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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平準與均輸

壹、學習目標

一、了解平準與均輸的基本定義。

二、了解漢武帝實施平準與均輸的背景。

三、了解平準與均輸對漢代財政的影響。

四、了解平準、均輸與鹽鐵官賣的關係。

五、了解平準與均輸對後代有那些影響。

貳、講授綱要

一、平準與均輸釋義

平準與均輸之法,《漢書‧食貨志》記載,是桑弘羊於元封元年(西元前 110 年)擔任大司農時建議漢武帝實施的,其情形為:

弘羊以諸官各自為市,相與爭,物以故騰躍,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 , 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各以其物 如異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而相灌輸。置平準於京師,都受天下委輸。召工 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大農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買之,賤賣之,

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躍。故抑天下之物,名曰

「平準」。

對上述這段文字,許多人的理解互不相同。不過其主要的意義非常清楚,即:

(一)政府各部門爭相在市場上購物品,致使物價昂貴,而各地向京師上繳 之貢賦,由於路遠,運來的物品尚不夠運費。

(二)為解決上述問題,大農部丞數十人,分主郡國,各縣設鹽鐵均輸官,

令農民將舊日商賈用作販賣的東西,拿來繳賦,地方官吏,也得以交換或買賣方式,

收購各類物品。這不僅調劑了中央政府各部門所需要的物品,也調劑了道路遠近和 運輸難易的情形。簡單的說,就是調劑運輸,即「均輸」。

(三)為了控制商品交換、買賣的物價,在京師設立「平準」機構,以各地輸 進的物品,及大農工官製造的東西為本錢,進行交換和買賣,貴時賣,賤時買,以 平抑物價,打擊商人的投機行為。簡而言之,就是平衡物價,即「平準」。

二、實行平準與均輸的時代背景

漢武帝實行平準與均輸的主要原因是財政困難。武帝即位之初,國家無事,府 庫有餘財,政府的經濟狀況比較好,《史記‧平準書》稱:「京師之錢,累百巨萬,

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而不可食。」是一片盛 世富庶現象。但是到武帝當政十幾年後,過去積累的被清耗殆盡,政府經濟捉襟見 肘,財政呈現困難之境,主要是兩方面原因所造成。

(一)軍政費用支出浩大

漢武帝時期政府財政,一改過去「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的政策,各項 開支都大得驚人,尤其是因對匈奴的戰爭,更需要巨額經費維持,因此政府財政支 出猛增。雖然在史書中找不到當時經費支出的具體數字,但從一些零星的資料記載的部 分事實就可看出當時政府的財政負擔是多麼的浩大:

武帝元光二年(西元前 132 年)漢朝開始對匈奴用兵作戰。此後「兵連而不解,

天下共其勞;干戈日滋,行者賫、居者送,中外騷擾相奉」(《漢書‧食貨志》)。武 帝元光五年(西元前 130 年)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千里負擔饋糧,率十 萬鍾致一石……悉巴蜀相賦不足以更之,乃募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內受錢於都 內」(《漢書‧食貨志》)

武帝元光六年(西元前 129 年)修汾、渭、朔方等渠,「作者數萬人。歷二三期 而功未就,費亦各以巨萬十數」(《史記‧平準書》)。

武帝元朔元年(西元前 128 年)築滄海郡城,「人徒之費,擬於南夷」(《史記

‧平準書》)

武帝元朔二年(西元前 127 年)築朔方城,「費數十百巨萬,府庫並虛」(《漢

書‧食貨志》)

武帝元朔五年(西元前 124 年)衛青擊胡有功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而 戰爭中「軍馬死者十餘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焉。(《漢書‧食貨志》)

武帝元朔二年(西元前 121 年)賜降漢之匈奴渾邪王及其部屬「凡百餘巨萬」

(《漢書‧食貨志》)

武帝元光三年(西元前 132 年)修黃河堤「先是十餘歲,河決觀、梁、楚之地固 以數困,而緣河之郡,堤塞河輒決壞,費不可勝計」(《史記‧平準書》)

這裡例舉的是自向匈奴發動戰爭以後十年的特別支出,此後像上述巨大的支出 項目還有很多,如元狩四年(西元前 119 年)對作戰有功的衛青、霍去病的賞賜,

一次就達五十萬金,還不算死亡的軍馬和「轉漕車甲之費」(《漢書‧食貨志》)。這 與漢初「歲不過數十萬石」的經費支出相距何啻天壤?結果是可以預料的,到元朔 六年(西元前 123 年)即和匈奴開戰的第十個年頭,政府掌管財政經濟的大司農就 向皇帝報告「臧錢經用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漢書‧食貨志》)了。這種形勢 對正進行的反擊匈奴入侵戰爭自然有嚴重的影響,但政府的大量消耗並未因之稍減,

至元狩四年(西元前 119 年)當衛青、霍去病等得到數十萬金的賞賜之時,政府的 國庫已經「財匱,戰士頗不得祿矣」(《漢書‧食貨志》)

(二)武帝的窮奢極欲

造成政府財政危機的另一個原因,是漢武帝個人的好大喜功和窮奢極欲的生活,

揮霍掉大量的資財,浪費無數的勞動力。

和秦始皇一樣,武帝也一意追求長生不老之術,崇信方士,好神仙。他一生接 近了許多女巫和方士,如李少君和齊人少翁、欒大、公孫卿等,每次雖均被騙,但 事後仍不悔。對這些方士的話,武帝深信不疑,不惜耗費巨資,如拜少翁為文成將 軍,「賞賜甚多」,封欒大為樂通侯,「賜列侯甲第,僮千人。乘轝斥車馬帷幄器物 以充其家。又以衛長公主妻之。賫萬斤」(《史記‧封禪書》)至於封禪,求「天馬」

(《漢書‧禮樂志》)所耗費的人力、物力更是不計其數。

武帝一世,更喜造離宮別館、建築壯麗宮室及亭臺樓榭,供其生活上享用。如 元鼎二年(西元前 115 年)春,「起柏梁臺,作承露盤,高二十丈,大七圍,以銅 為之……宮室之修,自此日盛」(《漢書‧郊祀志》)元封二年(西元前 109 年)又 在長安作飛廉、桂館、甘泉作益壽、延壽館,又作通天臺。這些建築不僅是出於迷信 思想,為「招來神仙之屬」(《漢書‧郊祀志》),而且也供武享樂。太初元年(西元 前 104 年)又作建章宮,這座宮殿規模之大是空前的:「度為千門萬戶。前殿度高 未央,其東則鳳闕,高二十餘丈,其西則商中,數十里虎圈,其北治大池,漸臺高 二十餘丈,名曰太液,池中有蓬萊、方丈、瀛洲、壺梁,象海中神山龜魚之屬,其南 有玉堂璧門之大鳥之屬。立神明臺,井乾樓,高五十丈,輦道相屬焉」(《漢書‧郊 祀志》)。此外,在元狩三年(西元前 120 年)和元鼎二年(西元前 115 年)二次作 昆明池「乃大修昆明池列別館環之」 (《漢書¡E 食貨志》),也是耗費甚巨的工程。

在這些宮室苑囿中,陳設著珍寶,養著珍禽異獸和花異草,「明珠、文甲、通犀、翠 羽之珍,盈於後宮;蒲稍、龍文、魚目、汗血之馬,充於黃門;巨象、獅子、猛犬、大 雀之群,食於外囿;殊方異物,四面而至。「興造甲乙之帳,落以隨珠和璧,天子 負黼依,襲翠被,馮玉几,而處其中。」(《漢書‧西域傳》贊),在這富麗堂皇的 宮殿中,漢武帝過著奢華的生活,這都是有大量財富才能供他揮霍。

一方面由於武帝「外事征伐,內事興作」,耗費了巨大的資財,出現了財政危機 另一方面,工商業主「專巨海之富,擅魚鹽之利」(《鹽鐵論‧刺權》),有的竟能

「富數千戶」,他們不僅與國家爭利,而且在政治上也有影響力許多富商,利用財 富,交通王侯,為一方之冠。「大者傾郡,中者傾縣,下者傾鄉里,不可勝數」

(《史記‧貨殖列傳》)。這些富商大賈擁有的財富,不僅用以壓榨百姓,而且使貴 族、官僚也不得不向他「低首仰給」,他們「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佐國家之急 黎民重困。」(《史記‧平準書》)這使國家財政危機陷入嚴重的境地。

為強化中央統治,解決政府的經濟、財政困難,政府必須實行適應形勢的經濟 政策和對過去的財政制度進行必要的改革。

三、平準、均輸與鹽鐵官賣

漢武帝時期為了解決經濟與財政困境,進行了幣制改革、鹽鐵官賣、平準與均輸 算緍與告緍等政策。

鹽鐵官賣、平準與均輸三大政策,是在桑弘羊任治粟都,領大農的元封元年

(西元前 110 年)得到全面貫徹,成為一套完整的經濟措施。

盬鐵官賣的經營方式有所不同,鐵開採、冶鑄及販售,全由官府管理;鹽由官 府招募鹽戶,提供煮鹽器具和一的生活費,煮成的鹽由官府販售。要言之,冶鐵、

煮鹽之事由商人手中收歸政府管理,所得收入,用以補充賦稅之不足。

平準是為控制商交換、買賣及物價而設立,以各地輸進的物品及大農工官所製 造的物品為本錢,進行交換和買賣,貴時賣,賤時買,以平抑物價,打擊商人的投 機行為。

均輸是為調劑運輸中央政府各部門所要的物品,及調劑運輸道路遠近和運輸難 易而設立。因此均輸輸運的物品,除了做為向京師上繳的貢賦之外,各縣設鹽鐵均 輸官,輸運鹽鐵,並令百姓將舊日商賈用作販賣的物品,一併用來作賦,輸送官府,

地方官也得以交換或買賣方式,收購各類物品。

鹽鐵與平準、均輸,表面看似乎毫無關係,但細究,可以發現三者均係政府為 解經濟、財政問題而採行的與民爭利措施。而鹽鐵的轉輸和均輸則有密切的關係,

即其運銷靠均輸而運行。

四、平準、均輸與漢代財政

鹽鐵與平準、均輸係政府為解經濟、財政問題而採行的措施。鹽鐵官營後,政府 剝奪了鹽鐵商人對民生必需品的控制,取得了大宗的收入,增強了中央對經濟的控 制,而且直接解決了當時國家所需的部分財源。而平準、均輸的實施,則打擊了商 賈的投機行為,並解決政府的財政困難。下如桑弘羊後來所說的:「往者財用不足,

戰士或不得祿,而山東被災,齊越大饑,賴均輸之蓄,倉廩之積,戰士以奉,饑民 以賑」(《鹽鐵論‧力耕》)。因這都是從商賈手中取得的利,故「民不益賦,而天下

戰士或不得祿,而山東被災,齊越大饑,賴均輸之蓄,倉廩之積,戰士以奉,饑民 以賑」(《鹽鐵論‧力耕》)。因這都是從商賈手中取得的利,故「民不益賦,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