝。甫一登上皇帝寶座,劉邦便立即分封了七名功臣降將為王,建立了七 個異性諸侯王國。這個做法並非劉邦本意,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這些功臣通過楚 漢戰爭已經手握重兵,佔據要地,與劉邦名為君臣實為敵國,劉邦不得不以分封的 手段來換取臣下的效忠,所以漢初的形勢是郡與臣共天下,並非皇帝一人的天下。

其實在楚漢逐鹿中原的時候,韓信已經要求劉邦封他為齊假王,劉邦雖然極不情願,

但卻不得不封其為真齊王。漢初的分封其實是楚漢之際分封諸侯的繼續。

在分封異姓諸侯之後,劉邦又陸續分封其他有功之臣一百四十餘人為徹侯(武 帝時因避諱改稱列侯),建立與縣級政區相當的侯國制度。這些侯國都直屬中央主 爵中尉,而不屬所在郡管轄。

臥榻之側自不容他人鼾睡,劉邦當然不滿於半壁江山為七個異姓諸侯所佔,因 此在第二年便動手逐個翦除異姓王。對於加強中央的控制來說,這自然是必要的措 施,問題在於翦除異姓王以後採取何種替代政策。當時是,一般人對於秦王朝迅速 滅亡的認識,都歸咎於秦始皇的廢除封建制,以致沒有子弟拱衛中央政權。受這種 認識的支配,劉邦於是分封自己的子弟親戚為諸侯王,建立了九個同姓王國,異姓 王國則餘下最弱小的一個長沙國。十個王國佔去前漢疆域的大半,皇帝直屬地只有 十五個郡而已。

雖然漢初實行分封在名義上是仿照周代遺意,但在實質上有很大的區別。西周 的分封是層層分封,而漢代的分封只有一層分封,諸侯王國以下依然是郡縣制,每 個王國領有三四郡、五六郡不等。所以《隋書‧地理志》說:「漢高祖……矯秦縣之失

策,封建王侯,並跨州連邑,有逾古典,而郡縣之制,無改於秦。」這是一點也不 錯的。因此,漢朝的分封只是郡縣制的變形,並沒有完全回到西周分封的道路上去。

除了諸侯王以外,劉邦又封蕭何、張良等一百多位功臣為列侯,建立侯國,這些侯 國的地位與縣相當,但直屬中央。這時侯的行政區劃體系如後圖:

漢郡─縣(道)

中央 王國─支郡─縣 侯國(邑)

漢初分封的基礎雖說還是郡縣制,但受封的諸侯王和列侯在理論上與皇帝一樣,都 是「有土之爵」,因此具有與周代分封性質相類似的兩大特權:一是「自置吏」,可 以自行任命官員(對諸侯王來說是任命二千石以下官員);二是「得賦歛」,可以 收取算賦(人頭稅)與田租。這樣,王國和侯國在行政和財政方面就有了相對的獨 立性。

這種情況給皇權帶來了直接的威脅。劉邦在世時,同諸侯王都是其子弟之屬,

不可能犯上作亂。呂后當權時,他們也能團結一致,對抗呂后,後來又促使文帝登 極,的確對劉氏的皇權產生了拱衛的作用。但文帝以後,同姓諸侯與皇帝的關係已 經疏遠,人人都有帝制自為之心,皇權自然受到挑戰。劉邦初封同姓王國時,唯恐 其實力不足,不能屏藩皇室,因此所有王國都地兼數郡,如建立齊國的原則是「民 能齊語者盡與齊」,以至領有七郡之地。地大則民眾,民眾則財富,如果實行叛亂,

將對中央構成致命的威脅。

鑒於這一形勢,漢文帝受賈誼「眾建諸侯少其力」的建議,將齊分為七國,將 淮南分為三國,使王國的數目增加,而領域卻大大縮小,實力也就嚴重削弱了。漢 景帝執政以後,又採用鼂錯建議的「削藩」手段,直接奪取王國所屬支郡,進一步 縮小各王國的封域。這一舉措招致諸侯王們的嚴重不滿,終於引發了吳楚七國之亂。

但這時「眾建諸侯」的效果已經顯示出來,除吳、楚兩國外,其他五國都勢單力薄,

不值一提,所以七國之亂很快就被敉平。景帝乘勝收奪各王國支郡,使所有王國都 只餘一郡之地,又削去諸侯「自置吏」與「得賦歛」兩大特權,於是王國地位等同於 郡,諸侯王只能衣食租稅。行政區劃體系變成如後的結構:

漢郡─縣(道、邑、侯國)

中央 王國─縣

此後,郡和王國在一起並稱郡國,作為漢朝的統縣政區。分封制至此名存實亡,

郡國並行制度已與純粹的郡縣制沒有實質的差別。一度受到威脅的皇權與一度遭受 到分散的中央權力又恢復到常態。

雖然所有的王國只有一郡之地,漢武帝依然擔心轄縣較多的王國實力太大,因 此採納主父偃的意見,用推恩法蠶食王國的領域。推恩法的實是諸侯王可以封子弟 為王子侯,但所建侯國必須歸王國周圍的漢郡所有。這樣一來,封侯越多,王國領 域越小,到前漢末年,許多王國只剩三四縣之地,毫無能為了。

三、前漢王國封域的變遷

前漢的諸侯王國封域在兩百年間有過十分複雜的變化,這一變化過程引起治史 很大的重視,甚至於《劍橋中國秦漢史》亦力圖理清其頭緒,並繪製六幅相關的地 圖以資說明,但頭緒既未理清,地圖亦盡有誤,因此特參考相關研究成果,選取變 化過程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標識意義的斷面,予以分析:

(一)高帝五年七異姓王國

在楚漢戰爭中,劉邦就已陸續分封數人為王。高帝五年(西元前 202 年)二月,

漢王朝建立之時,劉邦正式剖符分封異姓功臣七人為諸侯王。這些人擁兵據地,已 行割據之實,所謂分封不過是對現實割據局面的承認而已。七個異姓王國佔去漢疆 域的一半,各王國的封域可以所轄郡表示如後:

國名 王名 王 都 封 域 始 封 年 月

燕 臧荼 薊縣 廣陽、上谷、漁陽、右北

平、遼東、遼西。 因 項 羽 原 封 , 高 帝 五 年九月為盧綰所代。

韓 韓信 陽翟 潁川 高帝二年十一月

趙 張耳 襄國 邯鄲、鉅鹿、常山。 高帝六年十一月 楚 韓信 下邳 東海、會稽、泗水、陳郡、

薛郡。 高 帝 四 年 封 齊 , 五 年 正月征楚。

淮南 英布 六縣 九江、衡山、廬山、豫章。高帝四年七月。

梁 彭越 定陶 碭縣 高帝五年正月

長沙 吳芮 臨湘 長沙、武陵。 高帝五年二月

七國共領支郡二十二。與此同時,劉邦自領二十四郡之地,即河上、渭南、中地、上 郡、北地、隴 西、漢中、巴郡、蜀郡、雲中、雁門、代郡、太原、上黨、河東、河內、河南、

南陽、南郡、東郡、臨淄、濟北、膠東、琅玡。

(二)高帝十二年十王國

高帝六年起,劉邦將異姓諸侯王逐個鏟除,而代以同姓王。這一工作在十二年 基本完成,其時「高祖子弟同姓為王者九國,唯獨長沙異姓,……內地北距山以東 盡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連城數十,置百官宮觀,僭於天子。漢獨有……十五 郡」(《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表序》)。在更異姓為同姓的過程中,劉邦還有意識、

有計畫地開置部分秦郡,或一分為二 ,或一分為三,因此高帝末年九同姓王王國 的封域可以郡目表列如後:

國名 王名 王都 封 域 始 封 年 月 楚 劉交 彭城 彭城、東海、薛郡。 高帝六年正月 齊 劉肥 臨淄 臨淄、膠東、膠西、濟北、博陽、

城陽、琅邪。 六年正月

趙 劉如意 邯鄲 邯鄲、恆山、中山、鉅鹿、河間、

清河。 九年正月

代 劉恆 晉陽 太原、雁門、定襄、代郡。 十一年正月 梁 劉恢 定陶 碭郡、東郡。 十一年三月 淮陽 劉友 陳縣 陳郡、汝南、潁川。 十一年三月 淮南 劉長 壽春 九江、衡山、廬江、豫章。 十一年七月

吳 劉濞 廣陵 東陽、吳郡、鄣郡。 六年正月荊國,十 二年正月更封。

燕 劉建 薊縣 廣陽、上谷、漁陽、右北平、遼

西、遼東。 十二年正月

上列同姓諸侯王中除楚王劉交是劉邦之弟,吳王劉濞是其侄外,餘皆其子。九同姓

上列同姓諸侯王中除楚王劉交是劉邦之弟,吳王劉濞是其侄外,餘皆其子。九同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