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手在參與學校運動代表隊行為背後一定有動機存在,因為動機是引發個人運動行 為之主要的動力。因此,本節將探討參與動機之意涵與其相關研究,以作為本研究參與 動機構面上之重要參考依據。
一、動機
動機是指引起個體活動,維持已引起的活動,並促使該活動朝向某一目標進行的內 在歷程(張春興,2006)。而動機又可分為內在自發性的行為以及藉由外在環境的驅力 而引起個體活動 。Deci and Ryan 於1985年 提出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即給予其不同的原因和目標來區分不同的動機型態。根據自我決定的程度可 區分成內在動機、外在動機、無動機。內在動機指個體參與活動是為了從活動本身得到 樂趣和滿足感,包含從學習、探索新事物而得到習得知識;試圖完成或創造事物或超越 他人而得到滿足。而外在動機部分,所提出多向度的觀點是依據自我決定程度的不同,
將外在動機分成三種型態。「外在調節」指最不具有自我決定的外在動機,指個體參與 活動並非本身具有興趣,而是被外在的條件所限制。「內射調節」指個人將參與活動的 理由內化,如果不去做,就會覺得有罪惡感。「認同調節」指個人感受到參與活動的價 值性與對自己而言是重要的,屬於較進一步的內化階段。無動機意指個體在參與活動時 無法瞭解自己行為與行為結果間的關係有何關聯,屬於自我決定最低的動機型態(林宛 曉,2008)。
二、參與動機
參與動機指的是選手參與動機的原因,選手在運動場上為了追求卓越會面臨到許多 挑戰,可能會面臨長時間的訓練、受傷、比賽的壓力和挫折。當面臨這些挑戰時,除了 身體的能力條件之外,心理需求也是相當重要的。而動機,即代表這個心理需求的重要 成分 (Vallerand & Losier, 1999) 。過去研究顯示選手可能受到二種主要的動機而激勵 (Vallerand, Deci, & Ryan, 1987) 。第一個是內在動機,選手可能因為樂趣而去從事某項 運動,就算在沒有任何獎賞之下,仍然有強烈的動機去參與;第二種是外在動機,選手 可能因為可以從獎牌、金錢、獎品等物質或是社會上得到利益而去參與。近年來一些動
機的理論概念已被提出進一步瞭解運動員的參與動機(Robert, 1992)。分別針對不同運動 項目的進行研究(李炯煌、季力康,2006;李京展、林耀豐,2010;林宛曉,2008;陳 彥卉,2009;蔡忠義,2009;簡瑞宇、蔡文程,2009),可知選手在參與運動項目上,
參與動機確實為其是否持續、繼續努力的關鍵因素,依據林宛曉(2008)採用林季燕與 季力康(2003)修訂編制的參與動機量表,依照自我決定程度高低包含五個向度層面:
(一)內在動機:指選手參與運動是因為本身的興趣,以及從參與中獲得樂趣、成 就感為主要因素。
(二)內射調節:指選手將參與運動的理由內化,使其有不得不去做的理由為主要 因素。
(三)外在調節:指選手參與運動是因為外在獎賞或是約束而非興趣為主要因素。
(四)認同調節:指選手認為參與運動對他而言,有其必要性與重要性存在為主要 因素。
(五)無動機:指選手對於參與運動不清楚或沒有任何的目標或目的為主要因素。
由上述可知,參與動機從內在精神與外在物質兩種動機至現今,更可從中細分不 同的感受,外在動機可能是從師長、同儕的鼓勵讓自己覺得不得不去參與;也可能是 傳統的獎金、獎賞等物質;也可能是自己本身從中感受到能獲得別人的認同而去參 與。簡而言之,內在動機可使選手本身從運動中獲得樂趣、滿足而維持其參與動機;
外在動機則是更深入的區分除了物質給予之外,還有選手對於別人的肯定、自己對於 運動本身認同程度,而強化或維持其參與動機。因此,選手能否持續參與運動,探究 其參與動機為何,確實有其必要性。
三、參與動機相關研究
依據上述所言,除了內在動機、外在動機以及無動機區分之外,更進一步可發現在 外在動機的部分,還可細分為受限於外在參因素的外在調節;若不去參與則會感受到罪 惡感的內射調節;以及自我感受到價值、自我認同的認同調節,因此本研究蒐集有關參 與動機之相關文獻資料整理如表 2-2
表 2-2
表 2-2
表 2-2
能力發展時也會正向預測認同調節、內射調節與外在調節等外在動機(李京展、林耀豐,
2010)。由上述可知,選手能完全投入該項運動中、並從中感受到正向的經驗、享受運 動時的樂趣,藉由維持高度的參與動機、能使選手對此項運動的持有熱情及訓練滿意 度,因此,本研究參考林季燕、季力康(2003)及林曉宛(2008)之研究,以內在動機、
內射調節、認同調節、外在調節、無動機等五個構面,作為本研究參與動機探討之構面。